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及其风险性问题的研究

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及其风险性问题的研究

郭俊晖[1]2006年在《中国上市银行规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中国的资本市场即将对外开放,尽管政策层面上还没有完全承认混业经营的概念,但上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已经表明,金融体系确实出现了混业经营的态势,这对中国分业规制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进程,这是中国以往研究鲜有涉及的现实背景。中国传统的规制体系、规制方法已经不适应于资本市场开放条件下,对上市银行执行有效规制的需要。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下,上市银行规制主体和规制客体都面临着诸多涉及内部改革和外部接轨的问题。从这一点上说,当前中国上市银行的规制需要在各个方面同时进行改革,唯此,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本文正是基于中国的这种现实,并参考了国外的现状和借鉴了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综合运用案例分析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以及博弈论、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的一些前沿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对中国上市银行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分析,阐释了中国上市银行规制的当前发展态势,并揭示了其运行的机理和已有问题的内在原因。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我为中国上市银行规制的未来改革方向和实践操作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内容分为以下五个部分:在第一章“上市银行规制改革的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中,重点对国内外有关上市银行规制的理论进行综述,并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将其作为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国外文献综述及理论分析”,主要是对国外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的分析,批判地继承,作为上市银行规制的主要理论依据;第二节“国内文献综述及理论分析”,主要是由于中国学术界正越来越重视对银行规制的研究,所以本文在此主要是进行理论的分析。在第二章“国外上市银行的规制及启示”中,主要对国外上市银行规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从中得出一些对中国上市银行规制有益的启示。本章分为叁节:第一节“各国对上市银行的规制”,主要分析世界主要典型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其他一些典型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上市银行规制;第二节“各国上市银行规制制度的比较”,主要在规制模式、规制内容等一些特征方面对各国的上市银行规制体系进行比较分析;第叁节“国外上市银行规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上

房树人[2]2010年在《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银行业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一方面,银行业市场结构在某种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市场行为,进而决定或影响着银行业的市场绩效;另一方面,银行业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又会反作用于市场结构,影响银行业产业组织。因此,中国银行业活力的增强和竞争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理的银行业产业组织。本文在对银行业产业组织相关理论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重点从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叁方面对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进行实证研究,并结合国外银行业产业组织演变的经验,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提出可行的政策选择。前言包括论题的选题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技术路线和创新点及其不足六个部分,着重说明了选择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作为论题的背景和意义以及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的研究现状。正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银行业产业组织相关理论。本章内容在对产业组织概念、理论渊源、主要流派进行简要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了银行业产业组织的衡量方法,为后面的论文展开及分析提供了铺垫。第二章是国际银行业产业组织特征及演变趋势。本章分析美国、欧盟和日本的银行业产业组织,全面把握其市场结构、行为和绩效,并得出国际银行业产业组织的主流演变趋势,这包括:大型银行继续扮演着银行兼并特别是跨国兼并的主角;银行规模大型化与资产集中化潮流加剧行业垄断,深化竞争;广大的中小银行在严峻的挑战中积极寻求着自己的生存空间;银行业的混业化趋势日趋明显;各国的银行监管由分散的部门的分工日益走向跨部门的集中和统一。第叁章是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从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进入与退出壁垒以及区域结构和空间分布诸方面对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进行实证研究,从而得出银行业市场结构正处于一个转型时期,由传统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逐步向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过渡,并进一步剖析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对市场绩效等方面的影响和成因。本章是产业组织的重要内容,它揭示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现状,为改善市场结构和优化产业组织提供重要借鉴。第四章是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市场行为。市场行为突出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价格的竞争行为:二是非价格的竞争行为。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市场行为表现在存贷利率浮动范围的扩大、商业银行之间的兼并收购、实施产品的差异化策略、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和从事综合化经营等方面。第五章是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绩效。从市场绩效看,2003年是中国银行业的分水岭,从长期的效率低下逐渐走向绩效的良好表现,从不良贷款的居高不下走向风险拨备的空前提高,从体系的脆弱走向行业的成熟,市场竞争力得到较大提升,国际地位获得显着提高。第六章是完善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的政策建议。这部分是文章的归宿和落脚点。研究银行业产业组织的目的在于优化市场结构、引导市场行为和提高市场绩效,实现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产业组织的目标。在立足国内银行业实际,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初步得出可持续发展的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至少包括:市场结构的垄断竞争和适度集中;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多元化和创新性;市场绩效的持续提高和富有竞争力。为了完善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我们需要做到深入调整市场结构、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和努力提高市场绩效,同时要继续加大银行业改革力度、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和加强金融监管。

杨忠君[3]2011年在《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中国银行业监管》文中认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于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银行业发展自此翻开了新的一页。中国银监会成立的八年,是我国银行业在实体经济带动下快速发展的八年,是中国银监会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银行业监管理念框架体系得以构建的八年。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银行监管体系在制度上与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对接是关键内容。对接并不是全盘接受,而是在全面评估我国银行监管体系的有效性与效率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根据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基础架构和新发展趋势,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化水平。对接也并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对接这一过程,促进国际社会对我国银行监管的认识和认同的深入,更好地将我国银行业发展融入到国际金融发展的浪潮中,用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我国银行业金融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更好地促进我国银行业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整体竞争优势的培育。本文《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中国银行业监管》在银行监管理论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以下两条主线展开。第一,巴塞尔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监管框架的发展。这一主线主要描述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变化的历史进程,勾勒国际银行监管当前发展的主要趋势,在此基础上,探讨国际银行监管实践发展与银行监管理论研究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二,中国银行监管发展的历史进程与现状分析。这一主线主要描述我国银行监管发展的历史进程,分析我国银行监管当前需要应对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银行监管在巴塞尔协议框架下需要进行的变革。论文包括六个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导言,简要介绍论文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主要观点、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研究所涉及的关键词汇第二部分,银行监管理论基础探讨。在简要回顾银行监管的发展历程之后,讨论其理论演进脉络,分析为什么要对银行监管,由谁来监管,怎样监管,监管要达到什么目的,监管的收益与成本等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观点包括:①银行监管先后经历了自由银行时期、从自由走向全面管制、放松管制到金融自由化时期,以及再管制等四个阶段。然而,尽管银行监管目标、具体内容、监管方式在不断变化,但银行监管的核心——管风险,始终未变,不论从宏观金融调控角度还是从微观金融管制角度看,均是如此。②风险,无论其分类如何,一定要认识到,它是一种波动性。这种波动性可能会带来收益,也可能会产生损失。因为追求可能的收益而放弃对可能的损失的防御固然是监管的重点,正如传统的银行监管所做的那样;因为防御可能的损失而放弃可能的收益同样也是现代银行监管必须为自身行为设定的必要界限。③尽管成本与收益分析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和分析,是对银行监管制度必要性在实践中的不断验证,其有用性需要引起重视。④要控制系统风险,最根本的方法是创造一套激励相容的监管制度(Incentive-compatible Regulation),矫正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风险损失的承担与风险收益的享有对等,进而使得市场本身能够内在地衍生出低风险的银行资本结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控制系统风险和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两个监管目标在实现过程中均面临着较为尖锐的制度设计、政策决策和工具选用问题。⑤银行监管作为一种经济规制制度的目的,就在于控制银行业作为一个整体风险溢价的规模、变化趋势,银行监管内容的实质,就是要在银行业乃至金融业领域内,实现风险溢价的合理配置。⑥银行监管的手段,无论数量化到什么程度,其所要完成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提供监管决策中权衡的基本依据。银行监管必须要权衡,在损失和利润之间的权衡、在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中权衡。权衡就必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风险溢价的估计应当贯穿于这一过程的始终。第叁部分,巴塞尔协议的演变及实施。本章对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发展演变过程进行回顾、介绍、比较和分析。主要观点包括:①理解协议本身所针对的银行业风险、理解银行监管,是理解巴塞尔协议演进的关键所在。②风险为本的真实含义是风险损失,所有规则的设定都围绕如何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提高银行机构和银行业自身提高风险的能力来展开。而银行对风险溢价的追求依然被放在了依靠市场机制自身调节来实现的位置,未能在监管的核心目标中加以体现,只是在对银行监管者的约束条文和自我评估方法中加以工具性地体现。这种设定对于市场经济发达的经济体系的银行监管可能是合适的,但对于市场经济不发达的经济体系而言,则存在根本性的矛盾。③风险本身就包括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监管所竭力要防范的损失,另一方面是风险本身所代表的银行业市场化运行的基本动力——不确定性,作为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基础或者说前置条件,应当体现这样一种思想,即在不断强化成熟的风险监管体系的同时,给予监管者在风险损失和风险溢价之间进行权衡的制度空间。④新旧资本协议相比,无论巴塞尔协议的具体内容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作为巴塞尔协议本身所体现的银行监管理念、以及在相同的监管理念下对于监管实践的评价标准是始终如一的。⑤新资本协议所针对的,是过于简单化的旧资本协议不能对全球化进程作出恰当的反应这一系统性弱点;新资本协议所增加的,是旧资本协议没有涵盖的操作风险和资产证券化;新资本协议所强化的,是旧资本协议表达不充分的风险管理。尽管纵向来看,新资本协议确实是对旧资本协议的改进。但在核心的风险资产计量和定价方面,新旧资本协议所面临的问题实质是一样的。⑥对于风险价值(VaR)方法来决定银行资产组合所要求的最低资本额度能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银行监管资本套利的行为存在争议。第四部分,全球金融危机下的银行监管争论与变革。本章对全球金融危机下的银行监管争论与变革进行描述、总结与分析。主要观点包括:①从风险分散的角度看,以证券化资产为基础再进行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创造不仅技术上可能,而且也有着充分的激励。②在市场的作用下,金融体系能做什么,金融创新之所以要发展到特定的层次和水平,受经济活动规模、方向和结构的影响。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正向联系的建立,取决于金融作为工具主要被应用于实体经济的哪一个具体的方向。金融体系自身对处置系统运行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能力,是金融体系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重要保证。强化监管未必是提高金融机构应对风险能力的正确手段,在特定的情况下,强化监管可能还会有反作用。③新资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风险,仅仅是在银行业发展实践中出现的、必须要加以重视和设定资本标准来加以监管的风险,并不是一个银行机构在其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所有风险。监管之所以如此选择有着现实的理由。④监管决不可能解决银行业发展所固有的内生矛盾,也绝不可能杜绝危机的发生。每一次的银行危机、每一次的监管失败,都为银行监管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教训与指向,银行监管所必须的中心内容就是在这样的实践基础之上逐步完善起来的,这就是巴塞尔协议演进所依赖的“危机刺激—制度调试”循环。⑤巴塞尔协议,无论是新资本协议还是旧资本协议,尽管说协议要达到的目标,是实现“风险为本”的监管,但就监管基础理论而言,很难在其中找到风险的影子。风险是监管的原因,但却不是监管的基础。⑥就风险而言,如果将其看作一个发生的过程,显然包括了风险源、风险类型、风险累积、风险传导等多个环节。作为对银行机构的监管,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在组织和人方面;由于在风险类型监管中面临着这样的约束,未来银行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有限的监管资源能够发挥最好效率的环节上;更多的监管资源应当放在风险累积和风险传导方面,作为更关注银行业整体发展和宏观经济稳定的监管机构而言,不能过分依赖银行自身来实现阻断。⑦在现时的风险交易操作中,例如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和再证券化,所交易的对象并非都是风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作为风险交易主体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当掌握了风险交易工具之后,在客观上存在着以风险替代成本的可能性和内在激励。如果不阻断风险—成本替代机制,风险分散就会扭曲为一个寻租过程,理论中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就会变成一个规模不断膨胀的恶性循环。从理论上看,这是未来银行监管变革的关键所在。⑧一个以风险为核心对象的银行监管必须要搞清楚风险的基本发展规律和趋势。按照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来构建监管体制在监管初期是必要的,但当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之后,就有必要为整个制度框架加上一个内核,使其成为制度调整和演进的一致性基础。第五部分,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现状。本章主要讨论新中国成立后银行业监管演变过程、现状及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观点包括:①中国想要进一步在国际组织中拥有话语权和影响力,需要首先成为新资本协议的不折不扣的执行者,从短期看,实施新资本协议,包括巴塞尔协议Ⅲ,将对银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生活产生很大影响,但我们不能为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不实施新资本协议,中国将付出巨大成本,包括银行和整个经济的影响。②中国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仅要考虑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同时要考虑中国经济的发展,这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因实施新资本协议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就失去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实际意义,这是监管当局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③随着新资本协议的逐步实施,中国银行业提升资本充足率和资本补充的压力将会很大。④中国银行业机构整体数据基础依然薄弱,可以说数据问题是当前制约中国银行业有效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最大障碍之一⑤我国在风险管理领域与国际最佳实践相比有着极大的差距,无论在风险衡量模型的开发还是在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转移风险的实际操作中,都落后于国际上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⑥新资本协议框架主要参考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的做法,因而对于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国家来说,商业银行在实施新资本协议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挑战是对现有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风险管理文化、组织架构、内部风险评级方法等形成重大冲击,需要对相关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⑦监管当局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维护银行业的公平竞争。然而,实施新资本协议却加剧了大中小银行间参与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实施新资本协议对银行机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起着反向激励作用,无疑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这是监管当局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⑧当前我国银行监管面临五大问题:大而不倒与尾大不掉、存款隐性担保与市场约束弱化、信贷投放集中与风险积聚、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市场化经营原则与金融支持经济薄弱环节。第六部分,新资本协议下中国银行业监管改革的思考。本章结合当前我国银行监管的现实发展,对新资本协议下我国银行监管改革的主要趋势进行了探讨。主要观点包括:①目前的监管目标定位过分强调微观审慎性监管,未能体现风险为本原则,未能体现银行监管体系变革的趋势。②我国银行业监管重点应借鉴新资本协议的理念,逐渐向全面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角度转变,以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保证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③在监管目标定位上,可以考虑以下叁个方面的调整。其一,充分考虑新资本协议的原则和宗旨,不拘泥于具体的条款和指标。其二,充分认识当前监管目标定位上存在的缺陷以及缺陷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地、稳健地展开监管目标调整。其叁,重视监管改革,充分认识监管目标的过渡性特征。必须认识到,银行业监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等同于宏观调控体系和机制的改革,不可轻动,但决不因此就不动,主动的改革一定比倒逼改革要好。④尽管规制导向监管向原则导向监管转变是发展的趋势,但在当前的约束条件下,合理的选择应当是:在当前的金融监管框架下,进一步加强规制导向监管;同时,在金融监管改革的进程中,逐步为原则导向监管的实现创造理论、技术和基础设施条件。⑤微观审慎性监管和宏观审慎性监管的有机结合在于:第一,微观审慎性监管应当致力于阻断银行的风险—成本替代机制,以减小风险规模和发生的频度。第二,宏观审慎性监管应当致力于培育各个层次的风险阻断机制,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本文所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包括历史分析、制度分析、比较分析和文献分析等。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观点创新之一:应当以包括风险损失和收益的风险溢价概念来替代当前在银行监管中采用的风险损失概念,进而构建银行监管的风险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促进“风险为本”的监管向“风险导向”的监管转变。2.观点创新之二:控制系统风险,最根本的方法是创造一套激励相容的监管制度,矫正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风险损失的承担与风险收益的享有对等,进而使得市场本身能够内在地衍生出低风险的银行资本结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3.观点创新之叁:应当彻底反思巴塞尔协议演进所依赖的“危机刺激—制度调试”循环模式,通过银行监管的风险理论基础研究及其成果的应用,将更多的监管资源放在风险累积和风险传导的阻断方面,作为更关注银行业整体发展和宏观经济稳定的监管机构而言,不能过分依赖银行自身来实现阻断。4.观点创新之四:作为风险交易主体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当掌握了风险交易工具之后,在客观上存在着以风险替代成本的可能性和内在激励。如果不阻断风险—成本替代机制,风险分散就会扭曲为一个寻租过程,理论中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就会变成一个规模不断膨胀的恶性循环。从理论上看,这是未来银行监管变革的关键所在。5.视角创新:银行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领域,在银行监管的研究中,更多的研究侧重于在实践进程中探讨监管体制的完善,是一个归纳过程。本文明确提出了银行监管需要培育以风险理论为核心的监管理论基础,在监管理论基础之上来系统探讨银行监管框架的变革,是一个演绎过程。

黄国妍[4]2014年在《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与银行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利率市场化、银行业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金融改革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导致的金融脱媒以及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迫使商业银行从依赖贷款规模扩张,赚取利差收入的粗放扩张型逐步向业务多元化一服务功能多元化一收入多元化的模式转变。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多元化经营探索,在产品服务上不断超越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界限,不同业务的收入流形成多元化的收入组合,银行收入结构逐步向多元化转变。而从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危机前国际银行业银行积极寻求新的业务和收入流,非利息收入占比不断提高,形成多元化的收入结构。但国际银行业大量从事投行和交易业务,银行功能异化,系统性风险增加,金融危机后国际银行业反思银行收入多元化与银行风险的关系,并进行了重大监管改革。因此,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研究中国银行业的收入结构变迁,探讨收入结构变化与银行绩效和风险的关系对中国商业银行稳定收入,分散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乃至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也就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银行收入多元化与银行绩效和风险的相关理论及文献作系统梳理,特别是金融危机后最新的文献的梳理和借鉴,以把握理论前沿和研究趋势。深化和丰富银行收入多元化与银行绩效和风险的相关理论体系。其次,考察欧美等主要国家和国际主要大银行的收入结构变迁,以及非利息收入发展对银行绩效和风险的影响。为中国银行业提供经验和借鉴。在对美、德、英、日、瑞士等五个典型国家的考察中,发现各国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及影响存在显着的国别差异,对于非利息业务是否改善银行绩效和分散风险也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但研究中发现共性的特点,如样本国的利息收入都不断下降,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是重要而稳定的非利息收入来源,交易收入波动较大,非利息业务发展体现了规模特征。在对国际典型的10家大银行的考察中,发现大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较高,波动较大;但资本充足率较低,因此银行风险相对较大;大银行的净息差较低;非利息收入占比提高并不一定改善银行绩效;大银行非利息收入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交易收入是亏损和收入波动的主因;大银行收入结构与其业务模式、经营导向和风险偏好密切相关。第叁,全面了解和考察中国经济金融变革的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收入结构变化和发展趋势,考察银行绩效和风险管理情况和趋势。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大型商业银行普遍采取的银行控股集团和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二是在在现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银行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基合作、银保合作业务。目前商业银行的收入依然主要依赖净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占比不高,但非利息收入发展较快。并表现出银行类型和特征的差异。从商业银行的绩效和风险监管指标来看,水平在不断提升。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但要注意风险的防范与管理。第四,本文构建银行收入结构与银行风险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框架,进而建立收入结构与银行风险的实证模型,并运用EVIEWS、R软件等分析软件进行实证分析。(1)对商业银行的收入进行波动性分析。发现相比净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波动相对更大。(2)基于资产组合理论对收入波动性进行分解。发现2003-2013年间商业银行整体收入波动性下降,主要来源于净利息收入波动率的下降,其次来源于净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两者的协方差基本为零(全部样本银行)或为负(大型商业银行),因此银行的收入组合可以分散风险。(3)基于资产组合理论,考察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相关性。计算结果表明净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相关系数大多为负,具有分散风险效应。(4)对净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相关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全样本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份额对相关系数并没有显着的影响。(5)以国内16家上市商业银行2003-2013年银行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收入多元化、非利息收入份额与银行绩效和风险之间的关系。估算结果显示我国商业银行的多元化程度与银行绩效和风险存在正相关关系。多元化程度提高有助于银行改善绩效,提高风险调整回报,降低银行破产风险。但非利息收入占比与银行绩效和风险呈负相关关系。非利息收入占比提高会降低银行绩效水平,降低风险调整资产回报率,增加银行破产风险。这体现了非利息收入的双刃属性。最后,基于对国内外银行业收入结构变迁与银行风险的全面考察和反思,结合中国银行业收入结构与银行风险的实证分析,对全文主要研究结论做出了归纳总结。对中国银行业收入结构顺利转型和非利息业务发展的启示和借鉴主要有:(1)应理性看待收入多元化和非利息收入占比,非利息收入的发展差异与各国金融制度、经济背景、经营模式密切相关,不能单纯以收入多元化程度和非利息收入占比来衡量银行业的发展程度和竞争力;(2)收入多元化的同时应谨慎发展交易类业务;(3)非利息业务创新应以满足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需求为目的;(4)收入多元化应注重在银行核心功能基础上的延伸和创新;(5)商业银行多元化定位应与其规模相适应;(6)商业银行收入结构转型要与全面风险管理相结合。

郑鸣[5]2004年在《中国银行业脆弱性与市场化改革》文中研究指明脆弱性是银行业的天性,处于渐进转轨背景下的我国银行业脆弱性有着不同于发达国家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特质。本文在回顾和总结己有有关银行体系脆弱性文献的基础上,对我国银行业脆弱性的外在表现、生成机制以及有效治理进行了全面探讨。 论文首先对有关银行业脆弱性的理论文献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视角进行了回顾和综述,着重探讨了在此领域内具有重要学术地位的经济学家的思想观点和一些经典的开创性理论。接下来,我们对我国银行业脆弱性的外在表现进行了考察,一系列经验证据表明了我国银行业处于高脆弱性状态,同时我们对我国银行业脆弱性的外部性成本进行了粗略估算。此外,作为对脆弱性表现的一个有益补充,我们引入了无清偿能力风险指标对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状况进行了衡量,并且分析了影响我国银行无清偿能力风险的关键因素。然后,我们结合渐进转轨背景对我国银行业脆弱性的生成机制进行了剖析。推进市场化改革是治理我国银行业脆弱性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在论文的最后部分,我们对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几个重要命题——产权改革、资本金补充、利率市场化以及银行持股公司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 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对有关银行业脆弱性的理论文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重点评介;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目前我国银行业处于高脆弱性状态,并且我们估计这种脆弱性的外部性成本是十分高昂的;在国内理论界首次运用无清偿能力风险指标对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状况进行了衡量,同时,我们的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资产流动性和银行规模是影响银行无清偿能力风险的关键因素:对于中国银行业脆弱性的生成机制,政府金融控制是最重要的制度背景,滞后的市场化改革是银行业脆弱性的主要原因;银行中国银行业脆弱性与市场化改革产权与银行绩效两者没有直接必然联系,必须理性看待国有银行改制上市的行为;对于我国银行的资本金难题,发行长期次级债券补充银行资本金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我们认为银行持股公司是国有银行改制上市后可以采取的一种较好的组织形式。

郑家杰[6]2015年在《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核心,而银行业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银行业能否安全、稳定的运行,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的安全、稳定。迈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银行业在经营模式、管理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频发的金融危机加大了银行业的风险,另一方面,在市场失灵的大背景下,银行业特有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容易给自身经营带来困境。因此,各国政府都对本国的银行业加大了监管力度,严控其负外部性的产生,以期减少银行风险,保护存款人合法利益,促进银行业平稳运行。虽然我国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但与国际先进的监管体系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同时,我国已进入了社会转型时期,对金融业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政府如何在新的经济改革形势下,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化解多方外力给银行业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构建起有效的监管体系,促进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政府迫切需要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试图以公共管理学的视角出发,综合运用公共规制经济学、公共经济学、金融学等理论知识,分析我国银行业的政府监管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中国梦具体到经济体制改革之梦的时代要求,提出我国政府应该如何发挥监管作用和履行监管职能,实现银行业资源的公平配置,创造出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良性互动的和谐环境。本论文将分为六大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是绪论。该部分主要对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进行阐述,在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简要评价,并详细描述了文章的研究内容与思路,介绍了研究方法与创新点。第二章是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该部分首先介绍了银行业政府监管的概念。接着,从降低高风险性、减少负外部性、弥补信息不对称、防范道德风险四个方面论述了银行业政府监管的必要性。最后,从公共利益理论、银行体系脆弱性理论、监督监管者理论和管制俘获理论入手,深入剖析银行业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第叁章是我国银行业监管主体的分类及机构设置。首先对我国银行业监管主体进行分类。其次论述了我国银行业监管主体的监管职能和机构设置。然后分析了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的必要性。最后简要介绍了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在监管上的分工。第四章是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的成效、问题及原因分析。首先介绍了我国政府对银行业监管取得的成效。其次从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监管组织体系建设不牢固、外部辅助监督体系作用不明显、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不足、监管国际交流合作不通畅等方面分析了银行业政府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政府、社会和银行叁个方面论述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五章是完善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的对策与思考。对策与思考围绕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监管组织体系、外部辅助监督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四大体系进行展开。首先要完善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其次要加强银行业监管组织体系建设。接着要发挥银行业外部辅助监督体系作用。最后要构建银行业有效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还需要深化同国际先进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第六章是结论。本文的主要结论是:银行业在金融领域处于绝对核心的地位,近年来,银行业的规模迅速扩张,但各家银行的规模和服务质量往往参差不齐,加上银行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忽略了风险的防范,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还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政府监管部门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完善银行业监管体系,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赵喆[7]2008年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科学构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今世界,金融已成为经济的核心,维护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施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业和金融经济持续、稳定、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伴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国内外金融市场联系和相互影响日益密切,金融创新不断推出,金融竞争十分激烈,金融风险不断显现,客观上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何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抵御金融风险已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深入了解金融全球化趋势给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和金融监管体制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明确国际监管的新变化,把握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新发展,研究探讨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制,是维护金融的安全稳定和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也是更好的使我国金融业面临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竞争,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本文共分六章,详细论述了金融全球化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科学构建。第一章金融监管理论的基本概述。主要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行政管制理论以及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历程,通过对监管理论的梳理,打造金融全球化趋势下的科学监管新理念。第二章金融全球化的趋势及影响。主要分析了金融全球化趋势的表现和特征,从金融全球化对金融业务、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风险和货币体系等方面的影响论述了金融全球化对世界金融业的影响;从金融业的竞争、金融风险、金融监管的难度等论述了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第叁章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新变化。通过对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历史回顾,找出金融监管体制的新变化,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金融监管理念。第四章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和发展。主要论述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是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加强金融监管为维护金融稳健运行发挥重要作用。第五章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中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第六章构建适应新趋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监管体制。核心内容包括建立现代银行经营管理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模式、完善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宋君卿[8]2007年在《中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银行业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其能否稳健高效的运行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银行业具有高风险的行业特征,不良银行倒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往往会导致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因此,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业的政府规制。我国的银行业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后,虽然在银行经营管理与经济绩效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改善,但我国银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具有实质性的差距。如何快速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新制度经济理论,制度具有激励与约束的功能。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识到,制度瓶颈是制约发展中国家的主要因素。但在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具有激励与约束功能的制度。就我国的银行业而言,银行规制体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在本质上具有制度的激励与约束功能,能否建立起一种有效的银行规制体制,发挥其良好的激励与约束功能,是我国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基于此,本文从规制经济学的视角,以银行规制体制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工具,构建银行规制体制的“主体(Subject)--标的(Object)--机制(Mechanism)”分析框架(简称SOM分析框架),并在对发达国家银行规制体制改革经验进行比较借鉴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设计中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对策,以期能对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有益探索。全文共分为6个部分:序言。提出问题,阐述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与论文基本结构,界定本文的研究范畴,陈述论文的主要创新及需要改进之处。第1章:银行业政府规制理论综述。首先对银行规制的理论基础---政府规制理论进行述评,然后围绕政府为何要对银行业实施规制这一基本问题,对现代银行业政府规制理论的发展进行更进一步的阐述,最后对我国国内银行规制理论研究的现状进行简要述评。第2章: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首先构建银行规制体制的SOM分析框架,并在此框架基础上对银行规制体制进行深入分析;然后通过运用博弈论分析工具对银行业规制体制改革的动因进行分析;最后通过对银行规制体制改革的成本收益分析,研究银行业规制体制改革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的动态性,建构银行业规制体制改革的理想边界区间模型。第3章:发达国家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的比较与借鉴。对主要发达国家的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并提出对我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第4章:中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的变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分析我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的历史变迁,然后对我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剖析。第5章:中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设计与对策。研究设计我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提出改革的目标、原则、路径选择及具体的改革对策。论文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目前对银行规制的研究多从金融学的角度展开,且又以实务性、局部性研究为多,对银行规制体制进行系统化研究的成果尚不多见。与国内同类研究相比,本文以体制为切入点,在综合运用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工具的基础上,从规制经济学的视角对银行规制体制问题进行了系统化的深入研究。2、在对银行规制的体制内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银行规制体制的“主体(Subject)--标的(Object)--机制(Mechanism)”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的构建使得对银行规制体制分析的逻辑结构更加严谨完整,研究更具系统性。3、针对规制者在规制过程中可能因主观故意的不良动机而进行不当规制的问题,本文提出了“规制猎获”的新观点,并对其成因、特征及其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研究。“规制猎获”观点的提出,是对规制俘获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拓展,也使该理论的研究更贴近客观现实,对我国规制者的规制改革实践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本文认为对规制者的规制必须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层面综合展开,二者缺一不可。论文引入心理学“心理契约”理论,提出在建立对规制者有效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的同时,应加强规制者基于心理契约基础上的道德自律性建设。

周正清[9]2017年在《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环境有了显着变化,金融业竞争加剧、金融需求多元化、综合经营步伐加快,对商业银行利润持续增长提出挑战。商业银行在深切感受到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冲击的同时开始不断调整自身盈利结构,大力发展非利息业务,非利息业务规模和收入贡献持续上升,盈利模式逐步转型。当前,发展非利息业务作为各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战略,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国外对非利息业务的研究较为深入,并对非利息业务发展的成因取得共识,但在非利息业务对商业银行的收益和风险方面并未达成共识。国内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起步较晚,相关研究受业务分类、数据可得性等影响相对滞后。因此,在国内商业银行致力于开展非利息业务的背景下,全面深入分析非利息业务的影响因素,对银行绩效的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潜在风险,对于更好地认识非利息业务的本质,促进非利息业务服务于银行业乃至整个实体经济有着重要意义。为此本文开展的主要研究工作包括:第一,分析非利息业务的影响因素。研究非利息业务发展的基础和主要影响因素,并进一步研究不同类型银行非利息业务影响因素的差异性、非利息收入不同组成部分影响因素的差异性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前后非利息业务影响因素的差异性。第二,检验非利息业务对银行收益的影响效应。在构建银行综合绩效的基础上,实证检验非利息业务发展对银行收益的影响,并解释影响的主要机制。进一步分析非利息收入不同组成部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不同组成部分对银行收益影响的差异性。研究规模效应在非利息业务发展与银行收益方面的作用,研究规模门限值的存在性,并对不同规模银行非利息业务发展对银行收益的差异性进行研究。第叁,检验非利息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效应。从动态视角实证研究非利息业务发展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非利息收入不同组成部分对银行风险影响的差异性,解释差异产生的主要机制。第四,测算银行业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实证研究非利息业务发展对银行稳定性的影响,论证两者之间的倒U型关系,进而测算国内银行业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本文发现:首先,国内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的推动因素主要是银行规模、净息差、资本约束、直接融资占比,说明规模效应、传统存贷业务衍生、资本约束、金融脱媒对非利息业务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抑制因素主要是银行经营管理能力、综合经营等,说明商业银行开始从业务风险评估非利息业务,而综合经营尚未完全发挥促进非利息收入增长的作用。进一步研究非利息收入不同组成部分可以发现,银行规模、净息差、科技进步对非利息业务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方面,而资本约束、直接融资则体现在投资业务方面,大型银行主要从传统存贷业务衍生非利息业务,而中小银行则更侧重于发展投资业务。金融危机后,国内银行开始更为审慎地评估非利息业务的本质和风险,而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要求促进了资本消耗较低的非利息业务发展。其次,非利息业务并未提升商业银行整体综合绩效,这与监管环境制约、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高的前期投入成本、交叉补贴策略等有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银行绩效具有明显的稳定和提升作用,而投资业务的巨大波动导致了银行综合绩效的下滑。手续费与佣金收入构成中,托管、理财、银行卡等相对独立、与资本市场结合更为紧密的业务收入占比提高会促进综合绩效的改善。当资产规模超过8178.95亿元时,非利息业务有助于提升综合绩效。再次,非利息业务的发展会加大银行风险,这一效应主要来自非利息收入的高波动性,其中投资业务的高波动性是非利息收入高波动性的重要原因,中小银行的投资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最明显。此外,国内商业银行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为40.22%。在达到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前,非利息业务的扩大能够发挥多元化效应,有助于商业银行降低整体业务风险。当接近最优非利息占比时,非利息业务所蕴藏的风险逐步显现,多元化效应趋于弱化。这一阶段监管部门应引导商业银行优化非利息业务结构,加大非利息业务的风险管控,大力发展附加值高、利润贡献相对稳定的业务。本文可能的创新及对现有文献的贡献之处在于:第一,研究样本范围显着拓展。本文探索将研究范围扩大到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与以往文献将研究范围局限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结论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第二,研究方法较以往文献有所突破。鉴于银行风险积聚、传染和爆发往往需要一段时间,非利息业务对银行风险的影响通常具有持续性,本文从动态视角研究非利息业务对银行的风险影响问题。与以往研究采用静态面板固定效应/随机效应研究为主相比,采用系统GMM方法并结合动态面板数据对非利息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解决了风险评估模型中被解释变量与其滞后项的内生性问题,使结论更具说服力。第叁,研究变量更为细化。首先,对非利息业务影响因素进行进一步细化研究。分别考虑不同非利息收入组成部分、不同规模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金融危机前后非利息业务的影响因素,研究存在的差异并提出合理解释。其次,从综合绩效角度研究银行收益问题。利用因子分析主成分法构建银行综合绩效,以此为基础研究非利息业务的收益效应,克服以往文献使用单一盈利性指标的局限性,增强结论的可信度。此外,引入非利息收入与银行规模交互项研究规模效应。区别于以往文献较多关注不同性质银行间某些关键变量的比较,本文以银行规模为切入点,不仅研究非利息业务对综合绩效的直接效应,还研究非利息业务通过银行规模对综合绩效的间接效应,并对综合绩效影响的规模门限进行了测算。第四,研究国内商业银行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问题。从国外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的发展实践看,尽管各家银行出于战略目标的差异在非利息收入占比方面存在不同,但从国际银行业的角度看,非利息收入占比普遍存在先快速增长再增速放缓的现象。本文尝试从中国银行业数据出发,以非利息业务与银行稳定性关系入手研究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的存在性问题,并测算出这一最优占比为40.22%,为非利息业务发展的行业决策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基于国际比较和国内实证研究,本文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一是营造非利息业务良好发展环境,提升银行管理水平,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金融科技实力,推动综合经营试点。二是优化非利息业务结构,推动托管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与资本市场关联度高、业务带动性强、利润贡献相对稳定的非利息业务发展。叁是加强非利息业务风险防范,加强分类风险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基础,加大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力度。

张庆[10]2008年在《论德国银行监管体制与结构模式》文中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由于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造成金融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和伴生的巨大风险性。从历史到现实,人们在享受金融带来的福利的同时,也深受金融危机的危害。在各类金融中介机构中,银行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的部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使银行在经营理念、管理手段和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同时,这些急剧变化同银行业固有的风险一起也造成了银行业前所未有的危机。1980-1996年期间,IMF的180个成员国中,有130个国家的银行业发生过严重问题或金融危机。自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银行业一直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管制最为严厉的经济部门之一,即使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经济自由化思潮及各国普遍实行自由经济政策的大背景下,银行业仍是沿着管制-放松管制-再管制的轨迹前进的。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各国的金融监管普遍加强,其中不仅涉及监管技术的进步,更涉及金融监管体制结构的分合。各国政府为了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金融的平稳运行,着手改进对银行业的监管和完善金融安全网。各国政府希望通过对银行实施有效监管,来纠正市场失灵,优化资源配置,协调社会成员的利益,增进社会福利。德国的银行监管应该被看作国际上银行监管的榜样。虽然德国一直奉行全能银行制度,银行业和证券业同在一个实体下运作,并没有严格的防火墙。但从二战后到现在,德国国内从未发生过严重的银行危机,更未发生过全面的金融危机。鉴于此,本文从德国银行监管体制与结构模式入手,以期为中国的银行监管提供一些启示。针对银行监管体制与结构模式这一主体,本文分6章进行论述。第1章为前言。第2章为金融体制比较。本章以德国金融体制为重点,从机构研究法和系统研究法出发,分析了德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制。同时作为对比,分析了美国市场主导型金融体制和中国的金融体制。结论是:作为银行监管的客体和环境,中德两国的金融体制更为相似,从而为中国银行监管借鉴德国经验奠定了基础。第3章为银行监管理论及其评述。围绕为什么要对银行进行监管、如何有效地实施监管和如何设置银行监管体制的结构模式这叁个问题,对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进行梳理和评述,为后面的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笔者在这一章通过对理论的梳理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如果要顺应混业经营趋势建立统一监管,则银行监管机构应该从中央银行分拆出来,成为独立的机构。第4章为银行监管的现实框架设计。根据对银行监管理论的梳理和各国监管实践的总结,笔者将银行监管的现实框架总结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微观层次是指为有效实现银行监管目标而实行的双重监管机制,即事前监管措施和事后安全网,它侧重于银行监管的微观层面。而宏观层面主要涉及银行监管的机构设置,即结构模式。第5章为德国银行监管实践。首先,笔者通过对德国银行内部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发现,德国银行监管的成功还取决于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因此,提出了以银行公司治理为银行监管第一道防线的观点。然后根据上一章的现实框架,分别按双重监管机制和银行监管体制的结构模式的顺序探讨德国的银行监管。第6章为中国的银行监管及其问题研究。这一章按以上分析的思路,分别对中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双重监管机制和监管体制的结构模式进行分析,并主要借鉴德国经验对中国的银行监管提出改进建议。笔者在这一章针对中国银行监管的改革,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第一,当条件成熟时,分别在银行业各大集团(国有商业银行、非国有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银行)内部建立自愿存款保险体系,并完善其他辅助措施;第二,未来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改革方向可以是建立流动性调剂银行,该银行由中央银行和各银行参股组建;第叁,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银行监管体制的结构模式分叁步走:第一步是加强协调,第二步是建立伞式监管结构,第叁步是建立弱式统一监管结构。

参考文献:

[1]. 中国上市银行规制改革研究[D]. 郭俊晖. 辽宁大学. 2006

[2]. 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产业组织问题研究[D]. 房树人. 中共中央党校. 2010

[3]. 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中国银行业监管[D]. 杨忠君. 西南财经大学. 2011

[4]. 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与银行风险研究[D]. 黄国妍. 华东师范大学. 2014

[5]. 中国银行业脆弱性与市场化改革[D]. 郑鸣. 厦门大学. 2004

[6]. 我国银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郑家杰. 湖北大学. 2015

[7]. 金融全球化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科学构建[D]. 赵喆. 中国政法大学. 2008

[8]. 中国银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研究[D]. 宋君卿. 辽宁大学. 2007

[9].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研究[D]. 周正清.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7

[10]. 论德国银行监管体制与结构模式[D]. 张庆.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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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分业经营及其风险性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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