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各部门方法命题分析与预测(一)_司法考试论文

2003年各部门方法命题分析与预测(一)_司法考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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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理学

法理学在2002年的司法考试中,占了15分;2003年的大纲确定其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降了3~5分。减少的分数增给法制史。从题型看,除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题外,还会出现任意选择题。其难度不大,但由于该部分理论性太强,以及每年教材观点表述的差异,使得该部分相当容易失分。相对于2002年的大纲而言,2003年作了相当大的调整:法的价值、司法体制、法的传统以及法与社会的有关部分为新增内容,这部分知识点有必要加强复习。但传统的重点内容(如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立法),仍会作为考查重点。

二、法制史

法制史是新增考试科目。分值为10分,中法史部分大致占7~8分,外法史占2~3分。题型大致以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为主,预计应不会出现任意选择题。

对法制史,大纲要求:考生应了解掌握大纲中列出的相关内容,达到前后系统记忆与正确理解的程度;能够对相关法律史料与案例,运用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知识进行综合分析。由于是首次作为考试科目,所以会着重考查“系统记忆”,不会注重考察理解与运用能力。复习法制史时,注意与部门法学结合。

三、宪法学

宪法学在2002年司法考试中,占了15分,2003年的大纲确定其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降了3~5分。减少的分数增给法制史。宪法学的纯理论部分,由于体系清楚,内容相对固定,不像法理学那样变化幅度大,所以相对容易把握;但是,其“国家机构”部分的知识点,由于涉及的法条相当多,而且相当零乱,不成体系,所以难以把握,考生相当容易失分。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注意“系统记忆”,将具有相似性的知识点予以总结,抽象出其中的“原则”,以原则指导自己的记忆,而不能“孤立记忆”。另外,“国家机构”一章新增了“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知识点,注意把握。

四、国际法

(一)分值分布

国际法约占卷面分值的8%~10%,国际私法约占10%~12%,国际经济法约占12%~15%,总体上国际法部分大概为30~40分之间,这和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的分值分布比重大体相当。

(二)题型分布

从题型上看,2003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部分全部在卷一,题型包括单选题(大概11~13道)、多选题(大概17~20道)、任选题(大概6~8道)。首次司法考试中选择题案例化的趋势十分明显,特别是国际公法试题,10道选择题只有1道题是直接考理论,其余9道都是通过小案例形式,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记忆以及应用能力。这种趋势今年的考试中应该会继续保持甚至加强。对此考生应有思想准备。

(三)难度预测

国际法因其本身与日常生活不像民法、刑法那么贴近,很多知识点不好理解,这就决定了司法考试这样一种应用性考试不会考得太难。2002年个别题难度较大,如卷一第18题、第20题、第60题、第97题,考生丢分严重,今年难度应该会有所降低。而且,国际法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性不像民法、刑法那么强,考生复习仍主要树立“分解知识点,各个击破”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识记仍是主要工作。

(四)新增考点

新大纲、新教材整体变动不大,局部变动不小。

1.国际公法:(1)新增加了第九章“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其中对新的国际形势下的战争、武装冲突、三种战争犯罪、战争中立与普通中立的概念界定,以及战争开始、结束的制度,中立国的权利义务等内容都可能成为考试的题眼。

2.国际私法:(1)第六章“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中在仲裁和诉讼部分中补充了一些2000年前后新的司法解释的内容。(2)教材第六章最后新增了中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规定的内容。(3)增加了第七章“区际法律问题”。这些新增内容都是应当给与适当重视的知识点。

3.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第五章“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变化较大,内容全部重新撰写,考生要适当注意。

(五)复习侧重

1.国际公法:考点历来极为分散,去年考试几乎章章有题,但又都只有一道题。复习只能全面,但主要是掌握基本东西。

2.国际私法:考试重点除了新增点外,仍应主要集中于总论的几个制度和分论部分我国的相关规定。

3.国际经济法:重点仍将是国际贸易法,特别是传统的四大块,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货物提单运输及海上保险、国际贸易支付。

五、经济法

本部门法包括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

1.分值分布情况:本部门法总分值约20分。劳动法可谓是一枝独秀,每年都在4~5分;环境保护法则在0~1分之间。其他单行法则都处于2分左右的位置。

2.题型分布情况:本部门法不大可能出现案例题,客观题的各类题型则均有可能出现。

3.难度大小:本部门法难度都不大,但考核的越发“细致入微”则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4.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拍卖规则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消费争议解决的特殊规则”、“产品责任与瑕疵担保责任”、“证券发行条件与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个人所得税的征、减、免与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争议的解决范围和方式”、“环境侵权责任”是各单行法的核心考点。

5.新增考点: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新增法律考核的可能性极大,但分值不会太高。

六、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中关于法官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的内容,是2002年首届司法考试第一套试卷中新增加内容,在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中仅仅考察了律师制度的内容。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考试范围主要来源于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涉及法规主要是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法及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内容。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从2002年司法考试的情况来看,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部分共考了1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3分(第28-30题),多项选择题7分(第74-80题)。考点分布情况是这样的: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概述1分;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3分(其中,法官职业道德概述1分,法官职业道德主要内容1分,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的责任1分);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3分(这3分考察的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的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3分(其中,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1分,律师执业纪律规范2分)。通过对第一次司法考试试题分析,我们也许可以发现,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涉及的考点多为“死记硬背”内容,因此,在准备司法考试学习时,可以在考前进行突击记忆。

按照考题难度与试题类型及考点分布基本稳定的命题原则,2003年的试题难度与题型分布和2002年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从对付2003年司法考试的角度来讲,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主要有:

(1)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概述部分: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加强法律职业道德的作用、法律职业责任范围、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责任的关系。

(2)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部分:法官职业道德的特征、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承担责任的形式。

(3)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部分:检察官职业道德特征、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检察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机构。

(4)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部分: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和律师职业纪律规范的基本内容、律师承担责任的形式及处理机构。

七、刑法

(一)分值分布情况

(1)总分。由于检察官和法官资格考试的并入,2002年首届司法考试中刑法所占的分值大大增加,实际上达到了65分左右(卷二40分,卷四25分——案例20分加上司法文书题包含的约5分刑法内容)。2003年司法考试中将增加中国法制史的内容,但该科所占分值将从多个科目中挤出“一杯羹”,因此单纯的刑法题所占的分值不会受到明显影响,应该仍在60分上下。新大纲规定2003年司考刑法约占60~65分,也证实了笔者早前的预测。今年的司法文书仍考刑事案件的可能性较小,万一考了刑法总分才会达到65分。

(2)分值分布。在60分左右的总分中,总则与分则的比重与2002年接近:总则仍为25分左右,分则为35分左右,具体章节及知识点的分值大小见下文的“重点”部分。

(二)题型分布情况

题型分布也应当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分布大致如下:单选题12分,多选题20分,不定项8分,案例20分。如前所述,司法文书题万一仍考刑事案件则司法文书题中分布约5分。

(三)难度

今年考试难度可能与去年持平或稍有降低。去年的刑法部分相对较难,考虑到报考人员的现有知识水平状况,不会再度加码,但基于国家司法考试“选拔高素质、精英化法律职业人才”这一宗旨,也不会轻易降低门槛。

(四)重点

在稍有分散的同时,分值分布将仍然集中在历年律考和司考的“大户”内容上,具体如下:从章节上讲(章节序号以新大纲为依据),总则的重点为第一章第三节,第三章第三至五节,第四章第二、三节,第五章后三节,第六章第二、四节,第七章第二、四节,第九章第二、三节,第十章后两节,第十一章后两节,第十二章第二节,第十三章后两节;分则的重点章节为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一、二、四、五、六、八节,第十七章前三节,第十八章前三节,第十九章第一、二、五、七节,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前两节。从知识点上讲,总则最重要的知识点是:犯罪客观方面(尤其是不作为和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无过当防卫以及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刑事责任,故意犯罪的不同停止形态的特征、相互区别及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的条件以及不同共犯人的刑事责任,实质的一罪和处断的一罪、不同刑罚的特征及其适用条件和适用方式,不同量刑制度的含义、适用条件及其刑事责任原则,减刑和假释;分则的重点罪名见新大纲的列举,尤其要注意重点罪名的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注意常见多发罪、相近易混罪、新型犯罪。

(五)新动向

去年的试题透露出一个信号(卷二第6题、卷四第2题),对条文背后的基本理论的考察有所增强和注重考察新近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八、刑事诉讼法

1.2000年以前,刑事诉讼法部分的分值相对比较稳定,即平均在32~35分左右。2000年与往年尤其是1999年相比,刑事诉讼法的分值稳中略有上升。2002年司法考试比以往又有进一步的增加,如加上司法文书,已超过50分,预计2003年的司法考试还将保持在45分左右。

2.基于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其命题直接来自近年来的司法解释的命题尚占相当分量,比较重要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诉的解释、六机关关于刑诉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则等。

3.在注重重点法条规定本身内容的记忆与运用以及对基本法条本身解析的同时,法条理解性的题目有所增加,这种理解需要借助一定的理论基础,既注重了诉讼法理论的考查,又注重了具体制度的实际运用。

4.选择题型近年来逐渐侧重于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综合性较强,尤其是任意选择题的出台,甚至将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于一体,如2000年任意选择题。

5.由于程序法主要侧重于可操作性,因此对付刑事诉讼法部分的考试,关键在于对法条的熟练、熟悉程度(这里的法条不仅仅包括刑事诉讼法本身,而且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六机关的规定或司法解释)。可以说,司考中关于本部分的试题基本上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找到法条依据,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刑法等实体法部分(刑法中相当一部分试题如果没有一定的刑法学理论是难以得出正确解答的)。所以,包括刑诉法在内的程序法应当说比较容易在较短的时间内“突击”并富有成效。

6.从近几年刑诉法的考试情况来看,比较侧重的知识点主要包括:(1)管辖(地域、级别、职能管辖);(2)辩护与代理制度(尤其是辩护人的条件、指定辩护的法定情形);(3)回避制度;(4)强制措施;(5)证据及证据运用制度;(6)附带民事诉讼;(7)自诉案件与简易程序;(8)一审程序;(9)二审程序;(10)再审程序;(11)执行程序。

鉴于刑事诉讼法的试题综合性较强,难以完全以考试大纲的体例一一展示,更难以与大纲的知识点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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