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宫廷舞蹈

论中国宫廷舞蹈

刘青弋[1]2014年在《中国古典舞代表作重建的探索与思考》文中提出在全球化的视野下,人类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提高,文化交流广泛。然而,在不同民族间古典舞蹈的文化交流领域,"中国古典舞"却常常处于失语与尴尬的境况。因而,这一现状要求我们对自身建设的文化基础何在作出回答。本文认为:当代中国古典舞蹈重建工程中最显著的成果是在"教学体系"建设方面——主要是在"教学法"建设方面,而在文化整体建设层面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关于中国古典舞代表作重建研究的创新点在于:其一,在理论上探究"中国古典舞"的概念,明确地界定:古典舞是从古代流传后世的、被后世认同与追认的传统典范之舞。首次提出:中国古典舞属于"非遗"保护范畴,是由当代人"挖掘"、"整理"、"保护"与"传承"的对象,而非是由当代人"创建"的产物。其中,戏曲舞蹈作为中国古典舞本身的一部分,无需进行"舞蹈化"的改造。其二,首次明确指出:中国古典舞建设最核心的缺位在于历史形态的"代表作"建设缺位,从而将"中国古典舞历史形态的代表作"作为研究对象,在实践上探索了"中国古典舞代表作"重建的有效方法与途径。其三,深入挖掘获得了可靠的历史证据,尤其是依据详实的乐谱、舞谱、图谱,进行系统"复建"中国传统雅乐舞代表作的实践,从而有力地证明了古典形态的舞蹈在历史上的真实存在。其四,首次创造性地提出"在亚洲‘非遗’中建立中国宫廷舞蹈代表作体系"和"建立亚洲汉字文化圈中的古典舞体系"的观点,并付诸探索实践,初步形成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

袁禾[2]2000年在《论中国宫廷舞蹈》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宫廷舞蹈源远流长,丰富多彩,是中国数千年舞蹈文化与精华的典型和代表。它勾画着中国古代舞蹈的发展轨迹,代表着中国古代舞蹈的整体水平。 中国宫廷舞蹈可以分为形成期、发展期、高潮期、转折期和结束期等五个历史演进阶段。从夏朝到西周,是宫廷舞蹈的形成期;春秋战国之交到汉末,为其发展期;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是宫廷舞蹈渐次推向的高潮的时期;宋元,是宫廷舞蹈的转折阶段;明清,随着封建王朝的灭亡,宣告了中国宫廷舞蹈历史的结束。 中国宫廷舞蹈在其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各阶段具有不同的风格特点。例如,西周雅乐舞展示着庄肃崇高,六朝舞蹈表现为柔靡温婉;唐宫燕乐辉煌绚丽,宋代歌舞典雅规范……而这一切,又分别反映着各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文化意识和文学艺术思潮。同时,由于这些风格特点,又决定了宫廷舞蹈的审美形态。 另外,中国宫廷舞蹈作为中国宫廷文化和艺术的组成部分,有着与中国宫廷文化艺术密切相关的诸多文化性质和形式特征,总结这些性质特征,主要表现为政教性、宗教性、兼容性、集粹性、享乐性等五大文化性质以及威仪性、装饰性、写实性、规范性、综合性等五大形式特征。 中国宫廷舞蹈积累丰厚,容量庞大,无可避兔地形成良莠混杂、糟粕与精华共存的情况。从整体上讲,中国宫廷舞蹈的流弊与英华集中表现在其政教模式性和意象与意境的创造方面。 由于宫廷舞蹈一方面以民间舞蹈作为自己的形式与内容的基础,与民间舞蹈保持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宫廷舞蹈又以其统治阶级的舞蹈之特殊地位深刻地影响着民间舞蹈、士族舞蹈,影响着时代舞蹈的时髦风尚和潮流动向,从而成为古代舞蹈史的一个“结”和“纲”。而只要抓住了“宫廷舞蹈”这个纲,则对了解中国古代舞蹈史不啻为抓纲举目。 《中国宫廷舞蹈》一文,在研究了大量史料的基础上,以史料为依据,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出发,在对中国宫廷舞蹈予以系统梳理和全新观照的同时,对其进行了思辨式的逻辑分析和规律性的理论把握,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

陶钧[3]2016年在《唐代“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为鼎盛的一个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方面都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随着唐王朝的不断壮大,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舞蹈艺术的需求也在逐渐扩大。这一时期无论是在宫廷中由专人表演供统治阶级享乐的宫廷舞蹈,还是在民间场所由民间艺人表演供百姓自娱自乐的民间舞蹈,都逐渐形成了各自的形态和特征,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艺术价值也是不尽相同。在唐朝这个大环境下,两者相辅相成,其中的联系微妙而发人深思。本文旨在选取唐代“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的典型异同点,分别从文化性质、形式特征、继承吸收创作以及审美形态艺术价值四个方面,将两者进行一个比较分析,希望能够让读者们对唐代的“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有一些更为清晰的认识。这里笔者一改之前专著中分散论述,不太全面的问题,希望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看待他们,从文化出发,倚靠了许多的相关学科知识作为支撑,对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进行一个集中专门的论述,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来进行一些探究与反思。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随着唐王朝的不断壮大,唐代的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都得到了飞速发展,两大潮流之间有着很多的异同点。虽然服务对象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创作特点及审美也不同,但两者任然保持着一种渗透性和灵活性。他们以一种并进的方式共同促进着我国舞蹈事业的蓬勃发展。在当代我们民族民间舞中兴起的“学院派”与“民间派”,就与唐朝的这种“宫廷”与“民间”舞蹈的关系非常的相似,希望通过本文的提炼和总结,能够让大家学习古人的创作手段,不断的完善二者,取长补短,共同促进舞蹈事业的繁荣。

苏蕊[4]2017年在《藏族宫廷舞蹈的语言系统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以藏族宫廷舞蹈为研究对象,以“噶尔”和“囊玛”为主要研究个案,对藏族宫廷舞蹈进行语言系统研究。藏族宫廷舞蹈“噶尔”与“囊玛”因具有宫廷舞蹈的政教性、宗教祭祀性等文化特征,成为藏族宫廷宴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结合历史及当下,从语言学、符号学角度,以多模态话语媒介系统的新视角,对藏族宫廷舞蹈进行语言系统研究,为当下舞蹈身体语言研究提供新视角。本文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分析:第一,通过对藏族宫廷舞蹈形成及演变进行地理历史背景脉络的梳理,并结合政教合一制的研究,探求藏族宫廷舞蹈形成的历史背景。第二,通过“大、小传统”舞蹈场的对比分析,探求藏族宫廷舞蹈属于大传统文化下的宫廷舞蹈。第三,从本体身体语言的和非本体身体语言两个方面对藏族宫廷舞蹈的身体语言进行整体分析,探讨其语言中心和互补两种关系。在本体身体语言的分析中,藏族宫廷舞蹈的形成具有群体性,演说性功能增强使其成为身体语言的中心呈现;非本体语言系统中,在多模态话语媒介系统的关系呈现中,藏族宫廷舞蹈媒介系统对中心语言有着互补作用。

鲍思蒙[5]2017年在《古代舞蹈复现的实践探索论证》文中认为本文以古代舞蹈复现的实践探索论证为出发点,以古代舞蹈复现的几种实践形式为切入点,以艺术家个案为研究依托,试将当今舞蹈发展样貌中新兴的不同古代舞蹈复现形式进行横向的归类整理和比较分析,并从文化的角度、艺术的角度、审美的角度、历史的角度等几种层面,对古代舞蹈复现实践探索的三种类型进行了寻根式的研究。从现存的复现形式入手,通过分析其实践探索的方式方法以及传承、发展的艺术途径,向回追溯其文化之根、艺术之根,得到当今古代舞蹈复现实践探索的文化内涵支撑、艺术内涵支撑,归结出古代舞蹈复现实践探索在当下舞蹈艺术发展的整体历程中其对审美的回望、文化的重塑、传统保护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

宋艺[6]2017年在《广场舞现象之大众文化心理探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稳步提升,人们在对于物质生活不断满足的基础上,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精神文化需求。广场舞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非专业化的、以娱乐健体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性体育舞蹈活动,既不属于单一的舞蹈,也不属于纯粹的体育运动,音乐是广场舞活动的重要载体。本文从音乐本体特征研究出出发,探寻广场舞音乐的共性特征,分析广场舞及其音乐对人的生理—心理机制的影响,并结合大众文化及社会学的相关理论,探究广场舞的文化特征。全文主要由五个章节构成。第一章"广场舞概况"。笔者对现有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结合自己的实践调查和研究,对广场舞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广场舞的起源及发展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广场舞的特征。第二章"广场舞音乐分析"。笔者以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文体团队联合会广场舞队和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站前广场舞队为两个研究案例,对两支队伍使用音乐的速度、节奏节拍、旋律、结构等特征,通过数据、图表等方式进行比较和分析,并结合音响刺激-反应的相关理论和成果,探究广场舞音乐对于参与者生理—心理机制的影响。第三章"广场舞及其音乐的大众文化特征"。在第二章音乐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于大众文化角度,分析广场舞及其音乐的大众文化特征和审美意义。第四章"广场舞文化的社会属性"。立足于社会学相关理论,从群体心理、从众心理、亲和动机等方面,分析广场舞活动对个人及社会的影响。第五章"广场舞现状及发展问题的思考"。基于上述章节的分析和阐述,分析广场舞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原因,并对其现存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思考和建议。在当下的大众文化发展潮流中,火热的广场舞正影响着一批基层百姓的生活。本研究期望通过上述分析和研究,对广场舞现象的音乐特征、文化特征、社会功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论述,使人们对这一社会文化现象发展的内在原因、及其所反应出的群体心理特征等有较全面的认识。

庞蓉[7]2013年在《中国舞蹈与戏曲舞蹈之关系》文中指出论文主要研究论述了舞蹈在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历史上不可缺上的文化发展。舞蹈的最初诞生是服务于人类肢体语言的交流,是为满足于人类的自娱自乐以及祭天娱神的;再后来的舞蹈发展中它的作用更加明显出来,它主要是为皇室贵族教书育人、祭天娱神服务;到汉唐及以后,国家富强壮大外邦来往增加,中外文化交流融合,舞蹈也随之逐渐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工具……以上都是舞蹈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所扮演过的重要角色。在宋元时期,戏曲开始萌芽发展。戏曲艺术发展使得舞蹈的独立表演形式停滞不前,戏曲与舞蹈开始交流与融合,并诞生了舞蹈的新型表现形式——戏曲舞蹈。在明清时期,戏曲与舞蹈相互交流,密不可分,这一时期的舞蹈艺术作品多是戏曲舞蹈的形式表演。中国古代舞蹈的动作,在这一时期也有许多增加与改变,戏曲舞蹈逐渐成为舞蹈艺术的主要表现形式,深受百姓喜爱,并流传至今。到了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时,舞蹈便又从戏曲艺术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表演形式——中国古典舞。中国古典舞是结合了中国古代舞蹈与戏曲舞蹈的精华,尤其是戏曲舞蹈元素,它无论是在舞姿身段,或动作造型上都会有西区舞蹈的身影。戏曲艺术与舞蹈艺术二者密不可分,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合与分中共同提高与进步,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杜亚楠[8]2016年在《四川地区秦汉时期舞蹈图像研究》文中指出四川地区有着独特的地理环境,独特的自然气候,这些自然赋予的独特性,影响了四川地区的文化发展,文化又影响着舞蹈的发展。四川地区秦汉时期的舞蹈发展,在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个历史背景下,逐渐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中原地区对四川地区有着很大的影响,四川地区本身的发展也促进了舞蹈的发展。四川地区秦汉时期的乐舞广收并蓄、融合众技,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舞蹈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百戏俗舞、宫廷乐舞、宗教舞蹈等。百戏俗舞也是在这一时期发展也到达了新高度,四川地区秦汉时期的舞蹈有兼收并蓄,和而有新;雅俗兼顾,古拙新巧;继承吸收,轻盈曼妙等审美特征。在这大一统的时代里,研究四川地区的舞蹈图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着手于四川地区舞蹈图像的收集分析,还有对舞蹈种类的划分以及舞蹈的审美特征进行探索研究。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绪论部分提出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内容的意义和价值、研究范围的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一章是关于四川地区舞蹈图像生成的背景进行了研究。第二章将收集到的舞蹈图像按材质分类进行研究,分为画像砖、画像石、陶俑、青铜器。第三章按照舞蹈图像的风格分类进行舞蹈风格的研究。第四章探讨了四川地区舞蹈的风格特征和审美特征。结语部分对本文的研究作出了一个总结。

张维青[9]1997年在《论中国民间舞蹈的传统文化特征》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古远的沃土上和新兴的城镇里,人们不难感到传统的厚重和现代的清丽。尤其是在逢年过节的日子里,人们更可看到热闹红火的民俗活动。在这些民俗活动中,最令人瞩目的也许就是民间舞蹈。参加舞蹈的农民穿红戴绿,喜笑颜开,在欢悦的锣鼓声中腾挪跳跃,尽展风采。他们在广

杨璐[10]2018年在《从宫廷乐舞看隋唐与高句丽、百济的文化交融》文中研究说明隋唐是中国结束五代十国长期战乱之后,中国重新成为在当时古代东亚世界具有重要地位的一个重要阶段,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进一步向前发展。与此同时在东亚地区,与中国领土相近的高句丽和百济经历过国家的全面快速发展之后已逐渐走向衰落。本文选取具有政治和文化双重特性的宫廷乐舞为研究对象,时间范围划定为公元七至九世纪,讨论隋唐时期中国同高句丽、百济为代表的朝鲜半岛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影响。之所以在三国中选择百济和高句丽,是因为从史载和后世研究来看,高句丽和百济音乐的共性更多,明显区别于新罗音乐,更便于讨论研究。本文从历史和音乐两个专题入手,分为横纵两条线索。横向线索是宫廷乐舞的对比,纵向线索是隋唐宫廷乐舞的传播与回流。具体来讲,横向线索有两个分支,一是将朝鲜半岛内部的百济乐舞与高句丽乐舞进行区分比较,二是将高句丽、百济乐舞与中国同期政权宫廷乐舞进行比较。纵向线索以宫廷乐舞的传播与回流为立足点,一方面重点研究具有代表性的十部伎和高丽伎,另一方面讨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乐器如箜篌、玄琴的演变过程。文章的核心内容有两个,一是隋唐宫廷乐舞中的高句丽、百济因素,二是其产生的影响。虽然在历史上的最终结果是高句丽和百济皆为唐所灭,但这不能理解为唐单向地收纳了高句丽、百济乐舞。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隋唐与朝鲜半岛的高句丽、百济乐舞之间是相互影响的,二者相互间的影响,既体现在音乐领域,也体现在政治生活中。本论文由绪论、论文主体和结论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章为绪论部分,由三部分组成:论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现状、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章分别阐述了隋和唐两代王朝的国内环境,及其与高句丽和百济的外交关系。隋唐与高句丽、百济外交政策的制定,立足点是本国利益,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第三章由三部分构成。首先对乐舞与宫廷乐舞进行讨论,分析了乐舞的存在价值,以及宫廷乐舞的特性及辨识度问题。乐舞的产生源自于人类处于懵懂时期的无意识活动,后逐渐从劳动中脱离出来并形成了舞蹈和音乐,在人类社会继续发展之后乐舞被赋予了艺术价值,成为有意识的社会活动。而宫廷乐舞作为舞蹈的一种种类,从产生开始就伴随着政治性,与封建王朝的兴衰同步,服务于政治行为。由此,政治文化交往与音乐相结合,在这一部分奠定了全文基调。其次重点介绍了立部伎和坐部伎的设置及构成形式,探讨了乐府的增设与扩展,以此来说明隋唐宫廷乐舞得到空前的发展和繁荣。在这一章中还介绍了具有朝鲜半岛原生性质的乡乐和巫乐,对高句丽、百济乐舞进行辨析,分析其中的共性与差异。第四章乐舞的流转与交融过程是全文的核心内容。高句丽、百济乐舞在隋唐时期被统称为高丽伎,这一章首先由文献和壁画入手讨论隋唐十部伎与高丽伎的联系。随后选取三种具有代表性的乐器,从琵琶的传播与回流以及箜篌和玄琴的比较,来讨论乐舞是如何在中国和朝鲜半岛间流转与交融的。最后,讨论隋唐宫廷乐舞对东亚历史进程产生影响的原因及表现,认识中韩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最后一部分为本文的结论部分,对全文观点进行总结论述。

参考文献:

[1]. 中国古典舞代表作重建的探索与思考[J]. 刘青弋.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2014

[2]. 论中国宫廷舞蹈[D]. 袁禾.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00

[3]. 唐代“宫廷舞蹈”和“民间舞蹈”的比较研究[D]. 陶钧. 江西师范大学. 2016

[4]. 藏族宫廷舞蹈的语言系统研究[D]. 苏蕊. 南京艺术学院. 2017

[5]. 古代舞蹈复现的实践探索论证[D]. 鲍思蒙. 西安音乐学院. 2017

[6]. 广场舞现象之大众文化心理探析[D]. 宋艺. 上海音乐学院. 2017

[7]. 中国舞蹈与戏曲舞蹈之关系[D]. 庞蓉. 山西师范大学. 2013

[8]. 四川地区秦汉时期舞蹈图像研究[D]. 杜亚楠. 重庆大学. 2016

[9]. 论中国民间舞蹈的传统文化特征[J]. 张维青. 齐鲁艺苑. 1997

[10]. 从宫廷乐舞看隋唐与高句丽、百济的文化交融[D]. 杨璐. 延边大学.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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