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报纸违规及处罚情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半年论文,报纸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湖北省《古今故事报》:今年1月2日出版《古今婚礼》,违反了有关宣传纪律,造成了严重责任事故。处理:(1 )与各地新闻出版局联系,收缴当日报纸;(2)撤销直接责任者编辑部主任职务, 责令作深刻反省检查;(3)整顿报刊社, 责令负有责任的该社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
2.吉林省《经贸时报》:自1995年以来先后在成都、北京等地私设社外机构,并于去年年末擅自在北京出版周末版《生活周刊》,且格调不高,集中刊载暴力、色情犯罪案例,热衷于展示吸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迎合少数读者的低级趣味,背离办报宗旨。处理:停办《经贸时报》。
3.吉林省《通化日报》:擅自在北京设立编辑部,出版周末版《男友周刊》,且格调不高。处理:(1)撤销在北京的编辑部, 停止《通化日报》所有周末版的出版发行,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2 )全省通报批评。
4.吉林省《梅河口日报》:擅自在北京设立编辑部,出版周末版《女友周刊》,格调不高。处理:(1)撤销在北京的编辑部, 停止《梅河口日报》所有周末版的出版发行,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2 )全省通报批评。
5.山东省《曹州晚报》:每周五在北京发行《曹州晚报—现代女性》,周日发行《曹州晚报—环球文汇》两个专版,格调低下。处理:停办。
6.湖北省《书法报》:今年3月20日第3版“读者文摘”栏目刊登了一篇吹捧胡长青书法的文章。处理:(1)报社社长停职检查;(2)撤销书法报总编辑职务;(3)撤销书法报总编辑助理、 总编室主任职务;(4)撤销书法报编辑陈X聘用合同。(5)收回本期报纸, 尽快撰写发表有关文章,挽回影响。
7.上海市《上海法制报》:今年1月17 日在“文摘版”上刊登虚假新闻被通报批评。
8.江苏省《服务导报》:今年3月22 日头版刊登题为《镇江市区交通昨日不通,都是非法集资惹的祸》的消息,严重违反宣传纪律和有关规定,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处理:给予该报严重警告的处分。
9.江苏省《江苏商报》:今年3月26 日在显要位置刊登《征地补偿岂能“短斤少两”杨梅塘村民欲打“土地官司”》的新闻,严重违反党的宣传纪律,影响社会稳定,省委领导提出批评。4月4日,该报又在头版头条以通栏标题刊登一条消息,违反宣传纪律;同期第6 版“博彩摸奖”版上则将拐卖妇女儿童的照片错当彩民摸奖的照片。这些事故均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处理:给予该报严重警告和停刊3天的处罚。
10.江苏省《江南时报》:今年4月出版的一期报纸在头版显要位置刊出一条关于某案件的新闻。对该案件的报道,省委领导已作过指示,《江南时报》有令不行,违反党的宣传纪律。处理:给予该报严重警告和停刊3天的处罚。
11.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管、 主办的《中国食品质量报》:在为某公司产品做广告时,所签定的广告合同书广告内容栏中填写了“新闻通讯”字样,开具了“宣传费”的发票。当有消费者投诉该公司产品质量时,又按该公司提供的材料写了反映产品质量的正面报道,连同该广告一并编排在今年1月6日的报纸上。根据《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经认定,该篇报道为有偿新闻。处理:给予报社通报批评的处分。报社已对有关责任人开除公职。签发当日报纸的有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新闻出版署作出吊销当事责任人记者证的处理。
12.科技日报社主管、 主办的《科技文摘报》:出版的“好望角”专版与主报办报宗旨不符;“好望角”专版严重违反宣传纪律;“好望角”专版版头大于报名,并未标明出版日期。处理:给予“好望角”专版停刊整顿、该报减少刊期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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