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的自我与依存的自我——中西自我观念差异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我论文,我与论文,中西论文,差异论文,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化与自我
自我(self)是哲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学科中相当重要的概念。从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笛卡儿,再到现代的詹姆士、弗洛伊德和米德都曾把它作为自己学科体系的核心概念。尤其在现代西方心理学研究中,“自我”是一个相当热门的论题。心理学家们在这个大题目下探讨的内容是五花八门的,如自我接受,自我肯定,自我尊重,自我评价,自我认同,自我实现,……并研究自我和人的其它心理品质及行为的关系。而在中国文化中,即使谈到自我、自我意识等有关问题,往往只是从哲学或思辨的角度进行研究,如自我意识的本质,自我和外界实在的关系等等。而从实证的、心理分析的角度研究自我的内在机制及其和行为的关系则非常缺乏。在我们的文化里,似乎对“自我”的心理分化并没有那么细,而且带有贬意的、甚至自私自利的意味。在某个时期,自我的研究还被视为“禁区”。
其实,自我完全是一个客观的研究对象,作为理解和认识活动的主体,着实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世界。毛泽东在谈到实践活动的功能时曾指出,“实践活动在改造外在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主观世界”,这里所说的主观世界就是自我的世界。自我是人所有行为的逻辑出发点,是个体和环境互动关系的中介,同一环境中的人之所以会有千姿百态的表现,就源于他们个人自我的不同。因此许多人类学家把“自我”作为跨文化研究的比较点,探明不同文化背景中的“自我”差异,有助于我们理解生存于不同文化中的人的形形色色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方文化具有相当不同的自我概念、以及自我和他人之间的不同关系。杨中芳认为,中国人的“自我概念”很可能在宽度、深度及组织结构上与西方人有很大的差异。①以往,大部分心理学家对人类本质的理解是以这样的观点为基础的,即个体是独立的、自持的、自主的;个体有其独特的内在品质,如个性特征、能力、动机和价值观;个体的行为是这些内在品质的结果。我们知道,这种观点完全是以西方的文化和价值取向为出发点的。有关中西文化的比较研究使我们了解到,西方文化是个人主义的、以我取向的、自我中心的,是外倾性的文化,是以罪感为典型的社会;而中国文化是集体主义的、社会取向的、情景中心的,是内倾性的文化,是以耻感为特征的社会。随着中西文化的相互接触和了解的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自我、他人以及自我和他人的关系并不是单一的,中国文化中表现出来的自我和西方文化中的自我是完全不同的。Markus和Kitayama指出,不同文化可能会培养出不同的自我。②心理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和考察也越来越证明这一点。比如,在儿童教育问题上,美国的教育方法强调的是对自我的关注,欣赏自己和他人的不同,以及自我的重要性;而我国的教育方式则体现了对他人的关心,对他人劳动的尊重,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重要性。有人比较了中西方教科书的内容,发现在中国的教科书中出现的故事更多体现的是利他主义、集体主义、助人为乐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以及社会和个人的责任;而美国的教科书中经常出现的是个人如何克服困难,如何与环境作斗争之类的故事。③
我们可以这样说,在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自我是独立的,是和他人分离的;而在中国,自我是相互依存的,自我存在于和他人的相互关系之中,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我们把西方文化中的自我称为独立的自我(independent self),而把中国文化中的自我称为依存的自我(interdependent self)。
概念的区别
在西方文化中存在着这样一种信念,即个体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区别。在这种文化中,个体总是要使自己独立于他人,并发现和表达自己的独特品质。要实现这种文化目标,就必须将自我理解为其行为主要是参照自己内在的思想、情感,而不是参照他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组织起来并变得有意义的。在韦氏字典中,韦伯将自我定义为“一个可以与他人分开来的个体,或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一个人的人格及特点”,用Geertz的话来说,个人是“有范围的、独特的,或多或少是认知和动机的整体,是意识、情绪和判断的驱动中心,组织能使其成为独特整体的行为,这些行为既区别于其他整体,也和其自身的社会和自然背景不同。”④当代存在主义者则认为:一个人只有从所有的社会角色中撤出,并且以“自我”作为一个基地,对这些外铄的角色作出内省式的再考虑时,他的“存在”才开始浮现。如果他缺乏这个过程,那么,他就成了一个没有自己面目的“无名人”。
正因为西方文化把自我看作为由其内在品质构成的整体和独特体,所以就出现了诸如“自我实现”、“自我真实”、“自我表达”、“发展自我潜能”这样的“自我”运动过程,其它像“个人主义”、“自我中心”、“自我包容”等现象也都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西方社会中的个体大多实践的是这样的自我概念,即独立自主的自我概念。
内在品质对于独立自我来说,在调节个体的行为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常常被称作个体的“核心概念”(Core conceptions)、“显著认同”(Salient identifies)或“自我基模”(Self-schemata)。
相反,中国文化是以人类相互之间的基本联络为特征的。这种文化中的个体把自己看成是包含在社会关系中的一部分,并且认识到其行为是由行动者知觉到这个关系中的其他人的思想、情感和行动所决定的。个人的地位来自于他作为一个社会单位的参加者的感觉。因此,只有自我被放在合适的社会关系中时,才是最有意义、最完全的。中国传统对人的定义就是“仁者,人也”。“仁”是“人”字旁一个“二”字,亦即是说,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才能给任何一方下定义。在传统中国,这类“二人”的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因此才有三纲五常约束着人的行为。“人”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如果将这些社会关系都挖空了,“人”就被蒸发掉了。近代学者梁漱溟认为中国人是“依存者”(dependent being),其所谓“依存”乃是说个人生活在世,必须尽一种责任,即无异于为此责任而生。⑤总之,在中国传统思想、态度上,是不承认个体的独立性的。处在社会中的个体总是设法去寻找适应相关他人的途径,去实现和创造责任,并在总体上成为各种人际关系的部分。自我的更为公开的方面(如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角色、关系)构成自我的重要特征。
这种将自我看成不分离于社会关系,而是和他人互相关联的自我概念,就是相互依存的自我概念。在这种自我的相互依存的概念中,我们常常见到的表达是“社会中心”、“整体性”、“集体主义”、“关系主义”等,对中国人来说,我行我素、一意孤行或孤男寡女等等都不是好的状态。
相互依存的自我也拥有内在的特征,如能力、意见、判断和人格特征,并能表达它们,但它们不可能在调节公开的行为时承担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当这种行为隐含着重要的他人时。在许多社会生活领域中,个人的意见、能力和品质仅仅承担着第二角色。个体不断地控制和调节自己来适应相互依存这个主要任务,这种对内在品质的自愿控制构成了相互依存自我的核心。
对相互依存的自我来说,重要的自我表征是和特殊的他人互相联系的。相互依存的自我也包含着个人品质和能力这些稳定的、不变的表征,但很多情况下它们在调节外部行为时并不显得那么重要,也不被认为是自我的可靠判断。相反,指导行为的自我知识是和处在特殊关系中的他人相关的。自我系统的基本单位,即核心概念或自我基模是可以在重要的人际关系中被预见的。因此,相互依存的自我不能被看作为有限的整体,因为它会随着特殊的社会关系的本质不同而发生结构的变化,在每个不同的特殊的社会关系中,自我可能相当不同。这类自我的独特性在于他能发展什么样的特殊关系,因此,成为相互依存自我的焦点的并不是内在的自我,而是个人和其他行动者的关系。
总之,西方文化中的自我是独立自主的自我,自我的表达和实现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个人努力实现自我的个人价值和权利,个体性是明显的(stand out);中国文化中的自我是相互依存的自我,个体的行为是以相互依存关系为基础的,个人努力完成自己的角色、责任和义务,个体和群体认同,个体性是不明显的。
关于自我和他人的关系
(一)自我范围的大小
自我的范围,或称自我的界限,是指自我和他人的区分程度。
西方文化中的自我界限是比较好区分的。自我即是有形的个体,没有任何附带关系,自我就是自己本身。这种自我的范围比较小,自我的行为完全是以自己的内在情感、动机和价值系统为转移的。例如,在美国家庭中,子女满18岁,就可以独立于家庭,作为社会中一独立分子去选择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再依赖自己的父母和家庭,也很少听从父母的意见。他拥有自己的朋友,自己的收入,甚至自己的住房、汽车。如果再拿父母的钱,依附自己的父母,是对其自我的一种打击。同时,他还拥有了选举权,得到了社会承认,并且积极地参与社会意见,发表自己的看法。当然,他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他想要的一切。可以说,在西方社会中,人和人、人和自然的区分是明显的。
而在中国文化中,自我的范围就比较大,自我不仅包括自己本身,更多的时候还代表着自己的家庭、至亲甚至自己的种族,这个我可以说是一个“大我”。这种文化中的个体,在选择自己行为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自己内在的需要和情感,更多的是要反映他人的利益和期望。他们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不是考虑对不对得起自己,更多考虑的则是有没有达到他人的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中,孩子们总是努力想做个乖孩子,好好学习、成才,大都是因为父母希望他们那样,他们怕父母伤心,害怕父母的惩罚。可以说,中国文化中的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实现他人的心愿,满足他人的愿望。他成功的时候,不光是其个人的骄傲,而且也是父母的骄傲,家庭的骄傲。当他们有差错的时候,不光是自己感到丢脸,同时也是丢了父母的脸,家庭的脸,亲朋好友的脸,所以有人会因为愧对父老乡亲,羞于见人而轻生。当他们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时,往往会把这副担子卸给与自己相关的他人。表现在家庭成员的职业构成上,中国的家庭中,子女从事和父母相同专业或相似专业的特别多。而在美国则较少,因为他们可以独立、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事业和职业,而不考虑任何他人(包括父母)的意见和影响。在中国文化中,当个体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与身俱来的也就有了很多的责任、义务。有时候全家族的命运会维系在一个人身上,出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会有攀龙附凤等各种各样的裙带关系;产生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感觉。有些势利小人,不是靠真才实学,而是搞拉帮结派,阿谀奉承而谋求地位和身份。
在中国社会中,我是一个“大我”,包含了家庭、集体、甚至国家的利益,只有时刻想到“大我”利益的人,才是高尚的人,受社会称赞的人。
(二)他人在自我中的作用
对于独立的自我,他人是社会比较和自我存在的关键,而在自我的依存观念中,他人成为和自我相适应的、相比较的关系或情景整体中的部分。个人和他人如何相联,以什么方式进行联系取决于二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关系的密切程度如何,也就是说出现在关系中的他人是什么样的人,是重要的还是普通的,是密切的还是疏远的。
个人和他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在相互依存的自我观念中,不仅是个人实现其各种目标的方法,而且关系本身就是目的。我们赞赏一个人时,往往会称赞他人缘好,朋友多,关系广,有群众基础。尽管人们每时每刻都必须维持和他人的某些关系,但他人的欣赏和需要对相互依存的人比独立自我的人更重要。
要维持和他人的联系就意味着要不断地意识到他人的存在,并集中注意他人的需要、愿望和目标。他人的目标要常常去意识到,并组成为个人目标的一部分。但有的时候,要实现的个人目标可能会和他人的目标相当不同,但满足他人的目标、需要和愿望对实现和满足自己的目标、需要和愿望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当有益于他人目标的实现时,个人自己的目标也会被他人关照,它们之间是互相依存的。因此,人们可能积极努力地去实现他人的目标,从而被动地控制有利于自己目标实现的回报。
当然,人们并不是对所有的他人都倾注于关心,他们必须确信对方也怀着良好的意愿,即他们的行为能得到相互的支持和交往的回报。因此,人们会选择那些具有共同命运的群体内成员,如家庭成员;或某一个持久的社会群体成员,如伙伴群体。而群体外的成员则受到截然不同的对待。可以说,相互依存自我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他对群体内和群体外成员的区别对待。群体内的成员是自己人,他们共同排斥、贬低、否定群体外的成员。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知道,被邀去朋友家,主人出于礼貌总是要问,“喜欢喝什么?”美国人会坦率地回答:“我要咖啡”(或“我要茶”),中国人的回答常常是“随便,你看着办吧!”或“都可以,无所谓”之类的。这并不是真的无所谓,而是体现了“客随主便”的精神。作为主人,他应该了解朋友的喜好,提供主人认为是最好的给朋友。客人的责任是去优雅地接受主人的盛情,并在不久的将来回报这种盛情。而在西方文化中,主人认为朋友有权力作出选择,朋友明白地表达他的特点、他的倾向和愿望,由此可见“一斑”。在中国文化中,人们需要不断地去扮演他人的角色,设身处地去替他人考虑,即主动地去感觉和考虑他人的愿望和能力,帮助他人满足其愿望,实现其目标。要维持关系,需要抑制“我”的观点而代之以对方的观点,这就需要了解他人的心理,了解他人在想什么,他的感情怎么样。相反,在独立的自我观念中,如果个体想要得到关心和了解的话,他就有责任说出他自己心理的想法和感受。
自我的行为表达
(一)直接和间接的方式
中西方的自我表达方式也是非常不同的。西方人善于直接地表达自己,我们常常说美国人坦率、诚实,因为他们敢于说自己比别人强,而中国人的表达则要委婉含蓄得多。我们常常通过间接的、迂回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因为在我们说自己的心理话之前,首先想到的是别人会怎么看。即使我们认为自己比别人强,我们也往往不能公开那么说。在公开场合,我们总是谦虚、恭敬,因为那样才会受到社会的赞许。刘晓庆因为脱口“我是最优秀的中国女演员”而引起舆论哗然,成为众矢之的,因为这不是我们中国人认可的、惯常的表达方式,被认为是不成熟的表现。我们从来不在别人面前直接夸耀自己,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喜欢夸耀自己,人总是喜欢得到别人的承认和称赞,这是人之常理。只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要含蓄、间接得多。这种间接的表达方法主要有以下一些:
①依附权贵
要表现自己的身份,最好的方法是攀权附贵。有权、有势的人总是令人敬威的,只要和他们沾上边,自然也就引来别人的羡慕和景仰,因为中国是个关系社会,相互依存的社会,这和前面提到的特点是有关的。中国人的自我范围比较大,所以只要和他们发生联系,也就进入了他们的自我领域,你也就可享受他们的待遇。台湾著名学者杨国枢指出:中国人具有“权威人格”,就是指中国人依赖性大,对权威的追求和需要很强。⑥
②贬低他人抬高自己
说自己好的话很难出口,却可以通过否定他人来抬高自己的地位。以前谈论竞争的时候,对中西方人的竞争方式曾经有过比较。西方人的竞争方式是通过自己的加强努力来胜过别人,他们个人奋斗的目标是充分的自我实现,是自己内在潜能的充分挖掘。而中国人的竞争则带有“窝里斗”的嫌疑,因为他们不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超越别人,我们这个社会也不鼓励个人奋斗。过分地突出或自我表现,会被认为轻狂、自大、不知天高地厚,因此就滋生出压制他人、贬低他人获得的成就之类的方法来抬高自己,或者为自己寻求各种客观理由(如他机遇好啊,谁来做都可以做得那么好等等)以求得自己的心理安慰和平衡,即所谓的阿Q精神或精神胜利法。
③通过夸耀别人的品质来显示自己的价值取向
有时候,我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就通过夸耀别人的东西来表现。如,我们可以通过夸奖别人的居家布置、穿着打扮来显示自己的审美情调,通过对别人作品的分析和鉴赏来炫耀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修养。因为,如果我们直接说自己的东西如何如何好,总有王婆卖瓜之嫌,所以就通过对别人的夸耀和品评来显示自己的水平。这样既让对方感到高兴,又充分地显示了自己这方面的知识水平,显示自己的高品位和高格调。
(二)始终如一和随环境变化而变化
之所以会采取这些间接的、迂回的方法,是因为中国人在决定自己的行动时常常考虑到他人。西方的文化是扩张的、外化的,个人高于一切。而中国的文化是内敛的、内化的,处在这种文化中的个体需要把社会的要求、他人的要求化为自己个人的要求。所以著名文化人类学家许烺先生说“中国人无人格”。相互依存的自我必须采取高度的自我控制的方法,以有效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各种不同的人际环境,有人称之为场控制法(或称场依存性)。这种控制主要是指向内部的,指向那些内在的特点,诸如需要、个人目标和私人情感。如果我们完全按照自己的内在特点而行动的话,就有可能打破人际交往的和谐平衡,这和西方文化中的控制观点是截然不同的。西方文化中的人对他们自己的内在品质是充分肯定的,并通过改变外在环境和世界来实现自己,满足自己,在合法的范围内,个人会运用种种手段与工具(包括群体),以追求个人的表现和成就。这种控制方法是自我控制法(或称场独立性)。所以在西方文化中,一个在各种情景下皆能惯常地表现一个一致的自我的人才是心理健康的人,如果时而这样,时而那样,或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就会被认为不正常、不成熟。而在中国文化中,因为个体经常要考虑到他人的存在,自己和他人的关系,他人会怎么想等等,所以他会在不同的环境中选择不同的行为以最大的满足别人,尽量不得罪人。相比而言,中国人比西方人更不容易说“不”。我们社会中的自我是生存在关系中的,不同的环境,会有不同的自我表现,没有脱离环境、恒定的自我,也即无真正独立的人格。个人是可以忽略或牺牲的,为了维护关系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社会规范规定的范围内,把自己不同的社会角色扮演好。
成功自我的标准
中西方文化的不同,成功自我的标准也不一样。在西方人看来,个人的行为完全是由其内在的情感、动机和价值观所决定的,所以他们通过充分发挥个人的品质和潜能,通过个人奋斗来获取自我的成功,得到社会的承认。对他们来说,成功的标准应该是标新立异的,与众不同的,以使自己区别于他人。对美国人来说,最可怕的事是不能和他人区分开来,无时无刻地要受到他人的影响,不能捍卫自己所相信的,或者在他做什么时不被人注意,和别人没什么不同。在他们看来,这样的人是不成熟的、不正常的,他们不把这样的人作为独立的个体来看待。在西方社会中,人们很乐意从事登山、航海等探险活动,创吉尼斯世界纪录,身着奇装异服(如旁克现象)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和重视等等。他们心目中的领袖和英雄应该是有独立主张的、有创造性的、与众不同的人物,个人奋斗和自我实现是被推崇的,充分地展现自己,发挥自己,并设法改造世界,改造社会,引起世人的瞩目,即是自我的成功。同时,成功与否也是由自己来评判的,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发生错误,处罚者是自己,而不是他人。
而在中国则完全不一样,因为我们生活在和他人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因此,我们取得成功的标准在于是否得到社会的承认、他人的认可,评判我们成功与否的并不是我们自己,而是他人(常常是专家、领导)和社会。我们成功的标准是社会标准,而不是个人标准(台湾学者杨国枢因此将成功分为二类:自我取向的成功和他人取向的成功)。我们会尽量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规范,符合社会的要求,而不偏离大众,首先就是扮演好自己在社会中承担的角色。台湾学者通过问卷测量发现,中国人喜欢用“角色”及自己对“角色”扮演的好坏来评价自己。⑦因此,我们往往会以领导要求什么、喜欢什么而去做什么:孩子们的行为往往取决于老师让他做什么,或者家长让他怎么做。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的行为能符合他人的期望、社会的期望。因此其成功的体验往往来自于家长、老师、领导、上级、同行的称赞和肯定,当然,如果我们的行为有什么不是,其处罚者也不是我们自己,而是相关的他人。例如,母亲在教育贪玩的孩子时会骂道:“还不快把功课做好,小心你爸爸回来会揍你!”从小所受的教育就使我们意识到,自己在做任何行为时,总有这么一位惩罚者(或奖励者)在督促着我们的行为。通过一次次的强化,我们认识到,只要按照他人的意志去行动是最安全的,最有希望的。所以别人怎么做,自己也怎么做,人云亦云。时蓉华等发现,中国人的从众倾向比西方人要强,我们的社会赞许反应要比西方国家的高。严格地讲,我们的成功不是一种自我的满足和实现,而是为了适应他人,满足他人。如中国家庭中的子女常常应父母的要求去做违背自己天性的事。即使个人要获得成功,也必须借助于集体的成功来得到实现,个人的利益是次要的,是服从于集体和整体的。“枪打出头鸟”,与众不同、锋芒毕露并不受到社会称赞,相反,会成为舆论的焦点,成为众矢之的,受到周围人的攻击或远离。对中国人来说,最可怕的事是和他人分离,没有群体接纳他,这样他就会失去社会生存的基础。
与此相关的,在中国社会中评价自我还有一个标准——就是道德标准。一个人的自我完善是和道德完善密切相联系的,孔孟哲学特别突出个人的自我修养,强调个人“至善”的道德修养是维系社会和谐的基础。中国语言中,有关自我的名词大部分是要求自省、自制、不自满的。一个修养不到家、道德不完善的人会受到社会的唾弃。台湾学者调查发现,台湾学生家庭自我发展最好,道德自我次之,社会和心理自我最差,反映了“孝道”及“道德修养”对个人发展的影响。中国人对于人应该发展成为什么样的人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看法。尽管对于每一种人,都有那一种人所可能有的最高的成就,例如,从事艺术的人的最高成就是成为优秀的艺术家。但就一个人是人来说,其可能有的最高成就,照中国哲学家们而言,就是成为圣人。孟子说:“圣人,人伦之至也”,⑧圣人是社会中道德完全的人,是中国哲学的理想人格。对中国人而言,学习“要怎么做”比学习“要做什么”更重要得多。儒家哲学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首先是“立德”,其次是“立功”,再次是“立言”,只有“内圣”(修身养性),才能“外王”(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个人只要道德高尚,哪怕他没有别的成就,也可以广为人推崇,成为社会众人的榜样和典范。这也是和西方文化只强调个人的外在成就极大不同的地方。
以上从四个方面比较了中西方自我观念的差异。从中不难看出,中西自我观念在现代生活背景下各有所长所短。随着人类实践交往的普遍化,中西文化的不断交融,中西方自我观念正呈相互渗透之势。西方人越来越重视吸取东方文化注重和谐、相互依存的特点,而中国人在现代化实践中正增长着个人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等特点。这表明为适应现代社会实践的发展,人类的自我观念正日趋丰富圆满。
注释:
① 杨中芳:“试论中国人的自己,理论与研究方向”,《中国人·中国心》人格与社会篇,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版。
② Markus,H.R.Q.Kitayama,S."Culture and the self:Implicationsfor cognition,emotion and motivafion",Psychological Review,1991,98:224-253.
③ McClelland,D.C."Mofivational patterns in Southeast Asia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Chinese Case"Journal of Social Issues,1963,19(1)6-19.
④ Greertz,C."On the nature of anthropological understanding"American Scientist.1975,63,47-53.
⑤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香港集成图书公司1964年。
⑥ 杨国枢:《中国人的性格与行为:形成与蜕变》。
⑦ 杨中芳:“回顾港台自我研究:反省与展望”《中国人·中国心》——人格与社会篇,第16-92页,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版。
⑧ 《孟子·离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