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世纪东方社会主义理论的特点——论邓小平理论和列宁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理论论文,社会主义理论论文,世纪论文,理论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东方的社会主义理论经历了由列宁理论到邓小平理论的发展。邓小平理论就本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等重大问题的新观点,发展了列宁理论,从而标志20世纪东方社会主义理论已经成熟。20世纪的东方社会主义理论,具有下述重要的特点:
一、深深地扎根于东方社会的土壤里
所谓深深地扎根于东方社会的土壤里,指它强调认清东方社会经济条件的实际,从这个实际出发提出社会主义的任务和目标。
列宁在俄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强调认清俄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实际。1918年春,俄国的苏维埃政权已经基本巩固,党和政府决定把工作重心由政治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时,列宁从俄国小生产在经济上占优势的实际出发,主张实施国家资本主义,即主张在工业、农业、商业领域保持原来的私人占有制的基础上,实施国家对生产活动的领导、指导、监督和制约。党内有的人以“左”的面目出现,攻击以上的主张是“右派布尔什维克倾向”,危言耸听地说苏维埃国家有“演变到国家资本主义去”的危险。列宁在批评这些言论时,指出这些人的错误在于不了解俄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他分析道,俄国目前的经济成分有五种,即宗法式的、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他正确地指出,在这五种经济成分中,占优势的是小生产经济,当时真正的危险在于小生产自发势力和私人资本主义联合起来,既反对国家资本主义,也反对社会主义。对于这种情况,列宁说:“俄国幅员如此辽阔,情况如此复杂,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所有这些不同的类型都互相错综地交织在一起。特点就在这里。”[①]正是从这种特点出发,他认为俄国正确的政策是建立和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用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去克服小生产自发势力的影响。他要求党内所有的人都看到俄国社会经济状况的这一实际,说:“谁要是看不到这一点,那他就恰恰由于盲目无知而暴露出自己做了小资产阶级的俘虏。”[②]这是列宁在俄国社会主义实践中,首次深刻而明确地强调要认清俄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实际。
在苏俄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不断地强调了这个问题。他在党的十大上关于新经济政策意义的报告中,讲到俄国因为小农占优势而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指出:“我们在许许多多的著作中,在我们所有的讲话中,在所有的报刊上都一再强调说,俄国的情况不同,这里的产业工人仅占少数,而小农则占大多数。”[③]从这一实际出发,他认为,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国家政权同农民达成协议,取得农民的支持,二是俄国革命得到西方发达国家无产阶级的响应,得到西方国家革命的支持。同一时间,他在《论粮食税》的小册子里,在论及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时,郑重提出“看一下俄罗斯联邦的地图吧”!接着,他指出,在沃洛格达以北,顿河畔罗斯托夫及萨拉托夫东南,奥伦堡和鄂木斯克以南,托木斯克以北,有一片片一望无际的空旷地带,可以容下几十个文明大国,可是,这里占统治地位的是宗法制度、半野蛮状态和野蛮状态;在俄国其余的穷乡僻壤,乡村同铁路之间,往往相隔几十俄里,只有羊肠小路可通,甚至无路可通。他认为,由这样的状况向社会主义过渡,一个必需的条件是建立起几十座区域电站,把电力送到每一个村子。
邓小平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也不断地强调要认清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实际。1979年3月,他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明确地说:“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注意到的。”[④]他指出,这两个特点一是底子薄,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时期的统治和压榨,中国成了贫穷落后的国家;二是人口多,耕地少,在生产力不够发展的情况下,吃饭、教育和就业都成为严重的问题。1980年12月,他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讲到加速现代化建设步伐和编制“六五”计划时说:“至于走什么样的路子,采取什么样的步骤来实现现代化,这要继续摆脱一切老的和新的框框的束缚,真正摸准、摸清我们的国情和经济活动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据以正确决定我们的长远规划的原则,然后着手编制切实可行的第六个五年计划。”[⑤]这里,他所谓“摸清我们的国情和经济活动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就是指要认清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实际。1988年5月,他在一次会见东欧某国共产党的领导人的谈话中说:“改革开放必须从各国自己的条件出发。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左邻右舍不同,还有其他许多不同。”[⑥]他建议各国共产党人认真地分析和深刻地了解自己的国情,在这个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改革政策,不可重蹈过去脱离本国实际搞建设的覆辙。
列宁和邓小平在强调认清本国实际的同时,主张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在苏俄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在有关会议上的报告中讲到俄国的国情是小农占人口大多数时说:“毫无疑问,在一个小农生产者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这些办法在工农业雇佣工人占大多数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是完全不需要采用的。”[⑦]这说明,列宁认识到,俄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同时,他主张探索适合俄国实际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有关文章中,他分析了俄国生产力落后的状况后提出:“在最近这几年,必须善于考虑那些便于从宗法制度、从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⑧]在列宁看来,通过“中间环节”走向社会主义,是适合俄国国情的、唯一正确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样的理论精神和原则,在邓小平理论里也有充分的体现。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明确地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⑨]1984年10月,他在一次会见外宾时的谈话中,说到中国革命的成功在于走自己的路时指出:“现在中国搞建设,也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⑩]可以说,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是贯穿邓小平改革开放思想始终的最核心的内容之一。
列宁和邓小平由于认清了本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实际,主张从这个实际出发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所以他们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以及政策、措施的理论,符合本国的实际,或者说符合东方国家的实际。在苏俄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提出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有实行粮食税、支持小农和私人工商企业发展、发展商业和市场、发展对外的租让制和对内的租赁制等等。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质是,在农村鼓励小农经济发展,在城市鼓励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发展,同时大力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通过商业和市场实现城乡经济的结合,繁荣经济,逐步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显然,列宁关于政策和措施的理论,符合俄国小生产占优势和多年战争对生产力造成严重破坏的实际。这一理论也是同俄国生产力水平低和经济落后的状况相适应的。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领导党和政府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包括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发展集市贸易和搞活城乡经济,对外开放和吸取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等等。他主张采取这些政策和措施,在于他正视了我国当前生产力水平较低和经济不发达的事实。邓小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即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的提出,也是从我国目前生产力和经济条件的客观实际出发的。
二、大胆地探索前进的道路
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主义实践,是史无前例的开创性事业。邓小平领导的中国改革开放,由于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也需要开拓前进。他们在不同的时期,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了社会主义的道路。所以他们的理论具有大胆探索前进道路的特点。
在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上,列宁的理论体现出大胆探索的特点。马克思、恩格斯在自己的著作里否定了国家资本主义,认为它丝毫不能改变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事实。如前所述,在1918年春苏维埃国家转变工作重心时,列宁主张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可是党内有的人反对列宁的主张,攻击这种主张是一种“右派”倾向。列宁在反驳这种言论时说:“这些人怎么啦,怎么能够抓住书本上的只言片语而忘掉现实呢?现实告诉我们,国家资本主义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进步。”(11) “只要稍微想一想,在俄国,在苏维埃俄国,确立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基础将意味着什么,那么任何一个没有丧失理智、没有被书本上的只言片语塞满头脑的人都一定会说,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的救星。”(12)在这里,列宁一是说不能利用书本上的词句来反对现实生活,应该从现实出发来衡量政策和措施的得失,二是高度地评价了国家资本主义,认为它是俄国的“救星”。这一论述,体现了在现实生活中大胆探索前进道路的精神。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进一步论述了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当时,苏俄实行了租让制、租赁制和合作制。这些经营组织形式,都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由于党内有的人对于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心存疑虑,列宁在俄共(布)十一大报告中就这一问题指出,无产阶级国家的国家资本主义,是以前的马克思主义者没有遇到的新问题,“连马克思也没有想到要就这个问题写下只言片语,他没有留下任何明确的可供引用的文字和无可反驳的指示就去世了。因此我们必须自己来找出路”(13)。
在自由贸易和商业的问题上,列宁的理论也体现出大胆探索的特点。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商品、自由贸易和商业是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的事物,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商品、自由贸易和商业。可是,在苏俄新经济政策开始时,列宁主张让小农和其他小生产者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允许他们自由贸易。对于他的这一主张,党内一些同志不理解和难以接受。对此,列宁在俄共(布)十大上的报告中说道:“如果谁想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那他就错了。”“我们应当在原则上解决这个问题,使农民知道这一点,因为播种的季节就要到来了。然后再来发动我们整个机关,运用我们全部的理论力量和实践经验,来研究这个工作怎样进行。”(14)这里的意思是说,离开了社会实践,在会议上谈论这个问题,不可能产生正确的答案,需要的是大胆实践的勇气,果断地推进工作,然后在实践中探索正确的答案。他还说:“从理论上说来,能不能在一定的程度上给小农恢复贸易自由、资本主义自由而不至于因此破坏无产阶级政权的根基呢?能不能这样呢?能够,因为问题在于掌握分寸。”(15)意思是说,可以确定一种新的理论观点:即走向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可以给小农以贸易自由,可以发展商品交换,而不必担心这样做会危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同年10月,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等文章中,进一步地论述了商业问题。他说:看起来商业与社会主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但正是这类矛盾在实际生活中能把人们从小农经济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引导到社会主义。”(16)党内有些干部对于发展商业尤其是对于自己从事商业活动有抵触情绪,说过去在敌人的监狱里没有人教经商的课程。列宁说,在监狱里没有人教革命战争,也没有人教管理国家,但是共产党人在实践中都学会了。对于经商,共产党人也要在实践中认真学习,发现和掌握工作的规律性,推进商业工作的进展。
邓小平在领导和指导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明确地、直接地提出要大胆探索前进的道路。从粉碎“四人帮”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历史处于向何处去的转折关头。如果按某些人的意见,坚持“两个凡是”,中国的社会历史将不能得到进步和发展,党和国家将会走向毁灭。如果结束过去的历史,走新的道路,那末新的道路在哪里?怎样才能够使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信心?这时,邓小平向全党提出,要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大胆探索前进的道路。1978年12月,他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才能顺利发展。”(17)他提出,不仅党中央,而且省委、地委、县委,工厂、机关、学校、商店、生产队,都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动脑筋想问题;各级党委和每个党支部都要鼓励党员和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都来思考出路问题和前进道路问题。80年代中期,我国的改革由农村发展到城市,由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科技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等等。这时,邓小平认真地总结了前一阶段改革的经验,再次提出大胆探索前进道路的问题。1985年3月,他在一次会见日本友人时的谈话中说:“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我们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不会动摇的,一直要干下去,重要的是走一段就要总结经验。”(18)他认为,改革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所以尽管前进的道路有风险,有困难,也要大胆地坚持;因为改革涉及人民的切身利益,效果如何会影响亿万人民群众的情绪,所以改革的步子要稳,要不断地总结经验,使前进的方向更明确。1992年初,我国历史又处于一个重要的转折关头,即向改革新高潮迈进的关头。这时邓小平又一次提出大胆探索前进道路的问题。他在南巡过程中指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19)在这里,他一是强调要大胆,二是强调要走一条新路。这就十分明确、十分直接地向人民提出,要以更大的勇气和信心继续探索前进的道路,把改革开放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邓小平关于特区建设的理论体现出大胆探索的特点。1980年开办经济特区时,党内有的同志有畏难情绪,邓小平要求大胆地进行这项试验。1979年4月,他在同广东省委有关同志的谈话中,就创办特区问题说,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中央没有钱,要你们自己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几年以后,特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就。1984年2月,他在视察深圳、珠海特区时,肯定地指出,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1985年6月,他在同外宾的谈话中,就特区建设问题说:“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路子走得是否对,还要看一看。它是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搞成功是我们的愿望,不成功是一个经验嘛。”“这是个很大的试验,是书本上没有的。”(20)
邓小平关于先富共富的理论,也体现出大胆探索前进道路的特点。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社会要逐步缩小以致消灭工农差别、阶级差别,更无当前人们所说的贫富分化的问题。可是,在中国,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处于情况非常特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本做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和方针呢?邓小平经过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中的摸索,把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同我国的实际结合起来,提出了共同富裕的理论。但是,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由于各个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有很大的差异,所以目前尚不能够立即达到共同富裕。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在探索和摸索的过程中,提出了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的劳动先富起来的理论。他在有关谈话中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21)邓小平提出共富和先富的问题,以及对达到目标的政策的阐述,都体现出理论上大胆探索的特点。
在列宁理论和邓小平理论中,关于利用私人资本主义作用的理论观点,关于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关于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论观点等等,都体现出理论上大胆探索的特点。
三、渐进地走向社会主义目标
历史证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有激进的过渡和渐进的过渡之分。所谓激进的过渡,指通过激烈的手段,快速地推进过渡的过程。所谓渐进的过渡,指采取缓和的办法,逐渐地进行过渡。列宁和邓小平都主张采取缓和的办法,逐渐地发展过渡的过程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所以,主张渐进地走向社会主义目标,是他们理论的一个重要特点。
列宁主张渐进地发展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设想的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途径以“计算和监督”为主要特征。其具体内容是:不立即改变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即不剥夺资本家的财产;由工人或工人团体对企业的生产和分配过程进行监督,制约资本家的活动,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通过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改变经济关系及社会生产的性质。在实践过程中,列宁的这种设想遭到了一部分资本家的反对,于是苏维埃政权对这些企业采取了国有化的措施。可是,到1918年三、四月间,当巩固苏维埃政权的斗争告一段落时,列宁提出转变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把“计算和监督”的任务重新提到最重要的日程上来。显然,列宁这一阶段所设想的过渡途径,不是迅速的、激进的过渡,而是一种渐进的过渡。
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针对苏维埃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然的、正常的任务所提出的思想,即通常的、一般意义上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也是主张渐进的过渡,即主张通过较长的时间,逐渐地完成过渡的任务。1918年11月上旬,他在中部各省贫苦农民委员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下子就把数量很多的小农户变成大农庄是办不到的。要在短期内一下子把一直分散经营的农业变成公共经济,使之具有全国性大生产的形式,由全体劳动人民普遍地同等地履行劳动义务,同等地公平地享用劳动产品,——要一下子做到这一点,当然是不可能的。”(22)这里所谓“短期内”是不可能的,“一下子”是不可能的,指必须经过一个长时期的、缓慢的过渡阶段。12月中旬,他在全俄土地局、贫苦农民委员会和公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在讲到这个问题时又说:“实现由个体小农经济到共耕制(指公有制——引者注)的过渡,显然需要很长时间,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深深知道,在小农经济的国家中,不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要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23)在这里,他不仅清楚地说这种过渡“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明确地提出,不经过“一系列渐进的预备阶段”不可能实现这种过渡。1919年10月,列宁发表了著名的论文《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在这里,他在深入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现社会主义要求消灭阶级,要求消除工农差别,这一目的的实现需要经过长期的、逐步的、渐进的过渡,绝对不可以采取急躁轻率的态度。这就是他所说的:“这是一个无比困难的任务,而且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这个任务不能用推翻哪个阶级的办法来解决。要解决这个任务,只有把整个社会经济在组织上加以改造,只有从个体的、单独的小商品经济过渡到公共的大经济。这样的过渡必然是非常长久的。采用急躁轻率的行政手段和立法手段,只会延缓这种过渡,给这种过渡造成困难。”(24)总之,在国内战争时期,列宁在论述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时,自始至终强调不能急躁轻率地行事,不能企图一下子解决问题,要求进行长时期的、渐进的过渡。
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的主张,更明显地表现其属于渐进的过渡。根据他的思想,俄国由于小生产占统治地位,生产力水平太低,必须利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作用,主张使其成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显然,有了这个“中间环节”,或者说既然列宁主张发展和利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作用,那末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践就只能是渐进的过渡。
以上对列宁各个时期过渡观点的阐述,足以说明,列宁的理论具有渐进过渡的特点。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时,已经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尽管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因而,这以后党和国家面临的任务不是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而是如何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理论体现出渐进的特点。
1980年即我国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的时候,邓小平深刻地分析了过去我国“冒进”的教训,要求以后逐步地、渐进地推进建设的进程。这年4月,他在一次同外宾的谈话中,谈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时说:“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25)他认为,过去我国由于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把速度搞得太快,结果越搞越穷,教训非常深刻。同年5月,他在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谈话中,就这个问题又说:“有人说,过去搞社会主义改造,速度太快了。我看这个意见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比如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化到普遍办高级社就是如此。”“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高级社还不巩固,又普遍搞人民公社,结果六十年代初期不得不退回去,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26)鉴于过去的情况,他提出,要解放思想,开展改革,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组织形式,在农村还要解决因地制宜的问题,各个方面都要避免过去把速度搞得太快的错误。
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立意避免过去“左”的错误,逐步地、稳妥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1987年8月,他在有关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27)这一理论说明,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不发达的阶段;以后我们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是不能离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现实,即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方向,二是不能离开我国生产力和经济不发达的现实,不能超越阶段地把速度搞得太快。1992年初,他在有关谈话中进一步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28)这里的意思,也是强调不要忘记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应坚决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同时要有长期建设和发展的思想,通过一代人接一代人地不断努力,逐步地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推向更高级的阶段。
邓小平关于“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理论,也体现了渐进走向目标的特点。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正是吸取了过去“左”的教训,所以在制定我国以后的发展目标时不是要求一步到位,而是主张分“三步走”。1984年10月,他在有关讲话中说:“对内经济搞活,对外经济开放,这不是短期的政策,是个长期的政策,最少五十年到七十年不会变。”(29)他认为,我国发展的第一步要10年,第二步也要10年,第三步要30至50年,这样经过50年至70年的努力,才能逐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达到我们的目标。他的这一理论,有利于人们克服发展上的急躁情绪,有利于人们避免“冒进”行为。正如中宣部颁发的《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中指出的:这个经济发展战略,既表明我们制定的不是一个过急的目标,又表明中国人民决心用100年左右时间艰苦奋斗,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程,体现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中国人民的雄心壮志。
四、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
所谓原则的坚定性,指在社会主义的路线和方向问题上,或者说在重大的政治问题上,坚持原则不动摇。所谓策略的灵活性,指在具体的政策上和措施上,在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和有利于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和通融。列宁的理论和邓小平的理论,均具有这样的特点。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在苏俄同德国之间要不要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问题上,列宁的理论体现了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当时的情况是,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但是苏维埃国家同德国之间仍处于战争状态。由于这原本是一场非正义的战争,由于俄国的国力已经不能够继续支持战争,更由于巩固苏维埃政权需要退出战争。所以,在列宁的领导下,苏俄代表团同德国代表团进行谈判,希望签订和约。在谈判过程中,德国代表团提出领土要求。如果答应他们的要求,苏俄将失去大片领土。列宁和俄共(布)从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领导签订了和约。在这个问题上,列宁一是强调坚定地坚持原则,即强调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二是强调灵活地运用策略,即主张接受德国代表团提出的条件,哪怕是屈辱性的条件,以求得到和平。1918年3月,他在党的七大上,在亲自起草的有关决议中指出:“鉴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面临帝国主义的进攻而必须利用一切喘息时机,即使是最短暂的喘息时机,代表大会认为,必须批准苏维埃政权同德国签订的极苛刻和极屈辱的和约。”(30)在大会上的报告中,他还指出:签订和约意味着“让出空间以便赢得时间”,“我要让出空间给实际的胜利者,以便赢得时间。全部实质就在于此,也仅仅在于此。”(31)显然,在列宁看来,赢得时间和喘息时机,巩固苏维埃政权,为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创造条件,这是当时最重大的原则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犹豫;而批准和约和让出空间,只是一个策略问题,如果确认它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采取这种策略,当然也可以采取其他的策略。
在俄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列宁关于利用托拉斯的组织者及旧专家的理论,也体现了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在1918年春转变工作重心时的实践中,在1921年春以后恢复国民经济的实践中,列宁鉴于国家缺少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吸收过去托拉斯的组织者和旧的技术专家参加经济建设,委他们以重任,发挥他们的作用。他说:“从前的工业领袖,从前的长官和剥削者,应当担任技术鉴定人、指导人、参谋和顾问的职务。”(32)他号召共产党人和工人群众向他们学习,说:“我们现在要向他们学习,是因为我们的知识不够,因为我们没有这些知识。”“哪怕他是一个大骗子,只要他组织过托拉斯,只要他这个商人曾经搞过千百万人的生产和分配,只要他有经验,我们就应该向他学习。如果我们不从他那里学会这些东西,我们就得不到社会主义,革命也就会在它已经达到的阶段上停滞不前。”(33)在列宁看来,在这里,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必须坚决坚持的原则,而利用托拉斯的组织者和旧的技术专家,让共产党人和工人群众向他们学习,只是一种可以灵活运用的策略手段。
邓小平的理论,也深刻地体现出这一特点。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一贯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而体现出他理论的原则坚定性。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在讲到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时说:“中央认为,今天必须反复强调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因为某些人(哪怕只是极少数人)企图动摇这些基本原则。这是决不许可的。每个共产党员,更不必说党的每个思想理论工作者,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事业。”(34)1989年风波结束以后,他在总结经验教训时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没有错,错就错在近几年坚持得不够一贯,不够有力,没有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的群众,以后必须切实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可见,在这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上,邓小平理论的立场和态度是再坚决和再鲜明不过的了。可是,另一方面,即在改革开放的措施和办法上,邓小平理论认为需要有较大的灵活性。1992年初,他在南巡过程中,在同有关同志谈到证券、股市好不好时说:“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35)这里的意思是说,对于要不要搞证券和股市,应该灵活一些。在国际战略上,邓小平理论也深刻地体现出策略的灵活性。1989年“六四”事件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搞所谓经济制裁,中美关系恶化。这年10月,邓小平在接见来访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说:“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互相尊重,平等相待。”还说:“我知道你是反对共产主义的,而我是共产主义者。我们都是以自己国家的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36)在这里,邓小平策略的灵活性,表现为他主张在国际活动中以本国的经济利益为最高准则,而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甚至不管对方是否赞成共产主义,都认真地同他们交往,以谋求自己国家的利益。
收稿日期:1996年7月6日
注释:
[①][②](11)(12)(30)(31)(32)(33)《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275、276、235、236、32、24、129、238—239页。
[③][⑦][⑧](14)(15)《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1卷,第51、50、217、55、55页。
[④][⑤](17)(34)《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356、141、173页。
[⑥][⑨][⑩](18)(19)(20)(21)(25)(26)(27)(28)(29)(35)(3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5、2—3、95、113、372、130、373—374、312、316、252、380、79、373、330页。
(13)《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3卷,第83页。
(16)《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2卷,第176页。
(22)(23)《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5卷,第170、352页。
(24)《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7卷,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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