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外贸企业走出困境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困境论文,外贸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两年,国有外贸企业与其他国有企业一样,陷入经营困难,效益低下,举步维艰的境地。如何使国有外贸企业走出困境,已成为人们关注及思考的热点问题。本文也想就此谈谈个人的几点思考。
一、国有外贸企业陷入困境的成因
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讲,陷入困境既有外因也有内因,外部因素的影响主要是:
1.受世界区域经济集团化步伐加快,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影响。据统计,目前大约有大大小小的区域经济组织100多个。 各经济区域实行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政策,即在区域内实行商品、技术、资金自由流动等优惠,而区域外的商品进入则受到各种限制或歧视,这就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出口造成不利。例如有些国家原来需要从区域集团以外的国家进口一些商品,现因区域集团化步伐加快,区域内部的互补性加强而不再需要进口了。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更是雪上加霜,使外贸企业经营困难重重。如欧盟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对我国增加了7 种非纺织品进口数量的限制,两年内,我国这7 大类商品将被取消普惠制待遇,仅此将损失优惠关税金额达20亿美元。
2.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近几年国家对外贸的扶持力度逐渐减弱,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已基本取消。对外贸税收政策也作了较大的调整,如下调出口退税率和进口关税率,以及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等。对于这些政策的调整,相当一部分企业一时不适应或有一个适应过程而陷入困境。例如1995年7月我国出口商品增值税退税率为14%、 10%、6%和3%,1996年1月起又调为9%、6%和3 %, 平均退税率由1994年的17%降至现在8%,下降幅度大、间隔时间短, 使企业措手不及。并且,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和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量很少,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基本靠银行信贷来支持,而国家的紧缩政策,信贷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使外贸企业的资金量供给不足,难以维持正常营运之需要。加上前些年主要由于政策原因形成的“超亏”挂帐,使国有外贸企业背负沉重的利息负担,经营成本加大,出现亏损。
3.受外贸经营秩序混乱,行业管理不力的影响。据统计,到1996年底止,全国已有各类外贸企业1万多家,其中各级各类国有外贸企业5千多家,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4千多家,有出口经营权的科研院所、 商业物资企业和国际技术合作公司900多家,已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4 万多家。这些数字说明国有外贸企业原有的行业垄断、市场垄断的优势已被打破,“多主体经营”业已形成。但由于对“多主体经营”管理不力,出现分散经营,各自为政,过度竞争,各外贸机构在国内争夺货源,在国外削价内哄、互不相让,经营秩序混乱的现象,不但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外贸声誉,而且也逼得国有外贸企业几乎喘不过气来,经营每况愈下。
4.受我国还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能享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议的权利的影响,如许多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进行不公正的反倾销措施,使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近期全球特别是东南亚的许多国家受金融风暴影响而币值大幅下降,也对我国外贸企业和我国出口商品竞争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从企业内部因素来讲,经营体制滞后,经营方式单一,不能适应市场需要和形势的变化是根本原因。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外贸企业主要以流通领域经营为主,单纯进行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没有自己的实业,但由于拥有垄断进出口市场和进出口商品的优势,因此也可不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随着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的改变,国有外贸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三资企业几路大军共同发展对外贸易,国有外贸企业的优势已日趋减弱。以流通领域经营为主的外贸企业在出口成本和对市场的灵活反映上都难以同有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外商投资企业竞争,面对这一转变,不少企业未能及时转变观念及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应变能力不强,加上长期以来的粗放经营、规模太小,企业内部管理松散,内耗加剧等弊端的沉淀,致使经营陷入困境。
二、对策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有外贸企业陷入困境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外部因素造成的,因此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难以克服这些障碍与困难,须由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加以宏观调控。本文主要从政府行为的角度探讨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对策。
1.加强宏观调控,增强政策导向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宏观调控,在帮助国有外贸企业走出困境的过程中,政府行为必不可少。但调控要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某一时段的状况和特点及时调控,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过早或滞后的调控都会令外贸企业失去宝贵的市场机会。例如目前,政府不但要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实行鼓励政策,而且对一般贸易出口也应在政策上予以关注。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各产业劳动生产率较低,为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政府对占外贸企业业务量很大的传统出口贸易给予适度的政府支持是必须的。作为政府的政策导向,引导企业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大力开发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加工深度,进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加强发展后劲无疑是正确及必要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国传统出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仍有相当的份额,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仍在支撑着我国的出口产业这一现实,如1996年我国的原材料、纺织品、玩具、家俱、水海产品、蔬菜水果、食品等就占总出口额的68%,机电产品占32%,因此不能忽略传统产品的出口,在这部分产品仍有一定市场需求时不应轻易放弃这一市场。而且优化产品的生成,不是一蹴而就,它有赖于我国整个工业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全国上下通力合作,光靠外贸企业是力不从心的。因为外贸企业本身主要是流通领域经营,一般并不具备产品的开发生产能力,外贸企业也难以控制货源,对出口产品缺乏选择能力,好销的产品往往被拥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和三资企业所控制。国有外贸企业为了生存而必须保持一定的经营规模,必须经营一般出口产品。因此,政府应根据中国的国情,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出口商品的远期开发与传统求精,开发机电产品与继续推广传统劳动密集产品出口的关系,对一般贸易出口也应给予政策关注,可在这类产品更新换代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同时再淡出该原产品市场。
2.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
利用政策性金融支持,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以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力,扩大本国企业对国际市场占有,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从国际经验来看,一国的外贸要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和扶助,尤其是近年来,受贸易全球化和自由化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手段来扶持本国产品的出口,我国也应顺应当今世界贸易自由化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趋势,加强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实行出口信贷规模与出口实绩挂钩的政策,对部分有发展前途的出口产品恢复给予优惠信贷的政策做法,给予信贷资金保证。对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亏损挂帐,实行停息挂帐,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3.强化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秩序。
如前所说,多主体经营,外贸经营权批得多且管理不力的结果,势必造成分散经营、过度竞争、不成规模、内耗加剧的局面。这种弊端现已暴露无遗,严重阻碍我国对外贸易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外贸经营秩序。虽然在1994年我国已正式颁布和实施《对外贸易法》,并成立了进出口行业商会、外资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以加强对外贸的协调和服务。但从这几年的实践中可看到工作还未做到家,商会的协调、指导和咨询服务作用也没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国家主管部门一方面应采取措施改进商会的职能,健全其协调服务机制,使之能真正成为协调会员的经营活动,维护同行利益并提供有关服务的行业自律组织,担负起指导和协调外贸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另一方面应对“外贸多主体经营不能没有主次”的问题予以充分认识,加强对外贸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撤消那些没有效益、没有国外市场销售渠道、缺乏人才和信息的企业的外贸经营权。此外,我国经济发展和开放的趋势,正逼使生产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向大型化集团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以提高企业自身效益,增强竞争和生存能力,抗御因开放而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国有外贸企业数十年积累和建立起来的国际市场营销专长,市场销售渠道和市场信息网络则恰好是生产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和国际化转变过程中极为需要的现成的巨大无形资产和生产力,这对于国有外贸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发展机会。因此,应引导和扶持有人才、有销售渠道、有信息网络、有响亮招牌、品牌和良好资信条件的国有外贸企业参与上述生产企业的经营变革,积极寻求与有潜力的上述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或重组,形成以外贸为龙头,集贸工农技金一体的大型综合集团企业,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从而可达到通过市场机制来淘汰那些“不合格”的外贸企业,调节和规范行业经营状况,壮大和发展国有外贸企业,使之成为我国外贸行业的主力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