审计署2010年大事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署论文,大事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71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审计工作发展经验,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收支、跟踪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范围,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监督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报告和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等内容,是对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相关规定的明确、细化和补充。
二、审计署获批设总经济师并独立设置经济责任审计司。2月3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审计署设总经济师(司局级)1名,并独立设置经济责任审计司。
三、审计署领导班子调整。2月12日,中央批准,侯凯任审计署党组成员;10月8日,中央批准,侯凯任审计署副审计长,令狐安不再担任审计署党组副书记、副审计长职务;12月30日,中央批准,董大胜任审计署党组副书记。
四、召开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3月29日,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传达了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首次对外公开审计署自身预算。4月1日,审计署通过署门户网站公开了2010年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并在按要求公开至款级科目明细的基础上,主动公开至项目支出的项级科目明细。
六、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继续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先后组织9900多人次,对规划总投资3012亿元的11600多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累计发出审计情况通报1300多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8400多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00多项,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45亿多元,有效促进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和阳光。
4月14日玉树地震发生后,审计署立即采取措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并对审计机关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工作作出部署。4月至7月,组织近6000名审计人员开展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告阶段性审计结果。6月至10月,组织300多人次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重建项目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对救灾款物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保证了救灾和重建的顺利进行。
8月8日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后,审计署迅速发出通知,要求署有关司局和甘肃省审计厅等地方审计机关认真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和灾后重建跟踪审计。11月,甘肃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告了舟曲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从2011年1月起,甘肃省审计厅和甘南州、舟曲县三级审计机关将对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跟踪审计,重点审计灾区恢复重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情况和效果。
七、举办首届中印青年审计论坛。5月11日至17日,第一届中印青年审计人员论坛在北京举办,来自两国最高审计机关的20名青年审计人员参加了论坛。这次论坛由刘家义审计长和印度审计长温诺德·莱先生共同倡议举办,也是中国审计署第一次与国外最高审计机关之间以青年审计人员为对象的专业研讨会。
八、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当“四手”人才活动。5月31日,审计署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明确了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10月20日,在审计署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署党组提出创先争优活动要做到“八个结合”:一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其整改结合起来;二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强化审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三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审计机关结合起来;四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署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五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文明审计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结合起来;六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七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八是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每位同志争取立功受奖结合起来。
10月26日,审计署党组印发《关于开展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争当“四手”奋发有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署在职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中,教育引导党员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更好履行岗位职责,争当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署各党支部和在职党员积极行动,制定活动措施、公开承诺、践行承诺,进行点评,掀起争当“四手”人才、争创一流业绩的热潮。11月25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复函审计署党组,同意各特派办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审计署的领导为主,地方党委协助。
九、首次单独公告企业审计结果。6月13日,审计署发布了6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13至18号),这是自2003年审计署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来,首次单独公告中央企业审计结果。
十、受国务院委托,刘家义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6月23日,刘家义审计长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很大变化:从形式上看,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的同时,还提交了已公告的21个单项审计结果、56个中央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2008年来已结案的审计署移送的部分典型案件等3个附件,初步搭建以审计工作报告制度为核心,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作补充和配套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体系。从内容上看,审计工作报告对问题不回避、不掩饰,实事求是地予以披露,着重反映了预算执行和管理的总体情况、存在的普遍性和重大的问题、产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原因;作为附件的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则详细和具体地揭示每项审计的内容,从而使审计工作报告的立意更加高远,层次更加清晰。审计结果由向政府报告,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到向社会公告,再到实现审计工作报告制度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相互衔接,不仅是具体做法的一个简单变化,而且是制度上的一大进步。
十一、编制完成金审三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2011-2015年)。7月16日,经过长达4个月的论证和研究,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金审三期工程项目建议编制完成,正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二、刘家义审计长出席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最高审计机关领导人会议并作专题演讲。7月26日至27日,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最高审计机关领导人会议在俄罗斯莫斯科召开。上海合作组织六个成员国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长,各成员国以及观察员国驻俄罗斯使节,俄罗斯政府部门、议会和新闻机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丁会议。会议主题为:最高审计机关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和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经验。会议期间,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分别作子题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助力化解金融危机》和《中国审计署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经验》的演讲,受到与会代表好评。
十三、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大连召开,加强财政审计意见和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出台。7月29日至30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大连召开,总结、交流了近年来财政审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工作的措施。会议强调,财政审计工作要继续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大力促进健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着力构建目标统一、内容衔接、层次清晰、上下联动的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增强财政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更加积极、主动和有效地发挥好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10月13日,审计署出台了《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的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拓展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整合,改善业务考核和业务指导,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提高财政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12月31日,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内容、重点,规范了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和绩效审计等工作,并对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质量、加强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廉政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十四、审计署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批准审计署审计科研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成为目前我国审计领域第一个也是唯一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对强化审计科研工作、提升审计科研水平,更好地培养和吸引高层次的优秀审计研究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十五、国家审计准则颁布。9月1日,刘家义审计长签署审计署第8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涵盖了原有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准则、专业准则和规范的全部内容,是承接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统领各项审计业务及审计管理的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对于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和廉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十六、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南京举办。9月14日至15日,中国审计学会在南京举办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来自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近50位审计专家学者就审计的理念、制度安排、技术方法和未来发展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会议为加深各自了解、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颁布实施。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界定了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内容、评价、报告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十八、刘家义审计长率团参加第20届世界审计组织大会,担任世界审计组织第一副主席,中国审计署承接第21届世界审计组织大会举办权。11月21日至27日,刘家义审计长率团参加在南非举办的第20届世界审计组织大会,中国审计署圆满完成了世界审计组织第20届大会主议题二——“环境审计与可持续发展”的主席工作,这是中国审计署首次牵头世界审计组织大会主议题的研究和领导,以及组织核心文件的起草工作,所形成的第二主议题研讨成果,成为本届大会重要文件《约翰内斯堡共识》的主体部分之一。同时,经理事会提名、全体与会代表通过表决,一致同意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担任世界审计组织第一副主席。全会还通过了由中国审计署举办2013年第21届世界审计组织大会的决议案,刘家义审计长将在2013年担任世界审计组织的主席。
十九、完成审计署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精神,审计署机关分步实施了转变后勤服务部门外聘员工管理方式的改革,通过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方式选定了社会服务企业为审计署机关提供物业管理、公务用车、文印、医疗保健和餐饮等服务或劳务,将后勤服务由自我管理改变为向社会单位购买服务方式,圆满完成了审计署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任务。
二十、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11年1月18至19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审计工作,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和2011年的审计工作。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审计和调查72万多个单位,促进财政增收节支4893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789亿元,查出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经济犯罪线索1.3万余件,审计监督在保障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体制制度创新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队伍建设、法制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也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会议确定,“十二五”期间的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四大目标”、完成“八项任务”,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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