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与政府保护_农业论文

美国农业与政府保护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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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今世界上头号资本主义大国的美国,虽然仅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它的农业也同其它领域一样,是十分现代化的,在全球农业领域,其综合实力是无可争议的。美国国土总面积为937.1万平方公里,列世界第4位。农业用地4.3亿公顷,占全球的10%,其中耕地1.6亿公顷,占世界耕地的11%,人均耕地9.1亩,比世界人均耕地多5.4亩,比中国人均耕地多7.4亩。其主要农产品产量一直占世界总产量相当大的比重。粮食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6%以上,美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也非常高,一个农业劳动力可以养活75人,而中国一个农业劳动力只能养活一个人。农产品出口外汇收入每年达500亿美元,为美国外汇收入最大的一个项目。玉米、大豆产量居世界第一,分别占40%和50%;在世界贸易中,美国玉米出口量占世界总出口量的65%、大豆占65%、小麦占34%、棉花占31%。水果和蔬菜种植业也相当发达,约占种植业总产值的1/4左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美国农业正在向更高的层次发展。那么,美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在美洲大陆上创造了农业的奇迹,他们的经验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仅就政府对农业保护而言,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一、依靠经济手段保护农业

美国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决定了美国政府对社会各业的领导方式以经济手段为主,对农业经济的领导也是如此。

(一)农产品价格补贴和收入支持政策

这一政策是美国农业保护政策的核心部分。它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对根据政府计划削减生产的农场主提供最低保证价格,保证农场主取得比较稳定的、可以与其他行业投资者相比拟的利润率,以便达到既控制生产,又增加农场主收入和稳定农业经济的目的。

价格和收入支持政策的基本内容是,政府根据当年某一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和年终库存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估计,确定下一年度美国该产品的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然后再确定停耕面积的比例和对于农场主因停耕土地而遭受的损失给予补贴的比例。政府补贴的高低取决于对下一年度市场供求关系的估计。如果估计市场需求大,政府补贴就低些,以吸引农场主把较多的耕地用于生产;如果估计市场需求不足,政府补贴就定得高些,以鼓励农场主停耕更多的土地,使下一年度的产量少些。农场主则根据政府补贴的高低,决定他是否参加政府计划。政府通过生产控制,使价格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既可以使农场主取得合理的利润,又可以防止因农产品的价格过高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此,美国政府还建立了自己的农产品储备,以调剂供求关系和价格。

美国政府对农产品实行价格补贴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始的。由于战争,农产品出口市场活跃,市场需求的增加导致了价格的上涨,反过来,又刺激农场主不断扩大种植面积。同时,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燃料、肥料、农机具等价格也大增。加上一些商人的投机,造成了“剪刀差”的不断扩大,在农场主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当时的美国政府决定采取农产品最低价格办法,给农场主直接发放补贴,以保证其生产的积极性,这也是美国政府用价格手段调节和干预农业经济的开始。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中,对农业的打击十分严重,农产品积压过多,价格一落千丈,农场主纷纷破产,罗斯福在1933年上台后所采取的“新政”中就有著名的“农业调整法案”,宗旨是提高农产品价格,实行价格支持的品种有玉米、棉花、烟草,小麦、大米和花生,以后又扩大到黑麦、大麦、高粱、猪、牛、甘蔗、甜菜、土豆等。这种价格补贴一直延续到今天,政府财政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补贴款已经从1933年的1.31亿元上升到现在的120亿元,最高的1987年是167.47亿元。随着国内、国际市场行情的变化,对补贴的标准、项目等进行了多次调整,1973年以后,改用以生产成本为基础的、以保证农业收入为目标的“目标价格”方法,即在补偿生产成本后,并取得一定利润的农产品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给以补差。近年来,由于美国科技经济都是高速发展,农业经济抗拒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日益增长,竞争能力更加强大,加上一些大农场主对价格补贴的办法有异议,1996年,政府又推出一部新的法律,决定将这种价格补贴执行到2003年为止,且在过渡期只是以1996年为基数搞固定补贴,基金为81亿美元。这是美国政府农业经济政策的一个重大举措,它必然导致土地的进一步大兼并,农业产出率的大提高,农产品出口竞争优势将会更大。当然,与此同时,会有许多小农场主破产,不过,这些小农场主大多都兼营饲养、建筑等,离开土地不等于失业。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农产品价格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始连续下跌,每生产一蒲式耳玉米(1蒲式耳=25.4公斤)成本是2.92美元,价格却只有1.75美元,一蒲式耳大豆成本7.79美元,价格仅是4.75美元,猪肉一磅(1磅=0.4536公斤)成本0.37美元,价格仅0.33美元。面对这种形势,政府仍然采取补贴的办法,1998年增加固定补贴基金50%,可达120亿美元。1999年又通过决议,再翻一倍,且十分细化,针对农业生产各方面的专项补贴:病虫害55亿,自然灾害12亿,大豆4.75亿,烟草3.28亿,奶类2000万,家畜2亿。农场主们面对价格大跌,都没有显出愁容,因为能够得到政府补贴。据有关资料介绍,1994年美国每个农业劳动者平均从政府获得的补贴高达2.2万美元。

(二)信贷支持政策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生产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因此农业生产需要越来越多的资金,用以购买诸如机器设备、种子、肥料、农药等。与此同时,在现代条件下,农业生产不稳定,收入偏低,因此,农场主往往由于资金不足而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政府农业信贷政策的目的是要组织合作社和私人的借贷资本及时地为农场主提供各种生产用资本,发展农业经济。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通过各种办法,给予农场主以贷款的支持。目前,农业资本投入中约有40%依靠信贷来解决,而70%以上的农场每年需要借款来维持和扩大生产。贷款的渠道主要有三条:第一条是商业银行的贷款。实力雄厚,偿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农场主,易于得到这种贷款。但是,美国200多万农场主中,大多是中小型农场主,商业银行一般不愿贷给他们;第二条是政府农业部门直接给农场主提供贷款支持。联邦农业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是农村服务局。这个局的官员有许多工作在各州的农业部门,对于农场主的贷款要求,农村服务局的官员首先是帮助他们尽力从商业银行得到贷款,必要时为符合商业银行的要求,服务局可提供部分资金作为抵押使农场主得到贷款。这条路也不通时,特别是少数刚起步的农场主,服务局就直接提供贷款,而且利息稍低于银行贷款。这种贷款一是规模不能太大,二是利息也不能太低,因为要防止政府与私人银行的不正当竞争之嫌;第三条渠道是农产品信贷公司渠道。这大多属于农场主出口产品所需贷款的支持。

(三)农业税收保护政策

农业税收对农场主来说是一种负担,但是,美国的农业税赋很轻,农民可以采取现金结算法而不采取累进计算法来计算纳税额,实际税率低于从事其他行业者;财产税、投资税上也给予优惠。反过来,国家对农业的财政支出是大大高于农业税收,从而增加农场主收入,提高他们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

农场主通过税收政策至少可以得到以下优惠:①延期纳税,如:可以将一部分尚未出售或虽已出售但未收到现金的产品延至下一年度纳税;②减税,农场主可以将明年所需的生产物资打入今年的生产成本中,以减少所得税缴纳额。如对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生产用房及饲养一年以上的牲畜开支从当年收入中全部扣除,而不需要像工业领域那样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分期扣除;③免税,按照法律规定,出售农业固定资产的所得可以免除60%收入的赋税,只需按40%的收入纳税。还有农场主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等均不缴消费税,连农用柴油也免税。几乎不纳或少纳遗产税。

(四)出口补贴政策

农产品出口对美国农业和美国整个对外贸易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是农产品出口大国,每年收入达500亿美元,为外汇收入最大的一个项目。过去10年中,1/5的玉米、1/3的大豆、1/2的小麦用于出口。1996年玉米出口量为4650吨,占世界总出口量的75%,大豆占70%,小麦、棉花均占30%。据计算,每出口1美元的农产品就会给相关部门带来1.38美元的收入,每1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就支撑着1.8万个就业岗位。因此,美国政府和农场主对农产品出口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干预办法,以保证农产品出口。第一,通过出口补贴降低农产品出口价格,以提高竞争力,争夺国际农产品市场。出口商可以在国内按市场价格收购农产品以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出口,价差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这些价差在70年代前,除现金外,还可用实物补贴,即将差价部分用小麦、大米、棉花或奶制品等折价顶替,且品种还可调换。这两种补贴形式到1974年以后曾中止10年,1983年欧共体补贴粮食出口后,美国又马上恢复,并不断加大补贴力度,1986—1988年均为3.5亿美元。第二,向国外赠予农产品,主要是剩余的农产品,实际是政府借友好、慈善的名义,花钱买农产品做广告宣传,扩大农产品国外市场。第三,向进口国提供财政信贷援助,以扩大国外对农产品的需求。甚至允许进口国用当地不可兑换的货币购买美国农产品,然后把此款贷给这个国家。在这点上,美国人是动了不少脑筋的。此外,还有为出口商提供短期商业信贷、易货贸易、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等政策支持促进农产品出口。

(五)农业保险措施

这是保证农场主,特别是多灾地区农场主获得稳定收入的政策措施。早在1938年,国家就制定了《联邦作物保险法》,并拨款1亿美元建立了联邦作物保险公司,提供全风险的作物保险。从开始为小麦保险起,几经调整,现在的保险主要有三种:一是对遭灾减产作物保险;二是区域单产保险,即向单产接近的地区提供作物保险,三是气候——作物保险,即对某些特殊气候因素的地区提供保险。这种保险业正在蓬勃发展,对60多种农作物提供保险,赔付率在50%-85%不等。政府正在积极引导农民参加保险,主要还是补贴方式,即参保农场主可以得到政府30%的保费补贴;同时,参加保险的农场主不仅可以得到银行的优惠贷款,而且还享受税收减免照顾。现在,已有50%多的农场主参加到农业保险中来。政府通过对保险品种的选定及保费赔付率的调整,传达市场供求的信息。其次是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办法是多方面的,有生产方面的,也有消费方面的。从生产方面看,农产品深加工能力相当大,伊利诺伊州作为第二产粮大州,年产玉米还满足不了州内乙醇生产厂家的原料供给,比例是1.43∶2.74,即250亿斤的产量,500亿斤的加工量。从消费方面看,如60年代初实行的向低收入家庭和穷人发放救济食品计划,包括分配政府采购的一些剩余农副产品和加工品等,且发放面逐步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农业经济发展。

二、依靠市场手段引导农业

美国具有完善而现代的市场体系,两个多世纪的市场经济经验和博采各国之长的创新精神,使他们对市场经济有充分的研究,准确的把握,具有了高超的技巧。运用到农业经济中也十分奏效。

(一)直接引导

政府通过一些合情合理的办法,干预和引导农场主的经营管理活动,主要采取:①政府采购、储备农产品。二战时期,政府为鼓励农产品生产,大量采购农产品,源源不断地运往欧洲,仅以1943年为例,运往盟国的产品即政府采购的产品占总产量的比例,牛羊肉、水果蔬菜、黄油等达30%以上,最高的牛肉达80%。当时既解决了欧洲战场的应急,又刺激了国内的生产,也开拓了国际市场的空间,可谓一石三鸟。即使是现在,政府的这种直接采购仍在实行,农产品出现供大于求时,农村服务局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大多是黄油、奶油等加工后的成型产品,收购后政府组织出口或向海外赠予。至于农产品储备计划则是干预和引导农业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形式是政府向农场主发放贷款。使之暂时贮备农产品,待市场价格有利时再销售。在农产品价格低于贷款利率时,农场主就将产品交给农产品信贷公司抵债,产品由此成为联邦储备。此外,该公司还可视情况在市场采购剩余农产品储备,运用这些储备产品,通过吞吐,调节市场,控制价格。而且,在出口带动下,谷物产品大增,库存也达到了新记录。1977年,政府又制定了鼓励农场主贮粮的政策,实行契约化,农场主用自贮粮食做担保,农产品信贷公司则提供贮存费和无追索权贷款,农场主可获仓储设备建设成本75%的低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国家粮库建在农场主家里。②休耕补助。这是在美国农业发展史上一个重大的举措。20世纪30年代初,为稳定农产品价格,解决生产过剩的危机,实行了“减产保价,保持水土”的农业调整法案。农场主与政府签合同,减少某些播种面积,政府直接发给休耕补贴,或者政府直接租地而不种以保证休耕。补贴按每英亩10美元,仅此项,就支出5亿美元。这种办法,达到了限产拉动价格的目的。随着出口市场的不断扩大及农产品深加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这种办法已经不再实行。③专项贷款。联邦农业部根据市场需求,可向农场主提供针对种类品种的专项贷款,引导种植结构的调整。目的是保证市场的供需平衡。④信息服务。联邦专项农业统计局,不隶属农业部,也不属行政单位,独立性很强,目的是保证公正和农场主的一些经济秘密。这个部门在各州农业部均有办公室,每年提出300多份各类统计报告,每年报告的公布都是全国统一时间,同时上因特网,各州不得有先后,由于这些信息的详实、可靠、公正,对市场影响很大,每年公布之后,市场价格都有波动。这个部门还出版《农场报告》刊物,无偿发送给农场主,农场主大多都有电脑,通过电脑了解行情做生意。

(二)间接引导

沿革百年的谷物期货市场的不断健全、发展和完善。尤其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谷物期货交易所,左右美国政府市场谷物的价格。期货交易的预期性,为农场主规避市场风险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物,同时,大的农场主,直接参与期货交易,能够在可能的情况下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

(三)生产服务的社会化

美国自治、自主的治国策略在农业经济上也有充分的反映。突出体现在涉农的各种合作社上,他们是美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现在已经发展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有的已经超出了农业生产领域而进入生活领域,它们的突出特征是①自愿组织、自我服务。②民主管理。③共同出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④非赢利性。当然,除各种合作社外也有专门的服务公司,灭虫的、禽畜防疫的、整地的、施肥的等等,就是说,美国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程度非常高,建立了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场主们解决了许多生产和生活问题。

三、依靠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农业

(一)重视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19世纪末,联邦政府授权各州拨出部分公有土地以供修筑铁路,这些地中的大部分是用于出售,所得作为修路经费。现在,随着高速公路和空运的发展,铁路已在萎缩,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和与之相连的农场间公路以及运河、内河、河港及海港等,为农业现代化生产和经营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形成了各种运输互相联接配合的网络。政府在这些方面,一是在土地资金方面的支持,二是鼓励社会多元投资,谁筑路谁收费,谁受益,办交通成了一项利润丰厚的投资,于是形成了一股“筑路热”;三是鼓励各种交通运输手段互相配合,如水陆空连运等,形成了从产地、到销售点或加工厂的运输网络。现在没有哪个农场主抱怨因为运输困难而产生卖难的问题。水利、流域的综合治理也是很好的,20世纪30年代以来,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投入巨额资金对大江、大河进行了治理,变过去的水害为水利。在开发水资源和防治水灾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引水灌溉,在向西部开发干旱、半干旱土地的同时建设灌溉设施,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犹他州早在上个世纪就建成了灌溉系统,先是农场主自己投资,后来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二是修建水坝和河闸,控制洪水,便于通航,开发水电资源。三是开凿运河,建成河、湖水运体系,便于运输。

(二)大力兴办农业教育,促进农业科研与推广

美国的农业科研与推广是以各大学的农业学院为主进行的。美国在19世纪60年代,通过了“莫里尔法案”,规定各州可按在国会中的议员人数从联邦获得公用土地(每人3万亩)并将出售后的钱用于成立农业学院,结果有17个州将土地转给了已有的州立大学,并加设了农学院,其余州则单独建立农业学院,共达56所之多。这些大学为美国农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他们的教学研究与推广紧密结合,学校专门设有与各地政府及农场主沟通合作的部门。另外,他们培养的许多农学学士、硕士甚至博士都是农场主,为这种科研与生产的结合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除了大学以外,承担农业科研任务的还有农业试验站和农业研究中心。自1875年康涅狄格州成立了第一个农业试验站后,其他各州纷纷效仿,政府马上通过了相关的“合奇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从出售公有土地的收入中每年给各州提供一笔支付农业试验站的经费,并规定试验站必须遵循实用性原则进行研究。有力推动了农业科研与推广,联邦1938年成立了农业研究中心,在农业部研究局领导下工作,下边分设东北、南部、中北部、西部地区农业研究中心。从分工上看,联邦农研中心侧重于基本理论问题,各州则侧重于本州的应用与开发问题。

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转让均有各级政府的资助,农业院校也是如此,伊利诺大学全校年预算22亿美元,其农学院预算也是相当可观的。农学院除正常教学班以外,还开办了成人教育,有的是基础性的培训班,主要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文化素质;有的是专业培训班,传授某一种农用科技;有的是专业人员的再培训,属更新知识;有的则是新成果的报告会,让农场主和有关专业人员了解农业科技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有些班次,是学校、农研中心联合开办的。由于重视农业科技工作,美国农产品科技贡献率是世界最高的,达70%-80%(中国为27%)。

(三)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历史上美国也是掠夺式利用土地、滥伐树木,加之战后农业化学化的迅速发展,给农业资源与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影响。从20世纪30年代起,国家一边制定相关法律,一边支付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和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项目是:①保持土壤肥力、防止水土流失。由于实施了一系列的退耕、种树、植草等,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水土流失问题,②水资源的保护。主要是减少水污染,减轻化肥、农药对水资源的污染,③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这些都为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起到了巨大作用。

四、几点启示

(一)在“不可比性”中借鉴思维方法。中美农业无论是从人口还是资源,或是发展阶段、反哺农业能力等方面差距很大,这个现实无法回避。但是他们的一些作法,针对出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手段是可以借鉴的,研究考察美国农业经济发展史,应侧重于思维方法上,即方法论上。尤其是他们巧用各种经济的、市场的、法律的途径和办法,而很少用行政办法的经验方面,对于我们指导农业生产更有启示性。

(二)美国是个成功的法治国家,涉农立法既多又细;同时,美国又是务实的国家,制定的法律不仅认真执行,而且能够根据情况变化不断完善,不断调整,使法律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国政府对农业的立法也很多,但有些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农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习惯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管理农业,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三)减少行政命令,学会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指导农村经济。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一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二是法制约束,体现契约性,三是个人自由度的提高。我们政府对农民干预过多,关键还是“管”的意识、“官”的意识太多,而市场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太少。美国人讨厌别人干涉自己份内的事,农场主种什么养什么完全个人说了算。政府无权干涉,要干涉,比如退耕,参加保险,必须用利益加以引导,没有利益政府难以达到干涉的目的。至于出现决策失误,就从救济方面割舍一些。我们要有这种意识,要在默契中、在官民双方契约中开展领导与指导农业的工作。

(四)把能办的事情尽快办好。考察美国的各方面,有一点给人的印象是突出的,那就是务实认真,发现问题能调动各种机制去解决。我们的体制上、方式方法上这种机制应该有,问题是缺少务实的操作,缺乏动真格的精神。如:农村乡镇机关人浮于事问题、强迫命令问题、挥霍问题,下决心是可以解决的,能办的事情应尽早办,才能提高办事效率。

(五)尽快提高县、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让他们学会利用经济和市场的手段去领导农业生产,学会动脑子因势利导地去面对农民开展工作。当务之急在换脑筋的同时,应抓紧提高他们的现代素质,应尽快让所有乡镇主要领导都能使用微机,每天能在因特网上看看外面的世界,在因特网上寻找商机,启发思路。选任干部时,应有这方面的条件限制。

(六)多给农民一些自由,多给土地一些自由。人多地少改变不了,但产出率是个变数,只有提高单产才是我们农业的一个出路,那么,适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办法都可以采用,或者说应该试验。相对兼并土地以扩大规模经营,让能人办大事,让普通人办能办的事,这是个思维方式的问题。尤其在我们土地相对较多的省份,要从实际出发办好自己的事情,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要区别对待事物,要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生产结构,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把调整结构的自主权交给农民。事实上,这就是还农民以自由,也是还市场主体以自由,没有主体的自由,就无法谈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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