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_党的纪律论文

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_党的纪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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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他突出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确保党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习主席的重要论述,鲜明回答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习主席从理论、历史、现实等高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作了深刻揭示。

       (一)从理论上看,保持优良作风和做到清正廉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先进政党,这一性质宗旨,本质地要求它必须具有优良作风和保持清正廉洁。1926年8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历史上第一个反腐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明确指出:“应该很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坚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威望。”古田会议决议中,毛泽东把“不发洋财”规定为新分子入党的五项条件之一。习主席也深刻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这些看法,实际上都是把作风问题、反腐败问题与党的性质紧密联系在一起,放在保持我党政治本色的高度上来看待。

       (二)从历史上看,能否有效反腐倡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习主席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而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可谓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而失去政权的事例同样不胜枚举。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问题。全国胜利前夕,他又告诫全党,务必保持优良作风,不要在糖弹面前打败仗。习主席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十八大之后,党中央之所以大抓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在于此。

       (三)从现实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习主席多次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他对这些问题作了具体揭露和深入剖析。比如,指出“四风”问题的20种表现、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23个突出问题、一些党员不守政治纪律的4种行为、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7种情况,以及军队建设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10个突出问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

       作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习主席对此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

       (一)把纠正“四风”作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历史上,我们党多次进行整党整风,每次整风都有各自的重点。新形势下抓党风建设,应当从何处抓起?习主席一针见血地提出,要从纠正“四风”抓起,把反“四风”作为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他指出:“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四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提出了一个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切入点。”强调反“四风”是“着力点”,是因为“四风”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和威信,而且有些不正之风本身就属于腐败范畴。强调反“四风”是“切入点”,是因为群众对“四风”感受最深、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解决了“四风”问题,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把反“四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可以说找准了病灶、点到了穴位、抓住了要害。

       (二)用“八项规定”来推动作风建设。十八大之后,党中央讨论抓作风建设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下口”的问题,最后决定从“八项规定”抓起。习主席指出,“抓‘四风’要首先把中央八项规定抓好”。这一重大举措,意义非同小可,效果超出寻常。首先,它体现了以上率下的鲜明导向。“八项规定”主要是针对中央政治局的,这对全党起到了巨大震撼和示范效应,迅速被各级认同和接受,事实上成了全体党员的共同规范。其次,它体现了共产党人最基本的作风要求。习主席指出:“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用这些要求来规范党员的言谈举止,天经地义,合情合理。正因如此,“八项规定”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热烈拥护,形成了强大的群众基础。再次,它提供了精准可靠的工作抓手。“八项规定”每一条都很具体、很明确、很实在,可落实、可检验、可评估。用这些规定来促进作风建设,抓到了实处和根本,克服了要求笼统、大而化之的弊端。

       (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习主席多次指出:“解决‘四风’问题没有休止符,一直是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他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是因为,风气建设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这几年来,尽管党中央大抓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不良习惯很难一下子扭转过来,往往还会回潮和反弹。只有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才能防止其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从实际情况看,现在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作案,甚至变本加厉;也有的变换花样,搞地下歪风和隐形腐败;还有的表面转变,内心却在等着“曲终人散”“涛声依旧”。“八项规定”公布三年来,全国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04934起,处理138867人,2016年5月又查处了3215起。这清楚地表明,反“四风”任重道远,决不可有丝毫松劲和懈怠。习主席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表示:“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我们要按照这些要求,着力抓常、抓细、抓长,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

       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着眼新的形势任务,鲜明提出了“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并采取前所未有的有力举措,取得重大成效。

       (一)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纠。这一要求的核心和要害是“全覆盖”“无禁区”。即无论是哪个行业领域,无论涉及谁,无论涉案范围有多大,只要发现问题,都坚决一查到底,决不使其漏网脱逃。一是“打虎”,就是严厉查处位高权重的腐败高官。从十八大至2015年底,先后查处了一批高级干部。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周永康、令计划等政治上的野心家、阴谋家,清除了党内重大政治隐患。二是“拍蝇”,就是严厉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对那些小贪官、微腐败同样也不放过,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三是“扫群鼠”,就是严厉查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有749人被终止代表资格,46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75人被双开,6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彰显了法要责众的取向和意志。

       (二)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这一要求的核心和要害是“不松懈”“不松劲”“不松手”。习主席明确要求全党,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一是对各种案件持续不断地进行查处和曝光。随着反腐败的逐步深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论调,如反腐败会亡党亡国,影响了经济建设;反腐败是权力斗争,与群众无关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有的是不负责的臆测和推断,有的是缺乏事实根据、根本站不住脚的伪命题,有的则是别有用心的攻击和诬蔑,它们直接干扰着反腐败的组织实施,影响到人们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对此,习主席给予了鲜明回答。这三年来,惩治腐败的力度不仅始终没有任何减弱,而且在持续加大,从而有效保持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二是对潜逃国外的腐败分子展开追逃。习主席多次强调,决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根据这一要求,有关部门加强了反腐败国际多边合作,相继将一批外逃多年的腐败分子缉拿归案。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反腐败既有很强的政治性,也有很强的法制性,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止出现主观随意和滥用权力等现象。习主席明确要求,一定要依纪依法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做到有章可循、遵规办事。一是要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办案程序,从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到移交司法、起诉、审判,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二是要坚持依法依规使用办案措施,对有关措施的使用条件、适用对象、审批权限,都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使用,搞好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问题。三是要坚持依法处置腐败分子。注意保障被审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禁逼供信和侮辱人格,使每个案子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军中绝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习主席指出:党内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队是拿枪杆子的,更不能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纵观历史,军队因腐败而丧失战斗力的事例随处可见。十八大以来,我军坚决查处腐败问题,使部队面貌为之一新。但必须看到,与全党一样,这方面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仍在打歼灭战攻坚战,一刻也不能懈怠,必须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克服松劲情绪,继续把这一斗争向纵深推进,努力取得决定性胜利。

       四、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但首先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厉惩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就纪律和规矩问题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原创性思想。

       (一)党要完成历史使命,必须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从最一般的意义上看,纪律和规矩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是政党建设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内在规律。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和规矩建设,一大通过的党纲,纪律规定占了相当比重;二大制定的党章,专列“纪律”一章;现行党章中,列行“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正是由于有了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才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先进和最有领导能力的政治组织。习主席鲜明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二)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一个完整体系。习主席明确提出了“党内规矩”这个科学概念,指出党内规矩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党章。这是党的根本大法,也是党的“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这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一种“硬规矩”。三是国家法律。这是党员必须遵守的“最大规矩”。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受制于国法,但是严于国法。四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做法,是一种“特殊规矩”。同样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体遵循。

       (三)核心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主席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他曾一连用5个“最”,来说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习主席提出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这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核心要义,一是要“服从中央”,二是要“忠诚组织”。服从中央,是由党员与党中央的本质关系所决定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既有成功经验,也有深刻教训。习主席把服从中央作为第一条来强调,严肃指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忠诚组织,是由党员与党组织的本质关系所决定的。现在,有的党员组织观念淡漠,不把自己看作“组织的人”;有的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本单位和个人重大问题;有的犯了错误后,采取各种手段欺骗组织,与组织对抗。这些都是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纠正。

       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制度是改进作风、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一方面,改进作风要靠制度。习主席指出,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症结就在于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另一方面,反对腐败也要靠制度。习主席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就是要把制度的篱笆真正扎起来,而且力求做到“扎细扎密扎牢”。习主席提出,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这些年来,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搞了不少制度规范,但有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有的相互脱节,形不成制度链条;有的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大,必须进一步加以改进。一是要突出重点。关键是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真正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二是要细致严密。习主席指出:“我们的制度有些还不够健全,已经有的铁笼子门没关上,没上锁。或者栅栏太宽了,或者栅栏是用麻秆做的,那也不行。”他形象地把这种现象比喻为“牛栏关猫”。三是要搞好配套。就是要使各项制度配套衔接起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最近,中央先后修订公布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了派驻纪检机构工作条例、纪检审查工作条例,正在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这些制度形成了“组合拳”,产生了全局效应。

       (二)着力抓好制度落实

       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贯彻落实,也没有价值可言。过去,不少制度由于落实不到位,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正如习主席所讲:“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法规制度成了“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样子货”和“聋子的耳朵——摆设”,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其公信力,形成“破窗效应”。因此,必须下气力抓制度落实,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习主席历来有一个重要思想,那就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定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他强调:“本在人心。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便力量无穷。”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制手段并用,才能相得益彰,达到最佳效果。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根本防线。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根源就在于信仰迷茫、精神缺失。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对理想信念讲得最多、强调最重,把他看做是“克敌制胜、拒腐防变的决定性因素”。新形势下坚定理想信念,一是要学马列理论。就是要大张旗鼓地高扬马克思主义旗帜,大兴学马列、讲马列、用马列之风。二是要学系列讲话。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主席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使其成为全党的共同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三是要学革命先烈。就是从老一辈革命家献身共产主义的事迹中汲取精神力量,受到鞭策鼓舞。

       (二)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形成反腐倡廉、崇清尚廉的文化氛围。风气与文化密切相关。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说到底是不良文化结出的恶果,必须与不良文化彻底决裂。要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大力倡导廉洁从政的人品官德,旗帜鲜明地反对跑找要送的“关系文化”、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封妻荫子的“特权文化”、奢靡攀比的“享乐文化”,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廉政文化教育中的“文化”,既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创造的红色革命文化,也包括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中央政治局曾组织第五次集体学习,专题研究廉政文化建设问题。习主席在讲话中一连列举10条古人这方面的名言,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和吸收借鉴。他还提出要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用这一文化资源来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氛围。

       (三)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近年来,各级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警示片、开设警示专栏、组织看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使党员看到践踏法纪红线的恶果。今后,要进一步改进警示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使党员干部真正警醒起来,引以为戒,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做到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

       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

       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习主席对此作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明确各自责任。习主席指出:要“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一思想,指明了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责任。现在,一些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各级党委一定要树立起“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真正把党的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和最大政绩来看待,切实种好这块“责任田”。正副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本着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精神,既挂帅又出征,同时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纪委主要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同时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按照党章规定,就是要“监督执纪问责”。为保证纪委能够有效履行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领导干部还是纪检干部,都要对担负的责任签字背书,出了问题,都要被追责问责。

       (二)提高能力素质。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越来越强,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比如,中央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正确地掌握运用这一原则,就要求领导干部和纪检干部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准确判断问题性质,正确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善于运用谈话、函询等方法。又如,在查案执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大量相关领域的情况,因而必须加强法律、财经、工程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争取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否则就难以开展工作。

       (三)自我严格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要带头做遵守纪律的模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这是最基本的道理。纪检系统及其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不能自恃特殊,同样需要高标准严要求。习主席多次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自我主动“清理门户”,防止出现“灯下黑”。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查处了一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案件。对此,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实珍惜岗位、珍惜名节,做到慎独慎微,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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