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组织分析——以广东中小企业产业组织的发育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组织论文,产业论文,为例论文,广东论文,中小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72(2003)01-0042-07
近年来关于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研究有了明显的进展,然而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产业组织分析则不多见。本文试图运用产业组织学中“结构—行为—绩效”的分析框架,对中小企业产业组织的状况、绩效与问题进行初步分析,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广东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结构及其市场行为特征
(一)市场结构特征
1.行业集中度较低,空间集中度较高。在本课题组随机抽样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中(注:因对各调查项目给予回答的企业数目不同,以下使用接受调查企业数时都是以对该项目给予回答的企业数。),从事服务业和电子电器生产的中小企业最多,各占被调查企业的17%,其次是机械行业,占15%,食品加工业占14.5%,轻工业占13%。这种情况反映了广东中小企业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竞争性产品为主。
根据能采集到的数据,我们主要设计了三种指标来推测行业的集中度状况。一是平均规模比例(单个企业的平均产值/行业总产值)。由于企业平均产值越大表示该行业企业平均规模越大,与行业总产值相比的比重就越高,因而该比重高表明其集中度就高;反之就低。二是小企业的平均规模比例(小企业平均产值/行业总产值)。三是平均规模差(平均规模比例—小企业平均规模比例)。小企业平均规模比例肯定低于平均规模比例,二者之差越大说明其集中度越高,我们认为这一指标更有意义。
表1 广东几类企业主要指标(2000年)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1年》第366~371页及作者整理。带*号的数据是小企业平均规模比例。
如表1所示, 我们选择了几种主要由中小企业组成的产业作为对象考察广东中小企业产品的行业集中度。从平均规模比例指标看,集中度从高到低排列为家俱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塑料制造业、服装业。从平均规模差指标看,集中度高低顺序排列为:普通机械制造业、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家俱制造业和塑料制品业、服装业。综合判断,各行业的平均规模比例都不高,表明行业集中度不高,处于较完全竞争状态。从行业差别看,行业集中度最高的为普通机械制造业,依次为食品加工业、家俱制造业和塑料制品业。服装业的集中度最低。集中度低的行业一方面存在更为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说明其产品市场的多样化程度可能更高。
在研究中,我们特别关注到产业的空间集中度问题。广东中小企业不少产品生产的空间集中度已达到相当的程度。珠江三角洲地区生产的牙膏占全国的37.54%,化妆品占全国的28.16%,油漆占全国的22.28%,自行车占全国的35.71%。 (注: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1年》第42页。)佛山的陶瓷业、东莞的电子信息业和服装业、顺德的家俱制造和销售业、中山的灯具制造和销售业、惠州的制鞋业和云浮的石材业等等,已形成了相当规模的产业集群状态。不论从国际或广东经验看,企业集群是中小企业产业组织发育的一种最优形态。从其形成机理看,企业集群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分享企业网络和信息,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和人员技术优势,相互学习,共同抵御外部风险,从而推动了同业合作。另一方面,它又加剧了同业内部竞争,促进企业的专业化分工。从总体效应看,中小企业集群是合作竞争的结果,是企业集合优势的表现。
2.产品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包装、型号、性能和品质上。广东中小企业主要以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以大众化产品为主,这就决定了广东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可替代性程度高的特点。以纺织服装业为例,世界不少名牌服装都在广东的中小企业生产出来,但尽是“为人做嫁衣裳”,自己没有在全国享有较高市场信誉的品牌。据国家工商局认定,到2000年底为止,珠江三角洲纺织服装业尚无中国“驰名商标”。结果是生产的数量多,可替代性也较高。
但在激烈的竞争中,广东中小企业之所以能够获得生存和发展,产品还能有市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广东的中小企业在生产和销售中比较注意“市场补缺”,既注意通过改变产品的包装和外观来吸引消费者,也努力寻找市场缝隙,生产大企业不生产的产品或同一类产品中大企业较少生产的型号,以此形成自身的特色,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例如,南海市是铝型材厂的集群地,当地铝型材厂参与市场竞争的要诀之一就是在同一家企业里可以生产各种型号的铝制品,并力求在工艺上体现各自的差异性。
3.进入和退出壁垒较低。就进入壁垒而言,由于广东中小企业主要从事竞争性产品的生产,对其进入时的资金需求量和生产规模的要求普遍不是很高。对“企业创办时的注册资金”这一问题给予了回答的560家广东中小企业中,注册资金普遍不高,44.29%的企业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27.32%的企业为100~500万元之间(含500万),10.89%的企业为500~1000万元(含1000万)之间,1000万元以上的只占17.5%,最低的一家中小企业注册资金只有0.2万元人民币, 最多的一家是9999.99万元人民币。而且, 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是涉足于技术要求不是很高的服务业、电子电器、机械、食品、轻工等行业,国家对这些行业的进入政策法规限制较少。可见,广东中小企业进入的技术壁垒和政策壁垒总体来说不高。但在体制不完善情况下(张炳申,2000),又给广东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同一行业内生产企业过多、重复建设和内部过度竞争等问题。
其次,退出壁垒较低。一方面,在广东中小企业中就业的人员相当多的是外来劳工,而现阶段对《劳动法》的执行普遍还不是那么严格,因而企业退出时较少对解雇的工人给予必要的补偿或对解雇职工的补偿费较少,职工安置费低廉决定了中小企业退出时的“埋没费用”相对较低(金碚,1999)。[1]另一方面,由于广东中小企业较少从事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退出没有特别的限制。
(二)广东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行为特征
1.基本属于价格的接受者。由于中小企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结构的环境下,广东中小企业在产品定价上基本上属于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主导者,它们是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按照市场法则确定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因而极少存在拥有垄断利润、谋取垄断利益的情况。而且,在市场竞争洗礼中成长的广东的中小企业,大多数是以积极的姿态去迎接市场竞争的挑战。从我们的调查中可以看到,只有9.4%的企业认为市场环境较差或差、存在企业间的不公平交易和大客户以大欺小的情况,超过90%的接受调查的中小企业认为市场环境好、较好或一般,企业间的交易是公平的。
2.市场竞争行为趋于理性。我们的调查显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广东中小企业认识到,不能再纯粹依靠改进包装来提升竞争力,单纯降低产品价格的恶性竞争方式也正在逐渐被广东中小企业摒弃,大多数中小企业都以降低生产成本和改进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作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的首要策略,综合采用成本竞争策略和差异化竞争策略赢得竞争优势[2]。可见,广东中小企业在经历了发展初期那种拼价格和包装的残酷竞争后,开始走向理性。
3.以自我营销为主。在营销方式上,广东中小企业以直销为主,通过代理销售的较少。只有15.8%的中小企业的营销方式是为大企业供货的,而高达84.2%的中小企业则完全依靠自身的努力开拓市场,与此同时,投入广告的费用比较少。对于处在上升阶段的广东中小企业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选择以直销为主的营销方式,有其合理性和积极的方面。它可以使企业的经营者直接面对市场,掌握营销的主动权,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并对企业的生产加以调整。
在销售活动中,广东的中小企业既采取降低生产成本获取竞争优势的策略,也选用改进产品质量和开发新产品赢得优势的办法增强竞争力,较少采取仅仅是改进包装来提升竞争力的办法。同时尽可能避免采取单纯降低产品价格的恶性竞争的办法,不少中小企业已经认识到“市场补缺营销”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注意采取组合营销策略以增强本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4.适时调整产权结构与组织结构。在政府推动和市场压力双重作用下,中小企业产权结构和企业组织调整行为趋向明显。一方面国有中小企业根据国企改革政策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转制”改革,乡镇集体企业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纷纷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企业产权结构形式。另一方面,不少私营中小企业主也正在考虑或实施企业组织结构的改组。在我们的调查案例中普遍出现了企业所有者努力尝试聘用职业经理人,弱化家族管理的现象。
二、广东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绩效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绩效
1.支撑广东的经济发展。2000年,广东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指国有及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中小企业)达18872个,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95.82%。 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数达474.84 万人,占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数的82.90%,其创造的工业总产值为7957.02亿元,占比达63.75%,工业增加值1993.04亿元,占比58.23%,产成品为466.07亿元,占比达62.29%,产品销售收入达7707.82亿元,占比62.26%,创造的利税总额达到404.77亿元,占广东工业企业创造利税总额的42.93%。(注: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1年》第366—371页及作者整理。)可见,中小企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东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快速发展。
2.促进行业内的竞争及其效率的提高。以工业企业为例,近10年来,广东大中型企业的数量和产值在增加,而小型企业在数量相对下降的同时,单个企业的产值却有所增加。从1991年到2000年,广东大型工业企业从312家增长到823家,2000年是1991年的2.6倍多, 大型工业企业的产值从423亿元增加到4523.92亿元,是1991年的10.69倍; 中型企业从724家增加到1228家,是1991年的将近1.7倍,中型企业的产值从318亿元增加到1427.65亿元,是1991年的4.49倍;小型企业从29368家减少到17644家,减少了40%,而小型企业的产值却从869亿元增加到6592.37亿元,是1991年的7.59倍。可见,中型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低于其产值的增长速度,小型企业则是数量减少产值增加,说明广东中小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与经济效率均有所提高。
同时,从表2可知,1995年到2000年,几个主要行业的总资产贡献率指标除家俱制造业和塑料制品业外都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除塑料制品业外都有所上升,成本费用利润率指标除食品加工业外也都有所提高,有的行业提高的幅度还比较大(如普通机械制造业从1995年的-0.05增长到2000年的3.62),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则在所有行业都是呈上升态势,产品销售率指标除食品加工业外也都有所提高,表明这些行业的总体效率得到了提高。
3.促进广东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方面,在竞争中部分中小企业开始认识到要进一步发展,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因而,近几年,一些广东中小企业开始向公司化、股份化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在广东的“三资”企业数量增加,而“三资”企业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外资企业的进入,在给广东带来资金和技术的同时,也给广东中小企业的管理提供了新的借鉴,推动了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表2 广东几类企业经济效率指标单位:%
注: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1996、1999、2001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一栏1995年数据为增加值劳动生产率。
(二)存在的问题
1.产业的规模结构效率总体不高,经济效益较差。首先,规模结构效率总体不高。主要表现在广东中小企业人均工业产值、人均销售收入和人均利税总额都比大型企业低得多。2000年,广东大型工业企业的人均产值为44.19万元,中型企业为25.58万元,小型企业为15.58万元。广东大型工业企业的人均产品销售收入是47.71万元,中型企业为26.23万元,小型企业为14.90万元。广东大型工业企业的人均利税总额是6.51万元,中型企业为2.00万元,小型企业为0.70万元。而且,广东大多数中小工业企业在岗职工人数也都在100人以下。 (注: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统计年鉴2001年》第366~371页有关数据整理而成。)其次,经济效益较差。根据1995年、1998年和2000年广东的统计数据,虽然在流动资产周转率方面,小型企业比大型企业要高,大型企业又比中型企业高;在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上,小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相当,中型企业较低;但是,中小型企业的总资产贡献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都比大型企业明显要低得多,中小型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却比大型企业偏高,说明中小型企业的经济效益总体较大型企业差,中小型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比大型企业低。而且,不少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负外部性,如环境污染问题、假冒伪劣问题以及过度竞争带来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问题等。
2.社会分工还不完善。首先,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问题突出。广东制造业的行业覆盖率达99.1%。由此而来的直接的后果就是行业竞争力系数不高(超过1为强),家俱制造业为0.68,纺织业为0.68, 文体用品业为0.72,交通运输设备业为0.66(一半以汽车修理业为主),仪器仪表业为0.92。[3]究其原因,这是由多年来形成的政府参与型竞争引致的。其次,销售服务不够发达。如前所述,广东的大多数中小企业是完全依靠自身的努力拓展市场,受自身规模的限制和信息来源渠道的局限,中小企业难以形成完善的销售网络,成为制约广东中小企业竞争力提升的“网结”。再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配合程度不高。大部分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一样都是自成一套系统,从产品的原料采购、加工到产品生产和销售都由自身完成,只有少数中小企业是向大型企业定向供货的,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导致产业发展的链条难以实现最优化,制约了社会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3.垄断行业的进入壁垒还没有对中小企业放开。目前国有企业在电讯、银行、铁路、煤气供应等行业仍存在严重的垄断现象,中小企业无法进入,造成上述行业效率相对较低、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低下等弊端。特别是有些行业由于行政垄断的缘故,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进入。
4.行业协会的发育程度很低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障碍之一。目前广东的不少中小企业虽然也加入了中小企业协会或乡镇企业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协会组织,但是,由于这些协会从成立之初就定位不是很准确,或者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并负责运营,或者与政府有关部门距离太远。前者往往成为官办协会,难以发挥其民间组织的服务、协调功能。后者,又往往较少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实质支持,能量有限。由此,形成了中小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难以形成合力,也不利于中小企业共享公共资源、制定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共担有关的费用,以节约成本费用,达到最大收益。
5.科技创新激励不足,技术进步程度还有待提高。我们的调查显示,广东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普遍较少,大多数中小企业中的大专及大学以上层次职工少,只有22%的企业有研究开发投入,且开发经费非常之少,被调查企业中只有57.27%的企业拥有自主开发的产品。 许多中小企业对其数量不多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激励不足,难以真正使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心于企业的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据对597家广东中小企业的调查显示,只有38.86%的中小企业与其主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签订有3年期以上的书面合同,还有14.91%的中小企业与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签订了2年期的书面合同, 而其余的46.23%都只是与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签订有1年期的书面合同,甚至根本就没有任何合同。一个随时都准备离开且自身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的技术人员,很难想象能够为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做全身心的投入。
在技术进步程度方面,到2000年,只有54.87 %的中小企业认为目前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中的50%以上达到了20世纪90年代的技术水平,其余的45.13%的中小企业认为目前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中的50 %以上还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甚至70年代以前的技术水平。从企业产品生产的技术来源来看,有9.75%的企业是靠仿制,6.36%的企业靠购买技术专利,还有27.75%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是已经成熟的大路产品。 此外,在有限的技术力量和资源的使用与配置方面,27.21 %的企业将其主要的技术力量用于改进原产品,31.29 %的企业将其主要的技术力量用于改进生产工艺,41.5%的企业将其主要的技术力量用于开发新产品和研究新技术。
三、几点建议
1.积极强化市场型的竞争,弱化政府参与型的竞争。我们认为,竞争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参与型的竞争,二是市场型竞争。到目前为止,政府参与型竞争的企业竞争类型的比重在广东虽然有明显下降,但仍然是制约公平、有效竞争环境形成的重要因素,从而使“重复建设”、产业区域雷同“具有中国特色”。我们的目标是要培育市场型的竞争,其关键在于深化公有产权中小企业的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主经营和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最终推动中小企业在竞争中成长,实现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2.大力推动企业间的合作。借鉴国际经验,虽然各国推动企业合作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共同之处就是通过推动企业间的合作来提升本国企业的竞争力。中小企业间的相互学习,互通有无,共享信息;大中小企业间的纵向或横向一体化联合;同业联合一致对外等等都充满“合作”的收益。推动竞争中的合作是优化中小企业产业组织的重要方面。这种合作包括:(1)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间的合作;(2)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与联合;(3)鼓励和引导产业集群的生成, 优化区域专业化布局。[4]
3.加快培育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首先要对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给予恰当的定位,确立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的独立性地位,支持行业协会实行“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其次,在发展初期,作为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但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就必须退出,使行业协会真正在以下一些方面发挥其职能: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向会员提供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行业技术标准、投资导向、法律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据市场规则或公约,约束会员的市场行为,实行集体自律;形成协会专家权威制度;沟通中小企业与政府、中小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并推动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引导中小企业的产业组织走向优化。
4.摒弃歧视,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美国发展经济学家狄帕克·拉尔(Deepak Lal)曾经指出:“一个好的政府应该建立其保证自由交换与公平竞争的公正法规,制定有助于‘自然的自由’的政策,以此促进‘富裕’,……”,应用到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支持问题上,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对中小企业在行业进入上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取消行业限制,通过放开限制,实行平等的市场进出政策,引入竞争,提高这些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这些行业利润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在资金支持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以大型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当然,我们并不是由此要求给中小企业同样的贷款支持。这里的国民待遇,与其说是一种数量上的概念,还不如说是一种“人格”上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