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学术观——是对传统的更新,还是重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识经济时代论文,学术论文,传统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111(1999)05-0025-05
知识经济时代的本质特征是经济要素的知识化,知识作为经济的第一要素在生产中的传播、生产、创新和分配过程,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的产业经济结构,甚至在深层次上引起人们的价值观念体系、社会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其它领域制度体系作全新的、更加频繁和剧烈的调整。大学作为知识的殿堂,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的地位也会愈加彰显,正如人们所断言:大学将真正成为社会的中心,它以高质量的教育为社会提供智力资源,通过科学研究进行知识的创新,大学这个传统的以培育社会精英、蓄养高深学问为主旨的学术性机构,必将面临着一次观念的更新,其中,作为大学机构的基本标志和大学共同体所抱持的基本信念——传统的学术观念,将不得不接受全面而深刻的批判性反省。为此,针对源自古希腊时代、滥觞于中世纪和整个近代,并流传至今的传统大学学术观念所具备的超客观性和纯粹理性、可评价优势和内部逻辑发展等特点,近来人们越来越多地提出了学术观念更新的要求[1],笔者从中深受启发,但在一些基本观点上尚存异议,故不妨略陈拙见如下,以期引起大家共同探讨。
一、传统大学学术观念的基本内涵
按一般的解释,学术是指较为专门的、系统化的学问。学术观念则反映了人们对学术的基本态度和认识,它通过学术活动的目的、学术活动中人的行为和学术活动的结果表现出来。传统学术观念在学术活动的目的上,反映了一种基本的价值取向:即纯理性价值取向。所谓纯理性价值取向,其学术活动的直接目的在于认识的主体,通过以“不受情感或功利的、人际关系的、价值取向的影响和支配”的态度[2],采取或者是归纳的、或者是演绎的方法,来探求世界各种物质和精神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纯理性价值取向最早可溯源于古希腊时代,如苏格拉底认为,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即不为任何其它利益而寻找智慧,这是求知的最高境界。后经笛卡尔的理智主义,到后期的逻辑实证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等等,诸多的、形形色色的哲学流派思想的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纯理性不仅成为近代以来科学共同体所认同的信念和精神价值,而且也成为人们从事科学活动的方法论基础。纯理性价值取向的学术观的基本内涵是:认为理性是获得客观知识的唯一源泉,理性所秉承的基本原则是价值中立,学术活动的目的只在纯粹的、客观的知识本身而不求诸实用。与纯理性价值取向对应的功用性价值取向则不同,在功用性价值取向指导下的学术活动,其直接目的在于针对个人或社会的现实需要,来获取有用或者说实用的知识。功用性价值取向的学术活动虽然本身未必排斥理性,但是在活动指向上,它关注知识的社会功用性,具有鲜明的工具理性色彩。
理性作为学术活动的哲学基础,它必须遵循有关基本的、核心的原则。英国知名学者H.P.里克曼认为理性哲学的核心原则为:第一,我们只应接受建立在经过彻底地、批判考察的证据和正当的推理之上的真理;第二,现实是可知的,因为它具有一种理性的因而从理智上说是可理解的结构;第三,强调自我认识的重要性;第四,涉及到人类在选择手段和目的方面合理地指导自身行为的能力[3]。理性的上述原则在学术活动中的具体化就是人们行为的基本规范,即所谓学术的规范性。学术的规范性是传统大学学术观念的重要特征之一,它要求学术活动必须依从严格的验证程序和符合严密的逻辑思维线路,在表述上各成员必须接受为科学共同体所共用的概念和语言体系,甚至在心理上应抱有共同体所共有的信念。库恩的“范式”理论其实就深刻地反映了学术规范性的本质所在。
在纯理性价值取向导引下的规范性学术活动,其活动结果从逻辑上分析,它必须具有可检验性,即所谓的“可评价的优势”[4],特别是对于那些以探求关于经验事件而又不带价值判断的科学知识为目的的学术活动而言。其实,正是由于传统学术观念的“可评价优势”这一特点,才决定了传统大学的学术活动在强调规范性的同时,又展现其至今依然旺盛的创造活力。通过严谨的检验过程,人们对已有的知识不仅可以进行经验主义的观察和理智主义的逻辑证实,而且也可以进行批判理性主义的证伪,在证伪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大胆的猜想和反驳,进而获得更为合理、更接近科学的知识。正如波普尔所指出:知识的增长和科学的进步的潜在标准即在于它能否经受得起判决性的检验[5]。
由此,可以看出,在传统大学学术活动中,规范性与创造性之间在本质上并不存在相互抑制、甚至相互排斥的关系,规范体现了学术研究的严谨、客观、可解释性、有序性、价值的中立性和可检验性,它有助于知识体系合乎逻辑地组织和整顿,并在此过程当中对原有的体系进行不断地充实、完善和修补,进一步扩充新的知识,在已有的知识结构和框架下,实现知识的创新。规范体现了知识的公共产品属性,不经过规范整理的知识很难具有普遍性,知识的利用也会受到限制。规范反映了学术科学的精神气质,而独创性本身就是形成学术科学精神气质的重要成份,正因为如此,默顿才把“独创性”和学术研究中的“怀疑主义”作为从事学术研究人员行为的基本规范之一[6]。学术规范的存在,并不表明学术的创新只能在已有的知识框架下才能发生,无疑,只有借助规范人们才能够形成一种总的观点或框架去统摄、解释客观的零乱无序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因而使一门学科逐步走向成熟,体现库恩所谓的“范式”特征,但“范式”并不是永久恒定不变的框架,正是借助规范,人们才有可能发现种种所谓的“反常现象”,随着“反常现象”出现的越加频繁,会引起人们试图突破旧的“范式”来解释“反常现象”,从而使常规科学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进而导致“范式”的变革。这种变革是革命性的,其结果往往是一个甚至几个相关领域知识的全面创新。
所以,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传统大学的学术观念,绝不是“仅仅把学术视为一系列规范的认识结果”,创造性也是其基本的特质。至于把创造的过程视为“传统学术观念和现代学术观念的区别之一”的认识[7],显然是对传统学术观念的误解。如果从西方科学内部逻辑演绎过程和大学学术发展的历史角度分析,会更有助于强化我们这样的认识:正是由于传统学术观的规范和创新特质,才使近代科学得到了系统而全面的发展,当代西方知识经济社会的到来,与传统学术观念所提供的巨大精神和物质动力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
二、对传统大学学术观念的基本评价
持价值中立,以理性的态度、科学的精神来探索未知,成为自近代以来西方大学矢志不渝、并为之而引以为荣的学术传统。作为大学组织的基本特性-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等观念,便是这种传统精神光辉的折射。在传统的大学学术观念映照下,近代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知识领域大大拓宽,知识的系统化程度加深,出现各种学科、专业门类间的明显分化,而与此同时,由于分化加剧,各学科、专业内容的延伸和拓展,又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各门类间的界限,大大开阔了人们的学术视野。
但是,在肯定传统的大学学术观念尽管至今依然深入人心,显示了它在整理知识、拓展知识领域中的巨大作用的同时,也不可否认,随着知识在社会中的广泛应用,传统大学学术观念本身的诸多缺陷也日渐显露。
具有理性价值取向的传统学术观念,以科学为其最高和最纯粹的体现,它作为人们对世界是可认识的信心支撑和动力源泉,极大地推动了科学的进步。自19世纪以来,在西方学术领域,现代科学主义或者称实证主义思潮盛行,在科学甚至社会领域,一切知识都要在庄严的理性审判台前接受理性的无情审判,理性法则不仅成为学者孜孜以求的学术目标,而且也成为支配其思维活动和行为方式的基本规范。理性无疑为人们探索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奥秘提供了基本原则、方法论基础和严格、有序的程序,在自然科学领域充分展现其无穷的魅力。然而,一旦把它完全纳入到社会科学,甚至包括艺术、文学、伦理等人文学科领域,知识的合理性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因为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研究都必须面对不仅具有一定理性,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复杂的个性意志的人,完全诉诸理性原则,以企望获得客观的知识,不仅是无效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在当今西方世界社会科学领域,帕森斯主义地位的跌落,以及以解释学、批判理论等为哲学基础的质的研究方法的兴起,便表明人们对传统注重理性的学术观念已经开始深刻的反省。乔纳森.H.特纳在分析社会学研究方法时认为:“在探索、解释和发展有关现实世界的知识方面,存在着各种不同的途径,科学仅仅是一种途径”[8]。这无疑也表明,科学的理性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其局限性。
传统大学学术观念严守价值中立的原则,以获得知识本身为目的,在主观上拓展了知识的领域,因为摆脱外部环境的工具性目的使基础性研究更加系统而深入。但是,在客观上它无法控制知识的利用,尤其是一旦理论转化为技术,既可能为整个世界带来深刻的、积极的影响,但也可能造成巨大的负面效果。人类对现代社会生态环境的恶化、资源的掠夺性利用以及核污染、核威慑的恐惧,与现代科技所取得的成果有着密切的联系。然而,如果把学术完全与社会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难免会出现学术上的功利主义倾向。学术功利主义往往容易带来两种不良后果,就其社会效应而言,它关注局部利益,如走向端甚至会成为罪恶之源,果真如此,与传统学术规范要求“知识的共用性”、“知识的普遍性”和“知识的无私利性”[9]相比,这甚至是一种倒退;从知识的创造和发展角度看,以满足现实需要为目的,势必会限制学术研究的视野,特别是会影响基础理论研究的继续深入,如此更广泛的、涉及更多领域的知识创新就根本无从谈起。所以,价值中立具有两面性,可谓利弊掺半。盛行于整个西方世界的现代人文主义思潮,其在学术领域的重要表现是对所谓完全摆脱价值判断的唯科学主义学术传统的怀疑和不满,人们已经越来越达成这样的共识:学术研究不能完全保持价值的中立,而是要体现对人的终极关怀,对整个人类共同的命运的深切关注,只有在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之中,学术研究活动才能被纳入到健康发展的轨道。
传统大学学术观念严格遵从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规范使知识的系统性得到强化,也引起知识内部更加细致的分工,大学内部学科、专业设置以及院系组织结构的形成,便是知识分工的直接结果。知识的分工既推动了系统内部的知识创新,使之向纵深发展,但也可能为不同知识系统间沟通带来体制上的障碍,进而制约着知识的创新。此外,尤其为人们所诟病的是,规范强调严谨的逻辑演绎和严格的检验过程,它有可能忽视人的经验和灵感等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然而,在此有必要澄清的是,在现代社会,大学绝非是唯一的知识生产部门,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中的经验和灵感冲动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大学作为知识部门所独具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严格地遵从规范对随意性的知识予以系统地加工、整理和抽象,使知识本身更具有普遍意义。规范毕竟反映了知识自我演绎的内部逻辑,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没有规范,知识的获得就难免带有随意性和随机性,知识体系将变得纷乱而缺乏条理,知识的客观性和有效性也将受到人们的怀疑。遵从一定的规范,对知识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去伪存真,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创造知识,这是大学作为知识部门所必须承担的天职。
三、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学术观
知识经济社会的本质是知识本位,社会的现代化的实质就是社会的知识化,“知识不但是经济增长的最大源泉,而且是社会革新和制定政策的战略源泉”[10]。知识社会功能的空前突出,势必使大学这个高深学问之所与社会间的纽带联系得到大大的加强,传统的大学学术观念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强烈的冲击。因而,“大学要自觉地走向社会”,“大学要主动承担其社会发展的重任”等等,几乎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影响力的宣言。
冷静地分析这些口号式的宣言背后的意义,我们不难理解其要旨大义无非在于:大学的学术研究要么应以社会的现实需要为导向,要么以其知识上的权威来充分发挥其对社会的引导作用。在此,从价值取向的角度姑且不作评论,只是觉得有必要澄清如下事实。
大学作为置身于特定社会背景之下的、具有特定职能的知识机构,它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就是完全传统意义上被视为“象牙塔”的大学,人们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也往往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密切相关。因此,即使人们主观上试图回避社会、超脱社会,但客观上依旧难以摆脱社会对其产生的影响。更何况其学术成果即知识本身的效应又具有客观性,总在不同程度上对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发挥作用。然而,传统学术观念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既反映现实又能超越现实,尤其是在价值取向上它拒绝直接的利益诱惑,以知识本身为目的来为社会创造知识,开阔人们的视野,间接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汤因比说过:“科学研究在将其自身作为目的来追求时,也就是不带任何功利的意图,只是为了满足求知的好奇心的时候,才会有种种新发现。这种不带某种社会性动机和其它意图的研究,在其所获得的各种发现中有许多本来是没有计划和指望的,但后来却令人吃惊地发现,可以对社会发挥有益的效用”[11]。
大学特别是研究型的大学不能视同于一般的高等教育机构,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由于知识在社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高等教育机构的功能也相应地得到扩展,不同学校鉴于办学学术水平和办学方向上的差异,在学术水平和功能发挥上也出现分化。以美国为例,以哈佛大学、霍普金斯大学和耶鲁大学等为代表的许多传统大学,逐步向以学术研究为主方向发展,因而成为世界知名的研究型大学,而其它更多的州立大学、社区学院以及部分私立学院则向研究、教学和社会服务并重,或者以后两者为主的方向发展。当然,在研究型大学内部,学术研究方向也有分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各自几占半壁江山、平分秋色。但是,谁都不能否认:美国大量高科技、新知识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这些研究型大学基础研究的贡献。然而,对于众多基础研究而言,其未必完全受社会现实利益所驱动,大学内部传统的学术观念和精神气质所营造的相对自由和宽松的氛围,是基础研究得以开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在知识经济社会中,大面积的知识创新必须依靠基础研究领域的拓展,基础研究是知识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源。而应用研究成果则相当于“流”,源头枯竭,又何谈“流”的活力。作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大学机构,追求“理想的学术”,适当地“远离”现实,以全方位地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地,如此方能体现其知识创造和提供者的角色特征。当然,远离现实,并不意味着完全脱离现实,正如以上所述,大学永远无法真正地脱离它所置身于其中的时代背景。更确切地说,这是一种理念上对现实的超越,对社会功利的一种超越。没有这种超越,就没有知识领地的全面开拓,知识社会的未来发展就缺乏更强劲的动力。
作如上事实澄清,并无意于为大学传统的学术观念辩护,更无意于反对以社会现实需要为目的的所谓新学术观。其实上述部分对传统学术观的弊端已有所分析,至于后者,早在本世纪初叶,就已经在众多高等教育机构甚至众多传统大学中生根、开花和结果。并且迄至今日,对于在传统大学中,高新科技的研究和开发在社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的知识型产业发展中的助动作用,人们给予了更高的期望。而且,也可以确信无疑的是,在未来社会中,以直接服务于社会现实为目的的知识创新活动,在传统大学中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由此是否就可以厚此薄彼,对传统学术观念大加贬抑甚至拒斥?倡导后者,只注意到彼此对立的一面,却忽视了彼此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一面。因此,其观点和认识必然是片面的。
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学术观是对传统观念的更新,还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塑?对于西方大学所具有的传统学术观念本来就先天不足的我国少数研究型大学而言,我以为后一种提法更为妥当。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大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人们不能不为要么以政治挂帅、要么以经济为目的而给大学带来的沉痛教训所唤醒,也不能不为中国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滞后,以致难以产生一个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的现实而焦虑。更令人痛心的是学术功利主义大肆盛行于大学校园的现实。有人在对大学作为“象牙塔”的价值进行反思后认为:即使“在现代,没有象牙塔就象没有各类学校一样,高等教育系统将穷途末路”,“时代的任务是既要建立象牙塔又须走出象牙塔去,我们才能走得好”。“象牙塔的精神理念依然是当代高等教育的核心和灵魂所在”[12]。其见解可谓独到而深刻,发人深省!知识经济的确能为大学的发展带来令人振奋而又美好的前景,但传统的大学学术传统作为研究型大学固有的精神理念却是任何时代都难以泯灭的,关键是如何对它扬长避短,赋予它更新的时代内涵,这是我国每一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大学,在迎接知识经济新时代时所必须保持的一份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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