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超常规发展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启示_科技孵化器论文

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超常规发展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启示_科技孵化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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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9839(2000)—04—0106—06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尤其是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呈现出超常发展的趋势,他们之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高新技术产业在国际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日愈突现。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高新技术产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分析研究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模式、经验及其运作轨迹,对我国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如何着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无疑有许多重要的启示。

一、国家政府应进行强有力的规划和协调

高新技术产业,风险大,形成时间长,涉及部门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周密的规划,强有力的统一协调。这项任务是国家政府以外的任何机构都无法完成的。首先政府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明确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不可能在所有的高新技术领域都平均用力,而是应该选择少数我国目前已有一定国际竞争力、或者虽然目前与国际先进水平有差距,但我国有巨大的潜在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力量,增加投入,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国际竞争优势。其次,高新技术产品本身也有不同的层次,也有要素密集程度的不同,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主要应当开发中低层次的高新技术产品,发展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企业,打开市场,积累资金,再逐步升级换代。再次,国家要制定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规划,建立专门政府机构或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要尽快组建政府部门牵头,有经济、金融、技术、管理等专家组成的具有一定权威的高科技产业评估咨询机构,为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国家首脑亲自抓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当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现象。这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巨大的生产力功能已被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在实际政策中的体现,也是适应激烈的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美国1993年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克林顿和戈尔分别担任主任和副主任;日本设立了首相任主席的科技决策机构——科技会议;英国结束了自1964年以来不设科技大臣的做法,在1999年重设科技部,[1][2]等等。我国的国家领导人也已充分意识到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因而才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提出和“科教兴国”战略的确立。

二、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高新技术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因而也是教育的竞争。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途径,教育的发展直接决定一个国家劳动力知识存量的多少、国民素质的高低、人力资本的形成状况。教育是立国之本,科技腾飞之翼,离开教育水平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便成了无源之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教育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教育结构和体制、教育观念和方法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从教育投入方面讲,根据1997年世界竞争力报告的统计,我国人均教育开支排在所列46个国家的最后,只有9 美元,相当于菲律宾的1/2,泰国的12%。义务教育阶段科技教育状况也低于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滞后,教育投入利用效果差,全日制高等教育不仅普及率低,人浮于事现象也非常严重,高校教职工中教师比例过低,只有40%,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之间有较大差别。中小学教育以“应试”为主的局面仍未改变。

目前我国人才流失现象也非常严重。根据教育部1999年1月21 日公布的数字,1978—1997年,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累计29.3万人,回国工作的只有9.6万。也就是说, 我国出国留学人员中有三分之二没有回国,这是我国国内中青年优秀拔尖人才匮乏的重要原因。

面对我国教育的现实,政府应在逐步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用有限的资金,把教育办得更好。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应把发展教育视为基础设施建设,视为立国之本,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争取在不远的将来达到4%。在教育体制方面,应尽快改革考试选拔制度, 大力推广素质教育;要着力改善教师的住房条件、工作条件、工资水平,吸引人才,稳定教师队伍;突出重点,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实施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鼓励有科技或管理专长的教师和学生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带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广辟投资渠道,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

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投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OECD国家的R&D支出已占GDP的2.3%,新兴工业化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大都在1.5%以上,韩国1991年的这一指标为2.6%。许多国家还制定了提高这一指标的计划。如,美国计划在2000年前后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3]而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R&D占GNP的比重一直在1%以内,1992年为0.7%,1993年下降为0.62%,1994年又降至0.5%,1995年为0.49%,1996、1997年也都不足0.5%,如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993年则为负增长。

资金投入的不足无疑是限制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我国是世界上集成电路工业起步较早的国家之一,但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总投资到1995年总共才50多亿元人民币,而美国、日本一年对集成电路工业的投资就达数十亿美元,R&D 经费的制约直接影响到我国微电子产业的发展。到1995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为4.7亿块, 仅占世界集成电路总产量的0.3%左右, 我国集成电路工业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约落后15—20年。近年来我国每年要进口数十亿块集成电路,90%依赖进口。集成电路工业的落后直接影响了我国相关电子产业的发展和竞争能力。[4]

首先,在政府适当提高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财政支持的前提下,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的投入。政府的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是主导性的科技投入,与其它科技投入有很强的相关性。可对全国的R&D 投入起到一种杠杆作用。一方面,政府以有限的资金增量,对企业不愿投资的基础研究进行支持,增强产业技术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政府对研究与开发的投资也可诱导企业在R&D上投资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整个国家在R&D上的投资规模。

我国的科研体制源于原苏联模式。长期以来,科研与生产脱节,应用技术的科研力量大部分独立于企业之外,高新技术开发的主体地位不在企业。而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最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在企业的研究所或技术中心,这是国际著名企业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奥妙所在。据统计,美国的科技人才75.4%在企业,日本64.8%在企业,我国企业的科技人才数量只占科技人才总量的27%,众多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甚至没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工业发达国家R&D经费的投入主要靠企业。1995年,日本R&D的经费总额为1400亿美元,其中政府拨款仅占22%,78%是企业投入:同年美国投入R&D的费用中,65 %是企业技术投入的。我国1996年R&D经费中,企业投入部分仅占23%,77%是政府拨款。这是造成我国R&D投入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世界知名的企业如美国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德国的西门子公司等,其R&D 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10%,我国大中型企业1996年R&D支出共3849亿元人民币, 占产品销售收入的1.1%。 为了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在国家政府部门必须足够重视的同时,还必须用各种手段,引导企业加大R&D投入,如对企业的R&D提供各种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加快改革,使企业尽快面向市场等,逐步确立企业在R&D投入中的主体地位。1997年,国家给予海尔、长虹等五家企业各2000万元的研究与开发资助,虽然是一个好的开端,但涉及的企业数目和资金规模都很小。[5]

其次,应广辟渠道,为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提供资金来源。我国的居民储蓄增长长期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居民金融资产投资渠道过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据调查,各种债券、股票、保险占居民资产不足20%,储蓄仍是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的主要形式。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有相当部分来自民间,由创业者以债券和股票形式筹集而来。我国可用于增加高新技术产业投入的财政支出十分有限,应采取措施从巨大的居民储蓄中吸纳资金。第一,为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为股份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便利,以便吸纳个人投资者入股和内部职工持股,这种方式既可以迅速集资,又可以分解企业的债务负担和投资风险。第二,在发行企业债券、批准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交易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扶持。这一方面解决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大有好处。第三,加快银行商业化的改革步伐,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贷款风险较大,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便能够更科学地对贷款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从而增加对真正可行的高新技术项目的贷款。

四、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风险保护

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是高投入、高风险的投资,当然如果能够成功,也是高收益的投资。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要经历三个阶段,经过逐步改进、完善才能具有竞争力,而且因为是新生事物,能否得到市场的认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解决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高风险、高投入与高收益之间的矛盾,便会大大提高社会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积极性。

我们可借鉴的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和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

专业的风险投资公司,拥有科技、经济、管理、金融等各方面的人才,能够科学的筛选投资项目,其职能是为所选项目的投资者提供资金,并与投资者分担风险。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的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利用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1—1995年, 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基金的总额达800亿美元。美国有从事风险投资的公司300多家,每年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风险投资基金约400亿美元。 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成立于1986年11月,名为“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但直到目前我国此类风险投资公司数量有限、规模很小。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支持建立风险投资公司,根据我国实际,可采用官民合办模式。国家注入少量资金作为启动和担保资金,采用股份制或发行债券,广泛吸收企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尽快制定《风险投资管理条例》或《风险投资法》,规范风险投资公司的行为,保障其在筹资、项目选择、知识产权保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诸方面的利益。

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是美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成功经验。美国各级政府出资组建了5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 这些“孵化器”以帮助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帮助高新技术开发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为己任,通过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者提供低租金的办公场所、秘书、通讯设施、计算机和技术、法律、管理知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与支持,通过提供“孵化”生长的风险资金,把高新技术、人才、资金、资源和企业家才能有机结合起来。美国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完全由政府出资兴办,其职员也有在政府公共部门任职和兼职的,一般由州、郡政府设立。每家“孵化器”可同时容纳许多创业者,并有着严格的“录取”和“毕业”规定。据统计,美国在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中经过“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率为75%,是未经“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率的3倍。[6]

我国也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尝试。北京市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在1989年3月, 建立了第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集中配备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所需的硬件和软件系统,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育成长的小环境,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的积聚效应。1997年,北京市科委与北京医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别共建了生物医药高新技术“孵化器”和新材料高新技术“孵化器”。北京的这些高新技术“孵化器”自建立以来,一批优秀的高新技术成果在“孵化器”中得到资金和各方面的支持,加快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了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作用,北京市近期又建立了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网络,来协调各“孵化器”的发展,向网络成员提供信息交流、资金融通、企业培训、资产重组等服务,并通过因特网将北京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送入国际市场。北京经验证明了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在中国的适用性,我国的其它省市应当研究、借鉴北京市的经验,以促进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五、发挥国家海关的职能,拓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保护空间

首先是关税的合理设置。我们国家正在进行改革开放,正在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准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此,1992年以来,我国政府已经四次大幅度调低了关税1992年以来我国的关税总水平变动情况如附表所示),关税总体水平从90年代初的43%降低到了17%,并且仍将继续大幅度降低总体关税水平。在这种形势下,合理地设置关税来保护国内重要产业的发展就更为必要。

附表 中国关税情况一览表

年份 未加权平均税率 加权平均税率实际关税水平

1992年 43.0% 32.0% 4.79%

1993年 36.4% 30.7% 4.28%

1994年 35.9%

…3.31%

1995年 35.7% 26.8% 2.70%

1996年 23%18.8% 3.20%

1997年 17%

注:实际关税水平等于年征收关税额(人民币)除以进口额(人民币)

资料来源:(1)世界银行国别研究报告,《中国经济, 治理通胀,深化改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第8页;(2)《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与对策》,1996年5 月《经济研究参考》第20页;(3)其余数据根据有关资料计算。

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关税的加权平均税率明显低于未加权平均税率,这说明我国关税中必定存在许多实际进口很少的高税率的税种,这些税种形同虚设,却大大提高了我国的关税总水平。在降低关税时,应大幅度降低这些税种的税率,从而达到既降低关税总水平,又可保持甚至增强对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关税保护的目的(考虑关税降低对消费的刺激作用,不会改变问题的性质)。

我国目前的名义关税总水平仍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由于众多的进口优惠规定,我国的实际关税水平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逐步取消进口的各种优惠规定势在必行,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刺激国内相关替代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也为我国在降低总体关税水平的同时,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进口保护提供更大的空间。

其次,要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保护我国的经济秩序和国内市场。走私已经成为危害中国经济的严重问题,走私使我国原本受到保护的国内市场受到极大冲击,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危害特别大。例如,我国1996年微型计算机市场的总销售量为210万台, 而据权威部门的估计,通过走私进入我国市场的就达60万台,占我国当年微机市场总销售量的近30%。我国有着广阔的海岸线和陆地边境线,我国的广东省又紧邻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香港,这使我国的反走私活动十分困难。必须充分认识走私活动对我国经济的危害,国家应下大决心,加强反走私力量,严厉打击走私活动,提高走私者的机会成本,从而保护我国经济的正常秩序。

六、充分利用国家政府的力量,扶助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冷战结束以后,国家之间的关系中,经济交往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以政治关系促进经济交流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美国政府的“经济安全”政策是最明显的一例。

目前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关系正处于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我国政府应充分利用国家的国际政治地位和我国拥有巨大的国内市场这些王牌,参与各种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帮助国内企业开拓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海外拓展创造条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也应充分考虑到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保护问题,尽量避免接受那些严重损害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合理的条件。在加入WTO后,同样也需要利用国家政府的力量, 扶助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转换出口商品结构,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政府在制定贸易政策时,应特别侧重支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如应尽快完善出口信贷制度,并应充分体现出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倾斜,给予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等等。

收稿日期:199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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