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丹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450000)
摘要:幼儿园本是孩子创造美好人生的起点,是幼儿愉快学习,自由快乐成长的平台。但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威胁着儿童的心理和生命安全。随着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频发,家长们和社会各界打破了对幼儿园的认知,也对幼儿在园的安全问题产生了猜疑,对幼儿园产生怀疑,对教师产生了质疑并对教师的师德出现了极度不信任,建构安全的幼儿园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主要是从我国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问题形式,出现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建议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等方面去探讨,以提高我国幼儿园安全问题的改善,保障我国幼儿未来更加快乐、幸福、健康成长,大力推动我国幼儿园未来的发展。
关键词:幼儿;幼儿园;安全问题;策略
一、幼儿园中意外伤害的意义及主要类型
幼儿园事故 “一般是指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和在园内的安全管理范围内独自活动或集体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也包括不在园内,但是也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春游、节假日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而且幼儿园事故发生的范围、种类是复杂性和多样性的”。
据了解,许多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体系不全面,尤其是人身安全涉及的少。大多数幼儿园的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幼儿园内部,而且安全体系的内容也不够严谨,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与实际情况联系的不够紧密。 郭春发在《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及教师的义务》中总结了我国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幼儿游戏时受伤。
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事故造成的,即使老师在场,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孩子们在活动中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粗心的玩耍、玩伴的碰撞和其他伤害是不可避免的。
(二)、幼儿园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
如滑梯、荡秋千、蹦跳床等大型设备老旧失修,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幼儿园如果未及时更换陈旧老化的设备,形成事故隐患,而老师也未尽到注意的义务,幼儿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幼儿在教室、楼道、走廊内、上下楼梯的安全,也是幼儿园容易出事故的地方。
(三)、儿童走失。由于教师没有尽到责任,幼儿园管理体制的缺失酿成的,是幼儿园严重 的安全事故。
(四)、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
体罚指教师通过责罚,对幼儿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的教育行为。也是家长们和社会持续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在这个阶段,幼儿园内暴露出来的体罚都是一种变相体罚,如罚幼儿吃喝有害身体健康的东西、动手打骂幼儿等等。据新闻报道2017年11月22日晚,多名幼儿家长反映,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被老师用针扎、喂成分不明的白色药片、猥亵,并提供了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幼儿园教师的恶意行为层出不穷,人们又心痛又愤怒,然而,此类事件总是波澜起伏。
(五)、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的漏洞和教师疏忽,幼儿被他人接走。
(六)、外来人员的侵入、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及幼儿自身原因所致。
此外,我国现阶段还存在有:○1校车安全隐患。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总是频繁发生,校车事故也已经成为幼儿受到伤害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凤凰网报道2016年9月,睢县一辆载满幼儿的校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2死11伤。○2幼儿园内饮食及卫生安全隐患。近年来,幼儿食品中毒事件在我国各地区频发,如2017年9月5日南昌发生疑似幼儿集体食物中毒事件120名幼儿被送医院治疗等。在公开调查的问题上,我们发现许多幼儿园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诚信,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诸多因素,都是引起食品问题和幼儿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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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幼儿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一)幼儿及家长方面
3 至6岁的幼儿身心各方面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是身体各个技能又不是很成熟,如神经系统比较脆弱,动作不灵活,协调能力差等等,所以走路或跑步摔倒碰伤自己都是常有的事。而且,幼儿时期的孩子好奇心强烈,活泼好动,看见任何可以触摸的东西都要碰一碰,他们意识中的安全意识和危险意识是完全不清楚的,所以很容易受伤。
由于我国独生子女较多,家长对孩子过度保护,社会竞争激烈的诱因,使家长只注重培养孩子的智力发展,忽视了培养幼儿对生活自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很多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安全知识,放纵孩子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危险行为采取不制止的态度。而且,家长对幼儿园的理解对教师的支持度不够,认为把孩子送到园里就是安全的,当孩子遇到伤害时,他们不会从多方面考虑事件发生的原因,把责任全部推给幼儿园,与幼儿园缺乏沟通交流。
(二)幼儿园及教师方面
很多幼儿园没有详细的安全制度,管理存有漏洞,老师对幼儿园安全制度不了解,管理者缺少安全知识,安全责任感低,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放在第一位,思想不端正,存有侥幸心理,重教育轻安全,久而久之就埋下了事故隐患。
从广义的角度看:我国学前教育师资的专业人才严重短缺,教师压力大,部分教师存在职业倦怠倾向,编制紧缺、工资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使我国幼师队伍出现不稳定性。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教师安全责任意识薄弱,事业心不强、责任心差,对幼儿的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帮助幼儿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对幼儿的一些不安全行为没有及时纠正,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就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幼儿园安全的建议
(一)幼儿园及教师方面
幼儿园各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需要加强完善,管理者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知识以及 了解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如《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地方政府、教育局对幼儿园的法律法规等等。管理者不仅要完善管理制度,也要完全落实管理制度,对教师不仅要重视专业素养也要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加强责任意识,加强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学习。有利于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观念。也要系统的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社会性理论知识等等,把握幼儿不同发展阶段的身心特点和规律,用正确的教育方法教育幼儿,使教育合理化,加强对幼儿安全的教育,更好的促进幼儿成长。
(二)家长方面
家长不要过度娇惯溺爱幼儿,要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重视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对幼儿危险行为采取制止的态度。要与幼儿园及教师积极沟通交流幼儿在家及在校状况,孩子出问题时,做到从多方面考虑问题发生的原因。
四、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幼儿园各种安全问题频发,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率极高,幼儿健康成长不能得到保证,国家便出台了一系列与儿童发展、教育、生存相呼应的政策措施和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等,保障了幼儿的生存权、发展权及教育权等一些权益,使儿童能健康平安的成长。
参考文献
[1]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1999.
[2]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
[3]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5]郭春发.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及责任划分.学前教育,2002(01).
[6]刘建君.关于儿童安全问题的思考[J].幼儿教育,2002(04).
[7]朱琳.幼儿在园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8]李俊祺.幼儿园安全事故分析与完善安全预防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8.
论文作者:梁晓丹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2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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