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Ernst#183;Mayer的系统进化分类学看如何超越“家族相似性”_分类学论文

从Ernst#183;Mayer的系统进化分类学看如何超越“家族相似性”_分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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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14)10-0003-06

       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中,一个具有革命性的观点就是彻底放弃并根本拒斥对一切本质的追求。维特根斯坦断言,包括一般概念、一般语词和所有命题在内的语言,都是家族相似性的。在这个意义上,“家族相似”作为哲学范畴的确立,就是试图从根本上挑战并颠覆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西方语言学和哲学上的“本质主义”传统。这一范畴由于充分体现了语言的社会性、历史性和文化性,而成为了日常语言分析哲学的基本范畴。维特根斯坦指出,“我没有提出某种对于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为共同的东西,我说的是,这些现象中没有一种共同的东西能够使我把同一个词用于全体,——但这些现象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彼此关联。而正是由于这种或这些关系,我们才把它们全称之为‘语言’。”“我们看到一种错综复杂的相互重叠、交叉的相似关系的网络:有时是总体上的相似,有时是细节上的相似。”“我想不出比‘家族相似性’更好的表达式来刻画这种相似关系:因为一个家族的成员之间的各种各样的相似之处:体型、相貌、眼睛的颜色、步姿、性情等等,也以同样的方式相互重叠和交叉。”[1]46-48需要指出的是,维特根斯坦之所以提出“家族相似”这一范畴,是在日常语言的语境下而非像生物学家一样来谈论“家族”或“家族相似”,而且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这种理解在现代生物学背景下似乎不无问题”[2]1067。但如果考察著名生物学家恩斯特·迈尔(以下简称迈尔)对系统进化分类学发展的认识,就不难看到,他的工作与维特根斯坦的这一努力,不仅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有助于我们在认识层面上深入拓展对“家族相似”范畴意义的理解。

       一、拒斥认识上的“本质主义”传统

       对于当代科学和哲学发展而言,拒斥认识上的“本质主义”传统,在某种意义上,既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决裂,更是一次认识上的革命。以“家族相似”为代表,后期维特根斯坦是通过对其前期逻辑主义立场的反叛在哲学上自觉实现了这场革命,而从迈尔的系统进化分类学的视角看,生物学分类观念的发展则是通过漫长的科学过程来实现了这一认识上的转变。

       在历史上,“随着人们对世界认识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为了用来和他人交流,有必要对不同个体进行分群归类。原始人类就已经发展出一些方法把周围的物体按实用的目的分门别类。”[3]477而试图以科学的方式对生命现象进行分类和命名的努力意味着,哲学和生物学不仅在古希腊的知识体系中“同根同源”,而且古代哲学家和生物学家都高度重视分类的作用,把分类问题看作是构建整个知识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正所谓“名正而言顺”,“哲学家和分类学家几乎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分类具有双重作用,一个是实际作用,另一个是一般(即科学的或形而上学的)作用”[4]100。也正因为如此,以柏拉图理念论和亚里士多德逻辑学为代表的“本质主义”传统,确立了其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该传统认为,纷繁复杂的物质世界与生命世界,都是不变的普遍的本质原则的反映。其中,共同具有同一本质的事物就属于同一类别,而对这种“本质性”的规律和原则的认识,具有逻辑般的必然性。因此,在希腊哲学中,“属”和“种”这两个主要用在逻辑学讨论中的概念,被用来作为知识分类的一般词项,由此而来的知识分类几乎都被看作逻辑分类的结果。尽管“亚里斯多德在他早期的著作(在其中他提出了他的逻辑学原理)和他后来的生物学著作中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尽管“他认为按逻辑区分下定义的方法不可能为动物提供合理的完整描述和表明动物类别的特征”,但“传统上一般都把亚里斯多德视为分类科学之父”。由于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对物种的神创论解释与本质论传统完全一致,因此,“从文艺复兴到林奈的生物分类中,逻辑分类法一直是优先被采用的方法”[4]102。

       17世纪、18世纪,“寻找一种系统的分类体系……在生命科学中占了优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博物学家们认识到他们的‘科学’已经很不光彩地远远落在物理科学的后面。……因此生物学家也必然能够找到一个规律,对大量的、似乎是凌乱无序的动植物进行分类”[3]479。在这个意义上,以林奈为代表的所谓生物学“科学分类法”,明确了“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taxon)并非个体而是物种。由相近的物种集合成一级比一级更高的阶元(categories)。分类阶元按层次高低依次如下: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而“林奈以后时期中的分类学家几乎完全一致地采纳本质论者的物种概念。这一概念提出物种具有四种特征:(1)物种由具有共同本质的个体组成;(2)每一物种按明显的不连续性和其它物种分形;(3)每一物种自始至终是应定不变的;(4)任何物种对可能的变异都有严格限制”。直到19世纪,穆勒等许多哲学家对分类仍然表现出极大兴趣,但他们在哲学上“仍然众口一词地固执本质论”的陈旧观念,“对鉴定和分类混淆不清,将分类看作是涉及个别标本的辨认过程而实际上分类研究的是种群(物种),生物个体只是被指派给种(即被鉴定)。甚至到今天某些哲学家仍然认为‘分类是把大类分成小类’,虽然事实上进化分类是将有关的分类单位归类成高级分类单位”[4]157-158。

       从迈尔的系统进化分类学来看,历史上的“本质主义”传统究其原因,就是认为,同一本质的存在是依据相似性(similarity)来进行推论的。“因此,种的定义简单说来就是相类似的个体的集群,这些相类似的个体和属于其它(物)种的个体并不相同。像这样理解的物种所表示的是生物的不同‘类型’(types)。按这一概念,个体和个体之间并没有任何特殊关系,它们仅仅只是同一本质(eidos)的表现。变异是本质表现不完善的结果。”而从最直观的意义上来说,相似性“这个标准在挑拣矿石和其它非生物物体的种类时是相当合适的。然而……在高度可变的生物的分类中却是十分不可靠的标准”[4]168。因此,随着对生命现象认识的不断深入,生物分类学上的这种“本质主义”传统面临着根本的困难和挑战,“第一个困难是无法找到本质存在的证据,而本质却是自然界不连续性的根源。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办法确定物种的本质,因而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无法运用本质作为衡量标准。第二个困难是由明显的多形性引起的,也就是说自然界中出现明显不同的个体,虽然按这些个体的生活史或繁殖习性可以证明它们属于一个繁殖种群。第三个困难和第二个相反,即自然界中有一些类别虽然在生物学方面(行为,生态)明显不同而且在彼此之间存在着生殖隔离,但是从形态上却无从加以区别”[4]178的姐妹种。

       达尔文进化论的出现,为生物分类观念从根本上摆脱“本质主义”传统的束缚,创造了条件和机遇。“达尔文为分类学作出的决定性贡献是双重的:通过他的共同祖先学说为林奈的等级结构和‘自然’分类中分类单位的均一性提供了理论上的说明。另一方面,他至少在原则上重新恢复了各类生物之间的连续性概念。”[4]142因此,达尔文的工作将由共同祖先引起的类似和由趋同产生的虚伪类似区别开,强调一切分类单位是由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所组成,从而用种群思想彻底取代了本质论。总之,“在达尔文提出了共同祖先学说以后,分类的形而上学解释就让位于科学解释。由于生物学中的各种比较学科的观察研究都是借助于‘自然系统’(现在已按进化论观点下定义)组织进行,所以分类的主要功能就是区分分类单位并建立高级分类单位等级结构以便作出最大数量的正确概括。这种分类的根据是,假定某一分类单位的几个成员,作为后裔从一共同祖先处各自分享了一份共同遗产,它们彼此之间较之没有这种关系的物种将会有更多的共同性状。因而进化论观点的分类在一切比较研究中具有相当大的启发意义。这种分类随时要接受更多性状的检验,或者是通过与其它分类进行比较来检验”[4]101。

       随着综合进化论的发展,在生物分类学上,以迈尔等人为代表的进化分类学派与数值分类学和支序分类学派并称为现代生物分类学的三大学派。其中,进化分类学派拒斥认识上的“本质主义”传统最为彻底,也印证了后期维特根斯坦在哲学上拒斥认识上的“本质主义”传统努力的价值。达尔文曾明确指出,“如果我们拥有人类的完整的谱系,那么人种的系统的排列就会对全世界所用的各种不同语言提供最好的分类。……这将是严格地自然的,因为它依据最密切的亲缘关系把古代的和现代的一切语言连结在一起,并且表明每一语言的分支和起源。”[5]484因此,如何借鉴生物分类学上的认识,推进语言哲学的研究,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课题。

       二、“家族相似”的历史性

       正如布鲁尔所指出,“‘家族相似’这个概念作为联结历史和文化范畴似乎对于维特根斯坦产生了异乎寻常的印象”[6]354,而受斯宾格勒历史研究的启发是其灵感的直接来源。在第一次谈论家族相似性时,维特根斯坦指出,“如果斯宾格勒这样说,那么他能够得到更好的理解:我将不同的文化阶段与家族的生活加以比较;在一个家族内存在着一种家族相似性,然而在不同的家族的成员之间也存在者一种家族相似性;家族相似性以如此这般的方式区别于其他的相似性,等等”[2]1061。可见,维特根斯坦不仅用“家族相似”表达他与斯宾格勒历史研究的共鸣,而且借此突出了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性与语言发展的历史性的“同构性”。而随着达尔文进化论观念逐渐成为了生物学思想发展的主导范式,(相较于物理学和化学等结构性科学)生物学也因此成为“历史性”的科学。在这个意义上,“生物学需要有一种新的哲学”,它“必须充分考虑有机体的历史性本质”,而且“应当包括并且综合功能生物学的控制论——功能—组织结构的观点,以及进化生物学的种群-历史程序-独特性-适应的概念”[4]50。因此,系统进化分类学观念的发展不仅“证实了”“家族相似”的历史性,而且极大地丰富了、深化了对历史性的认识。

       从生物学分类观念的历史发展来看,“凭经验进行分类的分类学家对于为什么能够按‘亲缘关系’或‘相似性’将种归类并没有解释”,正是达尔文填补了这个解释空白,他不仅说明为什么有自然类别,而且“明确地说明某个分类单位的成员之所以相似是因为它们是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4]139。达尔文花了将近八年的时间研究蔓脚类(藤壶类)的分类,这使得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对分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7]。在达尔文看来,共同祖先学说“意味着我们的分类中包含有比单纯类似更为深刻的某种联系”,“这种联系虽然表现有各种不同程度的变异,但被我们的分类部分地揭露了”[5]476-477。“一切真实的分类都是依据家系的;——共同的家系就是博物学者们无意识地追求的潜在的纽带,而不是某些未知的创造计划,也不是一般命题的说明,更不是把多少相似的对象简单地合在一起和分开。”达尔文相信,“必须是严格系统的,才能达到自然的分类。”[5]482但系统本身并不能作出分类,因为不同生物性状的组合会导致不同的生物分类。为了避免由此产生的主观性,数值分类学派应运而生,它完全不考虑任何亲缘证据,但其最严重缺陷是认为“动物和植物的分类……在原则上和无生命物体的分类基本相同”[4]158;而与之对立的支序分类学派(cladistics)的主要特点却正是以亲缘(家系)为基础,支序分类学派“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在有关分类单位的比较中仔细分析所有性状(特征)并将这些性状区分为祖先特征(祖征,Plesiomorph)和独特的衍生特征(近裔衍征,apomorph)。……它迫使分类学家对一切性状(特征)作详细分析并引进了性状加权的新原则”,其优点在于“准确地反映了分支模式从而就能直接了解某一类群的系统发育”[4]151-152,但如何确立“祖征”、“近裔衍征”,特别是谱系的进化方向是其根本困难。因为“支序分类方法忽略了系统发育包含两个部分:进化路线的分裂;分裂出的支线随后的进化变化。后一部分对分类来说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姐妹群的进化历史往往差异非常悬殊。从来源于一个最近共同祖先的两个有关类群之中,其中一个类群几乎与祖群没有任何区别,而另一个类群可能进到一个新的适应区(适应带)并在其中进化发展成一个全新的类型”[4]153。正如迈尔所指出的,“如果对某种是历史发展产物的事态进行分类而不将其来源的历史过程予以适当考虑就不可能作出富有意义的分类”[4]158。因此,进化分类学“把支序与多样性的分化”[8]统一在一起加以考虑,就是为了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充分反映事态之间的实际相互关系。尽管如此,由于“为生物学物种概念造成很多麻烦的生物学因素有下面的一些:形态类似性,端始种,单亲繁殖,杂交”。其中,形态学性状由于趋同现象,多源(Polyphyly)现象和镶嵌进化而难于解释,等等[4]182。这些因素的普遍存在说明了,生物分类学不可能一蹴而就,数值分类法、支序分类法和进化分类法作为相互竞争的三种方法之间的争论,将在未来会持续存在下去。但无论如何,历史性原则和方法已成为生物分类学方法论的基本维度。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无论是“家族相似”还是作为一切生物学分类观念基础的达尔文进化论的“共同祖先学说”,都体现了时间性、连续性、系谱性等历史性原则和方法。而生物分类学以此为基础所展开的种种争论表明,自然史本身的发展历程是极其复杂的,因此,包括本质主义立场在内的从过分简单化的方法不可能取得满意的结果。而维特根斯坦所主张的“家族相似性”强调的是语言和文化的历史性,同样是极其复杂的。后期维特根斯坦所开启的语言分析哲学如何从中受到启发,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话题。

       三、“家族相似”的整体性与复杂性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游戏的家族相似性作为“生活形式的一部分”[1]17表明了语言游戏的整体性与复杂性,他指出,哲学的复杂性“是我们的缠成结的理智的复杂性”[2]1543。语言和文化所体现的丰富的社会实践和生活形式的复杂性,决定了哲学活动的复杂性。而系统进化分类学的基本任务,则是如何描述和理解自然界中诸种生命现象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在迈尔看来,生物学最需要关注的是生物活生生“的生物学性质而不是死标本的静态性状”,“是尽可能多的性状,生理学的、生物化学的、行为学的性状以及形态学性状”[4]181。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不能把种设想为模式(type)”,“不能按差异程度为种下定义,而应当按独特性、即生殖隔离下定义”,“不能按内在性质给种下定义,而是要按它们和共存的其它种的关系下定义;这种关系既表现在行为上(非相互配育),也表现在生态上(致死竞争)”[4]178-179。因此,“生物学的物种概念,是综合了物种的物质实在性,以及它们在生态和进化过程中的地位的一种整体论的概念”[9]。

       种群思想的整体性首先是以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为前提的。在迈尔看来,“每一物种都是独特的,不可代替的,这就告诉我们要尊重进化的每一项单独产物”。因为“生命(现象)最突出的特征是它的几乎无限的多样性,在有性繁殖的种群中没有两个个体完全相同,在同一个种的两个种群、两个种、两个高级分类单位,以及任何群丛(association)……(以至于无穷)也不相同。无论在什么地方我们都会见到独特性,独特性就意味着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的基础,也是竞争与共生现象的原因,并促成了自然选择。任何有机体的生存有赖于对环境的多样性的了解,最低限度是具有应付多样性环境的能力。总之,任何生物性过程或现象都和多样性有关”[4]91。也就是说,系统进化分类学同样承认某个物种所有成员的基因是同一个基因库的组成部分,但更为重视的是生物的多样性与独特性。这是因为从基因的角度研究生物学固然改进了我们对于物种的理解,但“我们能够接受的解释是,仅从遗传的角度无法解释……从基因到生命产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单凭环境也无法建立这种联系,而是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10]196。应该看到,这种“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既发生在时间上,因而必须充分考虑生命体的历史性本质,特别是它们从历史上获得的遗传程序;也发生在空间上,因而必须充分考虑生命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其在各个层次上分化出来的特征。这也就不难解释,在“家族相似”的语境下,也会呈现出复杂的状况。例如,“Solloway根据统计分析指出长子长女和其弟妹的性格有很大差异。长子长女偏于保守,往往很符合Ostwald的正统型。在科学革命中他们倾向于维护现存的模式。后生子女则不同,偏向革命和提出非正统的学说”[4]549-550。这个案例既可以看作是一个生物学的研究,也可以作为一个社会学的分析。而如何不断深化对生命现象的多样性与独特性这种复杂系统特征的认识,是科学和哲学未来发展需要面对的基本课题。

       如果说对种群思想的整体性认识体现了复杂性的特征,那么对种群思想的复杂性认识则体现了生态性的特征。迈尔不仅把物种看作是“生态学的基本单位”,而且看作是“进化、系统学、生态学和行为学的一个重要(如果不是最重要的话)单位”。“因为生态系统是由种组成的。只有将生态系统分解成组成它的种以及弄清楚这些种的相互作用以后才能充分认识生态系统。种作为一个单位(而不考虑组成它的个体)与其它的种共同占有环境并互相作用。种的这种相互作用是生态学的主要论题。”迈尔的这个观点之所以重要,绝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文明如今深陷生态困境之中,而是因为从根本上说,一切生命现象及其生活形式都展开于并受制于其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在这个意义上,生态关系及其所产生的复杂性联系,构成了一切生命现象的基本关系。因此,深刻认识物种,“对许多极其重要的生物学现象来说是一种极其有效的建立秩序的手段”[4]194。

       应该看到,迈尔的系统进化分类学说对物种的认识,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以“家族相似”透视纷繁复杂的文化和历史,二者的研究虽分属不同学科,二者关注的对象也分属自然与社会文化等不同领域,但在面对诸种复杂性现象本身,在思维方法上并不存在根本区别。因此,哲学和生物学如何借鉴彼此的成果,是哲学和生物学未来发展需要探讨的课题。

       四、几点启示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试图从迈尔的系统进化分类学的视角来看待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学说,并不是想重蹈“自然主义谬误”的覆辙,而是试图寻求二者在思维方式上的某些“契合点”,以此来丰富和深化对科学和哲学关系的认识。因为用生物学的观点来解释社会和文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固然是错误的,但因此而切断哲学与生物学的联系同样是错误的。一方面,“人类的生物特性曾经对文化的起源和传播产生过重要影响”,另一方面,“生物特性与文化之间如何相互作用”等问题依然悬而未决[10]180。而从迈尔的系统进化分类学的视角来看待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学说,的确有一些启示可资借鉴。

       首先,二者都突出了反本质主义意义上对分类概念进行分析的重要性。一般地说,对分类概念的认识既属于科学认识,也具有语言学的意义。受维特根斯坦“家族相似”的直接影响,“库恩认为,在原则上,先进的科学观念是通过与日常概念相同的基于相似性的过程而获得的;‘相同的方法,如果以不那么纯粹的形式出现,也同样对更为抽象的科学来说是不可缺少的’”[11]。也就是说,对于日常语言而言,“在对某一分类进行科学阐述之前,我们必须具有一些知识”[12]379,而“按照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只有已经知道用名称做些什么的人才能有意义地追问名称,进而才能理解作为对这种追问的回答的实指定义(无论是关于专名的,还是关于通名的)”[2]1353。但正如迈尔等人所揭示的那样,生物学“对物种的科学理解却很少支持本质主义”[12]380。维特根斯坦指出,哲学和科学上的许多僭越性的或误置性的错误就在于,“你没有这种超级事实的范例。但是,你却被引诱去使用一种超级表达式”。(人们可以把这称为哲学的最高级)[1]116因此,“我们就应当承认,科学和日常生活中,都可能会要求各种恰当的交叉性分类系统”。但承认交叉分类,只是意味着承认有多种科学研究的进路或多种语言游戏,而不能由此得出“分类是分类学家的任意和人为的产物”的唯名论看法。杜普雷曾以“混杂的实在论”为题,对这种生物学的视角做出了详尽辩护[12]382。这同样表达了维特根斯坦和迈尔的立场。因为他们都一致反对怀疑主义,都共同坚持自然主义立场。例如,维特根斯坦在《论确实性》中指出,“然而为证据提出理由根据并为之辩解终会有个尽头,但是其尽头并非某些问题直接让我们感到其为真,即不是来自我们方面的一种看,而是我们的行动,因为行动才是语言游戏的根基”[13]34。斯特劳森把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形象地视为“社会自然主义”[6]355,即是有力的例证。

       其次,二者都突出了对分类概念历史性认识的重要性。就二者的研究对象而言,无论是生命现象还是语言,本身都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对二者的认识,必须遵循历史性原则。实际上,迈尔所理解的生物学的历史性质,同样适用于对语言问题的研究。“Carr将历史和科学加以比较后认为历史与一切科学在五个方面不同:(1)历史专门研究独特的事态,科学则研究一般的事态;(2)历史从不教训人;(3)历史不能预测;(4)历史必然是主观的;(5)历史(和科学不同)包括宗教与道德问题。这些区别只适用于物理科学。以上(1),(3),(4),(5)项对进化生物学也大体适用,而且Carr也承认在这些之中(例如第2项)也不全然适用于历史。换句话说,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明显断裂并不存在。”[4]52维特根斯坦也多次表达类似的看法,语言游戏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一种语言游戏就是在时间中反复出现的游戏行为”[13]83。受维特根斯坦相关思想的影响,克里普克强调指出,关于种类的名称“其指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确定。在最初命名的情况下,典型的方式是它被一个实物或是一个摹状词所确定。否则,指称通常是由某个把该名称一环一环地传递下去的链条确定的”[14]。这一链条毫无疑问具有历史性。所有这些工作,正如维特根斯坦所概括的,“我们所提供的实际上是对人类自然史的评述;它们并不古怪,而是无人怀疑的论断,我们之所以没能注意它们,只是因为它们总在我们眼前”[1]188。

       第三,二者都自觉坚持开放的科学和哲学立场。一方面,二者都坚持复杂性的开放认识立场,正如维特根斯坦所概括的,“科学的结果与科学的活动一样复杂”,而哲学的“结果则是简单的,而其活动则是复杂的”[2]1545。另一方面,二者对科学和哲学之间的关系持开放态度。在迈尔关于生物学分类学问题的讨论过程中,他始终保持对相关的哲学立场的关注;维特根斯坦同样认为,哲学与科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哲学问题不是经由经验来解决的,因为我们在哲学中讨论的东西不是事实,而是这样的东西,对于它们来说事实是有用的”[2]1544。他反对把自然科学的结论随意移植到哲学上,但他坚持认为,“科学的进步对哲学有用吗?肯定的。所发现的实际情况减轻了哲学家们编造可能情况的任务”[2]1546。这说明,在一定意义上,科学研究成果及其活动可以作为有效的模型集而成为哲学活动的借鉴对象。

       维特根斯坦曾明确指出,“令哲学感兴趣的并不是科学的结果而是其方法”[2]1572。因此,迈尔对系统进化分类学发展的认识,作为一个有价值的范例,对我们在认识层面上深入探讨“家族相似”这一哲学范畴的意义,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和借鉴意义。

       收稿日期:201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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