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探讨综述_国企论文

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探讨综述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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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债务过度问题,已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解决企业债务问题已成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为此,学术界对国有企业债务过度的成因及解决的对策展开了讨论,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国有企业债务过度的成因

1.经济体制的转轨是造成国有企业债务过重的历史原因。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企业的唯一投资主体,国有企业只是单纯的生产单位,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受政府控制,企业只有向财政上缴利税的义务,而无积累、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职能,更没有这方面的内在动力与压力,因此,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资金、财务约束机制。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企业仍沿袭旧体制下的行为模式,缺乏为投资、融资承担风险和责任的意识及必要的财力、物力准备,从而陷入债务危机。另外,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没有进行结构调整所需的大量资金积累,难以组织大规模的有效的资金投入,从而造成大批国有企业在体制转轨中陷入既难以维持现状又无力进行结构调整和设备更新的窘地,使企业背上深重的债务包袱。

2.企业承担过多非经济职能,是加剧企业债务的社会原因。长期以来,国有企业除了履行正常的生产经营职能外,还承担了很多社会职能,虽然对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比如:职工福利费入不敷出,超支严重。企业历史负担沉重,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费用支出大幅上升。企业办社会占用生产经营资金,影响扩大再生产。职工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金等多项支出还不到位等。

3.我国体制上的不合理是造成企业负债的体制上的原因。首先,传统体制下政府与企业是不分开的。改革后,虽然强调政企分开,但政府仍对国有企业行使某些权力。其次,企业资金供给体制的变革。改革后,财政不再对新建企业投资,国家基本上停止了对国有企业资本金投入,企业实际上是靠借贷生存。再次,银行商业化改革滞后,未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

4.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是企业负债的政策上的原因。受行政干预及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形成企业的非经济、非自然的负债。主要表现为:一是受速度型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驱动和地方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缺乏对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和统筹规划,以致因项目重复、产业趋同而出现结构性经营亏损。二是各级政府或明或暗地干预企业和银行的资金借贷行为,从而出现不尽合理的银行信贷和企业债务。三是行政干预致使企业权益流失形成负债。四是缴纳各种不合理的摊派费用。另外,也有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的影响。一是数量扩张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使财政出现巨额赤字,国家在财政支出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不得不将支出缺口转嫁给企业,形成不合理的历史债务。二是国有企业作为财政收入的支柱,上缴国家税利过高。三是银行统一管理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后,由于国有银行面临着“财政控、企业讨、政府逼”的局面,统一管理扭曲为统包供应,于是银行贷款成为国有企业流动负债的主体,也助长了企业的负债扩张行为。

5.企业、银行经营管理不善,使企业负债日益加重。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讲,一是企业粗放型经营,企业热衷于搞外延性扩大再生产和基本建设,使企业负债加重。二是产成品积压严重,占用大量资金。三是企业之间货款拖欠现象普遍,回款困难。四是企业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比重加大。五是流动资产损失大,短期内难以消化。六是由于融资渠道单一,企业筹措资金难度大、成本高,以致负债成倍增加。从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讲,主要体现在,一是长期以来,银行放款方式基本上采用信用放贷,对担保、抵押贷款、票据放款方式推动不力。二是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地方化倾向明显,使资金配置地方化。三是总行一级法人地位和权力没有实际的保证,系统调控乏力,致使资金配置分散化。四是银行内部对贷款的权责划分不清,以贷谋私或不负责任的贷款行为严重。

6.没有真正实施破产制度,迫使企业负债。国家虽然颁布了《企业破产法》,但未能在实践中真正地贯彻实行,许多实际上早已处在破产境地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不能破产,使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越来越沉重。

二、解决国有企业债务过度的对策

1.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使企业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维护出资者的权益,实现企业财产的保值增值。

2.建立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机制。按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同国有企业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由国有资产所有者授权,构建国有资产的营运机构,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代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部分权益,建立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机制。①建立国家建设项目资本金注入制度。国家独资项目,国家应当向企业注入资本金,超过资本金的部分,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向社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非国有独资项目,应当在建设资金到位的基础上,确定投资主体和责任。②税利分开,将国有企业的利润作为投资收益,专收、专管、专用,用于对国有企业的再投入。③通过授权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转让金的运作,将土地转让金补入国有企业资产中,以降低国有企业负债水平。

3.优化资本结构,使企业形成自我调整资本负债比例的运行机制。优化资本结构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通过企业内部多元投资主体的改造,即企业的资本所有者的多元化,不仅可以改变当前国企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且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局面,使每一个投资主体都有责任按比例补充企业资本金;同时也拥有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而且还可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股权对资本、资本对负债相互制衡与约束机制。二是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性行业、符合产业政策的基础产业、能够带来较高资本收益的重点行业和优势行业转移。通过兼并、股份合作制、拍卖、租赁、合资、破产等形式,减少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的国有资本投入,增大非国有资本的比重。通过股权变动,使国有资本逐渐退出这些行业,实现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和优化。

4.银行债权转股权。国有企业的债务大多是国家专业银行的贷款,因企业逾期无力偿还构成了银行的不良资产。为了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可以将企业的这种债务改造为银行的产权,同时对企业进行产权重组。银行作为企业股东之后,要参与企业的决策,并发挥监督作用,以减少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决策失误。

5.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一是银行要真正落实经营自主权。二是要建立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机制。三是要逐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对于企业,利率是重要的预算约束条件;对于银行,利率是资产经营风险收益的基本评价指标和判断标准。因此,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使利率成为调节银行与企业关系的基本杠杆。

6.对于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应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在国家有关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将其转为债权企业的股本金投入。

7.实施《破产法》。对那些确无扭亏希望的企业实施破产,以便一劳永逸地把它们解脱出债务危机的苦海。

8.利用中介机构参与国有经济债权、债务问题重组。目前理论界提得最多的是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重组,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财政向人民银行举债,解决国有企业的财政性负债和过度负债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大面积的银行债权转股权,因此主要应充分发挥银行等中介机构的中介协调与监督功能。此外,降低国有资产负债率,还要积极地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尽快地使国有企业走出负债的困境。

*作者寄语 精神的需要高于物质的需要。——崔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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