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审计应刨根问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刨根问底论文,计划生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查清外围关联单位
(一)通过县财政票据管理办公室,查清乡镇票据领用、核销、收费情况。乡镇当年收费罚没收入领用票据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财务统一收款收据、罚没收入票据等。从财政票据管理办能够了解到当年乡镇领用多少本、已核销的收费罚没种类金额,未核销的仍在乡镇有关人员手中。
(二)从县财政收费管理办公室,查清乡镇收费罚没的上缴情况。乡镇收费罚没经县收费办划转县预算,可以查清乡镇上缴了多少社会抚养费、罚没收入等,以便与乡镇计生办账证相核对。
(三)从县财政预算,查清当年县财政预算拨入乡镇社会抚养费返还。社会抚养费是专项用途的奖金,可将拨入的社会抚养费与乡镇计生办收入相核对。
(四)从县计生委查清当年县计生委拨入乡镇的计生专款情况。经过审查县计生委账证,查清县计生委拨入乡镇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双女户优抚款、先进乡镇计生奖励、环情监测费等。与乡镇计生办收入相核对,审查乡镇计生专款的使用情况。
(五)从县计生委,查清当年乡镇办理农村二胎证数量、人员名单。乡镇办理农村二胎证,经病残儿鉴定,收取相应的费用,与乡镇计生办收费人数金额相核对。
(六)从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查清当年乡镇计生办缴服务站费用情况。经过审查县计生服务站,查清服务站收取乡镇办理二胎证宫测保健费、四项手术服务费等次数金额,而后与乡镇计生办的账相核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查方法
(一)截留坐支社会抚养费。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上缴社会抚养费会索要票据,乡镇收费不开票的现象明显减少。由于县财政收费办与票据办工作有所脱节,乡镇收取社会抚养费截留坐支就有了机会。通过审查抚养费票据、核对收入,与乡镇计生办上缴抚养费相比,就能查出乡镇截留坐支社会抚养费情况,发现有的乡镇将截留坐支的社会抚养费隐瞒设置账外账。
(二)挪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具有专项使用用途,严禁用于办学、办敬老院、办水利、办企业、小城镇建设、修路、吃喝招待、滥发奖金、借支挪用等,而有的乡镇却将返还的社会抚养费乱支挪用。通过乡镇计生办抚养费返还收入与县预算拨人数相核对,发现有的乡镇抚养费在乡政府总账支出。
(三)办理农村二胎证乱收费或搭车收费。农村违反计生政策生育二胎征收抚养费上万元,而农村办理二胎证缴鉴定费市级80元、县级50元。在利益驱使下,有的农民愿意办理二胎证多出钱。通过审计,发现乡镇办理二胎收费一至四千元不等,形成乱收费。通过审查县计生委办理农村二胎证底册与乡计生办账面收支相对比,通过入村入户调查了解,可以查清乡镇乱收费情况和设置账外账。有关单位在办理农村二胎证时搭车收费,如市计生委强制推销福格森保胎药、计生服务站定点接生收取宫测保健费、强制加入生育保险等。
(四)坐支误检罚款或乱罚款。按规定,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不按期生殖健康检查的,拒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的乡镇收取误检罚款直接坐支,不上缴县财政。有的乡镇收误检罚款超过了五百元的限额,形成乱罚款。有的乡镇甚至将收取的误检费(罚款)设置账外账。
(五)违规开具票据。如收取社会抚养费用财务收款收据、打白条、甚至不开票;收取农村二胎证鉴定费不用行政事业性基金收费票据,而用财务收款收据、打白条、甚至不开票;收取误检罚款不用罚没统一票据,而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财务收款收据、打白条、甚至不开票等行为。
(六)滥发奖金、吃喝招待。用办理二胎证形成的收入、误检罚款等发放乡村干部奖金,用于吃喝招待等。
三、乡镇计划生育收入机制和形成问题的原因
(一)当前,多数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包区包村、包干奖励的办法,包干到村定任务,超收给乡村干部提成,这样就形成了社会抚养费不能应收尽收,收取了抚养费,就要发奖金。乡镇财政拮据,有钱就花,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上缴社会抚养费要按一定比例分解上划,乡镇得不到100%返还,利益驱使有的乡镇将抚养费截留坐支。
(二)办理农村二胎证收费中,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花几千元办理二胎证,与超生相比既省钱、又省得多次缴抚养费,只要证拿到手,不要票也无所谓。乡镇为了多得收入,利用农民心理,趁机多收费,违规开具票据或不开票形成账外账。乡镇为应付检查设置两套账甚至多套账。
(三)以误检费的名义收取误检罚款。有的乡镇把此项看成一个财源。农民流动性较大,不按期生殖健康检查会时有发生,罚款时应罚多少不清楚,罚了也是一次了事,有的不愿索要票,形成了乱罚款或坐支罚款、设置账外账。
(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把发放奖金与乡村干部计生工作挂钩。以奖金驱动计划生育工作,多收多奖、少收少奖,形成了滥发奖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