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的人口政策需要调整吗?_育龄妇女论文

中国目前的人口政策需要调整吗?_育龄妇女论文

中国现行人口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人口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笔者2004年10月曾在由中国人口学会、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口学会主办的“人口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上提出,最好从2016年开始调整上海市户籍居民的现行生育政策,普遍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这张“时间表”的开列,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许多新闻媒体竞相报道。在这些报道中,有的介绍并不全面,有的措辞也不很确切。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直接面对广大读者陈述自己的主要观点。

现行生育政策不等于基本国策

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在1980年正式提出的。当时任国务院总理的华国锋在该年9月7日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讲话中谈到:“国务院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在今后二、三十年内,必须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就是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同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又发布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其中指出“如果不从现在起用三、四十年特别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时间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控制人口的增长,按目前一对夫妇平均生二点二个孩子计算,我国人口总数在二十年后将达到十三亿,在四十年后将超过十五亿。”可见,在现行生育政策提出之初,党中央和国务院就认为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实行的阶段性政策。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政治报告,“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所谓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求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地生育,它表现为有时候使人口增长慢一些,有时候使人口零增长或负增长,有时候使人口增长快一些。由此可见,现行的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并不等同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调整现行生育政策不等于改变基本国策。

现行生育政策的“双重效应”

我国从1980年起实施的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并非像国外有些人所理解的是“一胎化”政策。它实际上是一个实行分类指导的生育政策:在城镇,有特殊困难的育龄夫妇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在农村,允许有实际困难的育龄夫妇(包括现在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允许生育第一胎是女孩的农村夫妇)再生育一个孩子;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要求。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一些特大城市及各省、自治区又先后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如允许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育龄夫妇再生育一个孩子。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正面效应是主要的。它主要表现为有效地抑制了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使建国后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没有出现比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更严重的人口增长态势,使我国13亿人口日的到来至少推迟了4年。为了考察人口的惯性作用,笔者在上世纪80年代就把我国每年出生人口超过2000万作为出生高峰年。按此标准计算,我国建国后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为1962至1975年,时间长达14年,其中有10年的年出生人口数都超过了2500万,1963年我国出生人口甚至达到了2959万。如按1982年我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得出的当时全国育龄妇女的生育高峰年龄为23岁推算,1962至1975年出生的女孩将陆续在1985至1998年进入生育高峰年龄。然而,由于我国在这个时期实行了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并加强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使建国后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从1985开始至1997年平稳度过,只经历了13年,比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缩短了1年。特别是其中只有1年人口出生数超过2500万(1987年为2529万),比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减少了9年。这大大有利于减轻我国人口过快增长对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为我国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一个相对较好的人口环境。

但是,一项政策不可能总是十全十美,它往往是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衡取其轻”的原则取舍的。同样,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也存在一些负面效应,如独生子女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助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加剧人口老龄化,削弱家庭养老功能等。特别是随着未来大批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养老问题将愈来愈突出。因此,当现行生育政策已实行了25年后,摆在中国政府面前需要考虑的一个重大人口战略问题就是究竟是否需要在2010年后调整这项生育政策?如果需要调整的话,何时调整最为适宜?对比,不少人口学者发表了不同意见,出现了“长期稳定”派与“适时调整”派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适时调整”派中又有从2005年起调整和从2010年后调整等不同主张。

寻求一个最佳“结合点”

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资料,当时我国育龄妇女平均的总和生育率为1.55(个)。后来,有的学者将2000年的总和生育率修正为1.8(个)。现在我国政府要求稳定低生育水平,希望把全国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水平(即终身生育率)长期控制在2.1个孩子以下。如果我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排除不正常因素的干扰,在21世纪上半叶始终保持在2.1(个)以下,那么各种预测都表明,在本世纪中叶我国总人口不会超过16亿。在我国学者中,大部分都认为这个要求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应该长期按这个要求去努力。

然而“稳定低生育水平”可以有多种选择方案,只要全国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水平保持在2.1个孩子以下,都符合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要求。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寻求一个既有利于在本世纪中叶我国总人口不突破16亿,又有利于解决未来我国养老问题的结合点。如果我们仅仅从控制总人口规模的角度考察,那无疑是平均生育水平愈低愈好,但如果从适当缓解未来人口老龄化的严重程度,有利于增强家庭养老功能的角度考察,显然是平均生育水平保持在2.0较好。

由于21世纪上半叶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都是1990年前出生的婴儿,如果我们现在调整现行生育政策,在宏观上只能影响21世纪上半叶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也就是只能影响老龄化的程度。据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21世纪中国人口发展趋势及其对策》所作的多方案预测,假设我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2000年的1.8(个)逐渐上升到2015年的2.0(个),然后再缓慢降到2030年的1.8(个)并保持不变为“中生育”方案,我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2000年的1.8(个)逐渐降到2015年的1.7(个)、2030年的1.6(个)并保持不变为“低生育”方案,在假设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同样变化的条件下,2050年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中生育”方案比“低生育”方案可减少近3个百分点(“中生育”方案为32.21%,“低生育”方案为35.16%),平均每100个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即老年抚养系数)可减少6.4个百分点(“中生育”方案为61.00%,“低生育”方案为67.35%)。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在未来相当长时期仍将以家庭养老为主,如果只生育1个孩子,对父母年老后的经济赡养、生活照顾及精神慰藉将会带来严重影响,大大加重社会的负担,不利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城市中,大部分独生子女的父母在退休时虽然有基本养老金,但生活照顾也将遇到很大困难。正如《公开信》中所讲到的,“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四十年后,一些家庭可能会出现老人身边缺人照顾的问题。”

从上海市的情况来看,未来养老问题将更加突出。据笔者主持的“中生育”方案预测,即使假设到2015年后调整现行生育政策,并且在未来50年内不断加大每年净迁入人口的力度,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还将从2000年的18.3%迅速上升到2030年的36.7%,然后缓慢下降到2050年的36.2%。而且在1980年后生育的上海育龄妇女,绝大多数都只生一个孩子,因此,当大批独生子女的父母年老、基本生活不能自理时,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2004年,我们与闸北区人口计生委合作开展了“闸北区独生子女父母状况和意愿抽样调查”,在被调查的991名45至59岁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中,认为将来自己最大的养老问题是“患重病时子女抢救和陪夜有很大困难”的高达82.9%,认为“日常生活严重不能自理时子女难以很好照料自己”的也占到58.9%。

当然,要解决好我国未来的养老问题,需要采取许多综合措施,但调整现行生育政策,在优生的前提下普遍允许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使全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现在的1.7、1.8(个)左右逐渐回升到2.0(个),也不失为一项重要措施。

上海现行生育政策调整的“时间表”

上海是中国的上海,上海生育政策的调整既要从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又要考虑未来全国人口变动的态势及对其他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笔者认为,从2016年开始调整上海市的现行生育政策,普遍允许本市户籍的已婚育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较为适宜。其主要理由有三:

有利于未来户籍出生人口数的“削峰填谷”。据笔者主持的上述上海市户籍人口变动趋势预测,本市20—29岁处于“生育旺盛期”的户籍育龄妇女人数在2015至2030年间将出现“低谷期”,每年人数从2015年的72.82万迅速减少到2022年的51.05万,然后再逐渐增加到2030年的67.95万。如果上海市从2016年开始调整现行生育政策,户籍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即使回升到1.5(个),也不会使2016至2025年间每年户籍出生人口数超过2008至2015年出生高峰期的每年出生人口数。同时,按照笔者主持的未来中国人口变动趋势的“中生育”方案预测,在2005至2015年间,我国将可能出现建国后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即使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在10年内总人口还将增加1亿。所以,上海从2016年开始调整现行生育政策也有利于避开全国的出生高峰期。

有利于避开全国的劳动年龄人口高峰期。近年来上海市的各种人口预测都表明,全市15至59岁户籍劳动年龄人口数将在2005年后出现持续负增长。然而从全国来看,根据笔者主持的上述“中生育”方案的预测结果,15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从2005年起将突破9亿,并在2011年达到9.3亿,直至2025年后才减少到9亿以下。所以,如果上海从2016年开始调整现行生育政策,那么多出生的人口将在2030年后逐渐进入劳动年龄,那时我国的劳动年龄人口高峰期已经过去,不会过多增加就业压力。

有利于做好未来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照顾。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推算,上海市的大批独生子女父母将从2015年开始陆续进入60岁,从2035年开始陆续进入80岁。在高龄老人中基本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明显增高,现在上海已出现低龄老人照顾高龄父母的状况。所以,如果上海从2016年开始调整现行生育政策,那么当大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高龄时,其中一部分人会有2个20岁左右的孙辈,这将有利于对这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高龄后的生活照顾及精神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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