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休闲:女性新视角分析_生活教育论文

女性休闲——解析女性的新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女性论文,新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随着西方女性主义研究的深入及其不断的西风东渐,国内不少学者开始关注女性问题,研究女性的文章不断见诸各类刊物,从女性主义文学到妇女史、从市场歧视到家庭暴力,从出生性别比失调到女性婚姻梯度的逆淘汰,从大众传媒中的性别误导到女性教育及素质问题,可谓林林总总,女性问题被多方位关注;但总的说来,研究主要集中于工作与家庭领域,而对介乎于工作与家庭领域之间的闲暇与女性的关系则很少被注意。这当然与人们对闲暇及女性的看法有关:大多数人可能认为女性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争取工作权力与政治权力、提高家庭地位与社会地位,在女性的主要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之前,遑论女性的休闲话题似乎为时尚早;另一方面,在闲暇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前,谈论妇女的闲暇问题便有点“喧宾夺主”或是“隔岸观火”的意味。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本文试图通过对休闲对女性发展的意义、女性闲暇时间调查资料的分析及男女两性关系和谐的前影预测来展开“女性休闲”的这一独特的研究领域。

一、休闲——女性生活的另一层面

首先,我们应在休闲对人的重要性方面获得共识。休闲这里是指人们在完成了工作及生理需要等必要活动之外的剩余时间内、在尽到职业、家庭与社会职责之后,通过自愿选择来享受生活。可见这是人的一种放松、自由、美好的状态。当一个社会处于不够富裕、不够发达的时期,其价值观必定以工作为重,因为工作可以创造财富,而当社会比较富裕时,就会开始逐渐转向以休闲为重,因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要以人们的休闲需求为动力。当工作是生活的中心时,休闲只是为继续工作创造条件,它本身并不作为目的;只有当真正进入了休闲时代,休闲自身的价值才被突出出来。

以往,人们一般将人的时间与生活分为工作与休闲两部分,并认为休闲是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这或许是为了强调工作与休闲的对立关系,但却忽视了家庭生活中一大部分并不能满足人们的休闲需要。家庭要满足人的休闲需要还要经过许多再加工过程:如要享受整洁,就要每日进行清扫工作,要品尝可口的饭菜则首先要经过厨房中的劳顿,可见家庭生活与休闲之间仍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我们将人的生活分为工作、家庭及休闲三部分,人的生活质量也与这三个生活领域的高质量密切相关。可以说,只有休闲生活才能最终体现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价值,因为工作与家庭活动实际上是在为闲暇创造条件,后者只有在前两者不断减产其在人一生中耗费的生活资源与时间资源的比例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并最终体现了人的自由。

其次,在充分肯定了休闲的价值与意义之后,我们再来看休闲对于女性的意义。研究女性问题的学者一般把工作与家庭地位作为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尺度,但这忽视了是女性除了工作与家庭之外是否还有属于自己的纯粹个人的时间与空间?当休闲逐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女性是否自动获得了社会进步带来的利益?

从前女性是为了获得工作权利而不断斗争,因为工作能够为女性带来经济的独立、人格的自尊,扩大了其活动范围,为发展其个人潜能提供了条件。但同时工作也为女性带来了另一重负担,因为在外的工作并没有自然免除家里的工作,事实上大部分家务仍由妇女来承担,是女性“义不容辞”的责任。大部分城市就业妇女都肩负着“双份工作”,在工作与家庭之间疲于奔命或者顾此失彼,并由此造成广大妇女的角色紧张与心理压力,进而影响了其社会角色的承担。传统社会角色的刻板模式使女性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劳动效率低下,从而也造成就业单位对女性的歧视,大多数女性在单位不负责主要工作、成绩平平、收入低下,这反过来又促成女性更应以家庭责任为重,进一步巩固“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而女性休闲由于“双份工作”的挤压变得微不足道。

我们这里研究女性的休闲价值,实际上,就是要探寻家庭内部性别平等的状况,了解女性在工作歧视之外,是否还存在着“休闲歧视”。

最后,女性闲暇将对促进社会变革发挥巨大作用。在《不同的声音》一书中,卡罗尔·吉利根这样描绘了女性:“女人是在与他人的亲密关系中唤起自己的认同”,“她们对他人的需要十分敏感,承担着关怀的责任”,“在妇女的心理发展过程中,充满了对他人的关怀与关切”(注:卡罗尔·吉利根:《不同的声音》,肖巍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艾斯勒也在《圣杯与剑》中充分深刻地描绘了女性的宽容与包容,并试图通过强调“女性价值”的导向来建立一种新型的人类关系:即由亲缘为基础决定的“伙伴关系”以取代长期以来以男性价值为导向的、以暴力为基础的“等级制关系”。(注:理安·艾斯勒:《圣杯与剑——男女之间的战争》,程志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女性的关怀与关切的宽容本性确实使人类受益匪浅——女性始终是家庭成员生活安定、精神振奋的支柱。但也仅止于此,女性的力量被局限在家庭之内,而不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因此让女性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有让她们进入社会,而女性参加工作自然是一条途径,但是由于工作领域长期被男性价值观主宰,女性在其中的地位往往是被领导、被指使的,而那些能够进入高层领导行列的女性成员实际上也是接受、秉承了男性的价值、作风,而失去了女性价值,这些都有碍于女性价值与作用的发扬。那么另一条促使女性发挥社会作用的途径便是利用闲暇加入社区工作,女性在环保方面的贡献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北京的三个民间性环保组织“绿色家园”、“自然之家”和“地球村”等的主持者都是女性。在北京,一位善良老人、可敬的女性在六年时间里共放生野生动物600多只,花费30多万元——成为“放生专业户”(注:《今晚报》,2001年4月24日第19版。)。可见女性作用只有在女性地位充分提高、女性价值普遍接受、女性利益获得保障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而这些又都与女性的自愿闲暇、休闲的权利密不可分。

二、休闲领域内的差异与不分:女性休闲现状及其分析(注:根据天津1998年调查资料分析得出。)

1998年下半年,在我国的三大城市,上海、天津和哈尔滨进行了“中国大城市居民闲暇生活调查”(系福特基金资助项目),本文数据即根据此次调查获得(主要使用天津数据)。调查分两个部分,其中主问卷在天津的样本量是300分,在此基础上扩展进行的“城市居民生活时间分配调查表”调查,是在随机抽取的300名被调查及其家属同时填写“时间分配调查表”,共获得662个人三天(其中为一个工作日,两个休息日)的时间记录。

其中主问卷中性别结构为男性151人占50.3%,女性为149人占49.7%,时间表调查中的性别比例为:男性315人,占47.6%,女性为347人占52.4%。

1、两性间的闲暇比较

关于闲暇分配问题,始终存在着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而其中最大的差异存在于城乡之间与性别之间。即,所谓闲暇被称为城里人和男人们的专利,农村人和女人们的奢求。男女两性在时间的分配使用上至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表1 分性别的时间分配比较(以分钟为单位)

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女性的平均工作时间比男性少83分钟,平均家务时间比男性多129分钟(多出2小时),其闲暇时间少于男性53分钟。换一种计算方法,女性的工作时间平均是男性的64%,家务承担却比男性多82%,闲暇水平,女性是男性的86%,即女性比男性平均闲暇少14%,可见女性的闲暇拥有量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其中的主要妨碍是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家务。当将工作因素加以考虑进行比较时,会发现工作状况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的时间分配与闲暇,有工作的男性与有工作的女性相比,其工作时间多出1倍还多,相应地,其家务时间仅是女性的34.8%,而闲暇时间也比女性少75分钟(少25.5%),可见男性工作时间长是妨碍男性拥有闲暇的主要因素,而女性无论在有工作或无工作的情况下都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可见,社会性别分工的传统格局基本没有改变:男人仍是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而女人在家庭责任上占主要角色,那些承担社会工作的妇女,仍然是大部分家务的承担者,由于家务劳动占用了妇女工作以外的大部分时间,使得有职业妇女的闲暇时间更少。而且女性的休闲活动往往与其对家庭的责任、社会义务与经济上的考虑联系在一起。

2.年龄与文化程度造成的女性闲暇差异

对于处于不同年龄阶段、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女性,由于其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家庭角色,其闲暇生活也不尽相同。(由于人的职业通常与其文化程度密切相关,这里不具体分析职业对于闲暇的影响。)

表2不同年龄阶段的女性时间分配状况(以分钟为单位:)

25岁以下

25-45岁

45岁以上

平均工作时间189 216 77

平均家务时间100 302 310

平均闲暇时间504 315 369

修饰时间

31.3625.2822.54

照顾孩子及老人

 0.70 85.5741.27

学习与自修 87.379.67 6.56

参观、游玩 15.151.07 2.52

跳舞1.81

 

1.79 0.32

看电影、看录像 34.9 11.8 11.8

第二职业06.12 3.06

社会工作0.6 3.65 6.63

无事可做9.29 15.8 28.86

大城市中,由于青年人的教育年限延长,加之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年轻人的结婚及生育年龄都向后推移,一般而言,25岁以前就结婚并生育孩子的较少,因此我们将25岁作为一个年龄界限;25-45岁是女性结婚与生育的繁忙期,也是职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女性工作与家务时间都大幅度增加;45岁对于大多数妇女还处于经历旺盛的时期,但由于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机构调整及企业不景气的影响,许多企业中女性的退休年龄提前,女性工作时间急剧减少,这时其子女一般也已长大,女性生活进入新的转折。

由于此次调查是在18岁以上者中进行,因此25岁以下者实际是指18至25岁的青年人,如表所示,25岁以下的女性,生活轻松自在,由于她们中的一部分还是在校学生,所以工作时间短,而她们的家务负担也最轻,因此闲暇时间也是一生中最长的,她们有条件专注于学习与自修、到处参观游玩、看看电影以及花更多的时间进行自我修饰等(表中这几项时间都明显多于另外两个年龄阶段者),因此可以说25岁以下是女性一生中最美好的时期。当过了25岁,进入青年后期及中年期,大多数人要组织家庭、结婚生子,这时工作、家务与闲暇三分天下,她们不得不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用于工作与家庭责任的承担,调查显示这个时期的女性家务时间明显延长,为青年期的三倍,闲暇时间则缩短三分之一。步入婚姻的妇女已没有了往日的潇洒,并且其中主要时间花费于“照顾孩子与老人”一项。45岁虽然还是盛年(随着人的预期寿命的延长,中国女性人口的预期寿命已接近75岁),但可以看到,女性的工作时间大大缩短,表明有相当一部分人已从工作岗位上退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损失。这除了使其闲暇时间得到延长外,较明显的是无事可作的时间延长了,说明中老年妇女的时间利用不充分。但同时她们更热心于社会工作,将自己的精力与时间花费在公益事业及社区服务中,这也不失为一种于个人于社会均有益的活动,但需要各方面的组织协调,为中老年妇女创造条件发挥其潜在的资源活力。可以看出女性的休闲资源从年龄上存在明显的"U"型分布,这同男人一生较平缓的休闲曲线呈明显不同,也说明女性更容易受到生命周期的影响,体现了“年龄具有个人、社会、文化和历史等各个方面的意义”(注:卡拉·亨备森等:《女性休闲》,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48页。)。

表3 女性中不同教育程度者的时间分配状况:(以分钟为单位)

 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

 大专及大学以上

及中专技校

工作时间 18.19

 153.62

218.25

家务时间 335.72

304.56183.39

闲暇时间 377.34 320.77397.75

很明显,女性的时间分配因其受教育程度而呈现明显差异,未受教育与受过初级教育者(小学及以下)的工作时间最短(这也可部分地由年龄因素来解释,因为调查表明教育低的人年龄也较大,并且大多已退休在家或根本没有工作),家务与闲暇占据了其部分时间;而受过高等教育者的家务时间最短,工作时间最长,闲暇时间也较长。这是由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其社会地位与家庭地位较高,她们可以获得较好的职业,工作更稳定,在单位不景气时也不容易被淘汰;她们有机会选择高素质的男性伴侣,夫妻关系更为平等。可见,教育的结果不只是提高素质,教育还具有许多溢出效应。

3、家庭主妇的休闲困境

女性内部的差异研究已经引起了国外女性研究者的关注,我国虽然没有类似阶级矛盾、种族矛盾那样尖锐的群体冲突,但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间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城市中最突出的便是拥有正常职业的妇女与无工作、失业、下岗者之间的差异。

表4 女性生活中工作、家务与闲暇时间的分布(分工作与休息日)单位:分钟

调查数据表明家务是妨碍女性休闲的主要原因,而无工作妇女平均每天要用6小时以上的时间从事家务。由于没有工作,其闲暇时间也较长(无工作妇女也有一定的工作时间,是由于其中部分人从事一些时间不固定的、性质不保障的劳动)。

当女性作为家庭主妇时,人们要么认为她们所有的时间都是闲暇,因为她们“所有的时间都是自由时间”,虽然她们也要从事社会规定的女性角色活动——如照看孩子、做饭、洗衣服等,但作这些事就是她们的休闲了——这里人们忽略了,休闲的本质在于自愿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而洗衣做饭是无论妇女喜不喜欢都要做的。要么则认为家庭主妇无权享有闲暇——因为她“没有在工作”,而休闲只有在与工作对应是才有意义——这当然是从男性的角度出发,隐含的含义是休闲是对工作的一种报偿,是用工作挣来的,而这里的工作仅指具有市场价值的社会劳动,而被局限于家庭内的只具有“私人性质”的家务劳动则被排斥在外。家庭主妇无权享受闲暇,因为她们没有为家里作出经济贡献。但是虽然家庭主妇没有为家里增加收入,但却为家里减少了支出——因为再没有必要花钱雇人清扫房间或者外出吃饭了,这算不算是一种经济贡献呢?

另一方面,对应于家庭妇女的休闲权利,她们更需要工作权利。有学者指出,根据性质不同,人个闲暇可分为“被迫的”与“主动的”两种类型。“被迫的”闲暇是指一些人对自己目前的物质消费状况并不满意,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工作,以获取生活资料,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没有机会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工作,而只能在被动的情况下消费闲暇(例如失业者),这时闲暇的消费只能带给他们负效用,因为这并不是他们最需要的(注:王云川:《论闲暇时间及其价值》,《社会科学研究》1995年第1期,第41-45页。)。女性因下岗、失业所获得的闲暇时间并没有增加其正效用,只能使其感受到剩余时间的压力与苦恼,因此其作用是消极的,可以说相对与“非自愿失业”而言,这是一种“非自愿闲暇”。

4、家务社会化:女性休闲的有效出路?

资料分析表明影响女性休闲的主要原因是家务劳动,那么通过何种方式减轻女性的家务负担?途径之一是社会分担,之二是由男性分担。前者有赖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第三产业的发达程度,后者则涉及社会性别的平等及家庭内部性别分工。

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实际上一直是社会试图帮助女性减轻其家务负担的主要手段,并且显示出广阔的前景。如今不愿做饭,可以买现成食品,或者干脆饭店定餐;吃不惯“外卖”又不愿洗菜,可以买包装净菜;不愿洗衣,可以送洗衣房;不愿带孩子,可以雇保姆;不愿做卫生,可以找“小时工”,不愿意辅导孩子学习,可以请家教……看起来,所有烦恼都可以轻松解决。那么有了“家政”服务,女性是否真的就此可以休闲居家,快乐逍遥了呢?

实际上,家务劳动社会化在有效减轻女性家务的同时,仍会受到许多的限制:一方面,不是所有的家务都可以社会化——例如抚养孩子、照料老人、购物理财等;另一方面,家务社会化还受到家庭收入与市场价格的影响:对于那些有处于“被动闲暇”状态成员(男人或女人)的家庭是不可能实现家务社会化的,因为他们购买不起,他们倒更有可能以家务为职业,为其他家庭提供社会化劳动以获得自己的基本生活保障。

而在现实中,“男性分担”这一途径至今无法畅行,因为男人们始终认为他们的主要责任是“减轻”(而不是“分担”)太太的家务,市场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男人化”的市场,因为其中的女人也是从男性价值出发)不断推出替女人着想的“家务好帮手”,家庭中男人则要努力挣钱,把它们买回来。当家务中的劳力成分减少、并更适合“女性”时,先生们便更有理由不用去帮忙(男人似乎总是在帮助太太——在做家务时,太太永远是主角。)但是,没有男性对家务的分担参与,女性就不可能获得充分的休闲。

5、女性休闲的自我评价

关于休闲追求,美国学者戈比认为,休闲活动存在着五个不同的层次:放松、消遣、发展、创造,以及感觉超越。他认为以放松为目的的休闲实际上还只是停留在恢复身心的疲惫,以便为工作创造条件,而消遣则是将休闲本身当作目的,因此消遣比放松处于更高一个层次(注:杰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闲》,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23页。)。调查中女性认为闲暇生活的主要目的的依次为:休闲娱乐(第一选择36.9%/第二选择10.7%),愉悦精神(第二选择22.1%/第二选择43.6%),社会交往(第一选择24.8%),健康长寿(第二选择18.1%/第三选择41.6%)。可见,我国女性的闲暇层次仍主要是放松身心,因此还处于比较低的层次,这与我国目前整体的闲暇水平也是相对应的。

相比较而言,女性对当前闲暇生活的总体评价呈现较高水平(具体如下表显示)

表5 女性对家庭及个人闲暇生活的满意度:(%)

 很不满意

不太满意

基本满意

很满意

不好说

家庭闲暇生活状况

4.8 17.2

 64.811.0

 2.1

夫妻共度闲暇时间

4.1 18.2

 62.013.2

 2.5

自己的闲暇生活

 6.8 13.6

 58.518.4

 2.7

配偶的闲暇生活

 6.7 17.5

 59.213.3

 3.3

参加社交活动的状况 5.5 17.3

 53.511.8

 11.8

总的闲暇生活6.3 12.5

 59.013.2

 9.0

可以看出,虽然女性总体的闲暇时间拥有量不多,闲暇生活质量不高,但其对自己及其家人的闲暇生活却基本满意(基本满意和很满意的比例之和均达到65%以上),其中对自己闲暇生活的满意度(很满意者占18.4%)高出对其配偶闲暇的(很满意比例13.3%)5个百分点,即实际的闲暇拥有量不如男性,但满意程度高于男性。这只能说明女性对个人的闲暇生活要求不高,在期望值不很高的情况下当然比较容易满足,其中一方面由于女性没有意识到个人与男性的闲暇差距;另一方面虽然对这种差距有所了解但并不认为是不合理的。

虽然休闲存在于工作与家庭之外的领域,但可以看出,它与这两者是密切相关的,在闲暇拥有休闲质量上也同样存在着男女之间及女性群体内部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分布与另两个领域具有相同规律,即男性高于女性,知识女性高于非知识女性;关于家务的社会化及家庭主妇的休闲权利仍是关涉到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以及男性的角度定位与责任承担问题;女性休闲的自我评价则与女性自我意识的被遮蔽相关。

三、双性和谐与闲暇共享

因此,当谈及女性休闲的话题时,不仅关涉到女性自身或者只是休闲领域之内的问题,女性的问题只有通过两性来共同解决;同样,闲暇的缺乏也不是依靠休闲自身可以弥补。要达到两性共同分享现代社会的进步成果,一起踏入休闲社会,就需要重新调整两性关系,达到新的平衡。

可幸的是,两性社会角色多样化的趋势已略见端倪,以往男女角色泾渭分明,如今则呈现性别角色模糊化的趋势。这种趋势的出现是由两股力量所推动:一是致力于妇女解放与男女平等的女权主义者在理论与观念上的出新;另一个是现实中,两性角色与家庭内部分工开始进行重新安排。

对于两性关系,现代女权主义者作出了不懈的探究,“打倒男权,重振女权”的口号已成为“前现代”语句,以往欲变“男尊女卑”为“女尊男婢”的努力不免有重落男性化思维模式的巢臼之嫌;因此女权主义者试图建立一种新的人格理想和价值观,因为“每个人体内部都有男性和女性的构成因素,没有人是纯粹的男性或纯粹的女性,而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雌雄同体”成为后现代女性主义所推崇的关于完美的“人”的信念(注:李银河:《女权主义围绕性别气质问题的论争》“中国女性文化”第二辑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9月,第21页。);或者通过强调“男女两种性别特征的非自然化和非稳定化,认为每个男性和女性个体都是千差万别、千姿百态的。”而“致力于建造一个两性特质的多元的、包含一系列间色的色谱体系”(注:李爱云:《“雌雄同体”的文化阐释及现代性》,“中国女性文化”第二辑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9月,第102页。)。作为一个种观念,“雌雄同体”或是“两性的色谱体系”为人们理解性别问题开启了一个新天地。使人们对于两性的发展和两性关系的和谐相处有了更具体的实践方向,人要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个性,前提便是有选择的自由,而不是由于性别的关系而被指定了社会化的方向。这种观念将推动现实中男女角色的变化,使人们重新建立关于自身角色和职责的自我意识,并带来两性社会责任和家庭任务的相互分担。

另一方面,传统的不平等的家庭内部分工已经对某些地区造成严峻后果,其中尤以某些发达的西方国家表现突出,其解决也只有通过家庭制度的重新安排。根据以往的理论研究证明,社会性别平等(Gender Equity)对生育率有直接的影响,性别平等程度越高,生育率越低。在生育率下降的初期阶段,主要是“家庭取向”的性别平等在起作用。所谓“家庭取向”的性别平等以家庭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女性外出就业、接受教育、减少生育都符合家庭利益;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性别平等转变为以个人取向为主,目标是实现个人市场价值的最大化,这时由于家庭制度的保守性(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永远是至上目标),家庭内部性别平等进展步伐缓慢,妇女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相冲突,使许多妇女为了不承担过多的家务与养育责任而选择不要孩子、甚至于干脆选择不结婚。例如,在日本,单身女性的比例近年来不断提高,致使想结婚的男人找不到婚姻对象,由此导致生育率已成为这些发达国家关注的问题。可见,只有提高家庭内的性别平等,才能重新提高生育率。在很多发达国家中的“超低”现象(总和生育率不足以达到更替水平),使得其出生人口不足以弥补死亡人口而造成人口的负增长。“正是由于个人取向的社会性别平等达到较高水平的同时,家庭取向的性别平等仍维持在较低水平而导致超低生育率”(注:Peter Mcdonald:"Gender Equity in Theories of Fertility Transition",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26(3):427-439(SEPTEMBER 2000)。)如何提高生育率因此目前在一些西方国家,已经由政府出面制定政策,使男人有条件分担家庭责任,如瑞典政府就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必须为丈夫放产假,以照顾婴儿。生育与照顾下一代再也不只是妇女天生的的职责。

充分拥有闲暇时间,尽情享受休闲生活无疑是每一个现代人的渴望,它为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发掘人的内在潜能提供了条件,而这只有在两性彼此和谐、共求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使人类同时拥有工作与休闲的权利,两性携手共享创造与自由正是社会进入更美好阶段的重要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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