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成功重监管——香港证监会主席沈联涛在“中国证券市场十年论坛”上的演讲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证监会论文,创业板论文,中国证券市场论文,主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两年的努力,香港创业板于1999年11月推出,到2000年11月底,已有49家上市公司,其中六成是高科技股,市值已达85亿美元,最高峰时为130亿美元。台湾和内地的很多企业也看好香港创业板,目前有53家企业在争取上市。香港创业板是为高增长公司设立的,以信息披露为本。它在配合主板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为风险投资提供了很好的减持的渠道。香港已经具备了较完善的监管架构,也有较成熟、全亚洲最大的风险投资基地,这些风险投资对创业板的期望很大。但目前香港创业板多数股票跌破发行价,到2000年11月底,49家上市公司股票只有11家高于招股价,表现不尽如人意。
实际上香港创业板的表现和国际创业板基本一致。首个交易日认购率越高,表现越好,6个月后跌得越快,这和美国NASDAQ、日本及韩国的创业板表现一样。现价低于招股价的新股,其平均跌幅在香港是四成,日本是五成,NASDAQ是五成,韩国也是五成;现价高于招股价的新股,平均增长率香港是100%,日本是274%,NASDAQ是80%,韩国是100%。香港创业板股票波动幅度比主板高很多,主板恒生指数稳定在14000点左右,创业板指数已经跌了68%,说明科技股泡沫情况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爆破。
创业板科技股泡沫所带来的教训是什么?在这里,创业板首先要解决一个最大的争议。从交易所角度讲,上市公司越多越好;从企业讲,上市价越高越有利;而从监管角度讲,唯一最重要的目标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公性的市场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何平衡这几个方面的冲突是最难解决的问题。每个创业板市场都会面临这个问题。
另外,对于科技股,谁可以评估其价值,怎么评估其资产也是一个难题。因其没有盈利,没有交易记录,对于知识怎么评估,传统做法难以评价,让会计师、保荐人来评估也一样不容易。最先进的办法应该是应用实际期权理论,但这在技术方面还不成熟。如果大家都买科技股,股价肯定会涨,但科技股能涨到什么程度,没人能估计出。这正是“先脱手者赢、后脱手者输”的原则。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看科技股呢?去年我去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证监会的一位总裁一针见血地点出,科技股和探矿一样,我们并不知道近一二年能否探到矿。如果探到矿时价值会很高,探不到矿就会亏光。互联网股资金消耗率就像期权理论一样,买期权时有个期间的限制,时间到期价值就等于零。如果找到矿,找到新的科技时,期权很有价值。像淘沙得金一样,目前还没有很好的技术来评估(科技股)。
此外,从风险投资角度看,新经济虽然改变了交易方式和生活,但并不是所有新经济企业都可以脱颖而出。通常情况下,平均10家互联网公司,3家会以失败告终,最多6家收支平衡,只有1家有盈利。也就是说新成立公司,3~5年后3/4的公司会消失,只有少部分会存活。投资高科技企业的风险非常大,但也有企业会成功。科技股泡沫的教训是,大家过分看好科技股,认为5~10年传统经济完全就会变成高科技经济。所以,对科技股泡沫应保持理性的认识。
高科技股泡沫导致其市值跌幅很大。从2000年情况看,今年美国股票市场市值降了12000亿美元,日本降了4000~5000亿美元,香港股市降了900亿美元,投资者损失非常大。但是,香港创业板股价大跌最大的经验和教训在于,我们发现,在目前上市公司还未达到股份类别多元化的情况下,很多问题出在了监管方面。创业板和资本市场本身并未出现危机,投资者、基金对科技股的看法也较成熟。创业板股票以配送为主,往往容易使大量股票集中在少数投资人手中,造成股价被操纵、股价大幅波动。因此创业板不但对投资者不安全,对监管者的压力也非常大。
创业板成功和失败的先决条件有三个:第一是市场的透明度,有可靠、公开的信息。透明度表现在,以产权适当的组织发挥价格发现的功能;为有效的资源配置资金;协助企业和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帮助企业改善经营、减少操纵市场的行为。第二是激励机制,奖罚要分明。及时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令他们可以作出公平和有根据的决定,是任何公平及有效率的市场的支柱,这需要建立一个具有激励性质的监管制度,其设计必须能够奖励信任及惩罚欺诈行为。上市筹资是市场对企业的奖励,但是上市有其负面的影响,企业家可轻易地操纵市场,利用内幕消息来欺诈小投资者。这种行为如果没有受到惩罚,激励机制没有办法发挥作用。所以应严格执行监管法规,平衡赏罚。从监管者角度,不应阻止真诚、有信誉的企业上市筹资,但是从大众中筹资,就要对大众有交待,违规、内幕交易就应受到打击。阻止市场失当行为有赖于证券市场的公开性和当局的效率,但不应完全靠证监会一方的努力,打击市场违规要靠媒介、投资者、会计师、中介人、警察局等多个部门,不能单靠一个部门来做。第三是法规框架,要有清晰、完整的游戏规则。法规框架方面,应建立一套列明有关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共同规则,提供一套适合于所有中介人的清晰一致的操守指令;加强对合并、收购的监管,很多事情发生在公司上市后的购买,其中很容易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况;推行投资者教育计划,设立帮助投资者分散风险的指数基金。
监管创业板的架构,一定要配合国际证监会的监管原则。第一是信息披露,应确保披露完整、及时、准确,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的待遇,确保会计、审计符合国际准则。香港的监管原则是着重妥善的投资者保障,要求及时披露所有重大的资料,鼓励严格的企业治理架构,使用保荐人计划提高上市公司素质。
对于内地企业来香港创业板上市,香港证监会积极和中国证监会保持合作。第二,对于创业板参与者的责任,发行人向公众集资,必须对公众负责,诚实、透明地进行披露;对于服务商、交易所和中介人,要配备适当的软件和传送途径;作为监管机构,政府、证监会、交易所必须指定适当的监管架构,必须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对于投资者,必须明白风险和回报,必须认识游戏规则。也就是说投资者要清楚三个问题,即知道在买卖什么,知道自己可以承担多少风险,知道游戏规则是什么。
目前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潜力很大,在资金、人才、市场配合下,会有更好的前景。但同时风险也是存在的。创业板只是一个新的渠道、一个新的工具,其成功或失败还取决于不同的先决条件。香港证监会正努力与保荐人、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银行等各方合作,探讨怎么把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素质提高。
在众多新兴市场中,中国内地的经济体系面临的挑战尤其重大。由于中国的经济和全球的联系日益密切,以及即将加入WTO,在全球层面上与外国公司一较高低,中国除了必须尽快推行企业及银行体系的改革外,也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法规、监管架构、企业治理以及投资者教育。希望香港创业板能为内地民营企业提供很好的融资渠道,为国企改革提供筹集美元和港元的渠道,也希望未来深圳创业板的发展会给香港和内地的合作带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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