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IP:美国推行“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的新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新生代论文,协定论文,自由贸易论文,新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TTIP:起源和原因
(一)TTIP起源
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和欧盟双方有意推动建立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Transatlantic Free Trade Area),构筑新的欧美同盟关系。1995年欧美在马德里举行的首脑会议上签署了《跨大西洋新议程》(New Transatlantic Agenda),旨在欧美之间合作形成综合框架,并就建立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进行了讨论,然而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并未成行。此后双方多次就此议题进行讨论,2007年布什政府又一次提起跨大西洋经济合作议题,但是该努力很快又因双方在法规上的差异而停滞。①直到2011年11月28日欧美峰会上,美国总统奥巴马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欧盟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共同授权设立了“促进工作与经济增长高级别工作组”(High Level Working Group on Jobs and Growth,以下简称HLWG),HLWG由美国贸易代表Ron Kirk和欧盟贸易委员Gucht共同领导,工作任务是“制定欧美贸易和投资政策措施,以促进双边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②2013年2月13日,欧美发表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简称TTIP)谈判的共同声明。2013年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就欧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草案授权达成一致,正式批准进行谈判。美国贸易代表于2013年3月20日向白宫递交通知函。③欧美于2013年6月启动谈判,目标是2年内建立全球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区。
(二)提起TTIP的原因
美国和欧盟重提TTIP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TTIP的背景原因:WTO停滞不前下自由贸易协定的网络化发展
于2001年开始的WTO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美国和欧盟都开始寻找贸易自由化的其它途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较多边协议更易达成,也可以涵盖多边协议中尚未准备好的议题。美国和欧盟都将21世纪“新生代”(next generation)自由贸易协定作为贸易议程的新中心,并集中于快速增长经济体,尤其是亚洲国家。美国在亚太领域发起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TPP)就是一个综合的高质量贸易协议。另一方面,欧盟也与一些亚洲国家进行了贸易谈判,包括印度、马来西亚、越南、泰国,以及刚于2013年3月25日开始的日本自由贸易协定。多哈回合的失败,以及自由贸易协定的网络式发展,都为美国和欧盟之间发起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协定创造了动力。④
2.TTIP的直接经济原因:加强欧美经济纽带促进双方经济和就业增长
TTIP谈判所囊括的经济体占全球GDP的47%,商品和服务贸易额近1万亿美元,美国和欧盟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二者相加占全球出口总量的25%,进口总量的32%。大西洋两岸同时看中了贸易协定会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数以百万的就业机会。美国和欧盟都试图使受金融和经济危机影响的经济衰退得以复苏。TTIP是解决经济困境的办法之一,希望进一步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根据欧盟报告,欧盟和美国的GDP将以短期内年增长0.5%,长期年增长1%的速度增长,并创造200万个新的就业岗位。⑤
3.TTIP的深层战略原因:影响新兴经济体和全球贸易体系
正如欧美在TTIP联合声明中所说,“通过TTIP谈判,欧美将不仅能扩大跨大西洋的贸易和投资,而且将发展全球贸易规则、加强多边贸易体系。”⑥TTIP追求的目标不仅是加强与欧盟的经济纽带,而且是以加强与欧盟的经济纽带为途径加强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济关系。TTIP将致力于建立欧美之间的贸易规则,如果被更广泛地采用,则会对全球贸易自由化产生催化剂作用,可以帮助在全球经济中形成实践、标准和规则。对于新兴经济体的企业来说,TTIP制定的欧美共同标准意义重大。它们的产品不用再分别按欧美标准生产,而是可以遵循统一标准生产出口到欧美市场。由于本国标准与欧美标准不同带来的成本,这些国家的企业将很可能向政府施压要求采取欧美标准。欧美企业将是最大的获利者。此外,美国经济、能源与农业事务副国务卿Robert D.Hormats于2013年4月23日在霍普金斯大学的演讲中提到美国希望与欧盟进行TTIP谈判的两个核心考虑是:第一,美国对亚洲的“再平衡”(rebalancing or pivot)外交和经济政策最近受到了很大关注。亚洲的经济重要性不容置疑,对于美国来说,亚洲是巨大的经济优先;亚洲对于欧盟而言也是如此。事实上,如果美国和欧盟之间结成了强大的经济纽带并建立了高标准,在面对亚洲的竞争挑战时,会处于一个更强大的位置。第二,美欧之间加强的经济纽带以及为双方带来的经济利益将提高双方与亚洲和世界上其它的经济新兴体建立更强大关系的能力,而这种关系将有益于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建立高质量标准和规则。⑦
二、TTIP:内容与挑战
(一)TTIP的主要内容⑧
加强欧美经济纽带促进欧美经济和就业,影响新兴经济体和全球贸易体系是TTIP谈判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两个主要目标,HLWG制定出了TTIP的主要谈判内容:第一部分“市场准入”是传统贸易议题;第二部分“法规和非关税壁垒”是TTIP的谈判重点,由于欧美之间的关税已经很低,要想实现进一步的贸易自由化促进经济和就业增长,关键是消除因法规差异带来的成本和减少非关税壁垒,这部分同样是WTO提出的重点;⑨第三部分“解决全球贸易挑战和机遇的规则”是美国通过TTIP制定全球贸易新标准和规则的重要途径,其中涵盖了包括知识产权、环境、劳工、投资、国有企业等在内的一系列WTO之外的“21世纪议题”。
1.市场准入
美欧货物贸易的关税已经很低,平均为4%,进一步的关税消除仍将为美欧创造更大的经济利益。TTIP将综合解决与关税、服务、投资和政府采购有关的市场准入障碍,协议标准应高于美国和欧盟之前缔结的所有贸易协议中的标准。第一,关于关税。协议目标是消除双边贸易中的所有关税,协议生效时消除绝大部分关税,短期时间框架内逐步消除最敏感产品的关税。谈判过程中,双方都要对最敏感产品的关税进行考虑。第二,关于服务。该协议在服务领域的目标是,将每一方在以往贸易协议中所达到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最高水准相结合,并在承认某些部门的敏感性的同时,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市场准入障碍实现新的市场准入。而且,协议应包括与许可、资格条件和程序相关的透明度、公正性、正当程序方面的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提高欧美现有贸易协议的监管原则。第三,关于投资。该协议中的投资自由化和保护条款应以双方现有投资自由化的最高水平和保护的最高标准为基础。第四,政府采购。谈判目标是基于国民待遇原则,在政府的所有层面实质性地提高进入政府采购的商业机会。
2.法规和非关税性壁垒
双边找到解决“边境内(behind-the-border)”贸易障碍的新方法,包括:在保障健康、安全和环境,以及合法的监管目标的前提下,降低因法规引起的不必要成本和行政滞后;通过平等、相互认可等方式加强法规的兼容性。其中核心议题是找到防止因非关税壁垒而限制欧美在全球企业创新和竞争的能力。双方应加强监管机构的上游合作,增加标准相关议题的合作,主要包括:第一,卫生和植物检验检疫(SPS)机制;第二,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第三,法规一致性和透明度的交叉议题,对货物和服务贸易更有效的、成本收益高的、具兼容性的法规;第四,在特定的、相互承认的货物和服务部分的法规一致;第五,在未来法规合作上形成框架。
3.解决全球贸易挑战和机遇的规则
鉴于跨大西洋伙伴关系的规模和影响力,协议目的不仅与双边贸易有关,还在于发展增强多边贸易体系的规则。第一,知识产权。美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希望达成的目标是:达成与美国利益相符并反映美欧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上共同的高标准目标,以维持和加强美欧在知识产权议题上的合作领导关系;加强并保护美国创作者、创新者、企业、农民和工人基于知识产权强保护和知识产权有效执法而获取的利益,以及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⑩第二,环境和劳工。欧美致力于对环境和劳工提供高水平的保护,促进国际劳工组织核心标准的采纳。其它全球性的相关挑战与机遇。由于全球贸易和投资蓝图在近年发生了很大改变,基于更复杂的跨境供应链而出现了新的生产类型等因素,解决全球贸易挑战和机遇的规则包括:海关和贸易便利化、竞争政策、国有企业、本土化贸易壁垒、原材料和能源、中小企业和透明度。
(二)TTIP可能面临的挑战
欧美在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数据保护、公民隐私权、地理标示保护等议题上都存在较大分歧,一方面反映了欧美之间文化传统上的差异;另一方面,欧美将减少法规差异(regulatory divergences)作为谈判的核心议程,也让我们看到了双方在该领域还要经历较长的谈判过程。跨大西洋双边都认识到这些差异,很多贸易专家对美欧自由贸易谈判的前景持谨慎乐观态度。
欧盟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13年4月25日批准了一项关于TTIP的决议,其中提出了双方进一步对话所需的一些核心要求。(11)
第一,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视听服务”(audiovisual services)完全从谈判中排除。视听产业的“文化例外”是一个敏感议题。“文化例外”是指文化应与其它商业产品区分对待,允许一国给予本国音乐和电影一定配额用于国家电视和广播节目,并给产业一定补贴。法国总统在2013年3月15日结束的为期两天的欧盟峰会上已明确表态“文化例外”为非谈判领域。(12)但是美国认为“文化例外”也是一种贸易保护的形式。
第二,欧盟议会成员提出美国应尊重欧盟的基本权利,对个人资料给予高度保护,而美国则希望确保数字资料的跨境自由流动并就此形成新的协定条款。这就引发了个人资料如何在国际流动的同时仍受国内隐私法保护的问题。欧盟议会成员援引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下保护个人资料的第14条款,允许各方采取与本国保护个人隐私法律相一致的措施作为例外。资料保护和隐私权对于欧盟立法者来说是敏感议题,他们不希望因为贸易而削弱欧盟各国加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则。欧盟贸易委员古赫特说,隐私权不是TTIP的核心议题,但是要放在另一个单独轨道中进行谈判,可见有关该议题的谈判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第三,TTIP强调双方要在金融服务领域实现平等、相互认可、融合及治外法权,欧盟并基于此提出“在欧美双方建立一个共同的金融监管框架”。然而欧美双方从来在金融部门的规则和监管上存在较大分歧,有资料表明美国财政部不愿将金融服务规则纳入谈判内容。此外,欧盟提出美国在海运和航运服务方面对欧盟存有限制。
第四,农业仍是欧美贸易关系中有争议的议题,双方的农业游说集团都将努力争取自身的利益。而且,关于转基因生物(GMOs)预防原则、克隆和消费者健康等方面,欧美之间存在较大分歧。欧盟在食品安全标准上的立场非常明确,强调转基因生物、克隆和消费者健康领域的强保护,美国则批评该做法并不科学。此外,欧盟要求美国对欧盟牛肉产品解除进口禁令,作为“建立信任措施”。美国与欧盟之间针对转基因食品的争议,始于2000年初欧盟停止发给GMO食品输入许可。欧盟虽于WTO争端解决程序中败诉,并重新修改GMO食品输入许可相关法规,以符合裁决要求,然而欧盟成员却拒绝适用该项修改的法规,因此目前仍有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其食品或饲料因含有GMO成分而无法进入欧盟。(13)
第五,欧盟提出“明确而清晰”的强保护领域包括地理标示。这是欧盟在知识产权领域历来强调的重点。
三、TTIP:美国推行“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的新发展
美国在2000年前只与加拿大和墨西哥缔结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000年后共缔结了13个自由贸易协定。美国近期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基本框架大致相同,基本涵盖了包括农业、服务业在内的市场准入,以SPS和TBT为主要内容的非关税壁垒,以及包括知识产权、环境和劳工在内的全球贸易规则。(14)但是,自由贸易协定中制定的标准越来越高。于2007年6月30日签订协定文本,2010年12月3日达成修订协议的《美韩自由贸易协定》在签订时已被认为是当时自由贸易协定的最高标准。2009年美国宣布加入TPP谈判,更是在加入之时就强调建立一个“高标准、体现创新思想、涵盖多领域和范围的亚太地区一体化合作协定”,并提出“要将TPP打造成新生代(next generation)自由贸易协定的典范”。(15)TTIP在多个领域强调该协定的谈判目标是以欧美此前分别与其它经济体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标准为基础,实现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最高标准。美国正在力推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一)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排除弹性空间设置高标准
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以美国的经济福利和收益为目标,在多个领域设置高标准,排除弹性政策空间。积极寻求在市场开放和竞争、劳工条件和环保方面的标准高于WTO的一般原则,引导全球贸易规则走向。(16)以其中的知识产权标准为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知识产权领域通用的国际规则。但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并不满足于此,通过《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TPP等一再将知识产权标准推高,减少TRIPS下的弹性空间,将天平一次次地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倾斜。而对知识产权的强保护意味着对欧美等知识产权净出口国权利和就业的保障,此前欧美就和其它一些发达国家曾就知识产权执法达成了ACTA。可见,TTIP在知识产权、劳工和环境等高标准设置上较易达成一致。
(二)TTIP与TPP等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可能产生相互影响作用
TTIP于2013年6月开始谈判,由此美国进入同时进行TTIP与TPP谈判的状态,这两个以“高标准”为主要特征的协定很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作用。尽管欧美在诸如视听服务、转基因等方面有所分歧,但是欧美在保护消费者、环境、知识产权等普遍议题上追逐着同样的“高标准”目标。除去因为文化等因素造成的敏感议题外,欧美在多个方面有着较为广泛的利益基础。正如其最初设定的目标那样,最终达成的TTIP协定将在多个领域再次刷新现有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标准。而TTIP在高标准谈判上遇到的阻力很有可能低于TPP,这将反过来进一步确立美国在TPP谈判中的高标准立场。此外,欧美两个最大的经济体之间形成的TTIP将在未来美国和欧盟分别与其它经济体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时产生极大的示范效应。
(三)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旨在建立新的全球贸易规则
TTIP在监管障碍、竞争政策、原材料和能源等议题上都会为全球贸易自由化设定更高的标准。工作组致力完成的五项目标中有两项与规则制定有关:第三项,增强规则和标准的兼容性;第五项,在关于共同关注的全球议题的规则和原则制定上加强合作,达成共同的全球经济目标。(17)法国巴黎政治学院经济学教授帕特里克·梅瑟利说,大多数美国政策制定者倾向于把美欧自贸区作为全球贸易的规范基准,并针对发展中国家来推行。(18)美国的“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向我们传达了一种讯息:美国在构建和推行新的全球贸易规则。
关于TTIP对全球贸易带来正面还是负面影响存在不同声音。支持者认为TTIP为多边贸易体系带来了新的刺激,美国也一直强调TTIP是WTO未来发展的基石。反对者认为TTIP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莱曼教授将TTIP称为“全球贸易碎片化故事的最新篇章”。(19)多边贸易体系是确保所有成员都能从全球化中获利的公平机会,现有欧美两个最有力的经济体之间进行TTIP谈判,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否意味着对多边贸易体系的放弃。
四、中国的应对
对于美国一再推高全球贸易标准的做法,无论是在亚太地区,还是在跨大西洋地区,中国终将受其影响。面对美国在自由贸易协定中推行的高标准,中国应做出应对。正如有学者认为加入TPP从长远来讲也许不是对中国经济最完美的选择,但是从战略角度来讲却是最理性的选择。(20)中国政府应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充分重视TTIP,尽早进行国内准备工作。在国际舆论对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态度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仍以“传统”自由贸易协定与其博弈,一方面在与中国发展权息息相关的领域坚持立场,另一方面积极吸收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合理部分。
(一)打好“传统”自由贸易协议的牌,与“新生代”自由贸易协议博弈
中国已经向欧盟递交议案,对《中欧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在积极进行《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谈判。于2013年5月开始第一轮谈判的RCEP以东盟现有自由贸易协定为基础,旨在将“10 +6”中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分别缔结的5个自由贸易协定进行整合,进一步加深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程,最终形成一个协议。RCEP具有显著的柔性和弹性空间,它“承认参与国个体差异和所处不同环境”。这一允许例外条款和特殊照顾的方式,事实上是对传统的“东盟方式”的重申。充分关注和尊重印度及部分东盟后进国家的状况和合理诉求,无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贸易透明度等规则方面都力图起到为整个东亚地区“托底”的作用。(21)这是传统自由贸易协议的谈判方式,其柔性和弹性空间正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和技术发展阶段最需要的喘息和发展空间。RCEP体现了“传统”自由贸易协定与“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之间的博弈。这也解释了为什么RCEP一经推出,即被拿来与TPP进行比较,因为二者在事实上形成了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的根源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位于不同的经济技术发展阶段。
我们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需要发展空间,这是传统自由贸易协议存在的客观条件;而且,发展权益,尤其是其中涉及的公共健康权利等,使得学术界和舆论导向支持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而这些正是美国在WTO多边贸易体系谈判中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国试图在WTO之外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的路径实现其目标,关于自由贸易协定的作用目前尚未有定论,中国要再度拿起发展中国家的武器作为回应。
(二)坚持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立场
以新生代自由贸易协议中典型的知识产权高标准为例,知识产权集中反映了位于不同经济技术发展阶段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分歧。在美国的贸易产业中,依赖于创新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占了美国出口额的一半多,促进了美国经济增长的40 %。(22)也就是说,发达国家所追求的国际知识产权强保护和执法高标准意味着经济利益的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发展中国家则希望通过例外安排和政策弹性,获取技术发展的空间。二者相较,可以看出权益轻重。发达国家强势争夺的是经济利益,发展中国家力图争取的是发展空间。这也是国内外众多学者抨击知识产权高标准的主要原因所在。知识产权制度应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之间、权利所有人和义务人之间达成平衡。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坚持知识产权的公共利益目标和衡平价值,力争发展的权利和空间。
(三)积极吸收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合理内容
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作为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协定,其中必定有许多因素值得吸收。有学者提出,在RCEP谈判中适当加入某些TPP所主张的合理内容,争取实现RCEP和TPP之间的战略互动。(23)积极吸收新生代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合理内容,有助于我国提前做好准备。中国应着力于进行制度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从长远来看,中国日益增长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将会削弱美国因高标准而享有的竞争优势。
①Will the 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Be a Game-changer?欧盟政策中心[2013-05-25].http://www.eucentre.sg/articles/454/downloads/PB05.Issue5-Apr13.pdf.
②Final Report High Level Working Group on Jobs and Growth.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2013-05-25].http://www.ustr.gov/about-us/pressoffice/reports-and-publications/2013/final-report-us-eu-hlwg.
③European Union and United States to Launch Negotiations for a 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欧盟委员会网站[2013-05-30].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press/index.cfm?id=869.
④Will the 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Be a Game-changer?欧盟政策中心[2013-05-25].http://www.eucentre.sg/articlea/454/downloads/PB05.Issue5-Apr13.pdf.
⑤Will the 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Be a Game-changer?欧盟政策中心[2013-05-25].http://www.eucentre.sg/articles/454/downloads/PB05.Issue5-Apr13.pdf.
⑥Joint Statement MEMO/13/94[2013-05-26].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 MEMO-13-94_en.htm.
⑦TTIP:America s New Opportunity to Benefit from,and Revitalize Its Leadership of the Global Economy.美国国务院网站[2013-05-26].http://www.state.gov/e/rls/rmk/207997.htm.
⑧Final Report High Level Working Group on Jobs and Growth.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2013-05-25].http://www.ustr.gov/about-us/press-office/reports-and-publications/2013/final-report-us-eu-hlwg.
⑨World Trade Report 2012.WTO网站[2013-03-15].http://www.wto.org/english/res_e/booksp_e/anrep_e/world_trade_report12_e.pdf.
⑩TTIP Notification Letter.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2013-06-03].http://www.sice.oas.org/tpd/USA_EU/Negotiations/03202013_TTIP_Notification_Letter.PDF.
(11)“EU Parliament Resolution Backs Audiovisual Exclusion inU.S.-EU Talks”,Inside U.S.Trade,2013.5.30:9-10.
(12)France Draws Red Lines for EU-U.S.Free Trade Negotiations[2013-06-12].http://www.euractiv.com/global-europe/france-draws-red-lineseu-us-fre-news-518616.
(13)美欧跨大西洋贸易及投资伙伴协定(TTIP)谈判目标与进展.台湾WTO中心[2013-05-27].http://www.twcsi.org.tw/inter-news-09.html#&sliderl=4.
(14)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网站内容整理。
(15)Deborah Elms and C.L.Lim,The TPP Negotiations:Overview and Prospects,RSIS Working Paper,2012.
(16)刘中伟,沈家文.美国亚太贸易战略新趋势:基于对《美韩自由贸易协定》的研究视角[J].当代亚太,2013(1):52.
(17)Final Report High Level Working Group on Jobs and Growth.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2013-05-25].http://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3/february/tradoc_150519.pdf.
(18)美欧重塑贸易版图[EB/OL].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13-06-15].http://www.cacs.gov.cn/cacs/maoyijiuji/show.aspx?articleId=110577.
(19)莱曼.TTIP考验中国的贸易战略[J].中国企业家,2013(6):36.
(20)陈雅莉.美国的“再平衡”战略:现实评估和中国的应对[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11):79.
(21)贺平.从CEPEA到RCEP:日本对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转向[J].日本学刊,2013(2):74-75.(22)Leroy J.Pelicci Jr.,“ACTA and the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ACTA Faith,or ACT Futility?:An Exposi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Enforcement in the Age of Shanzhai”,PennState Journal of Law & International Affairs,2012,1(1):123-125.
(23)贺平.RCEP与TPP并行不悖[N].东方早报,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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