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获得了迅猛发展,取得了众多成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但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也存在着一定的贪污腐败问题,或者是职务犯罪问题,极大影响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文章围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特点展开,分析其原因,并探索廉政监督措施,以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建设。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廉政监督
引言
在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由于公路建设投入大,涉及的事项众多,监管难免存在漏洞,这就给部分人士提供了贪污腐败的温床,少数人的违法行为或者是不当行为,严重破坏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良好风气。在我国廉洁社会构建时期,必须要加大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监督,以肃清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不良风气,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1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特点分析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廉政问题主要表现在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上。从时间上来看,基本上所有的职务犯罪问题都发生在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期间,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规模巨大,耗费的资金众多,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在建设之前会进行大规模的集资。而在此过程中,由于各项监督不到位,再加上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大量的社会资金涌入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使用和管理这些资金的部门,会成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公关的对象,进而让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成为贪污腐败的高发区。从廉政问题的频发对象来看,重点工程项目更容易发生腐败问题,权钱交易的重点领域是在高速公路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以及材料供应等方面。并且,高速公路资金管理部门也是腐败案件发生的重灾区,掌管公路建设的高管局在融资环节和信托环节也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新闻报道出来的湖南省某高管局财务处工作人员在高速公路修建对外融资环节,通过设立空壳公司的方式与银行签订专项贷款合同,而后又与其他机构签订虚假协议,对用职权换取过来的钱财进行洗白。
从手段上来看,在高速公路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有可能存在廉政问题,但从所报道出来的事件来看,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环节,最容易发生权钱交易问题。交通管理部门的部分人员会在高速公路招投标过程中,凭借手中的公权力来对招标流程进行干预,进行权力寻租,比如让参与投标的企业私下请客吃饭,或者是帮助自己解决其他私人问题。以及通过设置不必要的关卡的形式,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收入,使得“吃拿卡要”问题突出。随着法制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各领域公职人员犯罪成本上升,其会减少明目张胆的以权谋私行为,更多的将不合法行为放置在私下进行,比如,行贿方式从直接的金钱转变为送购物卡、健身卡以及处理其他事项,行贿的对象也从公职人员自身转变为其家人、亲戚朋友。
2加强廉政监督的实践措施分析
在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中,在管理体制方面、权力运行方面和权力监督方面都存在极大的漏洞,使得此领域存在严重的职务犯罪问题,贪污腐败风气盛行。之所以会存在如此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务人员和市场主体缺乏法制观念,交通管理机制中政企不分,高速公路建设投招标法律机制不完善,存在较多的法律空白和漏洞,现有法律机制实施保障机制不健全以及高速公路权力监督机制缺乏等。并且,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市场主体的恶性竞争和诚信的缺失,也容易诱发廉政建设问题。此外,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交通管理部门中部分公职人员铤而走险,寻找政策法律的漏洞,改变受贿方式和受贿对象,使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腐败问题出现了很多新形式,发生了新变化。在廉洁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做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廉政工作,减少贪污腐败和权钱交易问题,需要从上述原因着手,针对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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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健全高速公路招投标法律实施机制
我国在2012年出台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此项法律政策中,其明确规定了投招标的公开范围、防止虚假招标、串标、骗标行为、招标信用制度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够非法干预招标行为。为了将这些措施落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进一步强化其廉政建设,还需要在各省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联动起来,利用电子化服务功能,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公告发布、投标企业、从业人员以及中标公示等信息记录工作,以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建设步伐,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
其次,要建立健全项目决策审批机制和企业信用档案机制,从程序上强化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廉政监管,规避不合法的招投标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并且,可以强化交通管理部门与银行等金融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审查参与投标企业的征信,看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将具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是诚信机制缺乏的企业拦截在高速公路招投标活动之外,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机制,将交通管理部门中公职人员的行为与其私下行为关联在一起,尤其是要对其资金收入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审查。以此来查看公职人员是否在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中,存在大规模不明资金收入,借此来规避其权力寻租、腐败贪污问题。并且,为了保证我国现有的招投标法的严格执行,还可以加大公职人员的犯罪违法成本,让其不敢贪,以此来解决高速公路建设中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
2.2改革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体制
只有创新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体制,才能够打破权力运行的封闭状态,将政治权力与企业发展彻底分开,从而将高速公路设计、施工、审计以及监理等负责部门分离,有效规避权力勾结所带来的四风问题。在改革高速公路投资建设体制时,还需要将高管局与同级别的高开司分离开,不能够让这两个机构中的职工同时兼具两种职务。并且,分离开的高管局和高开司只能够单独开展自己的管理活动,而不能够对对方的管理行为和其他事项进行指手画脚,要坚决打破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机制。只有将不同部门的职责彻底分离开,让其独立运行,才能够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监督,让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贪。
2.3完善高速公路监督管理机制
在纵向管理上,要理清投资、建设以及监察等机构的上下级体系,构建起逐级监督机制,以保证各项治理责任落到实处。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工程的监督检查,并对交通系统中一把手的职责行为进行监管,避免其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再者,还要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比如,建立招投标公正旁听制度,定期通报制度以及特邀监督员制度等。此外,还要加大对交通管理部门一把手的家人和亲戚朋友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这些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他们抵御不良社会风气的能力。以避免不法社会主体对这些人员的腐败侵蚀,进而强化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
为了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廉政监督,还需要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用人机制,并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在用人方面,不仅要遵循以人为本的主旋律理念,还要在队伍建设中树立反腐倡廉的理念,并强化对领导班子的建设。在审计和监管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时,要建立专款专用制度,并确定好资金监管原则和方式,以强化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
结语
在社会发展转型时期,为了肃清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增强高速公路项目运行的廉洁性,需要健全高速公路招投标法律实施机制和高速公路监督管理机制,改革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机制,规范其用人机制,并进一步强化对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监管。
参考文献
[1]赵飞跃,吴跃.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新模式探讨[J]. 湖南交通科技,2014,02:187-190.
[2]罗瑛. 新时期高速公路项目廉政建设思考[J]. 科技风,2014,16:129.
论文作者:袁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26
标签:高速公路论文; 招投标论文; 工程项目论文; 交通论文; 管理部门论文; 资金论文; 高速公路建设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