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外交研究现状分析_国际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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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交学的研究极为重视。早在1949年11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成立大会上,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就明确指出:“我们应当把外交学中国化……”[1]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的外交学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不能否认,直到今天,外交学在中国仍然是一门发展中的学科,了解国内外外交学研究的现状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学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以近年来国内外出版的外交学研究成果为基础,对外交学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作一介绍,以期对中国的外交学研究有所启示。

一、外交学研究的历史回顾

外交是一个古老的现象,自从产生之日起,其形式和内容就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在20世纪,外交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调整。第一次是在一战后期,国际上提出反对秘密外交,开创了“新”外交的先河。第二次是在二战以后,超级大国成了国际关系中的主角,意识形态在外交中占有突出地位。第三次则反映了自8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两极格局解体以来,国际关系发生的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一是冷战结束,雅尔塔体制崩溃,国际关系格局发生了根本转变,多极化的趋势不断发展,意识形态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降低;二是全球化不断发展,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整个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越来越紧密,国际社会相互依存的特点日益增强。在这种转变的国际背景下,外交和外交学研究也出现了多样化的特征。

首先是外交学研究出现了多国化的特点。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各国对外交研究也越来越重视,除了英国、法国等传统的外交研究大国之外,美国、苏联、中国等国也建立了自己的外交研究体系,甚至在一些小国如马耳他,外交研究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内容,从地区来看可以分成五类。1.西欧方面偏重于外交的职业技术等内容,如:德·卡利埃的《外交艺术》、尼科松的《外交学》、萨道义的《萨道义外交实践指南》、白瑞智的《外交理论与实践》、巴斯顿的《现代外交》、德马格艾斯(J.De Maglhaes)的《外交的纯概念》等。2.美国方面的研究侧重在外交政策分析和历史研究方面,如,理查德·莫瑞特的《对外政策分析》、巴布洛·伊农的《外交哲学》、基辛格的《大外交》、路易丝·戴蒙和约翰·麦克唐纳的《多轨外交》等。3.俄罗斯的外交研究也十分有特色,除了史学方面以外,强调外交的对外政策工具性质是俄罗斯(包括前苏联)外交学研究的主要特点,其主要著作有:波将金等的《外交史》、维辛斯基的《外交词典》、葛罗米柯的《外交辞典》以及新近由莫斯科外交学院院长波波夫撰写的《现代外交学》都是很有特点的作品。4.在中国方面,主要专著有早年刘达仁的《外交科学概论》、李其泰的《外交学》,90年代以后我国先后出版的译著和著述包括:杨公索的《外交理论与实践》、周启朋等编译的《首脑外交》、《国外外交学》、鲁毅等编的《外交学概论》、黄金祺的《概说外交》、金正昆的《现代外交学概论》等外交学专著。5.在世界其他地区,外交学的研究也取得了积极进展,马耳他地中海外交研究院出版的《现代外交学》、《双边外交》,韩国全雄的《外交政策论》就是很有特色的重要成果,印度罗伊的《外交学》也反映了印度外交研究的发展。

其次是外交和外交学的研究方法的多样化。1.综合性的、理论性的外交研究继续发展(上述专著多属此类);2.分类外交研究日趋增多,《多轨外交》即从政府、商业、宗教等不同角度研究外交问题,其他著作还包括《经济外交》、《公众外交》、《炮舰外交》、《会议外交》、《多边外交》等。(注:Roy Gutman,Bannan Diplomacy,New York,1988;M.S.Daoudi,Economic Diplomacy,Boulder,Scott,Foresman,1985;Richard F.Staar,Public Diplomacy,Stanford 1986;James Cable,Gun-boat Diplomacy 1919-1979,Arbor House,London,1981;Joan Kaufman,Conference Diplomacy,Moody Press,Dordrecht,1988;Philip Seib,Headline Diplomacy,Praeger,Wesport,1997;M.A.Boisard and E.M.Chossudovsky ed,Multilateral Diplonacy,Kluwer Academic Pub.London,1988.)3.国别外交成果显著。这主要体现在各国都对本国的外交史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90年代外交学院出版的一系列中国外交史著作就反映了中国在外交史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当然,作为一门年轻学科外交学还很不完善,甚至存在着很大程度的概念不清。

二、外交的本质问题

外交学研究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如何定位外交。由于在外交本质的研究方面存在不少缺陷,长期以来人们常常将“外交”同“国际政治”或者“对外政策”等混为一谈。但是如果我们将外交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那么就必须明确外交学的研究对象,即如何区别外交学与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关系。

问题首先是外交与外交政策的界限模糊不清。阿隆(Raymond Aron)在著名的《国家间的战争与和平》一书中,将外交作为一种行为方法来开始他的研究(他称这种和平的、区别于暴力的方法为战略strategy),同时他也使用外交这个词去指外交政策。他认为,外交就是处理国家之间关系中的所有的和平的行为方法。汉斯·摩根索在他的经典著作《国家间政治》中把外交和对外政策几乎完全等同,认为,不论何时对外政策的目的都是通过协调国家间的各方面利益来确保他们之间的和平。这种不加甄别地使用外交这一术语的现象,甚至外交领域的专家中也不例外。哈罗德·尼科松,这位资深的外交家、外交理论家,在猛烈抨击了对外交和对外政策之间不加区分的现象之后,不知不觉地也混淆了上述两个概念,同样情况既出现在《外交学》一书中,也出现在他的《外交方法的变迁》一书中。

其次,暴力是否能够成为外交的方式。外交经常出现在战争、武装冲突或者其他一些特别形式的暴力活动中,虽然人们还是常常认为“外交是以和平方式进行的”,但事实上,外交与暴力行为之间界限的模糊不清已经构成了当代外交的一大特点。1973年美国科盖特大学出版的《和平与战争》一书中有一章的题目为“作为外交工具的战争和威慑”。[2]在这里战争像外交一样成了对外政策的工具,而没有适当地阐明和定义外交,这对长期存在的外交的和平特点无疑是一个挑战。此外,对外交和对外政策缺乏严格的界定甚至影响到了一些经典著作的表述,例如克劳塞维茨的名言“战争某种意义上是政治的继续”,他断言,“战争不仅是政治行为,而且是真正的政治工具,是处理国际关系的一种方法。”克劳塞维茨在把战争和外交作比较的时候说:“难道说有一天各国人民和政府间的政治关系会随着外交照会的断绝而停止吗?难道说战争不只是用另一种形式表达它们思想的文字和语言吗?”[3]美国著名战略理论家托马斯·斯凯里(Thomas Schelling)的著作中出现过“暴力外交”(Diplomacy of Violence)的概念,他认为外交就是谈判,而“造成伤害的力量(同样)是谈判的力量,去发展这种力量属于邪恶的外交,但是的确是外交。”[4]斯凯里甚至提出强制外交(coercive diplomacy),这是使用武力迫使敌人从可能出现的更为可怕的暴力行动中后退。在这里,战争已经不仅仅像外交一样是对外政策的工具,而且成了外交的重要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外交”和“对外政策”等这些术语的界定、和平与非和平方式的使用,包含了外交学研究的最基本内容。在此方面的模糊必然导致研究的混乱。外交的定义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我们可以将外交的五花八门的定义大体上分成三类。

第一类较为具体地强调外交的形式,即,认为外交主要就是谈判。其基本见解是:外交是一门有关国际谈判的艺术。外交的实质,就是通过谈判来处理国际关系。

这种外交概念,实际上是对近代外交方式的一种客观的概括和总结。在那些年代里,外交主要侧重的就是由外交家们在国际舞台上合纵连横,游说君王,以避免损害本国的国家利益。在当时的形势下,各个国家所进行的主要外交活动就是谈判,外交家的主要本领往往也要以其驾驭谈判艺术水准的高低而论。

法国学者加登在19世纪初所出版的《外交详解教程》中认为:“在更为确切的意义上,外交是谈判科学或艺术。”[5]

德国学者马尔滕斯也曾明确地指出:外交“在狭义上,是谈判的科学或艺术”。[5]

在美国的《韦伯斯特词典》里,外交被定义为:驾驭国际谈判的艺术。

《牛津英语词典》中指外交为:1.通过谈判处理国际关系;2.由大使和使节们调整和处理这些关系的方法;3.外交家的业务或技术;4.处理国际交往和谈判的技能或谈吐。

在前苏联出版的《苏联大百科全书》里,外交则被解释为:在狭义上,外交是国家之间进行谈判或签订条约的艺术。

第二类的定义主要强调外交的功能方面,其代表性的定义如下:

英国外交官萨道义(Sir Ernest Satow)在《外交实践指南》一书中指出,“外交是运用智力和机智处理各独立国家的政府之间的官方关系,有时也推广到独立国家和附庸国家之间的关系;或者更简单地说,是指以和平手段处理国与国之间的事务。”[6]

苏联维辛斯基主编的《外交词典》:“在某种意义上说,外交是对外政策的工具。对外政策实质上不仅决定外交的内容,而且也决定外交的性质和方法。”

苏联葛罗米柯的《外交辞典》:“外交是各国首脑、政府和专门涉外机构所进行的正式活动,旨在通过谈判、文书往来和其他手段来实现由统治阶级利益决定的国家对外政策方面的目标和任务,以及捍卫该国在国外的权利和利益。”

鲁毅等编著的《外交学概论》中,外交则被正式定义为:“外交是以主权国家为主体,通过正式代表国家的机构与人员的官方行为,使用交涉、谈判和其他和平方式对外行使主权,以处理国家关系和参与国际事务,是一国维护本国利益及实施其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不同的对外政策形成不同形态和类别的外交。如简而言之,广而言之,外交指任何以主权国家为主体,通过和平方式,对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的处理。”[7]

中国人民大学的金正昆教授在《现代外交学概论》一书中将外交定义为:外交,通常是指一个主权国家通过其官方代表,在遵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为了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而以约定俗成的和平方式,与其他主权国家或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所进行的正式的官方之间的正常交往。

第三类主要强调外交的本质方面,即认为外交是主权国家对外的一种行为。

中国的《辞海》中将外交定义为:“外交是国家为实行其对外政策,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外交代表机关等进行的诸如访问、谈判、交涉、发出外交文件、缔结条约、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对外活动。外交是国家实现其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

在《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里,外交被解释为:“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如参加国际组织和会议,跟别的国家互派使节、进行谈判、签订条约和协定等。”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里,外交是“国家以和平手段对外行使主权的活动。通常指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和外交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8]。陈乐民在《西方外交思想史》中认为,“所谓外交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集团同外界打交道时的政治,办外交时依据的政策便是‘外交政策’,即‘对外政策’(Foreign Policy),一般来说是政府行为。国际政治泛指国际关系中体现出的政治,‘国际’政治是客观存在,而不是一国政府的行为。一国政府针对国际政治的现状和趋势所做出的回应就是‘外交’了。”[9]

在外交本质研究方面,《外交的纯概念》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作者德马格艾斯(Jose Calvet DeMagalhaes)对“对外政策的工具”做了区分,把对外政策的工具分为和平与暴力两种方式(见表1),为我们更容易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把握外交的本质提供了很大帮助。外交经常出现在战争、武装冲突或者其他一些特别形式的暴力活动中,虽然人们还是常常不愿放弃“外交是以和平方式进行的”观念,但事实上,正是外交与暴力行为之间界限的模糊不清这一特点,是当代外交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使外交的内容得以大大扩展,诸如“金元外交”、“石油外交”、“资源外交”、“核外交”等使今天的外交已经超越了狭义的外交含义。

因此,从广义来看,外交的本质就是国际行为主体在国际社会的行为,其过程包括外交决策、外交政策实施、效果总结等三部分(见表2)。这种行为过程的结果构成了国际社会的管理机制,如果说国际关系是硬件的话,那么外交则是这种国际关系得以运行的软件,其在功能上与国际关系既区别又联系,相辅相成。

表1(注:本表根据Jose Calvet De Magalhaes,The pure Concept of Diplomacy,Greenwood Press,New York,1988,pp.11-13.作者做了部分修改。)

*这里的外交是狭义外交,即由正式代表国家的机构或人,以和平方式进行的处理国际关系或贯彻国家对外政策的行为。

表2 外交的过程及外交学的主要内容

三、外交学研究的新动向与新发展

1.国际社会的变化 国际社会是外交活动得以进行的“环境”。在讨论外交的发展时,一个时代的观点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前外交发生的主要变化。哈罗德·尼科松于1961年在《外交》杂志上发表的“外交的过去和现在”一文就特别强调了冷战冲击的影响:意识形态冲突闯入了外交领域,旧式外交中的少量国际精英思想日益让位于要求公开说明或者“公开”外交的新的“民主”的国际关系概念,尽管它变得更加复杂。[10]对尼科松来说,进一步的转变发生在价值领域,特别是在国家关系中遗失了最基本的“信心的创造和信用的获得”。[10]在尼科松之后,李维斯顿·马森特(Livingston Merchant)认为,大使外交决策权力衰落的同时,通过经济和商务外交,他的活动领域却不断扩大:个人外交的使用越多,多边外交的负担越重,就更加要求专门人才参与。[11]70年代,普里斯克(Plishke)认同上述观点,但是他主要关注的是国际社会的扩展,包括小型化的倾向,并且(外交)决策权转移到了各国的首都。出版在同一时期的普兰格的作品,在谈到访问和条约大量增加时,注意到了外交方式的变化。后来亚当·维特逊(Adam Watson)在80年代回顾外交和外交谈话的特点时提到,越来越多的部门已经参与到了外交中,外交部的影响相应地下降;政府首脑直接参与外交政策细节的制定和直接进行外交活动不断增多;媒体的重要性不断增长。

90年代,在国际关系中产生最大影响的就是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发展。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国际间的相互依存度大大提高。同时,随着意识形态影响力的下降,一些全球性问题如环境、跨国犯罪、贫困和饥荒等日益显现。在这种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国家主权这个近代国际关系的基础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国际社会中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不断增强。从而导致了一场更为根本的变化。

首先是主权国家数量的增多。自二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就一直处在不断的扩张之中:截止到60年代,世界上主权国家的数量还不到100个,但是到了1985年,这一数值已经上升到了159个,而到2002年又增加到191个(2002年9月,东帝汶成为联合国第191个成员)。

其次是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注:国际行为体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单位,通常可以分为国家行为体——主权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如政府间国际组织(IGO)、非政府间国际组织(NGO)、民族解放运动、国际恐怖主义组织、跨国公司等。欧盟是主权国家走向联合的一个案例,其国际行为主体的地位是值得国际社会观察与研究的一个新现象。)影响日益扩大。自霍布斯以来,人们习惯地把“无政府状态”视为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民族国家是竞争模式下的产物,“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常常使国家之间的合作由于自利的原因而流产。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片面的国家利益受到了相互依存的挑战,“相互依存”、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日益受到国际关系理论界和各国政府的重视,成为了当代国际关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国际社会相互依存的日益加强必然要求进一步发挥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以国际组织为例,一战前大约只有50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和170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到1940年,这个数目分别增长到80和500个;而90年代初,全世界国际组织已经增至近5000个,其中政府间国际组织约300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约4600个。从活动范围来看,国际组织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环保等各个领域,几乎全球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参加了国际组织的活动。此外,从影响力方面来看,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的影响力也在逐渐扩大。奥林匹克运动会已经成了各国显示国力,扩大交往的重要途径;绿色和平组织的抗议行动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同情和支持,其保护环境的主张已经成了一项基本的国际共识;尽管存在诸多缺陷,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地位仍然无可代替;而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已经富可敌国,甚至已经开始左右着一些小国政局的发展……

这些都是外交发展中前所未有的新现象。主权国家数量的扩张为国际社会带来了拥有不同政权和意识形态的新成员。非国家行为体的兴起说明,国际行为主体已经明显出现了多元化的特征。

2.外交的功能和任务 英国学者巴斯顿(R.P.Barston)在他的《现代外交》中提出,外交工作可以分成六个领域,其中每一项又可以分成几个子领域。[12]其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是代表。它包括形式上的代表,即递送国书或全权委任证书、签署国际条约、参加外交活动等。最重要的是实质性的代表,这包括,通过会谈或其他形式解释并维护本国的政策;向接受国传达本国的对内对外政策。第二,与此相关的是信息收集功能(listening post)。与代表紧密相关,一个大使,如果是称职的,他应该运用一切工具去发现关键问题和正确判断国内国外形势的发展趋势,以向派遣国报告。有时候提出反对意见是大使的重要任务,它要求具有良好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判断力和政治勇气。外交的第三个功能是安排基础工作,或者说是为制定政策或进行新的行动做基本准备。第四,在当前或者潜在的双边或者更大范围的冲突中,起到减少摩擦,或为双边或多边关系提供润滑剂的作用。第五是作为发展,外交被用来安排或者使转变有序进行。亚当·维特逊认为:“外交的中心工作,不仅仅是要管理秩序,而是要管理变化,在变化中寻求秩序。”[13]反过来,我们很容易理解外交作为解决国际矛盾和冲突的工具的性质。最后在更一般的层面上,外交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起草、草拟、修正大量的作为标准的国际规则,并调整塑造国际体系结构。

联合国欧洲事务处主任弗拉基米尔·彼得罗夫斯基在马耳他地中海外交研究院主编的《现代外交》中,进一步肯定了外交作为国际社会管理工具的性质。“虽然一百年来国际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对于现代外交来说,它最有价值的就是它的‘软件’功能,保持传统与创新之间的平衡十分重要。”因此,他的文章以“作为优良管理方法的外交”为题提出,“为了成为有效的、好的全球管理手段,外交首先需要克服意识形态的干扰和军事领域的对抗。它(外交)今天的任务不仅要寻求均势,而且要寻求利益的平衡。[14]

3.外交的方式问题 外交是“文明的产物,是避免国际关系被武力单独控制的最好手段。外交能起作用的范围介于强权政治和文明习惯之间,外交所采用的方法随着不同时代的政治惯例而变动。”[15]

从外交代表机构的角度,外交方式的发展变化有两点观察结论值得关注。

第一个是关于政府首脑个人外交作用的加强。其主要影响体现在外交工作人员和外交部地位的下降,就像前面维特逊提到的,越来越多的部门开始融入到现代外交中来。

第二个是有关大使的作用下降的争论。支持大使影响力下降的观点认为,现代通讯手段的进步与上面提到的高层领导人个人外交的增长,使外交的决策越来越依赖中央。进而在一些国家中,大使不再扮演传统的外交功能角色,而处在了被“流放”的角色之中。反对的观点则认为,大使仍然可以发挥重要的、通常公众难以起到的作用,如在向本国解释和汇报驻在国的政府政策,阐明派遣国的政策方面。大使还可以在国际会议中扮演主要角色,这远不是国家的实力和重要性所能单纯完成的。在国际组织和国际谈判中体现出来的一个国家的外交的权力和影响力,完全不同于其他的权力要素。例如,保加利亚大使扬科夫,作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主席,通过他的外交技巧,在起草新的海洋法公约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

在这种变化之中有三点是显而易见的:首脑外交的作用日益提高;“公开”或公众外交引人注目;多边外交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当然在这种变化发生的时候,并非旧的外交方式就此消失,俄罗斯外交学院院长波波夫,在其新作《现代外交:理论与实践》中就指出,国际形势的变化并不意味着职业外交的消失,在信息处理、首脑外交的准备、多边外交中,职业外交仍然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在“公开”与公众外交的声浪中,一些“超级秘密”的外交活动往往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16]

巴斯顿在《现代外交》中还指出,外交方式方面的特别冲击还体现在会议、访问、谈判和条约中非正规文件的大量增加。他举例说,1981年美国分别进行了88次关于南北关系议题的外交谈判。在1980-1985年间,美国签署了101个条约和1940份国际协定。条约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是,非正规形式如“君子协定”“谅解备忘录”等的数量大量增加。它们的广泛使用体现了在涉外事务中,部门之间或者代理机构之间的联系正在日益增加。使用非正规的协定主要是基于选择方便的工具,避免正规性文件的繁文缛节并保证其非公开的特点。这些工具的使用仍然反映出内政对外交的决定作用。

4.外交内容方面 彼得·马歇尔在他的《积极外交》一书中指出,外交是时代的产物,一系列的政治前沿领域如,经济、人权、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正在融入外交中来。[17]其中最明显的是经济的介入和新问题(New Issues),诸如环境、毒品、恐怖主义、艾滋病等的挑战。

巴斯顿认为,对外交冲击最大的是外交议程的持续扩大。[18]现在外交官需要熟悉越来越广泛的领域,诸如通讯、离岸海运权、民用航空权、关税争端、民用航空协定和复杂多变的债务外交。不仅如此,国家还面临着新的威胁,这些威胁要求各国在外交活动中协调一致,共同应对国际金融风险、保护全球环境、预防冲突、解决国际难民问题等。外交议事日程的扩展对组织结构提出了一些要求。例如,在1981年,美国经济和商务部的罗伯特·奥尔森写道:过去,国务院的高级职员几乎清一色是政治的;而后,商务部开始在成为主要国际议题的石油、货币、贸易等问题上,成为国务院的强有力竞争者。[19]

尽管经济问题已经占据了外交政策的中心位置,外交议事日程的中心还是不断为新增加的领域所改变,如反恐问题等。外交议程的扩大和内政外交的模糊要求外交中的参与者有所变化。它要求企业家、个人、或者非正规的调停人在国际关系的非正规活动中扮演外交角色,如参与调停活动等。下一个要考虑的是媒体对外交的冲击。媒体既影响政治领导人,同时又被政治领导人所利用,其作用是提供快速传输的信息,并介绍国际事务中的一些重大活动。媒体可以提高公众对国际事务的关注。

由于外交议程的日益扩大,“在认识国际维和体系时,我们就像盲人摸象。……我们很容易曲解大象的真实特点。”[20]为了了解外交的全貌,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对外交进行研究和分析,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路易斯·戴蒙提出的“多轨外交”。戴蒙认为,“多轨外交指的是,我们设计的反映维护和构筑国际和平行动中的不同行为的概念框架。”[20]她认为,政府、非政府的或专业机构、商务活动、公民个人、研究/培训/教育、宗教、金融、通讯和媒体等都可以成为外交交流的重要渠道。路易斯·戴蒙的研究本身就反映了这些领域已经成了外交的战场,外交的内容已经接近无所不包的程度。

四、结论

总的来看,世界各国对外交的研究都十分重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外交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一些重要的事实。

首先,外交学的研究对象仍然不十分明确。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外交学与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相互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其次,外交学理论建设任重道远。“重实践,轻理论”是现有研究中的普遍现象。刘达仁在《外交科学概论》中强调外交学“有学无术则失之虚,有术无学则失之黠”,即应理论与实践并重。西方学者也同样对外交理论予以高度重视,白瑞智在其新著中指出,“同其他形式的理论化的、包含国家的政治理论相比,外交理论是特性的反映、负责的历史推理和可靠的道德启示。”[21]但是,迄今为止,对外交思想、外交方式的研究并没有引导外交学的研究发展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理论,即便是从国家的层次来看“特殊”理论也不健全。

第三,缺乏系统化的研究方法。作为一个系统连贯的国家行为过程,从外交决策到外交活动的具体实施,外交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经过缜密细致的研究。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外交、外交学研究的各部分仍然是割裂的、分散的。

还是回到那句老话,“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相信,发现问题是成功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只要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外交学发展成熟的日子就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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