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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从封建社会开始一直是典型的农业大国,农业经济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人口也是全国总人口的主体部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工业革命和城市化过程,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2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三大产业,即第一、二和第三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农业在GDP中的比重由此也由建国初期51%降低到目前的16%。但是与此不成比例的是,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仍然占全国城镇人员总数的50%以上,农村人口在全国人口中仍占64%的比重。目前我国一半以上人口仍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的农业为生,这说明我国的农业和农村问题仍然是当前中国最重要的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简称“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最头痛、最迫切解决的工作难题。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发展步伐,已经成为全国上下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现在看,无论我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问题,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问题,关键的制约点都在农业。这些年我国农业为什么发展缓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我国农业发展中的根本性的矛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笔者经过多年的调查和思考,认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根本性矛盾,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规模化大农业的矛盾
旧中国是封建小生产的汪洋大海。小生产式的生产方式和小生产式的文化理念在中国根深蒂固。建国以后,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1978年,农村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推行家庭承包经营。这种经营方式从当时的历史条件看,是对人民公社这种旧体制的一次革命和冲击,因而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刺激了农民种粮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积极性。农村经历了20年的发展,现在基本达到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部分农村达到了温饱和小康。但从全国范围看,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生产方式逐渐显露出它的历史局限性。因为,联产承包把农民的土地细碎分散给各个农户,它的基本生产方式还是小生产的作业方式,出现了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导致了小生产和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这个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得到了突出的显露。实践证明,这种联产承包的小生产作业方式导致农户对农田投入不足,抗风险能力差,难以成片的机械化作业;导致农作物生产成本高,质量差,在市场上难以有竞争的优势,也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小生产农业在经济全球化大农业的格局之中,突出显露了这种作业方式落后的基本矛盾。国外的农业都是大农庄式的资本化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每个农户的种植面积平均都在200多顷以上。而我国人均只有4.5亩土地。黑龙江的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一些,户均30亩土地。但是与国外的规模大农业相比差距甚大。因为,国外是规模化农业,生产的农产品成本低,科技含量高,在国际市场上既有质量优势,又有低价格的竞争优势。致使我国的小麦、棉花、大豆、玉米等大宗的农产品,遇到了价格上的竞争劣势,对我国的农业冲击很大。这几年我国的粮食进口为什么有增无减,难以遏制和调节,主要是国外农产品价格低、质量高带来的冲击。西方农业为什么农产品价格低,在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笔者认为这是三大原因造成的:
一是国外的农业机械程度高,科技含量高,靠规模农业降低作业成本,降低农产品的价格,在市场上可以低价位竞争。二是国外的农业,政府按照WTO的蓝箱和绿箱政策,给农业巨额的补贴,美国每农户平均补贴12500美元左右。这样相对地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价格和成本。三是国外的农民享受国民待遇,特别是在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方面和城市居民享受一样的待遇,即政府用保障机制给农民暗补了一块,也导致了农产品成本相对降低,从而获得了低价位的竞争优势。而我国的农业这三大优势都不具备,现在应该反思我们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改革的问题。最近黑龙江学习南方的经验,开始进行土地流转制度方面的改革,在稳定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的自愿,实行土地产权的自愿的转让、流通、变现。通过这样的市场法则,使土地相对向种田大户和能人手中集中,由他们来实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实现降低农产品的成本和提高质量。由于体制问题和思想观念问题,现在推行得很慢。但从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看,迟早要走到这一步,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和连片耕种,才能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才能实施机械化作业,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成本。我们农业只有完成了这步改革,才有能力、有资格和国外的规模化农业竞争和抗衡,获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一席之地。我国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有三条路可走:
第一就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法则,使土地向种田大户、科技大户和农机大户手中集中,由他们实行连片耕种,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
第二就是通过股份制农业,让农民把自己的地权置换成股权,把土地的收益由过去的粮食收入变成股息收入,农民身份由地东变成股东,把土地集中连片使用,用股份制公司的形式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第三就是引进外资,利用外资买地圈地,建现代化大农场,引入国外的现代化生产技术、经营机制,搞现代化的大生产。
以上三条路,其中第三条路在欠发达地区很难实行,第一和第二条路是黑龙江农业应该采取的普遍选择,来完成黑龙江农业由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的自然农业向规模化农业、现代化农业的转变,从而最终解决千家万户的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矛盾,解决联产承包的小生产与规模化大农业、现代化大农业的矛盾。解决了这个矛盾,黑龙江的农业才能跃上一个新的历史平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格局中进行竞争和发展。
二、扩大内需与农民收入低的矛盾
我国从1997年开始出现了通货紧缩的迹象,连续6年至今仍然没有走出通货紧缩的阴影。经济通货紧缩的主要表现就是消费不足,市场购买力低下,导致企业开工不足,库存增加,最后导致经济不景气。所以,这几年我们国家经济工作的主旋律一直在强调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力图通过扩大投资、刺激消费和增加出口这三架马车来拉动经济的高速增长。那么,扩大内需,这些年为什么扩而不需,刺激消费为什么刺而不费,总结基本的经验和教训,就是我国农村的经济发达程度不高,农民收入水平低。社会弱势群体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现在社会消费的主体是农民和国企职工,而国企职工下岗,农民低收入,谷贱伤农,导致国民主体消费能力不足,这样使我们扩大内需的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在看来,通过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来保持GDP的稳定增长,其中的重头戏是在农村,要解决农民收入问题。8亿农民的收入增加了,才能提高整个国民总体的购买力和消费水平,扩大内需才真正有希望。
我国仍然面临着尽快发展非农产业,以吸收大量农村劳动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问题。由于大量劳动力还滞留在农村和农业部门,主要依赖有限的耕地为生,农业生产力仍然非常低下。我国目前总耕地面积为19.5亿亩,却有3.5亿农村生产劳动力,每个农村劳动力只有平均不到5亩耕地,人均粮食产量大概是美国的1%。2000年我国农业人均年纯收入只有2253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我国的贫困人口仍然主要集中在欠发达的农业地区。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80年代中期,由于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改革,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加上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经济收入以15%的年增长速度迅速提高,城乡居民差距明显缩小。但到了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随着农村改革的社会潜力逐步释放和城市加快改革,同时也由于缺乏农村后续改革措施以及某些政策方面的缺陷,城乡居民收入差别出现了扩大的趋势。在改革初期的1978年,我国农村人均收入只相当于城镇人均收入的39%,到1985年该比例一度提高为54%,等到2000年这个比例基本下降到36%。这其中西部农村的问题更加突出,按各省加权平均计算,西部农村人均收入已经下降到只相当于城镇人均收入的30%以上。现在我国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连续6年来收入呈持续下降的趋势,部分农户脱贫之后又返贫,解困之后又返困。现在有一部分农村两极分化情况严重,吉尼系数和恩格尔系数都有上升之势。农村出现了三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农户奔小康;三分之一农户解决温饱;三分之一农户相对贫困。导致了农村购买力低下,消费不旺,拖累了全国的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这个问题十分严峻。解决农民收入低的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十分焦虑和关注的难题之一,必须下功夫解决。
三、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与谷贱伤农的矛盾
20世纪80年代由于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改革和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全国总产量持续增长,一举扭转了改革前长期以来粮食供应短缺的局面。到90年代初,我国的粮食总产量每年已经达到4.4亿吨左右。1994年以后,中央和地方政府连续几年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按不变价格计算,1997年定购价格比1993年上涨了51%,高于1985年价格的20%,同时还实行粮食生产的省长负责制,要求各省确保本省的粮食供应。这些价格调整,给农民更高的收入预期,鼓励农民通过扩大播种面积增加收入,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从而很快导致了粮食过剩的局面。1994年到1998年,粮食总产量由4.4亿吨上升到5.12亿吨,大大超过了正常的国家粮食需求。从1996年开始,粮食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到2000年按不变价格计算,粮食市场价格已经跌落到只相当于1995年价格的57%,同时由于边际成本上升,很多地方违反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原则,分派粮食生产任务使种粮成本不断提高,生产成本上升和由于生产过剩导致的市场价格下跌,两者相互夹击,造成了粮农实际收入下降的严重局面。这种局面已持续6年时间,至今没有回升的迹象。
在粮食供应过剩、市场粮价下降、粮食经营部门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实行了粮食购销三项政策,即保护价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实行封闭运行,并且禁止私商插手经销粮食。这些政策实行的初衷是保护农民利益,并着眼于扭转粮食经营部门的亏损,但在实际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一是经过20年的市场化改革之后,仍想彻底垄断粮食收购,杜绝粮食流入市场是很难做到的,想重新回到粮食统购统销的老路上去也是不可能的。二是在市场价低于国家保护价的情况下,各地粮食经营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趋动,不能切实执行按保护价收购的政策,即使收了,也难以市价销售,因而在粮食收购中普遍出现了压等压价百般刁难变相拒收等现象。三是由于禁止私商收购粮食,使一些地方粮农售粮面临极其困难的境地,加上有些粮食经营人员串通外部人员,压价从他们手中收粮,再用保护价倒卖给粮站,截留国家付给农民的保护价差坐地分肥。因为用高价购入粮食无法售出,造成压库损失,并将损失转嫁给国家银行,致使国家和农民两头受损。面临着上述的巨大压力,国家保护价格已无法保持原来的水平,国家已经取消了对部分粮食作出的保护价格。并且在南方8个粮食主要消费省区放开了粮食收购。仍然维持保护价收购的地方,保护价水平仍然下降。据调查,目前一些地方执行的保护价与市场价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有的虽然名义上高于市场价,但由于粮站在收购过程中压低粮食等级,额外扣除杂质水份等行为,实际上可能低于市场价,给农民卖粮造成很大的不便。到了今年,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按不变价格计算,比1997年降低了19%,已经低于1985年的定购水平。
实践证明,国家对粮食价格的控制并没起到稳定粮食生产和价格水平的作用,即使国家能够垄断粮食供给,也无法垄断需求和粮价,仍然很难做到保持粮食供应平衡。相反,由于统一定价,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需求,常常造成粮食供求之间的脱节,这恐怕是90年代以来农民收入增长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实践证明,顺价销售难以实现,粮食部门亏损问题以及三老问题(即老人、老账、老粮问题)都难以得到根本解决。而保护价收购目的是想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产量,以解决备战备荒之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保护价的收购也相对地保护了落后,导致农民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势头放慢,农民和市场脱离得太远,使得保护价收购粮食并没达到农民增收的目的。现在看,过去粮食体制改革的思路是有问题的,应该加以调整。笔者建议,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大趋势下,把粮食保护价与市场价并轨;彻底放开粮食价格大势不可逆转,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放开得越晚,农民调整产业结构越慢,财政的补贴包袱越重,粮食部门的窟窿越大,将来改革的成本越高。长痛不如短痛,政府还是早下决心分步骤实施,积极向前推进,尽快放开粮价为好。
四、加快非农化进程与城乡壁垒重及乡企发展难的矛盾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城市化是经济走向现代化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在我国,城市化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加快城市化建设将有效地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城市具有较好基础设施条件,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充分的劳动力、资本和人力资源供应,较完善的技术市场,以及较丰富的知识和信息流动,因而能够产生凝聚效应,从而可以逐步地将散布在农村和小城镇的劳动力吸引到城市来,让生产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使进入城市的农民提高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城市的发展本身能创造需求,它不但能带动建筑交通等产业的发展,而且为服务业,包括生态生活服务、餐饮、零售、广告、邮电通讯、网络、技术信息和金融保险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1999年美国的服务业占总收入的75%,GDP增长中有68%来自第三产业,而我国只有27%。根据我国的城市统计数据,大城市第三产业就业比重高于小城镇近二个百分点,因此,大中城市的发展将吸纳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迄今为止,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不高,城市化率还只有36%,明显低于大多数与我国处在同期发展水平的国家。特别是大中新城市数量有限,我国有12.7亿人口,而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只有六十多个,平均每2000万人口才有一座大城市。这些城市仅仅容纳全国人口的17%到18%,这和发达国家多数人口进入大中城市的情况相差甚远。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城市容量相对有限,加上许多城市仍然对农民进城设置了种种限制和歧视性待遇,特别是城市户口制度对农工子女入学的多方面限制,以及缺乏对农民进城就业培训、居住、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也使农村生产力向城市的转移,至今难有大的进展。
乡镇农民就地非农化,乡镇企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渠道。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压力增大。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下岗人数增多,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遇到新的阻力。20世纪80年代,我国乡镇企业以每年平均20%的增长速度高速增长,就业人数的平均增长速度高出10%。近年来,特别是90年代后期,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已进入相对停滞阶段,其就业人数1996年曾达到1.35亿人,1998年下降到1.25亿人,绝对下降近千万人,到2000年只有1.28亿人,没有恢复到1996年以前的水平。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一般产品市场相对饱和,使许多低技术的乡镇企业面临着困境。一些地方改革中乡镇企业改制,减少企业冗员,也是就业人数下降的一个原因。目前看来乡镇企业的发展已经不再是保证农业生产迅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大体上意味着过去一个时期以来,已经进入小规模劳动力为主的乡镇工业,来补充市场消费短缺的粗放型的农村工业化发展已经基本结束。
我国的乡镇企业发展停滞还源于体制上的障碍。其中主要是乡镇企业大多是血缘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在资本积累的原始时期曾经发挥了它的积极作用,现在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体制性障碍。乡镇企业规模小,布局散,没有规模经营,这也是乡镇企业没有做大做强的主要原因。在许多政策方面,主要体现为乡镇企业融资难。90年代乡镇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得到了强有力的融资支持。进入90年代后半期,大多数乡村办企业已经改成个体甚至股份制企业,在贷款方面受到所有制的歧视,不再得到农村基层政府的支持,而同时银行的融资约束也越来越强。特别是在市场前景不明朗、风险增加、利率又受到控制的情况下,大银行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的需求大大降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一直居高不下,为规避金融风险,银行普遍惜贷,国家又对建立非国有金融机构一直设有严格的管制,使之至今没有大的突破,从而也使农村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条件不畅,融资渠道严重受阻,制约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也阻碍了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五、乡镇机构过大与农户减负的矛盾
农民负担过重,一直是困扰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也是农民生活水平过低的主要因素。轻徭薄赋才能发展生产,这是历代政府发展农业的一个基本共识。我国农村这些年的税费改革,着力减轻农民负担,从农民减负入手,相对增加农民收入,已经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问题的症结集中反应在农村乡镇机构偏大,村一级的政府行为偏重,严重地干扰了农业的发展,给农村造成巨额的债务负担。现在全国村级债务已达4000亿元,乡镇债务有6000亿元,二者相加有一万亿元之巨,是全国地方财政中最大一笔隐形债务,严重拖累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乡镇机构偏大,冗员过多,吃财政饭供养人口偏多,使农村的税赋负担难以减免,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长期以来,农村吃官饭的人口不断增加,就业人员基本靠农村基层财政来负担,超过财政负担能力的部分,各地方只有通过向农民额外收费来解决。有些地方基层党政官员的腐败,更使这种税外的收费恶性膨胀,农民的负担大大加重了。农村县级设有财政负担的党政机构和人民团结包括政府、党委、纪检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若干套常设机构,其它还有若干零零星星的办公机构,这些机构一旦成立,都常常会长期保持下去。致使县一级政府吃皇粮人数多达近万人,乡镇吃官饭人员也在二三百人,与农业劳动力比例达1∶10左右。每次机构改革在削减了部分机构和人员之后,由于没有削减职能,仍然会出现再次膨大。乡镇一些机构设置也类似。有的地方的党政机关人员超编总数的几倍是常见的现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就业机会不足,商场不发达,使大家纷纷挤进官场,党政机关常常成为解决干部子女就业的主要途径。好多贫困县如黑龙江××县,吃财政饭的人口多达七八千人,每年的财政收入一亿元还不够这些人的工资的支付。除此之外,农村中小学教师也成为这样的途径,这使得许多地方农村教师队伍庞大,但是素质低下,成为地方财政负担沉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每年全国从农民身上征收的农业税和特产税达500亿元,基本被县、乡镇、村三级机构消耗掉了。在某些地区,农民负担问题和基层党政机关人员不廉洁不自律的问题,已经成为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源。这个问题不解决,目前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很难进行到底,农民的负担也很难真正减轻,这将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解决上述问题主要靠经济发展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减轻对农村党政机关和农村教师队伍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强有力的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彻底精减不必要的和重叠的党政机关及冗员。笔者建议,我们的人大政协设到县一级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延伸到乡镇。乡镇机构,完全可以恢复到50年代的乡公所的编制,这样精兵简政,才能使农民真正减负。为了保证这些机构自我膨胀的趋势不再死灰复燃,保护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保证基层政府决策与管理的公正性、透明性、公平性,特别需要改革基层政治体制,更大范围地实行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机制,政府转变职能,精兵简政,才能从根本上减赋于民,取信于民。
综上所述,解决农村存在的五大战略性矛盾的途径在于:
第一,加快城市化建设,消除城乡壁垒,解决农工入城难的问题。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基本服务,鼓励农村劳动力人口继续向城市特别是小城镇转移。
第二,改善农村金融体制,有计划地发展民间中小型非国有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产业融资的条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非农产业的发展。
第三,放开粮食市场。长痛不如短痛。就粮食主产区而言,粮食多了不是财富是包袱,给财政补贴造成巨额负担。在市场决定价格的基础上稳定粮价,同时积极帮助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经济效益;此外应防止短期内进口过多的农产品,冲击我国的农业生产,以免对农民收入造成严重影响。
第四,大刀阔斧地精简改革基层党政机关,特别是县、乡镇的机关,减少财政供养人口,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村基层机关改革的步伐,建立健全农村的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
第五,加快农村所有制的改革,积极调整农村的生产关系。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制度的改革,适度引导农民向股份制农业、规模化农业过渡,切实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小生产与规模化大农业的矛盾。
总之,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改革的重头戏,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解决农业问题在于非农业化;农民富裕在于非农民化,要跳出农业看农业,救农业,在农业之外寻求改革和突破,用小城镇建设拉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用非农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这是我国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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