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室外消防给水设施问题论文_廖其福

浅谈室外消防给水设施问题论文_廖其福

廖其福

深圳市金英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室外消防给水设施对于保证火场建筑的扑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文章对室外消防给水设施设置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且提出了利用景观水池以及游泳池作为消防水池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室外消防给水;消防水池

一、利用景观水池与游泳池作为消防水池设计探讨

GB50045 -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7.3.2 条、GB50016 -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8.6.1 条等等对消防水池的设置作出相关规定。从规范要求上来讲,在满足某方面条件的时候可以不必设置消防水池,可是现阶段某些城市实际情况是:基本上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都有设立消防水池,将室内外消防用水都储存在消防水池当中。这样一方面属于设计单位的保守设计,另外一方面是城市供水难以满足消防所需要的安全性。要是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池,用来储备消防用水,平时消防水池又不用,这样会使得空间占用并且浪费了水资源。现行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将生活水池和消防水池合用设置,设置合用水池的弊病就是会致使水池里的水很易变质,一般来说一座建筑的日常生活最高的用水量仅仅占总消防用水量的1/3到1/10,长期将大量的水储存于水池中。根据相关资料表明,经过24h市政自来水在水池中就会出现变质,经过48h后,细菌会大量的繁殖并且造成致癌物,这样的设置方式并不是很理想。如果在工程实践当中可以对天然水源进行利用,利用已经有的景观水池、游泳池作为消防水池,就可解决建筑消防用水的问题,单独设置生活用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设置方案,本文就该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探讨。

1.利用游泳池作为消防水池

小区住宅、酒店等许多都有建公共游泳池,游泳池作为消防水池是没问题的。类型小的游泳池容量和大型消防水池容量差距不大。消防用水量根据最大用水量进行设计,其中室外消防用水量30L/ s,室内消防用水量40L/s,火灾延续时间按3h;自动喷淋系统30L/s,火灾延续时间按1h,消防水池容量也只需864m3。一般游泳池短池尺寸是25m×21m×1.8m(非标准游泳池),有效容积为945m3,两者间相差不大,是可以符合消防用水的需求的。另外,游泳池的初次补水时间和消防水池初次的补水时间大致上是相同。消防水池水一旦动用了必须要尽快补充,从而可以供下次发生火灾时使用,“建规”中规定消防水池补水的时间不适宜超过48小时,CECS14:2002《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规定游泳池的初次补水时间宜为24小时,最久不要超过48小时,两者较为接近。可是利用游泳池作为消防水池需要重视下列几方面:

一是当游泳池容量超过500m3的时候,需要把游泳池分成两格,可是之间相互连通,最常用的做法是分儿童池与成人池,儿童池与成人池各为一格;二是为了便于消防泵从游泳池中吸水,避免游泳池的平时使用受到影响,消防泵不宜从游泳池里直接地吸水,应当考虑设置消防泵吸水井,吸水井还可以作为消防车取水口;三是游泳池除按游泳池管理外还应按消防水池管理,通常情况下游泳池都是设置在室外的,并且多数在夏天才使用,冬天则需要根据消防的要求储备充足的消防用水。

2.利用景观水池作为消防水池

水景工程往往会有比较大型的水池,处理得当的话也是能够作为消防水池,通常小区的水景工程包括有喷水水池、景观水池及戏水池,池和池间相互连通,景观水池的有效水深需要满足水景喷头、灯具、管道及潜水泵的布置需求,它的水深通常是0.5 至0.9m。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景观水池作为消防水池会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难以保证水质,往往景观水池中会有碎石、杂草以及其它杂物,水泵在进水管时务必增加细滤网,对水质要求较高的自喷、水喷雾系统使用有一定的风险;二是消防水泵安装设置困难,景观水池外观要求较高,水深有限,在0.5 ~0.9 m 水深范围内设置自灌式水泵较为困难,仅仅可以采取潜水泵,潜水泵紧急的情况下的瞬间启动能力、防水性能、耐腐蚀性能方面作为消防水泵使用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三是使用管理比较困难,一般景观水池设置在室外敞开的空间,如何保证水质、如何实现按消防水池管理,如何保证补水时间与消防水池补水时间一致,相对于游泳池来说管理难度较大。因此笔者认为景观水池作为消防水池应区分不同情况使用,对于体量较大的建筑物、性质重要和功能复杂的建筑,且设置有自动喷淋、水幕、水喷雾系统的建筑还是要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池,不能利用景观水池作为消防水池使用。

二、室外大区域消防供水中取水井的设置探讨

考虑城市供水的可靠性和消防供水的安全性,在某些市区大多数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是将室内外消防用水存储在地下消防水池中,而在水池上方的地面上设置消防车取水口(把直接设在水池上方的消防车取水开口称为“取水口”,把消防水池保护范围以外通过连通管与消防水池连接的消防车取水口称为“取水井”)。“建规”规定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50 m,“高规”规定不

宜超过100 m,但对大区域消防供水来说,一个消防车取水口已经无法满足保护半径150 m 或100 m 的要求了,在多处设置消防水池显然弊多利少,投资高且不利于管理。在实际工程设计中通常采取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在消防水池保护不到的地方设置取水井,通过连通管与消防水池连接,延长供水距离来扩大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另一种是设置室外加压消火栓,由消防水池通过加压泵增压供水至各室外消火栓,两者相比较,对于超出消防水池保护范围不多、未被保护到的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已通过小区的消防水池旁泵房内的消防泵、喷淋泵和喷雾泵加压供给,则取水井的做法更为常见,但取水井如何设置却值得探讨。

1.取水井的设置位置

取水井设置位置应参照规范中有关消防车取水口的设置,现行“建规”8.6.2 条第5 款规定:“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 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 m;……”,现行“高规”7.3.4 条规定: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不宜小于5.00 m,并不宜大于100 m。设置安全距离的目的是火灾时不受起火建筑物的威胁和避开从外窗上坠落的物体,条件如允许,笔者认为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不宜小于15 m 比较方便消防车操作。另外取水井的作用相当于室外消火栓,取水井的设置还应满足现行“建规”

8.2.8 条、“高规”第7.3.6 条规定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 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 m。设计中常常有将取水井设置在中心花园绿化带中,不便于消防车达到取水。

2.连通管埋设深度的确定

取水井连通管的埋设深度直接影响到施工难度以及保养维护方便与否,倘若埋设太深或者是敷设太长,成本高,施工难度大,该时候就需要考虑采取其它方法,比如设置室外加压栓以及增设消防水池来解决取水口保护半径不够的难题。连通管埋设深度的确定需区分2种情况:一种是未被保护到建筑(处在消防水池保护半径范围外)室外消防用水量和消防水池保护半径范围内最大一座建筑的室外用水量差距不大或者基本上一样,则需要从消防水池的底部接出连通管。

三、结束语

在建筑消防设施中,室外消防给水设施属于一个关键的组成部分,以上几方面问题的探讨利于加深对室外消防给水设施设置的认识,有助于室外消防给水设施设计以及施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GB50016 -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045 -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CECS 14:2002,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S]

[4]方荔琼.浅谈给水管道事故原因及其防治措施[J].商品与质量,2009(S4):198.

论文作者:廖其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30

标签:;  ;  ;  ;  ;  ;  ;  ;  

浅谈室外消防给水设施问题论文_廖其福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