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克再 2朱敏
1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技术室 418000
2 湖南省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418000
【摘要】目的:分析研究对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分析的特点。方法:对2006年2月至2016年1月从事公安、检察法医期间检验的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案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统计伤者受伤的部位、伤残程度以及并发症的发生情况等情况。结果:在此次研究的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病例中;36例病例中,有17例涉及交通事故、10例涉及饮酒、9例涉及吸毒。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伤者中,有15例为原发性颅脑损伤,14例为继发性脑干损伤,7例存在明显并发症。根据颅脑损伤病例的伤残程度分为I级16例,II级8例,III级8例,IV级及以上4例。结论:对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以交通事故导致的颅脑损伤最为多见,脑挫伤、饮酒也是比较常见的类型,采取法医学对对冲性颅脑损伤病例进行检验分析,能够更加了解伤者的损伤情况,以便为案件侦破提供相关依据。
【关键词】对冲性颅脑损伤;法医学;检验分析
对冲性颅脑损伤大多是因头部受外力作用致使颅骨间发生激烈的碰撞或者挤压产生挫伤,损伤者通常伤情都比较严重、复杂,往往会合并一系列并发症,致残率和死亡率都非常高[1]。而且对冲性颅脑损伤者经法医学鉴定过程,因饮酒、外伤等多种因素共同存在,导致受伤方式的正确判断受到了一定影响。为了探讨对冲性颅脑损伤进行法医学检验的特点以及在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本研究对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案例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研究,根据颅脑损伤者的损伤原因和严重等级进行探讨,结合调查走访资料综合分析出了准确的受伤原因和方式,现总结报告如下本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对2006年2月至2016年1月从事公安、检察法医期间检验的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案例进行回顾性研究,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法医学检验分析。入案病例均满足下述条件:(1)伤者均有明显外伤史,所有病例经颅脑诊断确诊伤者属于颅脑损伤或并发症;(2)所有伤者的送检时间均在72h内;(3)所有病例均排除颅内有肿瘤或者病理性出血或者其它致病的因素[2]。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伤者中,男性伤者为22例,年龄为15~54岁,平均年龄为(41.2±4.3)岁;女性伤者为14例,年龄为16~56岁,平均年龄为(41.2±4.3)岁。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病例的类型主要为颅骨骨折、脑挫伤、头皮外伤、颅内出血。
1.2医疗救治
36例病例中,有12例入院有救治行为,4例虽然打120急救,但在被发现时已经处于死亡状态。伤者因为颅脑损伤极为严重,经治疗无效后死亡。
20例因出现呕吐、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而入院,经CT检查见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
1.3法医学检验
根据36例伤者的一般资料、颅脑损伤的情况、死亡因素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进行法医学检验,分析总结出对冲性颅脑损伤者的法医学鉴定特点[3]。根据脑干中心性出血情况对颅脑损伤者进行评价,若为死者则根据死者生前的活期资料及组织病理学原理进行综合分析。
1.3.1常规检查
分别对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伤者进行了综合性观察,结果显示其中有10例曾有开颅救治的行为;8例均反映出伤者头部表皮出现剥脱现象,并伴有头皮下出血症状;2例全身并未出现明显的外伤。36例均有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硬膜外血肿形成、颅骨线性骨折、脑组织额、颞极挫伤出血等情况[4];有4例出现眶骨骨折。经胸腹腔检查结果显示:2例伴有心脏冠状动脉II度狭窄;有3例伴有结节性肝硬化;其他未见明显的异常。
1.3.2毒化检验
所有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病例全部提取静脉血,进行酒精浓度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6例的血酒精浓度>80mg/100mL;有9例提取尿液检测,结果显示7例尿液吗啡检验结果呈阳性;所有36例提取了胃内容物并进行常规的毒物检测,结果均显示阴性。
1.4数据处理
应用SPSS 17.0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成组设计t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检查结果
本次研究检查结果显示36例对冲性颅脑损伤伤者中,有15例为原发性颅脑损伤,14例为继发性脑干损伤,7例存在明显并发症,;根据颅脑损伤病例的伤残程度分为I级16例,II级8例,III级8例,IV级及以上4例;详情见表1。
3讨论
3.1对冲性颅脑损伤鉴定的必备条件
(1)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一般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这两种形式。原发性障碍指的是因头部被撞击导致脑部机能出现障碍,通常是立即展示的,然而在外力作用终止后的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内发生的其它任何问题障碍的则是继发性意识障碍。所有能够得知的继发性障碍一般都有较长的潜伏期,不会立即对外展示出来[5]。
(2)生命体征变化
对于颅脑损伤者的生命体征变化主要是由呼吸速度、体温、脉搏、血压等各项指标的改变对颅脑损伤的情况进行具体划分。由于多数颅脑损伤者受伤时体温会有所增加,伤者的血压、脉搏、体温等会随损伤程度而出现不同的体征改变,所以可以由生命体征改变的程度对损伤状况进行判定[6]。
(3)神经系统局灶性病变
人体大脑皮层总结构极为复杂,不同位置相互融合统一即称为脑功能区,不同的皮层组织相互合作,如某个位置受到极大损伤便有可能发生局灶症状[7]。局灶症状和特征会有所差异,有可能发生偏瘫、单瘫及失语等。所以在进行法医学检验时应当作好充足的分析工作。
3.2对冲性颅脑损伤鉴定的标准
对对冲性颅脑损伤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时,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是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可以从颅脑损伤程度和致残等级两方面进行鉴定,作为鉴定标准。
通常脑部在受到打击,出现损伤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大脑某个部位的运转功能出现障碍,无法发挥其正常功能,这就导致了偏瘫等情况的发生[8.9]。颅脑损伤者受伤的情况不同,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瘫痪,损伤如不严重的话有可能只导致轻度瘫痪,如果伤到神经系统的话,则有可能导致严重瘫痪,甚至影响到行动及语言等方面的能力。所以在对瘫痪程度进行鉴定时,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分为不同等级,鉴定过程中对相关资料严格审核,确保公平公正的鉴定结果,应当符合伤者自身的实际情况。
在对对冲性颅脑损伤者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时,应当遵循医学规范标准。通常来说,鉴定伤者的受伤程度时,大都是按照三个等级进行判定,即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实际法医学鉴定的过程中,应当根据伤者具体损伤的细节和情况做出公平、正确判定,做好伤情等级的划分。对伤情程度鉴定的等级划分鉴定通常会对案件处理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鉴定过程中一定要依据正确标准,对法医学鉴定结果完全负责。
3.3对冲性颅脑损伤鉴定时需注意的问题
对于颅脑损伤进行鉴定的时候,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做到鉴定结果准确、公正。但实际情况中的部分综合症状除具备颅脑损伤的原因外,还与损伤者的心理有极大关系。因此在法医学鉴定时第一步应当对脑部受损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对于相关的后遗症诊断也就当判定其与脑部损伤间的关系,确保鉴定过程规范,鉴定结果无误。
3.4调查访问和现场勘验
对冲性颅脑损伤法医学检验案中,做好调查访问、了解案情并进行现场勘验工作对案情的侦破有重要意义。这对解决致伤物推断、明确伤病关系、确认伤亡方式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次研究勘验的资料显示(1)对案件的整体了解:比如伤者生前的身体状况,在事发前是否有外伤、是否存在吸毒、饮酒等行为;本次研究的资料显示大部分伤者都有外伤,如抓扯伤、车祸伤、挤压伤等等,就当对伤者受伤的原因和事发时的场景进行还原模拟分析。(2)伤后的行为和救治分析:颅脑损伤伤者受伤后的活动轨迹和就诊情况是法医学检验分析受伤部位与严重程度的一项重要依据。本次研究的案例都存在受伤后颅脑损伤的征象,或昏迷、或呕吐、或意识模糊,或者在事发现场直至死亡。(3)对事发现场进行细致勘验,对整个案件发生过程的重建极为有利,对损伤特征和致伤工具的推断更为有利。
3.5法医学鉴定
3.5.1受伤原因
受伤原因鉴定在此类案件中比较容易,结合患者检验与医院救治,主要是影像学的检查,排除中毒或其它致死性因素,以总结出颅脑受伤结论。
3.5.2受伤方式
此类颅脑损伤案件难点在于案件定性与法律责任界定,也就是致伤方式探讨,致伤方式是直接打击作用形成的或者是意外捽倒则需要通过患者中的损伤部位、损伤类别,并结合案件调查与现场的情况综合推定。
3.5致伤工具
本组案件的受伤方式与工具推断分析相辅相成,在纠纷中的抓扯可以形成体表轻微受伤,根据案件与体表的损伤检查能够明确[10]。损伤中可以发现头皮出血区域中多处钝性表皮剥脱,根据水泥地板和沥青路面可以发现凹凸不平的细微特征,综合推断表明致使对冲性颅脑损伤者头皮表皮剥脱伴有皮下出血多数是伤者倒地后同钝性平面接触所导致的。当然有部分案例显示钝性地面接触所导致的头部损伤并未出现明显表皮剥脱,但是头皮下会有大片皮下出血症状。
3.6重视影响颅脑损伤的因素
影响颅脑损伤的多种因素也是案例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吸毒、饮酒等因素同患者生前的意识状态和自主行为直接相关,吸毒有可能导致其全身乏力、头昏、视物不清、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是产生幻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成为伤者生成捽倒等意外行为发生的诱导因素,在实践中应当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好法医学检测。
颅脑损伤是常见的一种外伤,颅脑损伤大约占全身各个部位损伤总数量的20%,颅脑损伤的发生率非常高,仅仅次于四肢损伤,但死亡率却远高于四肢损伤[11]。尤其是对冲性损伤的发生极易导致死亡,对冲性颅脑损伤者在进行法医学检验时,一定要结合颅脑损伤患者的相关资料、临床病理学的检验结果做好综合分析,这些资料都为法医学的鉴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杜宏,王庆红,吴松.13例对冲性颅脑损伤的法医学检验分析[J].川北医学院学报,2013,28(6):568-570.
[2]孔存帅.不同手术方法治疗重型对冲性颅脑损伤的效果分析[J].河南医学研究,2016,25(7):1308-1309.
[3]Bengtsson C,?hman M L,Nived O, et al.Cardiovascular event in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in northern Sweden: Incidence and predictors in a 7-year follow-up study[J]. Lupus, 2012,21(4):452-459.
[4]关北漩.不同手术方法对重型对冲性颅脑损伤的临床疗效观察[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6,27(4):742-743
[5]史博.不同手术方法治疗重型对冲性颅脑损伤对比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3):58-60.
[6]Kish SJ; Lerch J; Furukawa Y; Tong J; McCluskey T; Wilkins D; Houle S; Meyer J; Mundo E; Wilson AA; Rusjan PM;Saint-Cyr JA; Guttman M;Collins DL;Shapiro C;Warsh JJ;Boileau I.Decreased cerebral cortical serotonin transporter binding in ecstasy users: a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11)C]DASB and structural brain imaging study.[J].Brain A Journal of Neurology,2010,133(Pt 6):1779.
[7]Eiu P,Zhv D,Iuv S,et al.[Modern aspects of forensic medical diagnostics of the craniocerebral injury][J].Sudebno-meditsinskaia ekspertiza,2012,55(1):38.
[8]Dydak U,Jiang Y M,Long L L,et al.In vivo measurement of brain GABA concentrations by 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scopy in smelters occupationally exposed to manganese.[J].Environ Health Perspect,2011,119(2):219-224.
[9]李新奇,汪隽,靳永胜,等.螺丝刀刺击头部致颅脑损伤的法医学分析[J].刑事技术,2014,39(4):50-51.
[10]Guse?nov G K,Fetisov V A,Bogomolov D V.[Forensic medical evaluation of thanatogenesis in craniocerebral injury].[J].Sudebno-meditsinskaia ekspertiza,2010,53(4):8.
[11]白金让, 董海昭, 尚增强. 对冲性重型颅脑损伤高重复性手术原因分析(附14例报告)[J]. 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 2017, 2(21):1-3.
论文作者:1张克再,2朱敏
论文发表刊物:《兰大学报(医学版)》2019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标签:颅脑论文; 损伤论文; 法医学论文; 对冲论文; 鉴定论文; 伤者论文; 病例论文; 《兰大学报(医学版)》2019年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