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本位”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延伸与联系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实践本位”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延伸与联系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实践标准”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扩展与贯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体系论文,理论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十年前,在中国发生了一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这场讨论在取得巨大的政治成果的同时,还取得了巨大的理论成果。它引导我国哲学界重新审视我们过去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恢复了马克思哲学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本真面目,在此基础上,总结一个半世纪以来人类实践特别是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的发展,吸收东西方现代哲学研究的积极成果,正确阐述和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个过程中,“实践标准”理论本身的深刻内涵和多方面意义,得到了广泛的揭示和阐发。笔者认为:“实践标准”现在不仅是真理观问题,也不仅是认识论问题,而且是社会历史观问题,它是贯通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试图分析这个问题,以纪念“实践标准”讨论二十周年。

一、“实践标准”理论从真理论向价值论规范论的拓展

二十年前,我们在批判“两个凡是”的教条主义观念时所确立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点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而这一真理论又是以反映论为前提的。因为人们公认,真理是包含在主观意识中的客观内容,是主观对于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或描述;人们是否掌握了客观真理,不能依靠主观的夸张,而只能依靠实践的检验。

但是,在进一步的讨论中人们很快就发现:实践标准是不可能限制在真理论和反映论的范围之内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命题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从属于它的实践论,而实践问题就不仅是反映问题,它还涉及人们改造外部世界以满足自身价值要求的问题。这就要引出价值论和规范论。有的论者发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么,什么是检验实践本身的成败的标准呢?论者自己回答说:“实际上这也有一个标准,就是实践的目的。”当有人指责这样的观点是把实践标准这一客观标准变成主观标准时,论者进一步回答:他所说的目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这样的客观性目的,是毛泽东所说的“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这样的“最高目的”,“因此,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实践是成功的实践,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实践就是失败的实践。我们就要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实践的成败得失,并从而检验我们的认识的是非。”(注:参看王若水:《为人道主义辩护》、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74-76页。)经过这样的讨论,实践标准就越出了真理论的范围而达到了价值论。实践是通过把指导实践的观念与实践的客观结果加以比较来鉴别认识的是非的,而在指导实践的观念中,既包含对实践客观条件与环境的描述部分,又包括对主体价值需要的判断、选择部分,并且使二者相统一。实际上,对于主体的活动来说,他总是从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来构造主客体关系,客体及其状况是对于主体而言的;而主体的需要和追求又是由一定的客观情况决定的。由此,实践检验既是对认识之是否为真理的检验,又是对价值观念之是否合乎人民利益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检验,是对我们的真理观与价值观之是否统一的检验。

在再进一步的讨论中,“实践标准”理论又经过价值论达到规范论。因为真理观念与价值观念统一在直接指导实践的实践观念上,实践对于真理观念与价值观念的检验是通过对实践观念的检验来实现的。在这整个过程中,主观性的片面性与客观性的片面性都得到了扬弃。如同黑格尔所深刻说明的,扬弃“主观性的片面性”就是要求主观去反映客观,将客观对象把握到主观意识之中,这是反映论和真理论的问题;扬弃“客观性的片面性”则要求主观去改造客观,将建立起来的实践观念对象化,改变客观世界不能满足人的需要的片面性,这是规范论的问题。(注:参看《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86页。)黑格尔的这个为列宁节击叫好的论点长期被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所忽视。其实,1948年,毛泽东就写道:“一切革命政党的任何行动都是实行政策”,“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86页。)邓小平也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这条路线是正确的。当然,还需要继续通过实践来加以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8页。)邓小平在这里所说的两个“检验”不是无机并列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实际的机制是:在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中,理论指导决策(或设计),决策规范实践,理论与实践的关联是以决策为中介的;与此相对应,在实践对理论的检验中,是实践检验决策,决策衡量理论,决策之检验乃是实践对理论之检验的中介。对于社会科学理论的检验是如此,对于自然科学理论的检验基本也是如此。人们要验证某种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的正确性,必须进行实验,而实验的仪器和程序也是要设计的,人们看到某种实验结果,首先要检验其程序设计,然后方可对被检验理论是否具有真理性作出判断。

“实践标准”理论从反映论到价值论、规范论的扩展有着逻辑必然性。因为,与其说“实践标准”原理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真理观的基本观点,莫如说“实践标准”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基本部分。真理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局部性观点,而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性理论与理论硬核。正确的真理观是实践论的真理观。完全的实践标准观,贯彻在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之中,首先是贯彻到实践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之中。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真正成为实践论的认识论的主要标志。过去把实践仅仅看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因为把认识论归结为以取得理性认识为目标的反映论,基本不理会评价论和规范论;而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标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正应该着重研究实践中主客体关系的评价和规范。

“实践标准”理论的上述扩展,还是马克思主义选择论必须登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殿堂的基本证明。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无论是反映、评价、规范都是实践中的主体行为,都面对着对象世界自身存在的多种可能性,都存在主体对多种需求可能的自省,都必须在取得确定性的答案之前,经由一个由不确定性产生的选择行为。实践检验之所以必要,也是因为任何选择都必须确证自己的合理性,选择的最终确定常要经过检验后的再选择。具体地说:在反映中,主体首先要依据认知目的来选择确定的认知对象(凡是真正做过调查研究工作的人都会理解这样一种选择),还要在掌握认知材料的基础上思考可能的理性结论,对它们进行比较,然后提出其中更具科学性的论断作为科学假说,才可交付实践检验。在评价中,主体首先要进行需求自省,选择自己的价值标准,然后寻找相应的价值对象,对于被择对象的价值属性作出分析,在这个基础上,构成一种特定的主客体价值关系。在评价中,主体也会犹豫,也要“左思右想”,对各种可能的评价进行比较和选择,所定评价之是否适当也要在实践中求证并调整。在规范中,主体要形成一元性的决策或设计方案,必须先做多元性的方案预设,然后多中择一,好中选优。其“一”之是否真“优”,最终要由实践来检验。总之,实践检验的前提就是主体选择。而选择则基于客体和主体之间的客观存在的复杂关系。马克思主义的选择论贯彻了实践检验的原则,因而是唯物主义的选择论。我们必须在研究“实践标准”原理的同时,科学地解决选择论问题。

二、“实践标准”理论从认识论向历史观的拓展

过去通行的哲学教科书认为:实践的观点是是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实践论;而它所理解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则是从物质决定论演绎来的,它超越实践论,不是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看作人类生活的实践本质的表现,而是看作是“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原理的一种演绎。这样,实践论的认识论和物质论的历史观显然缺乏原则与逻辑的一贯性,两者间也就找不到“实践标准”原理的通路和桥梁。立足于当代波澜壮阔的现实生活的“实践标准”讨论,冲破了传统教科书的限制,推动了“实践标准”原理从认识论扩展到历史观。

首先是把“实践标准”延展为历史观中的生产力标准。在认识论中,实践标准还是抽象的,它只在原则上指明:要以能否达到实践的既定目的、实现确定的效果来权衡指导实践的理论是否具有真理性。至于这里的目的与效果具体指称什么,认识论中是没有作出具体回答的。到了历史观中,由于确定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那么,生产关系的选择之是否恰当就必须以是否达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效果为检验的标准。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进一步把生产力标准,扩展为有利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邓小平这里实质上提出了“社会进步的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问题。“历史尺度”涉及到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问题,进而涉及到生产力自身的结构和功能标度的问题。我在一本书中提出:生产力的功能标度=f(生产力要素,生产力结构,生产力环境)。生产力要素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物质力量的总和;生产力结构是劳动者使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时结成的技术性关系,它产生超过要素力的结构力;生产力环境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及其协调。自然环境中存在着自然力,生产力是开发和利用自然力的结果,而这种开发和利用的实践行为是社会地进行的。全部生产力的都是人类智力的物化。其基础在近代以前是经验,近代以来则是科学。(注:参看拙作:《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80-382页。)按照这样的生产力范畴,生产力在质上是同社会进步联系在一起的,在量上则是可以通过一个指标体系量化地权衡的。就是说:实践标准是以实践效果来检验认识是非的;实践效果应是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这种结果是由一个系统性的指标体系来量化地标示的,它所表现的是一个感性的经验事实。“价值尺度”是以人为本来确定的,它以人的自主地位是否确定,人的利益是否得到满足,人的自由和解放是否不断推进为标度来说明。从总的历史过程说,“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是统一的。全部人类历史是劳动实践史、生产力发展史、生产关系进步史,人的自由逐渐扩展并最后实现的历史,人类完全自由的未来,摆脱了剥削的苦难,分工的消极影响,人依赖物的异化,这些价值要求和价值理想的实现必须以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直到极大发展为基础。但是,在一定的时空领域内,人们会独立地进行价值批判,确定人类进步的价值原则,以此为准去批判损害人的自由和幸福的价值现象。这时,某种价值尺度和以生产力发展为标志的历史尺度就会发生矛盾。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以空前的广度、深度和极高的速度向前推进,但那是以残酷地剥削工人,使他们失去健康,失去生活保障,甚至失去生命为代价的。在这里,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是非人道主义的,是背离人的自由的价值原则的。人类社会是在不断面对、克服这两种尺度之间的矛盾而前进的,而迈向它们间相对统一的历史新阶段的。

“实践标准”的上述拓展显示了人类社会及其运动中曾经不为人所知的许多机制和蕴秘。

——关于社会运动的绝对规律与相对规律的关系问题。任何实际的社会过程,都是感性地存在和运动的。它是以人在该社会过程在其展开时所遇到的既得条件为前提,通过感性实践活动逐渐地创造出来的。这样,这一实际社会过程中的规律就是有条件地发生的,就是相对地展开的。在当代中国,我们的人民正在中国近现代历史所造就的既成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实践的探索与创造,迈向现代化的目的地,并展示出这一历史阶段中中国社会运动的规律。这种规律是中国的具体时空条件约束下表现出来的,因而只能是相对的规律。实践是人的意志的形成并物化的过程,正因为是一种意志活动,各种不同的意志都会对实践过程发生影响,所以真实的历史现实总是迂回曲折、丰富多采的。但是,实践同时又是不断地检验和修正人的意志使其朝着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的过程,因此在历史现实中展开着一定的规律。这就是说,相对规律的形成是依赖于实践标准与生产力标准的检验,依赖于在这种检验中不断修正不切实际的主体意志来实现的。在这里,表现出生产力不可阻遏地由低级向高级(质上)、由贫乏到丰富(量上)地发展这一根本规律的力量。就是说:人类实践的根本规律是通过实践标准与生产力标准的检验力量来支配和决定着一定条件下展开的相对规律的。应该说这是唯物史观中的一项新的结论,它是从“实践标准”的大讨论中获得的重大哲学成果。

——关于社会阶级、社会集团兴衰成败的命运问题。一切社会阶级和社会集团都是从自己的社会地位与特殊利益出发来选择政策,展开社会活动的。这种选择当然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一个社会阶级、社会集团的命运取决于他的社会地位和特有利益同历史进步潮流的关系,也就是取决于他对于实践检验所采取的态度。从后一方面看,实践检验是决定各社会阶级、社会集团命运的根本力量。我在上面提到的拙作中写过:“如果实践检验证明某一主体的意志是不可能真正物化的,而该主体基于自身的利益而不能抛弃其错误意志,那么,实践检验的最终结果,就不是改变意志,而是根本消除这个主体本身。坚持错误而不改的领导人只有下台,坚持错误而不改的社会集团只有灭亡,坚持错误而不改的政党势必丧失执政地位直到退出历史舞台,如此等等,证明历史的无情。”(注:参看拙作:《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6页。)

——关于人类历史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关系问题。历史是人类自己创造的,创造历史的过程是人的意志的形成和外化过程。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页。)但对于既成条件可以去正确地反映,也可以去歪曲地反映,从而造成意志与既成条件统一或意志与既成条件对立的两种情况,这使意志的外化过程成为不同主体之间矛盾斗争过程,造成历史发展的复杂性与曲折性。但实在的人类历史又有顽强的前进上升性,是什么力量保证着历史的这种前进性质?可以说是实践检验的力量,这力量使历史成为一个纠错过程,同时,作为实践检验的具体标准的生产力的发展,本身又是一种不可遏止的前进性力量,人们不断地用更高水平的生产力去检验其社会活动的意志,这也就不断提升着意志。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实践对历史意志的检验、校正、提升,是人类社会克服其迂回曲折性而在总趋势上构成前进性的枢纽性环节。

“实践标准”理论从认识论向历史观的拓展确切地表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历史观是同一的;这种同一性的基础在于,它们都是实践论的,它们有着相同的主题——社会实践及其展开中的人主体和对象世界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的主体际关系。区别在于:在认识论中,这一主题是较为抽象地加以研究,不考虑社会实践诸基本形式及其相互关系,不考虑诸社会集团之间在实践中的相互联合又相互排斥的关系,不考虑对象世界的具体结构及其运动;到了历史观,抽象上升到具体,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便放到社会还原的具体度上加以研究和揭示。

三、“实践标准”理论从科学哲学向人学哲学的拓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历来被认为是解决认知科学性问题的武器,而按照传统的观念,认知科学性是要通过排除人的主观因素来实现的。例如,物理学家马克思·玻恩就说:在自然科学中,“自我(即主体)的作用并不重要,物理学、天文学和化学在塑造概念中的每个进展都表明了又朝着排除自我的目标跨出了一步。”(注:马克思·玻恩:《爱因斯坦相对论绪论》,摘自《科学家论方法》第1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第337页。)那么,如何确证思想的非主观性呢?这个问题使多少哲学家绞尽脑汁,马克思用“实践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现代科学哲学沿着马克思的思路越来越具体地研究了实践检验的机制问题。二十多年来,中国哲学界在深入讨论“实践标准”的过程中,十分注意现代科学哲学的研究成果,深化了对于实践检验真理的机制和过程的理解。1906年,法国物理学家杜恒提出,科学理论是一个特定假设和许多附加的假设构成的系统,受到检验的是整个系统的真伪,单独的假说是无法被检验的。美国学者奎因把杜恒的观点加以发展,形成所谓“杜恒一奎因命题”:“任何理论(由一个命题或者由多个命题的有限组合而构成)都可以通过对嵌进了理论的背景知识作某些适当的调整而从反驳中持久地得到保护。”后人据此|_____

|提出了一个逻辑方程:[(T·K)→P·P]→(T·K)]。这里T是被检验理论,K是背景知识,

二者构成一个受检整体,P是从(T·K)逻辑地导出的结论。若P在检验中被否证,则被否证的是(T·K)而不是单独的T,很可能问题发生在K的不准确、不完全上。著名的海王星发现事件提供了对上述逻辑方程的合理性的证明。天王星运行轨道的观测结果与牛顿力学的公式不一致,这不能构成对牛顿力学的否证,因为问题发生在我们对天王星的背景知识的不足上。一旦设定一颗未知行星对天王星轨道的摄动,(T·K)即被证实,这颗新星后来被观测到,它就是海王星。(注:参看吴寅华:《关于证伪问题》,载1983年武汉大学校庆《科学哲学论文集》。)科学哲学的上述研究成果对于社会科学成果的检验也是适用的。当前,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每日接受着实践的检验,这种检验以国有企业是否能够成功地改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焦点,按照上面的逻辑公式,一个国有企业的市场改革如果一时没有成功,并不构成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否证,因为人们对这个国有企业的背景知识也许不足,也许问题不仅在于企业的产权制度,而且在于它的技术改造、企业管理、领导班子。如果同时设法解决后一方面的问题,那以,这个企业的改革就会获得成功。

“实践标准”讨论在中国的深入展开,使实践中人的主体性问题逐步突现出来,它引导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论进展到人论,进展到入学哲学。

首先,“实践标准”的讨论,恢复了人的实践的权威地位,把人从“神”的光环下解放出来,实现了人的本体地位的复归。在资产阶级革命的生机蓬勃的时期,就曾展开过深入的神学批判,确立了人的主人地位,实现了人性的一次解放。人们不曾料到,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发展的时期,会出现新形态的神学崇拜。本来,在革命运动中,领导者们所展现的卓越才能和智慧,是人民才智的表现,并且又只有经过人民的奋斗才能实现人民解放和民族解放的目标。但是,实际的宣传运动和由此造成的精神状态却是人民跪在领袖的脚下,认为本属自己的胜利乃是领袖天才的产物。这种神学性质的个人崇拜现象在中国造成的恶果是众所周知的。以前,资产阶级革命家们用异化的观点和方法批判宗教崇拜;现在,我们则用实践标准的观点和方法批判对领袖的个人崇拜,把颠倒了的领袖和人民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新胜利。

其次,“实践标准”的讨论,恢复了个人在实践权威面前的独立、平等的地位,把个人从整体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这里所说的“整体主义”是以某种社会整体为本位而抹煞个人在整体中的自主性的理论和政治主张。封建社会中的“忠君”观念就是一种整体主义:国家是一整体,代表国家的是“君”,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愚忠式地拥戴和服从君主。人们大约也不曾料到,在人民革命取得胜利以后,会以拥护“绝对真理”和执行无产阶级纪律名义来鼓吹一种变态的忠君观念。这里,既有封建主义政治思想残余影响的作用,又有过去社会主义不良模式的现实基础。经济方面的计划体制和由此造成的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需要一种绝对权威的观念去维系。在这种社会状态日益显示出它的不合理性的时候,先进的人们已经呼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在“实践标准”的讨论中,个人在掌握真理方面的平等地位得到了更加深刻的论证。独立自主的个人与集体、与国家的关系需要有新的认识和新的规定。在经济利益上首先要尊重每一个个人的独立的经济地位和他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和投资获得利益的权利;在此基础上,个人也必须通过交纳税收,承担一定社会义务的途径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做出自己的贡献。在价值观念上,每一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价值原则,争取马斯洛所说的“价值的自我实现”,但这种价值观并不注定同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相冲突。

再次,“实践标准”的讨论,大大深化了对人性的认识。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其他动物,因为人是在实践中创造自己和创造周围世界,这就是人的自我超越的品性;但是,人的创造活动又是自律地进行的,这自律就是实践检验,它体现人的自我限定的品性。被正确理解的人性是实践论视野里的人性,是由于实践的创造性和检验性之统一而产生的人的自我超越性与自我限定性的统一。如果进一步把人的本性理解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实践检验又是人际关系的调节器。如前所述,一个社会集团被其特定地位而决定的对实践检验的态度将左右着他的得失胜败存亡的命运;随着一个社会集团的失势甚或消亡,其成员将被动地或主动地采取新的社会态度,继续在社会进步的行进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实践标准”的讨论和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扩展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实践是人类生活的本质,是人的存在方式,是全部社会运动的基础。讨论实践问题必须请实践的主体——人出场,实践论必须发展成为人论;另一方面,讨论人的问题又必须以人的存在方式、生活方式即人的实践为基础,人论不是脱离其实践基础的抽象人论。

结论:“实践标准”讨论确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在它的全部原理中是贯通着的。马克思在创立他的哲学时就强调地指出,作为世界观,他的哲学是以人的感性劳动和创造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现存的感性世界”为对象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研究这个对象世界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使命:“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以此为据,我们完全可以说,这个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从世界观到认识论到历史观,是由抽象到具体地研究和解决这个关系问题,回答人作为主体如何认识和改造客体,改造自己与客体的关系,如何由必然王国,经过长时期的实践发展,达到自由王国即达到极高实践水准上的主客体的统一。

“实践标准”理论不但具有贯通性,而且还具有基本性。我们不是要坚持唯物主义吗?列宁回答说:“把实践标准作为认识论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必然得出唯物主义”。(注:列宁:《唯物主义和经济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131页。)我们不是要坚持辩证法吗?辩证法所指明的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离开人在现实世界运动中用实践标准来校正自己的行为,就是无法实现、无法理解的。“实践标准”理论的基本性是由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在这一哲学中的基本性决定的。列宁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注:列宁:《唯物主义和经济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134页。)按照实践观点的贯通性判断,它当然也是社会历史观的首先和基本的观点,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标准”理论的重要性在中国当代历史中得到充分的展示。依靠实践标准,中国从根本上摆脱了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克服了深重的社会危机,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依靠实践标准,中国吹响了解放思想的号角,确立了独立思考的现代观念,开辟了一个新文化时代。“实践标准”的重要性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重要性的最确切的证明。在我国哲学界总有人觉得,物质本体论比实践论更重要。我们不否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原则,它是一切唯物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特本质不在于这个前提,而恰恰在于其实践论。也正是实践论,才能使唯物主义原则真正得到证明。

总之,“实践标准”的讨论,显示了和确证了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贯通的、基本的、重要的地位,确证了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确证了马克思所说的:他的哲学“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是立足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新唯物主义”,是要“解释世界”但根本上是为了“改变世界”的哲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笔者认为,能够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一本质的概念莫过于“实践唯物主义”了。笔者的心意是:我国哲学界应在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毛泽东、邓小平为代表的成功地指导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哲学理论和哲学精神,紧密结合迈向21世纪的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创出无愧于时代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新哲学,以造福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

标签:;  ;  ;  ;  ;  ;  ;  ;  ;  ;  ;  ;  ;  ;  ;  ;  ;  

“实践本位”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延伸与联系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