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州市危旧房的更新和改造论文_吴国亮

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510663

摘要:危旧房管理隶属城市更新的一部分。在危旧房治理工作中,结合整个房屋所在片区的城市发展要求进行更新,具体到改造工作中,要在确保房屋结构、质量等工程技术改造治理的基础上,把危旧房改造作为城市更新发展的着力点,配合城市发展总体策略,因地制宜,更大程度地利用、营运改造的成果,使投入的改造成本获得更大的收益。本文重点分析广州市危旧房的更新和改造。

关键词:广州市;危旧房;更新;改造

1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的历程

社会各界对广州市危旧房改造高度关注。1987年成立了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2009年改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15年纳入城市更新局管理。1999年至2013年底,全

市共治理城市危房213万平方米,雍雅园、万松园等约30个成片改造项目,建设了东风西222号、西荣巷等约30个绿化小广场。2013年,市委市政府把完成2012 年在册9.88万平方米城市零散危房改造任务纳入2013年市政府10件民生实事之一。2014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州市2014-2016 年度城市危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14至2016年全面完成2013 年在册的17.96平方米城市危房改造。见表1。

表1 危房改造基本模式对比

1广州市危旧房改造难点

(1)以贯彻性、落实性工作为主,作为特大城市在改革创新提升危旧房改造工作方面创新性不够强。危房改造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流程缺乏针对性,职能部门仍按一般工程基建项目要求办理,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环节多、程序繁复、时间长,难以推动改造各方的积极性。

(2)点面结合不够,注重“摊大饼”,对微小、零星改造重视不足。如在进一步“微改造、精管理、重效益”的新的小而微更新改造模式中,尚未能形成一定共识等。

(3)政策落地方面,配套性政策仍不足。这方面有待在《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生效及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后得到强化。

(4)资金配套上缺乏积极的激励措施,尚未调动起社会资金、金融机构和业主本身的积极性,尤其是少部分危房安全负责人在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治理或更新费用的前提下,缺乏多方筹措资金的渠道和政策性扶持。单一通过政府为主体进行更新改造的模式需要进一步提升为多渠道、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新模式。

(5)人文和历史因素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更新改造工作推进的力度。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继承人多,产权复杂,海外关系交集,历史资料档案不齐,相互难以达成一致,更新改造主体不清等问题都制约了对房屋的更新改造工作。另外,一些房屋多次承租,造成业主和租户、租户和租户之间关系复杂,也是工作推进受到制约的原因之一。

2城市更新下危旧房改造管理定位

广州的城市更新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并且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要将城市危房改造管理的观念转向城市危旧房改造管理,要树立“去旧立新、居安思未”的观念,树立城市破旧建筑更新过程中文化传承、文物保护的观念,树立为城市更新项目服务的观念。从“三旧改造”到“城市更新局”的出现,标志着广州城市更新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城市更新的观念发展落到了实处。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市的发展突飞猛进,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同时,也留下了“城中村”这样具有鲜明地区性特征的城市发展问题,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指标也成为制约发展的政策性“瓶颈”。

广州市城市更新承载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通过城市更新“去旧立新、居安思未”,实现“充满活力的生态宜居宜业城市环境”新要求,完成“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市精细化品质化管理,建设有文化底蕴、有岭南特色、有开放魅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任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同时,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切实管用相结合,战略定力和精准发力相结合,统筹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谋划和及时见效相结合”的战略性、全局性意识。运用法制理念、法制精神、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法制思维,解决好从土地存量中求增量,从增量中求质量,为社会文化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服务的具体问题。

在充分认识城市更新的理念过程中,城市的有机更新是以人为本的,要认识到城市发展具有其自身的自然秩序,城市的发展是人的自然聚集的结果,重点在“市”,人和而市、以市成城、以城利市三者之间相互关联,具有内在的逻辑走向。因此,城市的有机更新,应当首先认知城市,把握城市发展脉络的自然属性,还要把握城市发展商脉、文脉等内在属性,把握城市发展的自然结构和生理机构结合起来,有机更新才能另辟蹊径,走出自我发展的新路。

3广州市危旧房的更新和改造管理建议

3.1 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不应该闭门造车,应通过持续性的入户调查,采用问卷、访谈等形式,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广州市危房住户的基本情况及改造需求,对危房住户的家庭人口结构、经济状况、工作状况、行为观念、社会政策的支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广州市危房改造政策实施的有效性、运行状况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估,进而为在新形势下做好广州市危房改造管理的政策制定和改造计划奠定决策基础。

3.2及时更新观念

城市更新的观念本身是发展变化和不断进步的,理论和实践本身也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没有一成不变的定律,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时代发展推动事业的进步,也需要不断寻找适合自身发展变化的模式。以单纯物质更新、推倒重建的危房改造管理模式已经成为过去式,存在危改项目审批滞后、参与主体不主动、投融资渠道单一、政策性支持不足等问题。在城市有机更新的理念下,危改管理的模式要顺应时代发展,在总结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微改造、精管理、增效益”的新模式,梳理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高效快捷、融资灵活、管理使用配套的系统性改造管理新流程。主动协调各方,在规划审批、用地指标、建设审批流程上,争取政策性支持,为成片改造审批流程改革开路。

3.3 提升科学管理

加大基础管理数据、基础业务数据、基础社情民意的调查力度,广泛采用信息化手段,形成开放性端口服务于行政管理。对基础数据进行分析分类,明确一般性更新建筑、应该更新建筑、必须更新建筑和保护性更新建筑档案数据库,引入“法定图则”,点面结合,针对不同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有建筑物的类别特征,提出有序改造、有机改造的草案,为决策机关服务。强化管业制度,盘活现有物业的流转,在安置、周转、维护上,探索市场管理机制,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贬值。

3.4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在更新项目改造工作中,应结合传承岭南文化,加强广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做好“微改造”。从城市房屋的公共部分、公共房屋环境和基础设施入手,选点突破,各区铺开,以点带面,为成片、连片更新改造大胆尝试,及时总结,为更新体制和机制建设服务。同时,在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是突出本土特色,编制对普通保护责任人、使用人的指引,帮助使用人认识自己的建筑,加强日常保养、维护。二是加强对公房和代管房中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缮。三是把符合一定条件的老旧建筑改建为独一无二的文化地标。四是探索进一步引入社会资金、金融机构放贷优惠和扶持政策,形成更新改造的合力。

3.5加强对城市更新中微观个体的行为研究

城市更新作为综合体系,涉及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复杂相互关系,如何在城市更新的范畴内,研究不同更新策略,以及产权制度影响下的开发商、原居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各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之间的行为关系,对于指导城市更新策略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对微观个体的研究,是使中国城市更新人性化的有效途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继续做好危旧房改造意义重大。一是保障群众安全。二是推动城市更新。三是促进社会公平。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相关研究成果表明,居住在危旧房者多为经济弱势群体,危旧房治理实际上是扶助贫困人口、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社会二元结构的对立,促进社会公平。

参考文献

[1]严若谷.周素红.闫小培.城市更新之研究.地理科学进展.2011.8

[2]吕晓蓓.赵若炎.对深圳市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城市规划.2009.4

[3]周晓.傅方煜.由广东省“三旧改造”引发的对城市更新的思考. 现代城市研究.2011.8

论文作者:吴国亮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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