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机遇与我们的责任——高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课论文,教学大纲论文,历史性论文,课程标准论文,机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6月,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重大举措,是使思想政治课走出困境的正确选择,也是重塑思想政治课学科形象的又一历史性机遇。可以断言,《标准》的贯彻实施,必将推动思想政治课教改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本文试图通过《标准》与《大纲》的比较,在弄清两者从形式到内容区别的基础上,谈谈从《大纲》到《标准》的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一
(一)《大纲》和《标准》的结构体系比较
《大纲》由序言(未注明)、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处理教学内容的原则、教学内容要点这四个部分构成。前三部分都写得比较简略,第四部分“教学内容要点”是主体部分。
《标准》由序言、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包括三个年级各自的教学目标、前言和各课教学内容要点和相应的基本要求)、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教材编写与选用、学习评价与考核五部分构成。主体放在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上。
下面我们对《大纲》和《标准》结构体系中各部分进行一下比较:
1.序言
《大纲》虽然未标明“序言”,但实际上在行文中有“序言”这一部分,它概要地阐述了思想政治课的性质、地位、作用、目标、任务等。
《标准》在“序言”中,除保留了《大纲》中关于思想政治课性质、地位、作用、目标、任务的概述外,还用一个自然段专门阐述了《标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标准》明确指出:“高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是国家制定的指导学科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的编写与审查、教学的督导与评估、学习的考核与评价”的基本依据。对于《标准》作出上述界定和说明,无疑是必要的。
2.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大纲》在这部分中只是概括地阐述了思想政治课三个年级(经济常识、哲学常识和政治常识)的“教学目标”(但未注明),仅仅用了三个自然段。
《标准》的这部分是主体部分,除了保留《大纲》关于三个年级的“教学目标”外,紧接着在每个年级“教学目标”后写出了从前言到各课具体的教学内容要点和基本要求,成为《标准》的主体部分。
《标准》的第二部分实际上相当于把《大纲》第二和第四部分(三个年级教学内容要点)加在一起(但并非简单相加)。除内容重点有较大的变动外,结构上也有区别。这主要是:
第一,《标准》在表述方式上采用表格式。左栏是“教学内容”要点,右栏是“基本要求”,对“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采取彼此对应的表述方式。对“教学内容”中有关概念、原理、观点、事实,做出示范性、指示性或提示性表述;在“基本要求”中对应上述原理,就其知识、能力、觉悟,做出有水平要求的表述,使《标准》显得新颖别致,一目了然。这也正是《标准》的一大特色。
第二,《标准》分别增写了各年级的前言,并列出教学要点和基本要求。《大纲》未设前言。
第三,《标准》规定了三个年级从前言到各课题的授课时数。这是《大纲》上没有的。
第四,《标准》取消了《大纲》中高二年级“教学内容要点”的各课题下的副标题,实际是取消了对各课引入的限制,这给了教材编写和课堂教学更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第五,《标准》列出的“教学内容”,实际上就是《大纲》中的内容要点部分,其编排方式是按教学顺序依次排列教育点和知识点。其基本功能至少有三个:一是全面表达教学基本内容;二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类别、结构及其内在逻辑顺序;三是明确教育、教学的指向,把“教学目标”系统化和具体化。《标准》在“教学内容”一栏中只列出要点,并不对“教学内容要点”作过多的分析。从这个意义上讲,原《大纲》实际上不过是起到了对教材的复制和浓缩作用,其应有的规范功能显得不足。
第六,《标准》在表格栏目右侧列出了“基本要求”,这是《大纲》没有的一大块。这里所说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达到,二是无需扩展。其主要功能是对“教学内容”的实施提供指导和作出限定。具体地说,有以下基本功能:(1)使教学内容的表述进一步具体化;(2)通过对教学内容的具体化来限定其范围和程度;(3)对教学内容的能力要求划分级别;(4)通过划分来指示教学内容的重点。据此,针对教学内容按识记、理解、运用三个层次进行表述,对应覆盖全部教学内容,但不作重复限定。
第七,《标准》确定“基本要求”的表达方式,是针对思想政治课的学科特点作出的选择。它把知识、能力、觉悟上的要求,一概细化为各种具体的操作条目,并通过指导某条目的操作体现能级上的水平要求,因此具有广泛的操作性和实用性。这不仅为教学本身提供了可把握、可操作的依据,而且为教学的评价提供了客观的尺度。同时,这种表达方式的规范效率和效力,既包括对教师教学的要求,又包括对学生学习的要求;既包括对教材编者的要求,又包括对考试命题的要求,因而又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3.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
《大纲》的第三部分写的是“处理教学内容的原则”,只是规定了三条具有方向性的“原则”,缺乏可把握、可衡量的具体标准。
《标准》在第三部分“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中,从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活动建议、教学用具、课时计划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具有可把握、可操作的特点。
4.教材编写与选用
《大纲》没有涉及教材编写与选用,使《大纲》不具有表达教材评价标准的功能,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标准》专列第四部分“教材编写与选用”,具体写了三个方面:第一,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第二,教材的范围;第三,课本的规格。这些具体规定和说明,规范了教材的编写、审查、选用制度,从而为教材的编写、使用和评价提供了法规性依据。
5.学习评价与考核
《大纲》没有“学习评价与考核”这一部分。面对学生的学业考核和升学选拔制度,《大纲》的局限性就更加明显了。
《标准》在第五部分专列“学习评价与考核”,从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途径、评价标准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确定了教学考核标准,使《标准》成为有效地考核学习效果、测量学习水平的依据。
(二)《标准》与《大纲》在内容上的比较
1.从《大纲》到《标准》,总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构建了体现时代特点的学科内容体系。
思想政治课内容体系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一门不断发展的科学。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据此,《课程标准》三个年级的知识体系和教学目标,都突出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讲述与公民的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到“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再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从而构筑了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的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体系。
2.为解决《大纲》“多、难、深”的问题,《标准》按照“摆脱理论体系、降低理论层次和减少理论难点”的基本思路,调整了部分教育内容。下面把《标准》中三个年级各自内容结构的调整分别加以介绍。
(1)高一内容体系的调整
第一,《标准》打破了传统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部分分割组合的模式,把“市场经济一般”与“市场经济特殊”结合起来,从“市场经济一般”入手揭示“市场经济特殊”,又通过“市场经济特殊”体现“市场经济一般”,大体通过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简要地介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
第二,全部内容由前言和八部分组成,形成了全新的内容体系。
第一、第二部分是基础理论,从介绍商品和商品经济的一般知识入手,进而阐释市场经济的内涵及一般特征,并指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然后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在基础理论的内容结构上作这样的安排,既体现了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辩证性,突出了市场经济的“中国特色”,同时又体现了历史的和逻辑的统一性、一致性。
第三至第八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的实体部分,从不同角度和层次阐释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在第三部分介绍了市场最基本的主体——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人,在第四至第八部分有选择地介绍了市场客体和市场构成。在这六个部分中,从企业、产业、财政、税收、银行、商品服务市场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从学生作为未来市场主体的角度,即劳动者、纳税人、储蓄者、消费者等角度,介绍了有关我国市场经济的一些具体知识。这种新的内容结构,不仅缩短了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使学生的学习更适应社会实践发展的要求,“学了管用”,而且使思想政治课更富有时代特色,能增强说服力,更好地发挥教育功能。
第三,为解决《大纲》的“多、难、深”问题,《标准》大胆删去了《大纲》中关于资本主义一些基本理论和与现实经济生活不完全一致的观点,如剩余价值论、经济危机论、帝国主义论等有关知识和观点。
(2)高二内容体系的变化
《标准》同《大纲》相比,既保持了相对稳定、基本不变,又作了一定的调整。
高二教材主编张汉云同志列举了三个“基本不变”:一是理论根据和指导思想不变(这里是否可以说“大体不变”?);二是教育的根本内容基本不变;三是理论知识体系基本不变。这些“不变”的地方,在此不予赘述,下面着重介绍一下内容上的变化。
第一,《大纲》没有写“前言”,整个高二“教学内容要点”分为九个部分。《标准》专列出“前言”,其它内容由八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唯物论”;第二、第三、第四部分为“辩证法”;第五、第八部分以“认识论”为主;第六部分为“价值观”;第七部分为“人生观”。原《大纲》的第一、第二部分为“唯物论”;第三、第四部分为“辩证法”;第五、第九部分为“认识论”;第六、第七、第八部分为“人生观”。两相比较,在内容总体结构上是有调整的。
第二,《大纲》虽然贯穿了一般价值观的内容,但论述不够充分。《标准》则把第六部分明确列为“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讲述一般的哲学价值观,并把《大纲》第六部分“集体主义”的内容保留在这部分,从价值取向的角度予以说明。《大纲》中主要体现的是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统一,《标准》则发展成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者的统一,从而形成“三观教育”的新体系。
第三,《标准》不仅沿袭了《大纲》中突出方法论教育这一点,而且有所加强。《标准》在“前言”中明确提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的基本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为后面展开阐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各部分又都明确提出了方法论的要求。比如:第一部分的“联系个人成长的几个事例,讲述在实际生活中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的体会”和“说明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第二部分的“按照整体优化的原理,为办某件比较复杂的事情设计一个方案”和“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人们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第三部分的“以正反两方面的实例,说明对具化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和“根据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主流和支流的观点,对当前某一领域的形势发表见解”;第四部分的“列举正反两种实例,说明必须坚持适度的原则”,等等。
第四,《标准》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又有新的突破。与《大纲》相比,《标准》更多地注意了联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际,联系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特别是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方面有更大的突破,使《标准》更具实践性、针对性和时代性。
第五,《标准》对《大纲》进行了增删和调整。删减的主要是“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增加了“把握因果联系,提高人类活动的自觉性、预见性”、“办事情要从整体出发,寻求最优目标”、“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创造性思维”、“哲学价值观”,等等;调整的主要是:《大纲》第二部分被分解,“主观能动性”进入《标准》第五部分,“运动”与“发展”相联,“规律”放在“发展”之后;《大纲》第四部分也被分解,把“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纳入《标准》的第二部分,另一部分“事物发展的原因、动态和趋势”仍放在第四部分;《大纲》第六、第七、第八部分为“人生观”,《标准》在“人生观”中加进了“一般价值观”,并由《大纲》的三部分变为《标准》的第六、第七两个部分。
(3)高三内容体系的完善
《标准》较好地处理了对《大纲》内容的继承与创新,使高三教学内容体系更贴近社会、更贴近实际、更贴进学生,巩固和完善了业已取得的教改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教材内容上立足“我国”,着眼于“中国特色”。比如:《标准》第一部分在我国实行单一制结构部分,增加了“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维护中央权威”的知识点;《标准》第二部分增加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教学内容,与之相对应提出了“必须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基本要求”;第三部分增加了“我国管理宗教事务的有关政策”的知识点,实际上包含了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内容;在第四部分突出了“国家利益是制约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当代世界主题以及建立国际新秩序等问题,这些内容要点都是邓小平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观点和组成部分。
第二,《标准》改变了《大纲》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相对比的知识内容框架,以讲述我国的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为主线,原《大纲》中关于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关系、阶级斗争、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再单独讲授。《标准》取消了原《大纲》第一部分的设置,由原来的五个部分调整为现行《标准》的四个部分。
第三,《标准》不单列“资本主义国家”部分,把关于资本主义国家性质、政体类型的有关知识,放在有关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观点(第一部分)的教学内容之中;把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有关知识放在政党一般理论的教学内容之中。
第四,《标准》在第一部分“我国的国家制度”中,除保留《大纲》原有的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的教学内容外,还增加了“我国的国家机构”和“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两节,扼要地介绍了我国政府的组织体系及其运行规则,具体阐述了我国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及监督制约作用、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知识。增加的这些知识与社会生活、学生政治生活实际密切相关,增强了思想教育的针对性。
第五,《标准》删去《大纲》中宗教产生的根源和当代的主要宗教等知识点,既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负担,又有利于突出教学的重点。
二
我们对《标准》和《大纲》进行比较分析,不仅是要弄清它们之间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内在联系和前后相继关系,也不仅在于是否承认它们之间的重大区别,而是要深入了解和全面把握《标准》在新的结构体系上从形式到内容的发展与完善,特别是面对即将试用的《标准》,理应作出理性思考。
第一,《标准》的制定是思想政治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的重要步骤,必将推动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这既是重塑思想政治课学科形象的重要契机,又是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重要措施。
第二,《标准》确定思想政治课教学考核标准,建立和健全教学评估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必将有效地指导教师改进教学。
第三,《标准》对《大纲》的调整和完善,增强了实效性,为教学实践性活动提供了保证。
第四,《标准》规范了教材的编写、审查、选用制度,将有力推动教材建设,贯彻“一纲多本”方针,这对教师教学风格的多样化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第五,《标准》的制订和试用,对思想政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想政治课教师,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标准》的精神实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贯彻、实施《标准》的自觉性。其次,应不断更新和扩充知识,按照《标准》构建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的新的知识结构体系,以适应教学的需要。再次,为配合《标准》的执行,及时抓好思想政治课教研员、教师的培训工作,提高整体素质,使他们成为推动思想政治课教改不断深化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