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全球化:经济特区的机遇、挑战与举措,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举措论文,经济全球化论文,机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入WTO,是中国顺应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潮流,加快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其结果必然是“入世”后的中国经济会更广泛更深入地融入整个国际分工体系,使中国面临着分享经济全球化利益的巨大机遇,同时,又不得不面对经济全球化所提出的种种挑战。具体到各个经济特区来说,情况也是如此,一方面,国家“入世”给经济特区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另一方面,也对特区经济能否在国际市场的“大比拼”中站稳阵脚保持胜势提出了严峻挑战。各个经济特区能否正确把握到这种“机遇与挑战同在”的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满怀着从容应对的勇气与智慧,将关乎经济特区发展的未来。
一、“入世”为经济特区参与经济全球化带来新机遇
国家“入世”给经济特区带来的机遇集中于一点,就是使各个经济特区获得了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契机,使特区经济发展在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地区的历史进程中获得新动力。
所谓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在内容上包括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一是要能“请进来”,即能从国际市场上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和设备等生产要素,通过“请进来”与国际经济发生联系;二是要能“走出去”,通过主动对外投资、境外经营进军国际市场,使国内企业能够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练就“国际”生存的本领。一般而言,“请进来”是发展外向型经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初始选择,通过经济环境优化、优惠政策制订与招商引资的宣传活动,“请进来”相对说来是较易实现的,而“走出去”则提升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层次。支撑“走出去”的一个重要平台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没有国际竞争力的这种“脚力”是走不出去的,即使一时走出去了,也不可能走得远走得久,因此,通过“走出去”参与经济全球化较之“请进来”要更难实现。显然,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要求“两条腿”走路,要切实做到既能“请进来”,又能“走出去”。
加入WTO对各个经济特区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就表现在不仅为各个特区的“请进来”增加了新的吸引力,而且为深圳的“走出去”提供了直接的推动力。
从“请进来”方面看,尽管各个特区“请进来”的成绩巨大,与国内其他兄弟城市相比,甚至可以说特区人完全可以为自己“请进来”的成绩而骄傲,但是,既有的“请进来”的成绩与各个经济特区“十五”规划目标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在新时期在“请进来”工作方面“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而国家“入世”无疑就是“增创新优势”的一股强劲东风,“入世”将有利于各经济特区更多、更快、更好地“请进来”。
——之所以“更多”,是因为国家加入WTO后,将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进口关税将有明显的降低,最惠国原则和国民特遇原则将生效,特别是金融保险和电信服务等领域的开放,必定会对国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以及各种贸易品产生强烈的“吸入”效应,而经济特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作为共和国的“窗口”和“实验场”,多年来一直是连接内地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桥头堡,理所当然地会享受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好处;
——之所以“更快”,是因为国家加入WTO后,不仅市场准入的条件更优惠,而且透明度原则和政企分开的原则将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包括海关在内的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效率和作为市场活动主体的企业的运行效率都会显著提高,这将直接刺激国际市场资源和要素的流入,使“请进来”的通道更为畅通,速度更快,而深圳等特区早已大刀阔斧地着手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办事的透明度和效率大为提高,加之特区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运作能力强,必定会在招商引资方面提供更便捷的“请进来”的跑道;
——之所以“更好”,是因为在国家加入WTO后,关税水平大幅下降,开放领域越来越多,国外大型跨国公司才有“动力”将其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迁入中国,才能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保险及电信服务业,我国的产业结构水平才能得到相应提升,并且,也只有在产业结构提升中出现的这些高收入产业部门,才能更好地招致国外高素质人才的流入和本地高素质人才的留驻,才会改变过去在低水平小规模加工贸易基础上求得经济增长的轨迹,转变到通过与跨国公司生产体系和研发体系相结合,在真正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追求经济增长的路线上来。
从“走出去”方面来看,国家加入WTO,对各经济特区实施“走出去”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特区企业“走出去”的环境将越来越好。从西方跨国公司发展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对外投资的动力源泉有二,一是投资主体具有经营扩张、全球牟利的内在的“血气冲动”,二是东道国投资经营环境改善产生了对投资主体的外在“诱惑”。一般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牟利的“血气冲动”都是十分旺盛的,实现跨国投资经营的关键在于国外投资环境的好坏,从一定意义上说来,跨国投资经营是国外投资环境的函数。由于加入WTO,中国在承担所承诺的义务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比如,在中国向WTO成员组织提供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的同时,这些成员组织也会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这就使特区企业的海外投资环境大为改善,以前在跨国经营过程中遭遇到的一些受限制或歧视将得到有效遏制,有利于吸引特区企业更多地进行跨国投资经营活动。
二是特区企业“走出去”的天地将越来越宽广。受历史因素、区位因素及经济交往现实因素的影响,我国各特区企业既有的海外投资表现出地域上集中于港澳地区、行业上集中于市场营销与房地产的特点来。例如,在1999年深圳市通过外经贸部批准新设立的境外企业中,有102家为驻港企业,只有7家为驻国外企业,在美国、日本及欧洲国家的很少,在拉丁美洲及非洲,则几乎是一片空白,同时,这些境外企业有相当一部分从事商品销售。随着中国加入WTO,特区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环境在全球各地会普遍好转,特别是随着特区企业同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关系日益密切,对当地投资经营环境的了解也会更深入更全面,特区企业海外投资的地域分布和行业分布会趋向合理,“走出去”的投资经营范围必定越来越广泛,真正实现特区企业以国际市场为舞台,以全球经营战略为指针,在世界范围谋篇布局,以获取国际分工和资源全球配置的巨大利益。
三、特区企业“走出去”的规模将越来越大。据分析,在90年代初,世界范围内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为1∶1.1,而包括深圳在内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仅有1∶0.04,这说明深圳、珠海等特区企业“走出去”的能力还偏弱,没有形成相应的“走出去”的规模和效应。但是,在中国加入WTO后,特区企业除了获取前述的“走出去”的外部环境改善和经营天地大扩展的重大机遇外,还会获取国家经贸体制进一步市场化改革的支持,也会享受鼓励跨国经营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支持的利益。在2000年年初,中央即发出号召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各经济特区的施政报告也提出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可以相信,通过鼓励、支持、帮助有条件的特区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带件、带料加工,建立海外销售网络、研发体系、生产体系和融资渠道,一定会促进这些企业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的跨国经营,经济特区“走出去”的跨国经营战略一定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二、“入世”为经济特区参与经济全球化带来新挑战
1.经贸制度的适应性面临挑战。
WTO作为“经济联合国”,其一系列协议为参加多边贸易体系的各个成员组织提供了一整套共同遵守、有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在这个意义上说,WTO就是一种制度体系。中国加入WTO,经济特区首当其冲的就是其经贸制度上的适应性。
这首先是国家经贸制度和经贸政策调整是否适应WTO制度体系的要求问题。众所周知,WTO的成员组织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WTO的基本原则包括体现贸易公平性、公开性和无歧视性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透明度原则等,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无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性方面还是在具体贸易规则的国际接轨方面,都存在着一些差距,比如,在降低关税水平、取消非关税壁垒、打破国有外贸企业贸易专营权垄断、公开对外经济政策法规等问题上,尽管近几年改革的力度很大,成绩显著,但与WTO的制度性规则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国家在加入WTO以后,势必会对不符合国际惯例的经贸制度和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经济特区能否尽快适应这些调整,能否在经贸制度和政策的调整中一如既往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不能不说将是特区人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其次,对WTO“游戏规则”的学习和熟悉过程,本身也构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制度适应性”问题的一个方面。这是因为,虽说各经济特区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与国际市场联系紧密,对国际经济惯例有所了解,但对WTO的一些运作规则,却缺乏了全面了解,特别是对其中的一些细则的微妙之处,没能深入领会。因而,能否尽快经过一个包括理论和实践两层面的“适应性”学习过程,掌握新制度新规则,在经济全球化的活动中利用WTO的制度、规则来寻求和捍卫自己的经济利益,是摆在各经济特区面前的具有紧迫性的大课题。
2.优势产业面临新的挑战。
各个经济特区在发展过程中,始终注意产业结构优化和优势产业的培育工作,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例如深圳,在1997年,第一、二、三次产业产值之比已达1.4∶49.3∶49.3,较之全国18.25∶49.17∶32.53的产业结构明显胜出一筹,到2000年,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为1.1∶52.5∶46.4;在工业和服务业中,一些优势产业脱颖而出,如工业中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中的金融保险、港口运输等行业,发展势头很猛。
与国内兄弟城市相比,各个经济特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港口运输业确实具有较大的产业竞争优势,但是,在国家加入WTO后,比较产业竞争优势的视野和背景都改变了,不再是一个国家内各地区间的比较,而是全球范围的比较,也就是说,产业竞争全球化了。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即使像深圳经济特区这样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保险等服务业较发达的地区,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上仍处于比较明显的相对劣势地位。在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持方面,在资金的可获得性方面,在关键性人才的供给方面,在服务质量的保障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中国“入世”后,发达国家的这些强有力的产业竞争对手,不“请”自“进”,能否抵御它们进入中国市场时所形成的冲击,能否冲破国际市场上竞争对手的“围追堵截”,真正“走出去”,在国际市场分得一杯羹,不能不说是各个经济特区“优势产业”面临的巨大挑战。
3.特区政策面临新的“一般化”的挑战。
我国加入WTO给经济特区带来的“特区政策一般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原先仅适用于经济特区的一些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到其他地区,以致优惠政策变成了“普惠”政策,对外开放政策的地区差异将越来越小;另一方面是指原来在特区实施的一些优惠政策,因为形势发展的需要不得不加以改变或取消,使得特区政策不“特”,一般化了,如在税收方面给予外资保险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15%,大大低于中资保险公司33%的税负,这种“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在“入世”后可以预见会有所改变,因为它不符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
特区政策一般化对特区经济发展的潜在影响不可低估,一来它有可能影响外资的流入,因为特区目前引进的外资有相当一部分是看中经济特区优惠政策和廉价劳动力而前来投资的,优惠政策一般化会使经济特区对这一部分外资的吸引力减弱;二来它有可能影响外贸进出口,比如深圳的对外贸易方式以加工贸易为主,比重高达80%之多,如果优惠性的贸易政策一般化,无论取消了还是“普惠”到其他地区,都会影响到深圳加工贸易的发展,进而也就会影响到深圳的进出口。
因而,在特区政策一般化的过程中,如果经济特区不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创对外开放的新优势,不仅经济特区在全国对外开放中的地位有可能下降,而且会累及到自身经济的发展。这不能不说是摆在各经济特区面前的又一个挑战。
4.人才流动国际化面临挑战。
中国加入WTO,为人才的国际性流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也对特区企业人才使用提出了新的挑战。一般说来,外资企业在收入水平、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工作氛围等方面对就业人员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加入WTO后,进入特区的外资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对就业人员提供的诱惑力也越来越大,同时,境外企业也会采用优惠的就业待遇吸引人才流出,如香港就成功地在深圳招聘高新技术产业人才赴港工作。如何将优秀人才留在经济特区,为经济特区的发展做贡献,是特区面临的又一重大挑战。
三、经济特区的应对举措
如前所述,经济特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外向依存度较高的地区,在国家加入WTO后,所面临的加快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机遇和挑战都是巨大的。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经济特区的应对举措应该是: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1.合作与竞争:经济全球化不变的主题
经济全球化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紧紧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世界经济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个国家和地区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竞争,使合作与竞争关系相互交织,形成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的复杂格局。经济特区参与经济全球化,对经济全球化不变的主题——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应有深刻而清醒的认识,应充分认识到没有竞争的合作是不可想象的,而没有合作的竞争则是十分可怕的。经济特区在参与经济全球化时,只有本着既要竞争又要合作的基本认识,才能正确处理实践过程中遭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取得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在这方面,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最能说明问题。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知识经济的兴起,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产业发展目标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这种目标的同化势必强化彼此之间的竞争,深圳在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市场开拓、技术贸易、人才引进等方面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东南亚国家和香港地区发展高新技术的重点产业、产业结构和水平与深圳的情况有很大的相似性,基本上是一种此长彼消的强竞争关系。但深圳经济特区始终坚持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的基本认识,一面想方设法出台各种有力措施,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一面加强合作,力争实现“双赢”格局。近两年深港之间此方面的合作堪称佳话。1999年,深圳与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在深联合成立了深港产学研基地,在2000年2月,该基地即迎来了10个高科技项目;1999年8月,深圳境外风险基金中国(深圳)高科技基金在香港正式启动,投资的“九九天地网络”等高科技项目运作良好。目前,深圳金碟等科技公司已在或将在香港创业板上市,而同时有相当数量的香港资金包括风险资金正进入深圳,深圳的软件开发企业、网络企业共谋发展,创新科技已成为深港合作的新亮点,深港高新技术产业将在国际市场尽展风流,比翼齐飞。
2.新时期经济特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应对之策
2000年6月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提高我市支柱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要继续大力改善投资综合环境,把引进外资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要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在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中赢得主动权。”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其他经济特区的应对之策。
(1)提高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特色经济,提高经济特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是加强经济特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但是,高新技术产业门类很多,是一个大产业群,要整体推动大产业群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培育期,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也是重点选择高新技术大产业群中的某些产业,组成一个小产业群加以扶持、发展。当前各个经济特区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分析国际市场竞争关系,选择某些产业作为支柱产业,重点加以扶持和发展。
为了提高支柱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增强特区企业海外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各个经济特区应该及早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
一要强化产业配套优势,扩大规模效益,巩固和发展优势产业群。专业化分工与规模效益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需求,能否形成产业配套优势和规模效益,事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发展后劲的大小。近几年来,深圳在创造产业配套环境和规模效益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以计算机为例,深圳约有1500多家配套工厂,生产除芯片以外从机箱、板卡、接插件、显示器到磁头、硬盘驱动器等几乎所有的计算机部件,年配套能力在2000万台左右,包括计算机在内的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比重高达80%,取得了明显的规模效益。但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方面的配套能力目前还不是很强,规模也不是很大,亟待培育和发展。
二要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保持科技竞争力。我国的各个经济特区一般都面临着本地科研院所少、科技资源相对匮乏的实际情况,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必须突破这些“瓶颈”限制。深圳经济特区的经验表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创新体系,形成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可以有力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大大提高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
三要继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体系和人才培养、引进机制,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金钱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双重“瓶颈”问题。经济特区政府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的方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说来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二是鼓励企业增加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三是积极引进境外的风险投资基金,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市场体系。
在解决人才“瓶颈”方面,经济特区应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除了抓紧科技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外,要面向全国和海外引进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带头人、技术开发骨干和科技企业家,提高人才引进的档次和份量,鼓励留学人员到经济特区进行科技创业。
(2)提高外资引进的质量和水平。
经济特区是我国引进外资最早的地区,特区的历史几乎就是从引进外资开始的。然而,面对新时期经济特区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形势,各个特区既有的外资引进无论在质量还是在数量方面,都不能完全满足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有必要在今后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的发达国家的大公司前来投资,引导资金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金融保险、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真正把引进外资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为经济特区在全球化中增添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量。
(3)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经济特区在新时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采取的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举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稳妥地实施这一战略,当前经济特区应致力于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明确“大政方针”,清晰把握“走出去”战略的指导原则、基本方针和途径等问题。经济特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原则应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切忌操之过急;基本指导方针应是:以开发国际市场为目标,以获取海外资源和信息为主导,使投资规模化,经营灵活化,利润最大化,全方位提升特区的国际竞争力;基本途径应是:以企业集团为基础,创办大型骨干企业,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的技术经济联系和规模经济,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建立海外销售或生产网络,抢占国际市场,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
二是要调整布局结构,在巩固现有的境外投资成绩的同时,重点开发欧美、非洲、东南亚及南半球地区,使经济特区境外投资的地域结构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对境外投资的产业结构作出统筹安排,改变过去投资集中于房地产、营销等领域的现象,注意在海外设立高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提高投资的科技含量。
三是要变革管理方式,使境外投资企业能够适应驻地的具体环境,按照国际通行的惯例运作和经营,比如对员工实行较好的薪酬和股权刺激,简化驻外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给予更多的出入境方便等。
四是要总结经验教训,对大量成功、失败的案例进行分析、解剖,以形成经验,提供借鉴。
最后,要不断寻找最佳结合点,探索多种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形式,挥师海外,或加工贸易,或海外营销,或科研,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或境外参展,做到只要有利于经济特区企业“走出去”,任何方式和渠道都会得到经济特区政府的鼓励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