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建设的现实意义与建构路径论文

“法治乡村”建设的现实意义与建构路径论文

“法治乡村”建设的现实意义与建构路径

曹荣辉

(中共大庆市委党校,黑龙江 大庆 163313)

[摘要] 乡村是中国社会最坚实的底座,“法治乡村”的提出,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转向了农村。分析了当前乡村法治建设的现状,指出了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从4个方面了提出了其建构路径。

[关键词] 法治乡村建设;意义;路径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作为中国社会最坚实的底座,乡村的社会状况关系到全国稳定的大局、制约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关乎党和政府的公信、形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三治融合”即“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又首次提出了“法治乡村”的概念。“法治乡村”的提出,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转向了农村,标志着乡村建设和振兴的过程中,法治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人们常常利用模型试验研究膨胀土边坡的降雨失稳机理,例如王国利等[4]和Chen等[5]利用离心模型试验研究了膨胀土边坡在干湿循环过程中裂隙的发展及其对膨胀土边坡失稳的影响。饶锡宝等[6]利用离心模型试验对南阳膨胀土渠道边坡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了其稳定坡度。程永辉等[7]也利用离心模型试验研究了膨胀土边坡的牵引式滑坡。其中,程永辉等在试验中利用设置砂井的方法来模拟坡面降雨入渗裂缝。

一、当前乡村法治建设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乡村的法治状况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农民文化程度的限制,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

(一)农业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但立法尚不完善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也不断健全。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陆续制定和颁布,特别是以《农业法》为中心的关于耕地、水利、种子、农药等配套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农业法律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农村人口大量输出,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新问题必然对法治建设提出新要求。户籍问题、养老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医疗保障问题、政策落实问题等,都需要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法律明确的规定和保障。现阶段关于农村的法律法规,只能解决农村基本涉法问题,已经满足不了现代乡村发展的需要。

(二)农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但法律遵守仍不到位

经过长期的普法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但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了提高,而且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普遍提高,平时守法、有事找法的观念基本形成。但是仍然有一些地区特别是比较偏僻和闭塞地区的农民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的现象大量存在,很多人既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也不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且还经常会侵犯他人权益。出现事情之后,忍气吞声者有之、找人解决者有之、无理取闹者有之、经常上访者有之。一些邻里之间的小矛盾因为当事人的不懂法容易演变成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件;一些民事纠纷又因为解决不及时容易演变为刑事犯罪,影响了人际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三)执法司法环境不断改善但法律权威仍显不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改变乡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必须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此来捍卫法律的尊严,获取群众对法律的充分信任,使乡村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作为拥有9亿多人口的乡村,其法治建设的状况不仅关系农村的稳定、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幸福,而且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发展进程。可以说,没有“法治乡村”就没有“法治中国”。

(一)“法治乡村”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二是要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如通过放映法治电影,让群众“看法律”;通过推行“律师说法”,剖析身边的案例,让群众“听法律”;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法治乡村微信公众号、农村法律顾问微信群等,让群众“懂法律”。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形成基层政府与基层社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良好社会秩序是乡村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法律作为一种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其稳定性和权威性比较强,可以为主体提供一个明确的行为模式和合理的行为预期,使得法律更易于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能够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展,为基层政府与社会合作提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机制,使农村社会治理更加科学高效,更能满足农村居民需要。

英国PSI公司在紧密耦合雾化技术的基础上对紧耦合环缝式喷嘴结构进行了结构优化和改进,使气流的出口速度超过声速,可在较小的雾化压力下获得高速气流,在2.5 MPa压力下,气体速率可达到540 m/s,此外超声紧密耦合雾化技术可以提高粉末的冷却速度,效率高,成本低,且应用范围广,是气雾化技术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且具有工业实用意义,对于促进3D打印用金属粉末的工业化生产制备有着重要的意义[7,11]。

(二)“法治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强国梦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不仅仅是乡村经济的发展、生活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应该包括乡村治理的民主公平、乡村秩序的稳定安宁、乡民安全感的获得和提升。“法治乡村”建设对于今后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乡村政策,依法管理乡村各项事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而且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法治乡村”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听我这样说,一向沉稳的八叔也生气了:李六如,说假话面不改色心不跳。昏迷了能在合同上摁手印?就是你那个合同,李顺拿着挨家挨户宣传,说,六如叔三十年的合同都改了,你们那二亩地还舍不得。跟你们说,胳膊拧不过大腿,二期工程那是乡里的五大工程之一。李顺这么说,又有你那个合同,人们还怎么说,只好也签了字。一亩地赔了一万块钱。原来只说要建渡假区,还要安排工作,后来才知道要开发楼盘,一个平方就卖三四千块,咱这地等于白让那个佟老板给拿走了。

(四)“法治乡村”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重要支撑

一出门,丁香就给权筝打电话避开一切与自杀相关的敏感话题,直接切入“结婚”。她要求权筝别人说什么都别想,就问问自己对何东的感觉,他是不是比较接近你条件的男人?权筝想了一下说是,我长的不美,傻博一个,还不会持家,能找到他这样的,很满意。丁香就说,那还等什么?女人是性别上的弱势群体,八十岁的男人还能传种接代呢,八十岁的女人你试试?

对标国外先进技术,渤海装备目前已先后完成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科研项目6项,专利申报26项,技术攻关48项,为产品升级换代、适应用户新的更高要求提前做好技术储备。

三、“法治乡村”的建构路径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执法的手段和过程,注重人性化和文明执法,不片面追求结果,不把执法行为演变成个人情绪直接的对决,避免使用容易引发新矛盾的暴力方式,做到对所有村民一视同仁,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保证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增强执法的公信力。

语文教育是任何学科教育的基础,它在学生素质培养中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语文课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它的作用也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得到体现。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是《农业法》所肩负的第一任务。“法治乡村”建设就是通过明晰法律在乡村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处理好农业和其他产业的关系,调动农民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国家各项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和各项惠农利农政策措施得到充分落实和贯彻实施。建立和巩固保护农业产业的制度机制,通过强化《农业法》的实施,使农业的基础地位通过法律加以确认和维护,获得法律上的保障。

(一)着眼长远发展,进行统筹规划

法治在乡村的落地生根和长远发展,关键是要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置放于一个新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中去,通过法律制度保障乡村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地方党委、政府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将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主体责任,编制既着眼长远又结合实际的整体规划,尤其是对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等从长远进行规划,不断健全乡村法律援助制度机制,对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进行大力推进,使村民空闲时能够了解法、需要时能够找到法,降低群众用法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二)创新宣传手段,增强法治意识

“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但采用何种灌输的方式却是值得研究的。以往我们的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和枯燥,基本上是通过发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进行,不贴近农民生活,农民既不爱看也难以听懂。

一是要利用好重要节日点。如“3.8”妇女节可以开展关于妇女权益保护、“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等,将静态的法律规定变为动态的法律事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略,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由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导致城乡之间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可以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因此加大力度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提高农村工作的法治水平,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法维护农民权益,这既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三是要利用好文化传播方式。如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治文艺节目表演、排演法律知识短剧等方式,让群众“知法律”;组织村民旁听巡回法庭审判,让群众“明法律”。

(三)严格法律执行,获取民众信任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虽然与城市的状况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客观上来看乡镇的法律服务体系也越来越完善,比如乡镇的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基本形成,社会治理水平和法律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整体上农村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但是法治环境的改善没有大的改变,在乡村法律权威仍显不足。比如,在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时,仍然寄希望于通过上访的方式,通过舆论的压力,通过获取领导的关注、重视和干预获取最大化的利益;当现代的司法规则特别是当根据法律规定的证据规则与责任分担确定的权利义务与农民通常认可的“讲理”等习俗、习惯不相容时,不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理结果;而且在当代社会文明高度发达情况下,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尤其“法不责众”的影响巨大。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要求,法治乡村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从队伍建设上,注重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对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权力边界有明确认知,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执法。从机制体制上,一方面,完善农村矛盾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做好犯罪预防和婚姻家庭、情感纠葛、债务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避免小矛盾引发大纠纷。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加大法律法规在乡村的执行和实施力度,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在村里设立违法行为举报信箱,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不能置若罔闻,要采取措施和行为进行纠正,消除违法后果。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细化和强化对执法谋私的管控,强化对执法动机和相关利益因素的监控,落实执法回避制度、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相互监督制度以及必要的社会监督制度。

由此可知,实验组巨大儿、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等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新生儿低血糖、低胎龄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并发症发生率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四)构建多元体系,提高自治水平

乡村治理是法治、德治、自治相辅相成的体系,搞好法治乡村建设,也要在提升村民自治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德治和自治建设,使法治成为人们自觉的道德追求和必然结果。

一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民主化。乡村不是某一个人的乡村,而是所有人共同的家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实现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除了要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核心作用外,还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创新自治机制,调动村民在乡村治理和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范围与力度。积极开展村级民主治理,改变由干部“替民作主”的做法,使乡村建设改造过程成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过程,提升农村自治的水平。

二是建好村民自治组织。各乡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村干部、老党员、退休老干部或在群众中有威信、有威望、有知名度的群众代表组成各种村民自治组织。诸如村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等机构,发挥其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的作用。从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入手,如环境卫生、敬老爱亲、子女教育、诚信文明、戒毒戒赌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行为要求,构建美丽、和谐、幸福、有序的乡村新秩序、新风尚。

三是打造良好人文环境。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通过开展评选“五好家庭”“最美媳妇”“守法模范”等活动,发挥榜样的力量,提升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通过不断的坚持和创新,让群众在“润物细无声”中接受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的熏陶,形成勤劳致富的良好风尚,形成爱老敬亲守法诚信的好家风,给法治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中图分类号] D920.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2341(2019)05-0080-03

[收稿日期] 2019-09-03

[作者简介] 曹荣辉(1978-),女,黑龙江肇州人,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法理学、行政法学研究。

〔责任编辑:宋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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