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能否衡量GDP质量——税收与GDP关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收论文,关系论文,质量论文,GD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价值的总和,它是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最终成果的总量指标。从初次分配看,各部门创造出增加值之后,一部分以税收、收费等形式上缴财政,形成国家收入;一部分以折旧、公积金、利润等形式留在企业,形成企业收入;一部分以报酬、福利等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形成个人收入。一方面,税收收入来自于经济增长,经济总量扩张是税收收入增长的主导因素;另一方面,税收是共和国的血脉,提供了维系政权运转所必需的资金,是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政策维持经济稳定发展的保障。
由于税收与GDP这种密切的关系,近来有不少学者提出用税收作为衡量各省市GDP数据质量的重要标准。本文就税收能否成为衡量GDP数据质量的标杆进行了初步研究。
税收与GDP:绝对额高度相关,增长速度关系不大
2007年,我国GDP总量达到249530亿元,税收总额达到45613亿元,税收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14.2%提高到18.3%。为了验证税收与GDP的关系,我们用一元回归方程对全国和重庆的历史数据进行了拟合,从1978~2007年全国GDP和税收的数据来看,GDP和税收收入绝对额的相关系数达到0.9678,GDP现价增速与税收增速的相关系数为0.1236;从1996~2007年重庆市的数据来看,GDP和税收收入绝对额的相关系数达到0.9919,GDP现价增速与税收增速的相关系数为0.2682。结果表明:GDP与税收绝对额高度相关、与增长速度关系不大。
GDP与税收相关系数出现这种差异主要是受税收政策和征管水平等因素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结构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经济结构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主要来自以下三方面:
一是三次产业结构的影响。由于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第一产业已不再缴纳税收,税收的来源是第二、三产业。从2007年重庆市的数据来看,GDP三次产业结构为11.7:45.9:42.4,而税收的三次产业结构为0.0:59.1:40.9。因此,第一产业比重大的地区其宏观税负将小于第一产业比重小的地区。以2006年上海和重庆市的数据为例,上海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0.9%,其亿元增加值创造的税收为3995万元;重庆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1.2%,其亿元增加值创造的税收为130万元。重庆和上海宏观税负的差距,不仅有行业结构的因素,还有西部地区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原因。
从增长速度来看,一般情况下第一产业的增速均低于第二、三产业的增速,若两个省市第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增速以及税收收入增速均相同,则第一产业比重大的地区GDP增速将低于第一产业比重小的地区,GDP增速与税收增速的弹性系数也将小于第一产业比重小的地区。
二是税率的影响。不同行业的税率是不相同的,以营业税为例,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为5%,娱乐场所为20%;资源开采行业除上缴增值税以外,还需交纳资源税等。因此,高税率行业比重较大的地区,其宏观税负将高于高税率比重较小的地区。
三是增加值率的影响。总产出是营业税的主要计税依据,行业增加值率的变化会影响增加值的变化,但对营业税却无直接影响。
2.税收制度的影响。税收制度也是影响税收和GDP相关性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重复征税问题。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共有22种税,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复合税制结构,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收入角度出发,在税收制度设计时,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如:消费税是在增值税普遍征收的基础上,对应税消费品的再征税,与其相对应的应税消费品增加值的核算却只有一次,造成了税收与增加值之间的不一致。同时,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对纳税人外购资本性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这部分税款使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并最终以折旧形式转移到新创造的货物价值中去,成为该货物销项税额的一个组成部分,形成重复征税。企业的资本构成愈高,重复征税程度愈深。
二是部分税种与GDP核算的范畴不一致。GDP是初次分配的结果,而税收的主要构成项所得税却是属于再分配范畴,加之累进税率制度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较大。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到45%。当应税所得达到一定规模时,随着适用税率的提高使税收收入呈现跳跃式增长。
三是部分税种的税基与GDP相关性较弱。如:财产行为税——土地增值税的税基与转让次数有关,而土地交易活动并不直接反映在GDP当中,因此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与GDP相关性较弱。
3.税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在短期内会直接影响到税收增长与GDP增长的关系。如2008年税收政策的两法合并(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总分机构征收政策的变化,对税收增长均造成了直接影响。
另外,政策性减免税对税收与GDP的关系也产生影响。以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为例,其创造的价值包括在增加值中,但因国家对该行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不需缴纳税金。同时,未达税收起征点的企业和个体户均创造了增加值,也不需缴纳税金。
4.税收征管因素的影响。税收部门征管力度的大小,也将影响到税收增长,若加强税收征管,将出现非即期入库情况。即:非本期经济活动产生的税收,对税收收入增长将构成影响,这些非即期因素主要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以前年度缓缴税款入库、汇算清缴入库等。
5.外贸进出口的影响。外贸进出口对GDP增长与对税收增长的作用不一样。出口分为加工贸易出口和一般贸易出口,从贸易方式与对应的税收来看,加工贸易的产品创造了增加值,但按照税收征收方式是无税(进口免税、出口免税)或者缴少量税(对加工费征税、出口退税),而对一般贸易来讲,按照税务部门的收入口径,税收收入不扣除出口退税,也就是——出口形成的税收收入计算在税收总额中,与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因此,一般贸易的比重越大,税收与增加值的相关性越高,反之就越低。
此外,一般贸易中有一部分是自营出口企业创造的,自2002年起对自营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其税收收入形成的免抵发生额受调库指标限制,不能完全体现为当期税收,出现税收滞后于当期增加值的情况。
增值税、营业税与行业增加值的关系
在我国的税收体制中,涉及国内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房产税等22个种类,其中与增加值联系最为紧密的是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种。而这两种税收因为优惠政策、总部统一汇缴等原因,与增加值的相关程度也受到一定影响。
1.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影响。以重庆市为例,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有关优惠政策有: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现代产业化优惠政策;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优惠政策;未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等诸多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总额会产生一定影响。如:2007年重庆市国税局对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收5亿元,占全市国税收入的2.0%。同时,税收起征点的调整也将明显地影响税收增速,从2006年起,重庆市地税局将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2008年又再次调高到5000元。制定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促进我市个体经济的发展,从结果来看,也确实带来了这一行业的进一步繁荣。但这一政策的出台,却使以个体经营户为主体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税收入大幅下降,这就造成了税收收入增速与增加值增速不匹配的情况。
2.增值税和营业税存在跨地区由总部统一汇缴的影响。增值税和营业税存在跨地区由总部或总机构统一汇缴问题。例如:铁路运输营业税由铁道部统一汇缴;重庆市川东气矿的天然气增值税由四川石油管理局向四川省统一结算税收,重庆市只能按井口产量预征部分增值税,预征的增值税份额需每年与四川省石油管理局进行协商,具有不确定性,且重庆收到的增值税远远小于重庆天然气开采量的应征税额。
3.税收征收期与增加值生产期不完全对应的影响。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期和增加值的生产期不是完全对应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税务部门对半成品和在制品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但GDP核算却反映了这部分生产活动的成果;
二是税务部门对房地产预收款征收营业税,而统计上对房地产销售界定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为准,二者存在时间差。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宏观税负高度相关;税收与增加值现价增速的相关性较差;增值税和营业税与行业增加值有一定的联系。鉴于上述原因,在使用税收数据衡量省市GDP数据质量时,应充分考虑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宏观税负具有稳定性强的特点,可以衡量统计数据的质量。分行业增值税或营业税占增加值的比重、增值税或营业税增速与增加值增速的弹性系数等指标可反映出一定时期内在无特殊情况下统计数据质量的变化,可作为GDP核算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二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因税收的优惠政策和统一汇缴受到一定的影响,可根据具体问题,有选择性地使用。
三是税收与增加值现价增速的相关性较差,应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