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知识分配观_知识分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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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知识分子分配,理论根据问题不能回避。尽管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知识分子作为一个阶层依然存在,并且是中间阶层的重要主体。邓小平生前对知识分子十分关心,特别是在有关知识分子工资的问题上有过一系列论述,形成了一个整体的分配观,可谓高瞻远瞩,意义非常。遗憾的是,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此鲜有研究,几乎成了邓小平理论研究的空白。当前,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需要深化,厘清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有助于对邓小平理论体系的完整理解和把握,有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最终将有助于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笔者认为,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重要架构在于四个方面,本文将分述之。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现在的人们熟知,人是知识、技术等要素资本的载体。可是,在知识分子受气的岁月,在极“左”思潮的煽动下,有不少不明真相的人,动辄对学术权威侧目相看,使广大知识分子斯文扫地、人人自危、担惊受怕。只有小平同志敢于喊出“老九不能走”,知识分子无不为之动容。同时,这也打造了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中以人为本的政治基础。人们一定记忆犹新,在粉碎了“四人帮”、科学复苏的春天,小平同志在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他们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他们与体力劳动者的区别,只是社会分工不同。”① 这一强音道出了知识分子的本质,发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呐喊。可是,谁能想到,这一简单话语竟然憋在小平同志心里达24年之久才得以公之于众。

1954年,邓小平在谈及刘少奇的“天津讲话”时就提到,社会主义时期必须坚持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科学论断。随着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即将到来,中央书记处会议取得共识,决定1956年1月召开一次大型会议以全面解决知识分子问题,并由胡乔木担任起草《关于知识分子问题报告》的任务。他将关于中国知识分子中间的绝大部分“已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重要观点写进了报告。然而,公布这一观点的美好愿望一直到1978年3月18日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之后才真正实现。②

按照小平同志的分析思路,“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③ 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所谓人的社会价值,是以社会为价值主体、以个人为价值客体而进行判断的。在这一价值关系中,主要强调的是个人如何通过自己的劳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担负什么责任,履行什么义务,对于社会作出什么贡献,即强调个体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所谓人的个人价值,则是以个人为价值主体,以社会为价值客体而进行判断的。在这一价值关系中,主要强调的是个人如何通过自己的劳动及其成果,得到社会多大程度的回报,即社会对个人需要的满足状态。所以,小平同志提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④ 必须“提高各种专家的政治地位和物质待遇。”⑤ 并且,运用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命题对知识分子的地位作了高度评价。这就启迪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必须承认人的独立存在状态,充分肯定人在经济、社会中的人格力量,在分配方式上注重人的价值、人才的价值,注意挖掘人的最大潜能。令人遗憾的是,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以人为本的理念不能在知识分子分配中得到真正体现:没有突出人的实践及创新能力这一人性的根本内容;没有深入揭示以人为本的立足点;没有看到人的能力在确立和实现人的主体性及其价值中的基础地位;没有认识到只有以人的能力为本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特别是未能认识到我国当代社会现实中最需要、又最缺乏的是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分配奉行的是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分配观念。

作为人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并不是各自孤立和彼此分离的,它们同时体现在个人的劳动过程及其劳动成果上,是体现人的价值的两个相互联系方面,“邓小平认为,个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是一致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每个社会成员只有依靠国家和集体,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⑥ 因此,一个人的价值的实现,自由的追求,个性的发展,品行的完善,都离不开现实社会生活的平台,一旦脱离社会生活基础,就没有什么价值可言。小平同志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最大魅力正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才华,挖掘人的潜能,实现人的价值。反过来讲,衡量知识分子分配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人的价值的实现程度,这也是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一条重要标准。

1985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强调了国民素质对国力的作用:“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基于这个总体论断,他关心广大知识分子待遇,先后有过一系列指示,其中有很多新的理念和创见。如:“我们不论怎么困难,也要提高教师的待遇。这个事情,在国际上都有影响。”要把“文化大革命”时的“老九”提到第一,⑦“在一个研究所里,好的研究员的工资可以比所长高。在一个学校里,好的教授的工资可以比校长高。这样才能鼓励先进,才能出人才。我们就是要建立这样一套制度,使那些有专业知识的、年富力强的人,被选拔到能够发挥他们才干的工作岗位上来。”⑧“要研究教师首先是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人们终身从事教育事业。”⑨“一个好的小学教员,他付出的劳动是相当繁重的,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将来,有些教得很好的小学教员,工资可以评为特级。各行各业都要设立特级,以鼓励人们终身从事自己的职业。”⑩“要注意解决好少数高级知识分子的待遇问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尊重他们,会有一批人做出更多的贡献。”(11)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小平同志要求“在工资级别上破格提高”。

小平同志的上述论点,不仅是他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核心内容,而且确实是他主政后制定知识分子分配政策的依据和实绩。今天,我国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应该循着小平的指引,从知识分子是开拓社会生产力的先进代表的高度去把握知识分子的历史地位与时代使命;尤其在应对知识经济挑战、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只有充分认识知识分子的独特作用,肯定知识分子的创造劳动,保护知识分子的价值贡献,发挥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才能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二、创新分类管理的模式

社会产品的分配必须适应社会结构的实际状况,这是因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12)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对社会结构的分析采取了一种相对简单的方法,通常称为“三分式”社会分层方法。所谓“三分式”,就是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出发,将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完成之后、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划分为两个阶级,即工人和农民;一个阶层,即知识分子。按照“三分式”社会分层方法,我国知识分子分布的行业众多,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就有29个职务系列,执行31个工资标准表,情况比较复杂,知识分子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也不相同。如何按照情况相似又便于管理的原则,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这是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难题。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工资理论认为工资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现象,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劳动力是商品,工资的实质体现了剥削关系。而有关社会主义工资的理论,严格地说,是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诞生了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才在实践中创立的。我国知识分子如何参加工资分配,没有独立的理论和方略,全国工资制度则是从革命战争年代供给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社会主义分配形式的探索和分配关系的调整,仅全国性工资调整有数十次之多,但是,真正谈得上能够改变分配关系的重大改革也只有3次,分别为1956年、1985年和1993年的全国性工资改革。所以,我国分配关系的形成是一个不断认识的渐进过程。”(13) 我国知识分子工资制度的实践来看,寻找和认识一个正确的理论依据经历了较长的历程,甚至付出了几代人的艰辛。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生活,周恩来总理非常重视劳动工资工作,他在1957年9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扩大)上专门作了《关于劳动工资和劳动福利问题的报告》。由于我国几十年来仅仅是比较笼统地将社会划分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形成了三分式阶层结构为基础的三级式阶层结构,它的主要框架就是根据社会成员的社会身份的不同而将其划分为干部、工人、农民三个高低有序,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阶层。在当时“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思维定势影响下,知识分子只能从属于“干部”这一大的阶层,实行低工资制。这是因为,在三级式阶级结构中的三个阶层是高低有序、等级分明的,而这种等级分明的阶层结构是通过身份制来确定的。并且,与计划经济模式相一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长期以来统称“干部”。这些划分和做法虽然依据当时的历史条件,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又紧密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为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改革前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提供了帮助。但是,知识分子的工资待遇一律按行政级别直接寻求对应,缺少应有的活力。

根据小平同志的总体策划和悉心指导,我国知识分子工资制度的分配方针才出现新的路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将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正式列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基本框架之一。随着小平总设计师大政方针的调整,党和国家为适应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确立了“加快人事劳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分类管理体制”的思路,并且在1993年进行了全国性的工资制度改革,一改运行了45年的统一做法,初步形成了带有知识分子工作特点的工资形式。诸如:在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主要通过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的特点,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在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根据野外或水上作业具有条件艰苦、流动性大和岗位责任明确的特点,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在文化艺术表演团体,根据艺术表演人员的才干以及舞台青春期短、新陈代谢快的特点,实行了艺术结构工资制;在体育运动方面,根据竞争性强、淘汰快、运动员在队时间短、退役后要重新分配工作的特点,实行了体育津贴、奖金制。应该说,我国这种现行分类管理的工资模式运行十多年来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需要充分肯定。

全国人民都欣喜地看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同样重视社会分配问题,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而关于知识分子分配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有关阐述则更具权威性和完整性,即:“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尽管这一系列的表述是在小平同志身后才正式写入党的政治报告的,但是,小平同志的综合指导功不可没!这是因为,创意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是真正的价值和资产。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创意正在于:是他界定了知识分子分配所处的特定背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是他改变了知识分子分配所处的社会环境——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人们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是他阐述了知识分子分配所处的评价氛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从而打破了多年来的禁锢,为我国知识分子的分配乃至全国现行工资制度改革指导思想的建立奠定了坚定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三、明确按劳分配的导向

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有一个重大功绩不可忽视,这就是: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资的特点,把握了按劳分配的精髓。

按劳分配的本意是指:社会产品在做了各种必要扣除后,归劳动者消费的消费资料按劳动这一尺度进行分配。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100多年前的设想,按劳分配只能使用“劳动券”一种形式,并以此作为获得等量劳动领取劳动报酬的符号,诚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14) 由此演绎出的传统的按劳分配观念和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劳动的数量,而忽略了劳动的质量。加之,在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中,我国对按劳分配实质和内涵的领会经常走极端,以致一度成了“大锅饭”的代名词。这就出现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由国家和集体把全部社会产品集中,以无差异原则重新分配给社会全体成员。也许这样使大多数人都在同一基准线上生活,可以把因利益矛盾冲突可能给社会政治和计划经济带来的压力降低到最小程度,以维系社会的相对稳定。但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劳动和工作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之间的物质利益联系被无情地切断了,每个人的个人利益与经济活动本身被分离了。反映到经济生活中,是人们对巨大的失误、惊人的浪费表现出令人吃惊的冷漠和无动于衷;反映到社会生活中,是形成了普遍缺乏创造热情、不讲效率、不讲效益的社会心理品格;反映到政治生活中,则是民主意识的淡化、萎缩和社会民主行为能力的普遍低下。而小平同志一贯反对平均主义,要求正确运用按劳分配的原则。他指出:“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是按资格。”(15)

按照小平同志的诠释和指示,社会主义工资是社会在扣除用于社会共同利益和再生产以及与生产无关的管理费用等之后,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借助货币形态对劳动者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方式,其精神实质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在社会做了必要的扣除之后,以全社会为分配单位,按照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可以由社会制定统一的按劳分配制度,依据每个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质量与数量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我国现阶段绝大多数家庭都主要依赖劳动收入,其劳动报酬在我国各要素分配中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据有关资料统计,所占比重已超过50%。这种分配上的依赖性证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是因为如此,党的“十六大”报告也着重强调:“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

据此,知识分子工资确定的前提应以其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为主要依据,付出的劳动多、作出的贡献大,就应该多得报酬。只有遵循同工同酬按劳付酬的思路,才能打破平均主义僵化格局,使知识分子的工资水平与其付出相适应,从而激励他们安心工作,忠于职守。目前,我国正处于从起步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前期,部门之间的差别扩大,人口转移的速度加快,劳动差别随着社会文化教育水平差别的扩大和白领阶层的出现而扩大,收入差别相应扩大。面对社会主义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解决问题的出路所在,这一正确导向在实际工作中决不能有所偏离。问题在于如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理解按劳分配的本质特征。诸如,从质的方面如何充分地体现按劳分配,使按劳分配理论具有更为丰富、深刻的内涵;在实践中如何突出按劳分配的比重及可操作性,对各类知识分子的职务工资及其岗位津贴适当拉开差距,以体现责任、贡献、工作难易程度的不同;对同一职称人员,如何区别其能力、资历的不同,在工资待遇上有不同体现;如何遵照现行政策,加强津贴分配方案的工作力度;从而在制度上、政策上有效地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弊端,以实际行动坚持在新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导向。“只有让市场决定分配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共识,才能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不断地给智慧的火焰加注利益的燃料。”(16)

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体现奖勤激励的思想,这也是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重要内容。小平同志在那空头政治尘嚣甚上的岁月,就敢于直言,主持正义,倡议实施物质利益的激励机制,提出:“对发明创造者要给奖金,对有特殊贡献的也要给奖金。搞科学研究出了重大成果的人,除了对他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外,还可以提高他的工资级别。如果他干了几年,干不出成绩来,就应该让他改行。”(17) 他还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将来工资的差距要拉大些,真正有本领的人,对国家贡献很大的人,工资应该更高一些”。(18)“所有的企业、学校、研究单位、机关,都要有对工作的评比和考核,要有学术职称、技术职称和荣誉称号。要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必须同物质利益联系起来。”(19)“要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必须是严格的、全面的,而且是经常的。各行各业都要这样做。今后职工提级要根据考核的成绩,合格的就提,而且允许跳级,不合格的就不提。”“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对干得好的、干得差的,经过考核给予不同的报酬。”(20) 根据小平同志的思想,近几年来,考核结果在工资晋升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使知识分子创新争优真正得到了实惠。目前,对考核优秀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前或越级晋升;有些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则缓升、不升或降低工资职级。这些公共政策的源头就来自小平同志提倡和建立的奖罚机制。实践说明,邓小平理论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指南,也是推行人才强国战略的总纲。

四、凸现智力资本的价值

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还破除了一个多年的思想误区,即关于资本不能参与收入分配的认识。人们习惯于将资本与雇佣劳动联系起来,殊不知,有的资本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或者是潜形的。在资本中,资金是重要的,但是,切不能忽视知识资本这一概念以及它的重要作用。在计划经济的年代,我国没有弄清甚至否认智力资本这一概念,以致竟发生“文化大革命”的悲剧,抛弃了知识和教育的基本法则。当我国沦入十年劫难,将科技英才视为反动权威之时,国际上人力资本理论却正逐渐形成科学经济理论的成功高潮。美国学者约翰·克拉克在其代表作《财富的分配》(The Distribution of Wealth)中充分说明了社会收入的分配是受最后生产力规律的支配,如果这个规律能顺利发生作用,那么,每一个生产因素创造多少财富就能得到多少财富。正如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所言:“在信息经济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21)

事实上,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视野很早就注意到劳动力只是诸多生产要素中的一种,劳动只创造产品的一部分,其他部分是由资本和土地等要素创造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体现智力资本要素分配是更高层次的分配原则,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核心内容不单纯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为深刻的涵义正是在于承认知识分子的价值,确定其地位,提高其待遇。建国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在分配制度上未能认识以人的创新能力为核心内容的人力资本的价值,更不把知识作为分配的要素,使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从而极大地挫伤了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体制乃是社会确立的,在生产、消费和分配等三个基本领域内做出资源配置决策的机制,它包括一个互相联系的组成部分,即决策结构、信息结构和动力结构。其中,从动力结构来看,不同的经济体制在动力来源和刺激方式上也是不同的。”(22) 也就是说,在经济体制的制约和分配理论的种种桎梏之下,人们的思想易于趋向僵化,缺乏对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致使人才智能资源大量流失和浪费,社会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经济基础薄弱,从而使分配制度的改革更加举步维艰。因此,随着按劳分配的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在知识分子分配中,不仅要注重物化劳动,而且要注重劳动的技能。这就是说,既要鼓励资本的参与,又要考虑知识与技术要素的参与,真正体现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导向。

自邓小平领导改革开放以来,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实际上已经参与收入分配,显现了智力资本的价值。不过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正式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毕竟是分配理论的突破与创新,是思想的解放与飞跃。尽管生产要素如何参与分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体水平如何确定等这些新课题一时难以厘清,但是,在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熏陶下,过去那种把劳动力从生产要素中单纯抽出来并加以抬高的做法显然是理论认识的误区,这已达成共识。“知识分子的待遇太低,这个问题无论如何要解决”。(23) 在邓小平的关心下,我国的现行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及工资政策等方面,已经考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注意在总体工资水平上适当高于其他人员。比如,对中小学教师、护士,继续实行政策倾斜,其工资标准比教育、科研、卫生系统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高出10%;进一步提高了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的现行标准;对地质、测绘、交通、海洋、水产等艰苦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工资标准上坚持比其他行业的同类人员平均高出15%;在工资政策上,对从事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和高技术研究,在规定的津贴比例之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建岗位津贴;对在苦、脏、累、险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了津贴标准。在新录用工作人员待遇中,也对知识分子作了一定的倾斜,如试用期满后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进档工资都比以前有较大幅度地提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工薪阶层的收入与职称在我国逐步趋于正比例关系,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三者收入之比大约为12∶9∶7。在城镇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年收入比一般职工高22%,其中大学本科生比大学专科生高12%左右。这些数据一方面显示出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收入就越高;另一方面对转型中的社会也是一个有力的刺激,特别是在当前,“知识就是资本,知识就是财富”已有所体现。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人才竞争与人才流动国际化的潮流涌动,研究并重视智力资本的分配更加有现实意义。根据小平同志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知识可以成为价值创造的主导要素,这意味着必须承认知识创新者和企业经营者的贡献和价值,资本单方面分享利润的历史宣告结束,知识创新者将具有对所谓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从而可以改变知识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社会对知识和智力资本的需求增加,无疑加剧了知识创新者等人才的短缺。我国加入WTO后,冲击最大的,绝对不是产品,而是观念、体制和人才。所以,人才的稀缺性、增值的空间性和人力资本投资的高回报性,使得国际资本追逐人才的争夺战愈演愈烈。综观当前人力资源结构现状,必然引起历史性的模式转折,需要“重新洗牌”。在这种新形势下,研究小平同志的知识分子分配观具有现实性和迫切性。其实,现代经济科学理论早就印证了小平同志的知识分子分配观的有关观点,比如,揭示人力资本的构成有三个要素,即“知识、技能和健康程度”,这就使技术作为人才资本的重要体现参与分配有了科学理论的支撑。工资福利是人力资本的投资,加大投资才会形成具体的、效用的人力资本。“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24) 知识分子是社会革命的觉悟者,也是科技、教育、思想文化的主导者,唯有从整体上对知识分子以全面审视,关怀备至,才能调动知识分子传播先进文化、振兴现代科技的责任感、积极性。

总之,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不仅为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知识分子的历史作用提供了理论方法上的依据,而且也将知识分子的分配提到了新的高度,确实是结合中国实际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生动实践。可以坚信,只要坚持邓小平的知识分子分配观,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就一定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国全体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大热忱。

注释:

① 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9页。

② 朱元石:《胡乔木的知识分子情结》,《世纪风采》2002年第8期。

③ 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88页。

④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80页。

⑤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2页。

⑥ 苏希胜、李宝柱:《邓小平价值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页。

⑦ 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5页。

⑧ 邓小平:《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24—225页。

⑨ 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1—102页。

⑩ 邓小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725页。

(11) 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6页。

(12)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23页。

(13) 朱坚强、张金凤:《历次工改对理顺分配关系的累积效应——兼析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改革的轨迹》,《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14)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1页。

(15) 邓小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1页。

(16) 魏石:《新一轮规范分配秩序的契机》,《唯实》2006年第8—9期。

(17) 邓小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2页。

(18) 邓小平:《办好学校,培养干部》,《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10页。

(19)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1页。

(20) 邓小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2页。

(21) 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5页。

(22) 马华:《当代激励理论》,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166页。

(23) 邓小平:《中国不允许乱》,《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7页。

(24)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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