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学中“名不副实”的尴尬及其对策_情报学论文

情报学中“名不副实”的尴尬及其对策_情报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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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题提出:情报学“名不副实”的尴尬

本文将起源于图书情报、科技情报领域的情报学(Information Science)称为普通情报学,将军事情报学、国家安全情报学、公安安情报学等特殊领域的情报学(Intelligence Science)统称为传统情报学。民众对情报的理解与我国普通情报学界对情报的界定相去甚远,提到“情报”或“情报学”,人们通常会联想到间谍、007、FBI、CIA、克格勃、军统、安全局、机要局、监听、卧底、侦查、军事情报等事物。约定俗成的“情报”概念深入人心,人们难以理解,也无法从心理上接受普通情报学对“情报”和“情报学”的界定,甚至有人将情报学斥之为“伪情报学”,认为情报学“名不副实”。

这种尴尬,自普通情报学诞生之日起至今,长达半个多世纪,未有改观,严重阻碍了情报学的普及与推广,人为地在“情报学”与广大民众之间建立了理解鸿沟。正如周智佑先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对“科技情报”正名为“科技信息”的看法》一文中所言,“用‘情报’来表达我们做的科技知识传递工作,失之过窄,且使人感觉神秘,对于外事工作、宣传工作、交流工作等的开展诸多不利。……本来大家都是干的信息传递工作,而社会上觉得我们干的却是什么机密工作,或者只是文献工作。名实不副,害莫大焉”[1]。

学术界围绕“情报”改名以及情报词义,进行着一轮又一轮的大讨论,军事情报观、文献情报观、科技情报观(小情报观)、竞争情报观、社会情报观(大情报观)、产品情报观、经济情报观、信息情报观和知识情报观等[2]各类情报观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情报”。据统计,仅国内情报界提出的“情报”概念就多达129种[3],甚至出现情报不可定义论[4-5]。在情报术语的实际运用中,“情报”在不同的情景有不同的含义,情报和信息混用现象普遍,不但普通民众难以区分各类著作和文章中“情报”的含义与边界,甚至情报学圈内人士对于如何界定“情报”都模糊不清了。“一个新学科的建立,总是从一个基元概念开始的。情报是情报学的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6]。因此,业内研究者深感忧虑:“情报概念的这种长期不确定性不能不说是情报学发展的一种危机,使得长期以来整个情报学的发展飘忽不定,找不到正确的发展方向”[2]。

为何会出现这种尴尬呢?我们又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一困境?本文尝试从情报词源及其语义变迁的历史分析视角回答该问题。

2 追根溯源:情报词源及其语义变迁

2.1 情报词源与Intelligence情报观

2.1.1 情报词源

根据学者的考证,汉语“情报”是外来语,源于日本[7]。一说1876年酒井忠恕在翻译一部法国步兵操典时,就把法语的Rensignement译成日语的“情报”,从而创造了“情报”一词[8]。另一观点认为,在日语中第一个使用“情报”的是日本军医、近代著名作家森鸥外,森鸥外1884-1888年在德国留学期间翻译了普鲁士军事战略家冯·克劳塞维茨的名著《战争论》,将第六章的“Nachrichen im Kriege”译作“战争的情报”,从而创造了“情报”一词[9-10]。《战争论》一书明确提出了情报的定义:“情报是指我们对敌人和敌国所了解的全部材料,是我们一切想法和行动的基础”[11]。在1902年版的《英和军用词典》中,“情报”也与intelligence相对应[12-13]。可见,不管是酒井忠恕,还是森鸥外,抑或是《战争论》与《英和军用词典》,在使用情报一词时,都是作为军事用语来使用的。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情报”一词最早产生于军事领域,其原义与英文“intelligence”相对应。

2.1.2 传统情报观

我国较早出现“情报”术语的词典《辞源》(1915年版)将“情报”界定为“军中集种种报告,并预见之机兆,定敌情如何,而上报官者”。1936年版的《辞海》将“情报”解释为“战时关于敌情之报告,曰情报”。可见,我国早期对“情报”的界定非常明确,具有单义性,即军事情报。《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对“军事情报”的定义是:“为保障军事斗争需要而搜集的敌对国家、集团和战区的有关情况及其研究判断的成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情报”词义不断扩展,但其传统的核心义项未变。例如,1965年修订版《辞海》将“情报”定义为“对敌情和其他有关对敌斗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成果,是军事行动的重要依据。”1979年版的《辞海》关于情报的第一个定义是“以侦察手段或其他方法获得的关于敌人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对这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成果,是军事行动的重要依据之一。”1990年版的《语言大典》关于情报的第三个义项是:“已获得的敌方军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地理等方面的情况。”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情报”一词还被广泛用于军事以外的对抗与竞争领域,例如,以国家之间的竞争或对抗为内容的经济情报、市场情报、科技情报等,以企业市场竞争为主要内容的竞争情报、商业情报,以执法机构与违法犯罪分子之间的博弈为内容的公安情报、犯罪情报、侦查情报等执法情报,均使用“情报”语词。

笔者把上述对情报的看法称为“传统情报观”,传统情报观对情报的看法与西方社会的“intelligence”词义相对应,故笔者又称之为“intelligence情报观”。基于这种情报观,我们可将情报活动概括为:各类社会主体在冲突、对抗和竞争博弈活动(包括国家之间、企业之间、执法机构与犯罪分子之间、其他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对抗与竞争活动)中为求“知己知彼”,而进行的情报搜集、整理、加工、分析等活动,其目的在于指导战略决策和战术行动。其本质特点如下:

从空间维度看,情报存在于特定的社会活动中,具有竞争与对抗性。这个“特定的社会活动”是指社会主体(包括国家、企业、组织、个人等各类利益群体)相互之间的矛盾冲突、军事对抗、商业竞争等各种竞争博弈活动,对抗双方或竞争双方为了打败对方或取得竞争优势而广泛搜集对方有关的情报,用于辅助决策与指导行动,以赢得优势,获取胜利。

从时间维度看,情报存在于特定的时段,具有时效性。即当某一信息被认为对赢得战争或在对抗与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价值时,它才可能成为情报,当这一价值消失时,情报也就变成了普通的信息,因此,情报具有明显的时效性。

从主客观维度看,情报是主观判断的结果,具有智慧、谋略性等特点。表现在:首先,所搜集的信息是否具有情报价值,蕴含着情报人员的价值判断;其次,大多数情报来自对大量信息的分析,是情报工作者智慧的结晶;第三,情报产品主要用于决策,是判断和决策的依据,具有参谋作用。

从共享与传递范围看,情报具有隐匿性、秘密性。为求“知己知彼”,任何竞争主体都会在设法搜集敌人或对手情报的同时,力求保护自身情报不被泄漏,因此,情报是严格保密的,只允许在特定的范围内流转和使用,传递到保密范围之外时将涉及利害关系。

从价值维度看,情报包括通过各种秘密或灰色途径获取的高价值情报,还包括通过对公开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后得到的情报产品,具有很高的附加值。

总言之,情报一词产生于军事领域,起先被作为军事术语使用,并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扩展,但作为广泛使用的术语,其核心义项始终未变:以冲突、对抗、竞争等博弈活动为内容,具有机密性、对抗性、竞争性、谋略性以及较强的时效性等特点,通常与间谍、特情、耳目、侦察、线人、卧底以及各类侦察监听技术等息息相关,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活动,广泛存在于军事战争、敌我对抗、利益竞争等“博弈场”中,具体表现为各种秘密的或公开的情报搜集与分析活动,其目的在于支持决策或指导行动,以实现目标,赢得胜利,这才是情报的本来面貌。而且,伴随着中央情报局、007等相关的小说、电影、传奇故事的大量生产和传播,传统情报观深入人心,并逐渐内化为约定俗成的共识,为我国大众所普遍认同。

倘若“情报学”无视于此,把intelligence意义上的情报及情报活动排斥于情报学体系之外,不仅有失科学与严谨,还可能被斥为名不副实的“伪科学”,失去社会认同基础。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情报学”既然以情报命名,就应该将传统情报观视野中的intelligence研究纳入情报学学科体系,并作为情报学的核心内容,只有这样,“情报学”才“名副其实”,才是广大民众所认同的关于“情报”的学问。

2.2 “情报”词义的扩展与Information情报观

既然“情报”有其约定俗成并广为认同的含义,为何我国普通情报学在界定“情报”的含义时却偏偏背离传统情报观独自前行呢?笔者试图从相关的文献中找到蛛丝马迹来回答该问题。

“继情报一词作为intelligence的对应译词出现在现代日语中以后,1921年又作为英语information一词的译语,出现在现代日语中。”“在这以后,情报一词就作为英语intelligence和information的对应译词长期存在于现代日语”[9]。而且,在日文的词汇表中,没有“信息”这个词[14]。我国的“情报”一词源于日本,起先作为军事概念使用,且广为接受。但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在20世纪50年代,我们的学术前辈将英语“Information”译为“情报”,将关于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传递、服务等工作称为“情报工作”。换言之,我国在翻译西方“information”一词时,借用了源自日本的“情报”一词,因此,我国的“情报”一词又具有了“information”的含义。

我国的翻译者为何会用“情报”来翻译西方“information”呢?有研究认为,“信息”一词在我国的应用始于对“信息论”的翻译,虽然信息一词早在我国汉唐时期就出现于少数诗人之口,但一直未被社会所承认,早期的《辞源》中一直没有“信息”条目。因此,笔者揣测,我国翻译者翻译information时在找不到合适的译词的情况下,选择了“情报”。沈固朝教授在《两种情报观:Information还是Intelligence?》一文中也阐述了类似观点:“当‘情报’作为专职信息处理和服务机构的正式名称,进入了工作用语、论文术语和教科书上的定义时,‘信息’一词还没有得到大范围的使用,至少,在卢震京编的《图书馆学辞典》(1958)中还没有这个词条”[15]。

除了上述因由外,情报词义的扩大与我国普通情报学界息息相关。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为了适应当时向科学进军的需要,为了解国外的科研成果和科研动态,借鉴苏联的经验逐步组建了一个专门从事国外科技文献收藏、译介、研究的系统,在给这个系统中的各个机构命名时也是模仿苏联的类似做法,并将俄文的‘информация’译为‘情报’[16],其实质相当于汉语“信息”。此“情报”与国人心中的彼“情报”相去甚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业内学人采取了重塑“情报”含义的做法,将“情报”一词解释为信息或知识,而没有果断选择用“信息”一词纠正“情报”的误用,还“情报”原义。尽管我国科技情报界在1992年曾试图修正这一失误,将“情报”改为“信息”,然而,出于多种原因,改名未能彻底,情报学的名称被沿用至今,最后将错就错,导致今天的尴尬局面。

情报词义的扩大在我国的权威词典中得到了清晰的反映,在1965年之后的各类权威字典,“情报”一词除了传统的与intelligence对应的释义外,还加入了与information对应的释义。例如:1965年修订版《辞海》将“情报”定义为“对敌情和其他有关对敌斗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成果,是军事行动的重要依据。亦泛指一切最新的情况报道。”1979年版的《辞海》将情报定义修正为“(1)以侦察手段或其他方法获得的关于敌人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对这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成果,是军事行动的重要依据之一;(2)泛指一切最新的情况通报。”1979年版《现代汉语词典》认为情报是“关于某种情况的消息和报告,多带有机密性质。”1990年版《语言大典》将情报定义为:“(1)关于某种情况的消息和报告,多带有机密性质;(2)由别人传达得到的知识、或从调查、学习或教育中得到的知识;(3)已获得的敌方军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地理等方面的情况。”1989年版《社会科学大词典》(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明确指出,“关于情报的概念,目前有几十种看法,尚未取得一致的意见,但从中可以提出某些共同点,即它是传递中的、特定用户所需要的、原先未知的、必要的知识。传递性、效用性和知识性是情报的三个基本属性。”

由于上述多种原由,我国原本具有单义性的“情报”便有了“information”和“intelligence”双重含义。情报学(普通情报学)实质是“information science”,而不是“intelligence science”,这是普通情报学对“情报”的界定与和我国民众对“情报”的认知相去甚远的根源所在。有研究者将这种借用日语的“情报”翻译英文的“information”的做法称为“历史的误会”,由于这一“历史的误会”没有及时予以修正,从而有了今天这种“情报观”的尴尬与混乱局面。就当前境况,要还原情报本义,并非易事,情报一词的信息或知识释义,已被普通情报学界广泛认同,并进入国家权威字典,成为一种权威的规范性解释。因此,笔者以为,协调情报认知与理解鸿沟可行的解决办法是整合intelligence研究与information研究,以信息研究(information)为基础,以情报(intelligence)研究为重心重构情报学(info-telligence science)体系,“info-telligence science”源自霍忠文的观点。

3 危害分析:问题解决的迫切性

3.1 术语规范问题与逻辑问题

逻辑学认为,同一理论体系中的任何科学术语都不具多义性;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一门科学的术语,一旦出现多义现象,就必然导致各种逻辑问题,而反过来否定这门科学本身的科学性[17]。根据术语规范化要求,“同一名称、术语应该始终用来表达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应该始终采用同一名词、术语来表达”[18]。我国将英文“information”翻译成“情报”,把“information science”翻译成情报科学,同时把西方以intelligence为研究对象的学科intelligence science也被翻译成情报科学,这就产生了“一个学科名称代表两个不同的学科”的逻辑与术语不规范问题。而且,如此使用“情报”一词,还会闹很多笑话,例如,情报学中的两条经典命题,一曰“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情报,有了情报交流活动”;二曰“在古代,情报首先产生于军事领域”。根据这两个命题,人们可以说:因为情报源于战争,而且有了人类就有了情报,所以有了人类就应该有战争了[17]。

3.2 认识鸿沟与交流障碍问题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语言是符号系统,所谓符号,就是指代某种事物的标记、记号,它是由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共同约定用来表示某种意义的标记和记号[19]。语言符号的符号形式与语义内容没有必然的联系,它们的结合完全是由社会约定俗成的,具有任意性。但符号的任意性特点是就语言起源时的情况来说的,当符号的音、形、义关系一经社会约定而进入交际之后,它对人们就有强制性,个人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不经过重新约定而擅自更改,会使符号失效[20]。对于“情报”一词,便是如此,世人已经对“情报”有了约定俗成的解释,只要大家认可,无所谓好坏,因而也就没有随意变更的必要,更不能依某个人、某个组织或某个群体的意愿而改之。

而我国普通情报学界却无视于这一普遍规律,难以舍弃“情报”二字,为了解决情报学“名不副实”,区分情报与信息、情报(科)学和信息(科)学,对“情报”词义不断进行演绎和重塑,试图改变民众对“情报”的理解,建立新的“情报”概念。然而,约定俗成的传统情报观根深蒂固,这种重塑情报概念的做法不但没有改变传统情报观在国民脑海中的统治地位,还衍生大量有关“情报”的定义,引起概念混乱,在民众与情报学之间人为地筑起理解鸿沟,严重阻碍了情报学的普及和推广,动摇情报学的社会认同基础,而且让information science披上“情报学”之名,在对外交流中被误解为“谍报”,影响对外交流,以至于有人大声疾呼:“情报学要反思,就要从纠正这类名词、术语、名称及其概念等基础理论开始,否则,‘情报学’作为一门科学是无希望的”[21]。

3.3 情报学科体系的构建与发展问题

我国当前的情报学实质是information science,换言之,它更接近于信息科学。而传统意义上的情报学,如军事情报学、侦查情报学、犯罪情报学、国家安全情报学等均被排斥于“情报学”学科体系之外,支离破碎地分布于军事科学、公安学科、国家安全等领域,无法找到统一的学科归属,未能建立统一的情报学科体系。

普通情报学占据“情报”之名,却排斥“情报”之实,一方面将信息与信息活动作为学科内核,却又不愿以信息学、信息科学、信息管理学或信息资源管理等为学科名;另一方面,intelligence意义的情报现象与情报活动虽源远流长且广泛存在,但却找不到统一的学科归属。以至于今,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的情报(intelligence)学未能出现。

4 解决之道

4.1 历史分析

回顾我国的情报学研究史,我们发现,为了解决情报学“名不副实”的尴尬,我国普通情报学界做了多种尝试和努力。

(1)改名。将“情报”改为“信息”。20世纪80年代,我国普通情报学界为界定我国语境下“情报”的内涵与外延,澄清情报与信息的关系、情报学与信息学以及信息管理学的关系,开展了一轮又一轮的大讨论。最后,“情报”改为“信息”的观点被有关部门认同并采用,并于90年代初掀起“情报”改“信息”的浪潮。然而,此次改名未达成一致,争议颇大,有学者称之为“我国科技情报界历史上最大的学案”[22]。而且,本次变革很不彻底,本科层次的情报专业被并入“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但硕士、博士层次的学科名称保留了情报学;大多数情报信息类期刊名称如《情报学报》、《情报理论与实践》、《情报科学》、《图书情报工作》、《情报资料工作》等依旧保留“情报”字眼;科技情报类机构也只是部分更名,如上海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山东科技情报研究所等依然保留“情报”不变。不仅如此,还有些机构采用“情报信息”、“资讯”、“信息咨询”来替代情报,机构命名、专业著作、期刊论文、媒体报道,对“情报”与“信息”的使用均莫衷一是,处于混乱状态,情报学名称与基本概念之争成百家争鸣之势,“情报学”学科“名不副实”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2)重建。延伸与扩展“情报”内涵与外延,建立新的“情报”概念。近半个世纪以来,在界定情报含义、情报与信息的关系、情报学与信息学以及信息管理学的关系的学术大讨论中,情报学界不断扩展和演绎情报的含义,试图通过延伸、扩展和重新定义“情报”来协调各方立场与观点。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以“大情报观”整合各类观点,以求达成共识。1987年卢泰宏等人首次提出大情报观念并界定为“从科技情报延拓到各类社会需求的情报,从单一领域的情报系统演变为综合的社会情报系统”[23]。坚持大情报观,就是“坚持科技情报系统的开放性,坚持科技情报与社会信息、经济信息、军事信息、文化信息相结合”[24],大情报观“要求情报服务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突破早期科技情报的局限,与社会、经济、管理等情报信息密切结合,面向经济、面向市场、改善服务方式和管理,增强服务功能,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情报需求”[25]。大情报观的提出,对于情报学跳出科技情报的框框面向社会各个领域开展情报研究与服务,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大情报观”也未获得公认。有研究者认为“大情报观所认识的情报是一个内容庞杂、范围广泛、界限不清的混合体”[26],“大情报观实质上是指无所不包的信息领域”,“情报工作实践漫无边际地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大情报观在相当程度上淡化了情报与信息的区别,混淆了情报与信息的疆界,抹平了情报学的特色,背离了时代的潮流,从而导致情报学有可能丧失独立学科地位的危险”[27]。“大情报观不仅无助于解决情报学面临的困境,而且会加速情报学的边缘化。信息技术的大发展和全球信息化的浪潮已经冲击了情报学传统的研究方向。情报学开始偏离以研究科学知识为主的航线,进入更广阔的研究空间——信息领域。其研究重点则逐渐转向社会信息交流和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利用。这种走粗放式无节制地扩大外延的路子,使情报学几乎涉及所有的信息领域,结果反而使情报学空有其名而无其实,被称为‘游离的学科和学科的游离’”[15]。可见,这种试图通过扩展和延伸“情报”含义与“情报学”的研究内容来解决情报学困境的做法,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情报学的发展,但并没有获得成功。

(3)融合。在区分intelligence与information的基础上,主张在普通情报学和情报工作中引入intelligence。包昌火研究员撰文指出:“尽管多年来我们一直把信息工作称为情报工作,但我们对Intelligence的研究却明显地逊于对Information的研究”,“综观我国情报学的研究,从Intelligence角度看,它至少存在着3大缺陷,前两大缺陷是没有把与汉语(‘情报’两字相对应的Intelligence作为构成情报学大厦的重要基石;没有把具有明显Intelligence功能、一直作为我国科技信息机构主要工作之一的情报研究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并满怀期望地认为“随着国内外对Intelligence、Intelligence Science概念与活动的深入研究和竞争情报的出现与发展,将会推动情报学理论框架的重构和完善,……使情报学研究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局面”[28]。卢宏与汪社教撰文指出,“从应用的角度来看,情报学可分为科技情报学、图书文献情报学、军事情报学、商业情报学、政治情报学、经济情报学,等等。”并进一步将国外intelligence服务实践分为“与国家竞争和安全相关的情报活动”、“与企业竞争和经济发展相关的情报活动”,指出“当代情报研究除了军事、政治领域外,范围已扩展到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环境、健康状态以及对有组织的犯罪的打击反恐、贩毒等新领域。为解决全球面临的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问题,必须加强情报研究”[29]。霍忠文研究员撰文指出:“作为指导我们这个行当的学科,既要以Information现象为研究对象,又要以Intelligence现象为研究对象,既要研究Information过程,又要研究Intelligence过程,既要指导Information性的工作,又要指导Intelligence性的工作”。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学科名称可称作“Infotelligence Science”[30]。沈固朝教授对该问题作了精彩的论述,他从情报的英文术语以及美国的情报体系谈起,指出“英美表达情报的术语是Intelligence而不是Information”,“从政府管理部门,到军事、国防、安全、经济、科技、政治、文化教育等,既需要信息工作,也需要情报工作,然而两者不是等同的”,“长期以来我们在‘情报学’名义下所进行的研究和教学,其对象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内容不属于情报学,而属于信息科学(Information Science)”,“情报活动一开始就与人类的竞争及其相应的决策行为结下不解之缘,只不过它已从最初的军事需要演化成服务于政治、科技、经济等领域的需要。但是内涵和外延的扩展并没有丝毫模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一古训所揭示的情报活动的本质,这应是情报学最富生命力的部分和和第一推动要素。”在此基础上,沈固朝教授明确提出要“在情报学和情报工作中引入Intelligence,……两条腿走路,以Intelligence为重心”的观点,同时进一步指出,“在情报学中引入Intelligence的概念,并不是要排斥对信息的研究。信息是情报产生的基础,情报则是信息分析、综合、内容重组、推断或预测的结果”[15]。2006年,李国秋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整合Intelligence和Information研究基础上实现情报学的可持续发展”获得立项。

4.2 本文观点

根据前文的论述,笔者认为:

(1)“情报”改“信息”是一种“快刀斩乱麻”的做法,正如研究者认为:“我国现行情报科学包含两层含义:一个是‘真’情报科学(即传统意义上的情报科学);另一个则是‘假”情报科学(即信息科学)。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任务就是将‘真’情报科学‘返璞归真’,同时还‘假”情报科学似‘信息科学’的面目”[31]。很可惜,此种观点并未获得支持,情报学界没有选择这条路。

(2)延伸与扩展“情报”内涵与外延,重建“情报”概念的做法,轻视了“约定俗成”的力量。大众对“情报”的理解即传统情报观根深蒂固,情报学理论界试图通过重新定义“情报”,重塑“情报”认知,事实证明,难以如愿。不仅如此,这种做法还导致学科概念混乱,学科发展方向不明等诸多问题。

(3)本文认同第三种做法,在整合intelligence和information研究基础上,以information研究为基础,以intelligence研究为内核,实现情报学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如前文所述,“情报学”既然以情报命名,就应该将传统情报观视野中的“intellgence”研究纳入情报学学科体系,并作为情报学的核心内容,只有这样,“情报学”才“名副其实”,才是广大民众所认同的关于“情报”的学问。其次,整合intelligence和information研究,在情报学以及情报工作中引入并加强intellgence,并将其作为情报学的核心内容重建情报学学科体系,是一种折中的做法,既能照顾现有的情报学理论体系,使普通情报学业内的研究者易于接受,同时也能解决情报学“名不副实”的问题,让普通大众接受,符合我国国情。再者,情报与信息具有天然的密切关系,情报是一种特殊的信息,情报源于信息,在实践工作中,情报工作离不开信息工作,信息工作是情报工作的基础,二者融为一体是情报实践工作中的常态。因此,将信息研究与情报研究有机结合,既利于理论研究发展,也利于实践工作的开展,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正如笔者在博文《我国情报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中所指出的:“情报学研究在向‘information’扩展泛化的同时,又有向‘intelligence’聚集的迹象,亦因此出现了‘Info-telligence’的创造性词汇,……当前,我国的情报学在广度上扩至‘information’,在深度上达至‘intelligence’”。笔者认为,这一方向是情报学的发展趋势,至于两者融合后的学科名称及其学科体系问题,尚有待商讨,借用霍忠文先生的观点,暂名为“Info-tellgence Science”。

当前甚为迫切的问题是:迄今为止,“我们对Intelligence的研究却明显地逊于对Information的研究”[28]。而且,当前我国的情报学关于intelligence的研究除了市场竞争领域的“竞争情报”外,国家安全情报、军事情报、政治情报、外交情报、公安情报、犯罪情报、侦查情报等以情报与情报活动为研究对象的intelligence研究领域基本上被排除于“情报学”体系之外,而且分割离散,无法组建统一的学科体系。以“情报学”命名的研究文献却见到传统情报研究的踪影,无疑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因此,将现有的军事情报、公安情报、竞争情报等intelligence研究纳入情报学学科体系,建立统一的学科理论与方法体系,让“情报学”成为研究“情报”的学问,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

收稿日期: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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