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扭曲的经济分析与治理_公允价值论文

公允价值扭曲的经济分析与治理_公允价值论文

公允价值失真的经济学分析及其治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允论文,经济学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会计准则和实务中的公允价值俨然成为一个基于市场参数和主观判断的估计金额,如此一来,财务报告编报者能否正确估计公允价值,一方面取决于市场效率的高低,另一方面取决于编报者自身的客观能力和主观动机。传统经济学往往把市场看作是完全有效的,同时也把现实中的人约化为一个简单的孤立的数学模型中的理性人,受此影响,当前会计界缺乏对公允价值实施的前提条件和约束机制的关注,他们对公允价值的分析都是以编报者能够准确无误地估计出公允价值作为前提条件。然而,现实中的市场并非是完全有效的,编报者存在着“理性不及”和机会主义动机与行为,从而导致所估计的公允价值与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发生偏离,本文把这种现象定义为“公允价值失真”。公允价值会计制度原本希望财务报表直接反映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然而失真的公允价值却把不准确的、甚至虚假的信息带入到财务报告中去,从而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如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长此以往,使用者将对财务报告丧失信心。因此,导致公允价值失真的因素是什么,是否可以把公允价值失真划分为不同类型,以及如何治理公允价值失真,是当前会计界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市场效率与公允价值基础性失真

估计公允价值需要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从什么角度来估计公允价值,即从报告主体的角度估计公允价值,还是从市场的角度估计公允价值,前者立足于主体基础,而后者则立足于市场基础。同样一项资产或负债对特定主体而言的价值并不一定等于对整个市场而言的价值。在主体基础下,企业只需依据自身对资产或负债的未来使用情况来估计公允价值,而无需考虑市场会如何使用该资产或负债。而在市场基础下,虽然是企业在使用资产或负债并作为报告主体来计量其公允价值,但企业必须根据外部市场参与者,而非根据自身对该资产或负债未来使用情况来估计公允价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计量是一项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它是根据市场参与者使用一项资产的情况确定的,不是完全依据报告主体使用一项资产的情况估计的价值”。公允价值的市场基础主要体现在:(1)公允价值不依赖于报告主体是否进入交易,而是使用相同或相似资产或负债在当前市场上的报价信息或其他市场参数估计公允价值;(2)公允价值不依赖于报告主体的私有信息,对于一项资产或负债的价值,报告主体与市场参与者的信息可能存在差异,报告主体自然地处于信息优势地位,但是公允价值的估计不考虑报告主体的私有信息;(3)公允价值不依赖于报告主体使用资产的意图和能力,公允价值估计考虑的是市场参与者在最好地使用该资产的情况下资产所能创造的经济利益;(4)直接或间接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市场参数(市场价格、利率等)估计公允价值(支晓强、童盼,2010)。[1]

基于市场基础估计的公允价值能够正确反映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的前提在于:市场是完全有效的,即市场参数是公平合理的价值信号。公允价值与财务报告目标具有相关性在本质上是以市场有效作为前提假设的,市场有效为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公允价值提供了良好的概念框架(Milburn,2008)。[2]只有在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上,众多理智而且聪明的参与者竞相开发有关信息,并能够立即对其作出理性反应,由此导致的交易决策将迅速影响市场价格以反映这些信息。因此,完全有效市场上的交易价格能够准确反映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基于此市场价格所估计的公允价值也就不会失真。然而,在一个完全有效的市场上,市场价格反映了所有价格相关的信息,不仅包括所有公开可获得的信息,而且包括所有公司内部信息。如此一来,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告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公允价值也随之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事实上,完全有效市场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状况,现实中的市场并非完全有效。而在一个非有效的市场上,受到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投机者的价格操纵、市场流动性不足和套利的有限性等因素的影响,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往往偏离了其内在价值。(1)市场价格是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的交易中形成的,因而市场参与者的理性程度便会直接影响交易决策的最终结果——交易价格。现实中的市场参与者都是非理性的,非理性的市场参与者所掌握的信息很可能是不全面的,信息质量也可能是较差的,甚至是错误的;他们不能根据Bayes法则①正确处理信息,修正自己对资产价值的看法,另外,即使他们正确处理了信息,其投资决策却可能违背Savage效用法则②,由此导致市场价格偏离其内在价值。(2)由于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市场上存在大量价格操纵者。价格操纵者利用资金、人力、信息和舆论的优势,把自己控制的资产价格拉起来,人为地制造泡沫,使资产价格远远大于其基本面价值,然后又公布题材出货,导致资产价格暴跌。价格操纵行为扭曲了价格形成机制,人为地制造了市场泡沫,加剧了市场价格的扭曲和无效。(3)对于很多重要的资产来说,并不存在一个流动的和具有深度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上,市场价格通常是通过讨价还价和相匹配来实现的,价格对大的供应量变动十分敏感,并且在经历了大的供应量冲击后,也缺乏快速调整能力。因此,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并不能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甚至会严重背离资产的价值(Allen & Carletti,2008)。[3](4)由于套利成本和套利风险的存在,当错误定价的幅度小于套利成本和套利风险补偿之和时,套利活动便不会发生,而错误定价就会持续存在下去。Lee et al.(1999)研究表明,当套利成本比较昂贵和存在套利风险时,价值和价格也会相互偏离,甚至价格可能会完全背离其价值基础。[4]因此,在一个非有效的市场上,市场参数提供了一个较差的信号,公司基于此市场参数所估计的公允价值必然无法反映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公允价值也就发生了失真,本文把这种由于市场的非有效所导致的公允价值失真称为基础性失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离不开虚拟经济的发展,正是由于历史成本无法及时正确地反映虚拟资产或负债的收益和风险,公允价值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得到普遍推崇和广泛运用。时至今日,公允价值的运用也主要是集中在虚拟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而,不同于传统实体经济,在虚拟经济领域,通过契约的虚拟、价格的虚拟和对资产交易的虚拟,已不存在科学意义上的“成本”。由于作为形成价格依据的“成本”的缺失,虚拟资产的价格完全建立在交易双方对未来收益预期的基础之上,如此一来,虚拟资产价格的形成就失去了客观的基础,脱离了客观的价值规律,严重受到市场参与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在虚拟经济领域里,市场参与者的理性似乎丧失殆尽,其“理性思考”几乎完全被国家政策、新闻媒体、专业分析师和所谓的权威观念等因素所取代,从众行为所引发的“一窝蜂效应”似乎否定了投资者认知能力的存在,总体上的主观预测甚至主观猜想高于分析观察问题的客观性(何大安,2004)。[5]因而,虚拟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更容易和更普遍地严重偏离其内在价值。1992~1993年的欧洲货币危机、1994~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1999年开始的巴西货币贬值风潮以及2008年的金融危机都无一例外地说明了这一问题,也正是由于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偏离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最终才会以危机的形式爆发。因此,作为公允价值主要运用的领域,虚拟经济领域更加普遍地存在着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这必然会导致公允价值基础性失真普遍存在。

二、人的行为与公允价值失真

公允价值的估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编报者个人的主观判断,其主要体现在:(1)在当前混合计量模式下,编报者需要首先判断交易或事项是否满足公允价值运用的条件(例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商业实质”条件),只有交易或事项满足了特定条件,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计量。(2)公允价值的估计需要编报者作出更多的主观判断。公允价值并不是独立的交易双方在自利驱动下同时采取行动的结果,它的估计不是建立在过去已发生的交易基础之上,甚至也不是建立在现行交易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假设交易基础之上。即使依据当前活跃市场报价来估计公允价值,由于持有的资产或负债在计量日并没有实际进行交易,公允价值的估计仍然是建立于假设交易并依赖编报者的主观判断。而使用估值模型估计的公允价值更是几乎完全依赖于编报者的主观判断。(3)公允价值的估计需要编报者作出更加复杂的主观判断。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与金融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企业资产和负债(特别是金融资产和负债)越来越复杂,其公允价值的估计所必需的主观判断也随之变得更加复杂。(4)公允价值对编报者的主观判断十分敏感,编报者对估值参数的小幅调整就会导致估计结果的巨大差异,因此对编报者主观判断的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一来,估计的公允价值的准确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编报者能否做出正确的主观判断。而编报者的主观判断则受到编报者个人的客观能力和主观动机的影响,其中任一方面的欠缺都会导致所估计的公允价值偏离其内在价值。本文把由于编报者的客观能力欠缺所导致的公允价值失真定义为“行为性失真”,而把由于编报者的主观故意所导致的公允价值失真定义为“违规性失真”。

传统经济理论通常是建立在“理性人”假设基础之上的,它假定,每个人都拥有关于其所处环境方面的所有知识,以及一个很有条理的稳定偏好体系,更重要的是,他还拥有超人般的计算技能,能准确地计算出各备选方案中哪一个能够最大化他的偏好(Simon,1955)。[6]如果编报者具有“完全理性”,那么无论公允价值估计规则如何难以理解和把握,无论被计量资产或负债多么复杂,也无论抽象的估计规则与具体的资产或负债距离有多大,编报者都能够正确估计出公允价值,也就不存在公允价值的行为性失真问题。但是,现实中的任何一个编报者都不是“完全理性”的,都存在“理性不及”的方面。在有限理性的约束下,编报者在吸纳信息(理解信息、传递信息和应用信息)并据以正确决策上只具备有限的能力,这会影响到编报者对大量依赖主观判断的公允价值的估计。在公允价值估计过程中,编报者要将估值相关的知识(包括相关的信息)运用于具体估值判断中,借助于这些知识将估值对象在头脑中运用逻辑与非逻辑思维进行深度加工、处理,并最终形成对公允价值的判断。因而,公允价值的估计是以编报者所具备的知识和思维能力为基础的,掌握所有相关知识是有效进行公允价值估计的前提,而是否有能力将其融入估价判断是正确估计公允价值的重要保证。然而,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编报者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都是有限的,他们所估计的公允价值就会发生行为性失真。正如陈美衍(2006)所说:“由于人的理性有限,分析和进行各种规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也必会进入概念之中,至于得出来的是些什么规定,那就要依靠各人在他的直接的偶然的观点中找到什么了。”[7]

具体而言,编报者的有限理性所导致的公允价值行为性失真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编报者所具备知识的缺乏对公允价值估计的影响。编报者要对公允价值作出正确的估计,就必须具备公允价值估计所需要的完整的知识,但实际上编报者在这方面的知识通常只能是部分的和片面的,他们很难得到关于某一资产或负债的价值的全面的知识。编报者知识的欠缺不仅使得编报者无法正确地理解公允价值估计规则,也使得编报者不能完全把握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真实状况。如果编报者无法正确理解公允价值估计规则,那么他们可能针对某项资产或负债选择了错误的估价规则,也可能错误地使用了某个估价规则。同样的,编报者如果无法认识清楚被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真实状况,也会犯上面两个错误。另一方面,编报者思维能力的欠缺也会对公允价值估计产生影响。编报者思维能力的欠缺会对他们将公允价值估计方面的知识运用于具体资产或负债上时产生重要影响。(1)人是过度自信的,从而会对某些事物发生的概率或者某些答案的正确程度赋予过高的概率,另外,还会盲目乐观,认为正面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高于别人,而负面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低于别人。过度自信的编报者在进行公允价值估计时,可能会无意识地高估某些参数(如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等),而低估某些参数(如未来股价波动率等),最终导致所估计的公允价值失真。(2)人在进行决策时往往存在证实性偏差(Confirmation Bias),证实性偏差是指人们在寻找支持某一特定观点或信念的证据时的一种选择性偏差。具有证实性偏差的编报者一旦对某一估值参数或模型形成一个较强的信念,他就不再充分地关注那些表明这种判断存在缺陷的事实,从而对公允价值作出错误的估计。(3)编报者在估计公允价值时,普遍采取的做法是:先作出初步估计(参照点),然后利用其他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整。但是,一方面,最初设想或给出的值往往是任意的和草率的,并且会对后续估计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编报者既不可能掌握所有估值相关的信息,也不可能基于现有信息作出正确的调整。此外,当编报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扩展估计公允价值的经验时,他们通常会做出更加不完善的估计。(4)由于锚定效应(Anchoring Effect)的存在,关于人类判断的一个普遍事实是人们不同程度地重视那些显而易见的、难忘的或生动的事实,即使他们有更好的信息来源时也是如此(Rabin,1998)。[8]对于公允价值,编报者很容易受到一些显而易见的所谓的“事实”的影响,从而做出错误的估计。(5)每个人在认知上都是吝啬的,他们会使用简化的决策方法或者启发式方法③来估计公允价值,这些简化的决策方法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公允价值估计。

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认为,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若干不同的选择机会时,他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经济利益的那种机会,即总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也成为决定人的经济行为的重要因素。制度经济学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机会主义”假设④,它认为,在契约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在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之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会通过偷懒、欺诈等蓄意手段以获取不正当收益。在现代社会里,一方面,企业大部分契约的签订和履行,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评价制度是以会计数据为依据的,从而奠定了会计信息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并且成为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建立和执行监管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为了避免管理层的道德风险,管理层激励越来越普遍地应用于上市公司之中,而这些激励制度均是建立在企业的业绩或者股价的基础之上的。如此一来,大股东、企业和管理层的个别利益就与企业财务报告所披露的经营业绩或者受披露业绩影响的股价紧密地联系起来。机会主义动机的强度与经济主体的利益敏感度密切相关,因而,大股东和管理层操纵财务报告以谋取私利的动机就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同时,他们又具有影响或改变财务报告数据的能力,在机会主义动机的驱使下,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利用其对公允价值估计的自由裁量权,选择对自身有利的公允价值估计,甚至操纵公允价值的估计,进而导致公允价值发生违规性失真。

编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同其他违法性经济行为一样,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说到底是人们的心理动机与各种制度相碰撞的结果。一个编报者是否操纵会计数据,不仅取决于编报者是否存在机会主义动机,是否有潜在的败德可能性,而且取决于现有的制度安排的健全性和刚性,是否给他们留下了可乘之机。然而遗憾的是,公允价值会计不仅没有从完善制度和增加制度刚性方面防止编报者操纵财务报告的行为,反而为编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创造了更大的“施展”空间。这是因为,相比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包含了更多编报者的主观判断,特别是使用估值模型估计公允价值,这在给予编报者更大的灵活性以充分利用其信息优势的同时,也为编报者进行操纵打开了一扇大门。另外,编报者是否操纵公允价值的估计还取决于该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然而,公允价值的估计过程中包含了大量的基于编报者私人信息的主观判断,并且这些主观判断并不存在可稽核的、客观的证据,这无疑增加了审计师进行高质量审计的难度,使得编报者操纵公允价值更加有恃无恐。当前已有大量研究证实,编报者在机会主义动机的驱使下会通过操纵公允价值的估计来谋取私利(Aboody et al.,2004;Benston,2006;Byrne et al.,2008;Fiechter & Meyer,2010)。[9-12]

三、公允价值失真的分类治理模式

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使人们了解经济真实是创造簿记和会计并使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初衷,也是对会计的一项基本要求(葛家澍,1999)。[14]公允价值失真致使会计信息无法如实反映它应当反映的真实世界的经济现象,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对外披露又会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的投资决策,从而扭曲社会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不断扩大的状况下,当前会计界更是迫切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对公允价值失真加以治理,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公允价值的基础性失真是由于市场的低效所引起的,其治理措施主要是完善市场机制。只有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效率不断提升,市场才能为公允价值估计提供更加有效的市场参数,编报者也才能正确估计公允价值和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从而有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市场机制的完善需要从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信用机制三个方面着手。其一,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就是一种高效传递信息、能够指导人们决策的自动机制(Hayek,1945)。[15]因此,政府应当减少对价格的干预,取消对商品的价格管制,逐步实现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其二,竞争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竞争机制的建立,首先要保证每个参与者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打破各地区或各行业之间的壁垒,使各种要素能够自由流动。最后,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对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具有直接的影响。政府应该加强道德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律,并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治理公允价值的行为性失真需要从加强对编报者的教育和培训两个方面着手。公允价值估计对编报者主观判断的严重依赖,给编报者个人客观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必备的会计方面的知识以外,公允价值估计还需要编报者具备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知识,以及企业、行业、地区和国家未来前景分析预测的知识。遗憾的是,现有的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体系都缺乏这方面的内容和训练,因此,未来会计教育和培训体系必须加强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金融和资产评估方面的培训,并且强化他们对宏观前景分析和预测能力的训练,只有这样,才能迎接未来虚拟经济对会计人员不断提出的挑战,避免公允价值行为性失真的发生。

公允价值的违规性失真主要是由于编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其治理主要从编报者自身道德水平的提升和外部制度约束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大力实施会计诚信建设。会计诚信是企业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也是编报者必须拥有的基本道德。作为契约主体对会计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一种理性要求,会计诚信的实质同样是一种契约。由于会计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存在“有限理性”,不完备的会计契约需要会计诚信作为隐含契约的支持,两者相辅相成。另外,会计诚信契约不能仅仅依靠人的道德和价值观支撑,应通过内部控制设计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协调意识和行为的关系,使编报者本着诚实、客观、公正的态度,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计计量和披露的相关规范。另一方面,强化制度刚性。拥有机会主义动机的编报者是否操纵公允价值估计以及操纵公允价值的程度,除了具有个体差异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既定的制度安排。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起到协调秩序的作用,也可以将合约执行过程中的机会主义限定在较低水平上。现有制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抑制机会主义取决于制度刚性,如果一个社会缺乏制度刚性,这将使既有制度的作用大大弱化,甚至会使制度的本质荡然无存。机会主义具有利用制度不完善之处和违背制度的本能冲动,缺乏制度刚性就会使机会主义者更多地将注意力转向谋取特权,获取不受规则约束的收益,而由他人或社会承担所发生的成本。因此,对于公允价值违规性失真的有效控制,强化制度刚性远比完善制度和建立新制度更加重要。

此外,对于公允价值失真的治理,公司还必须建立起事前和事后的校准制度,即公允价值的估计必须与实际市场参数相校准。具体而言:一方面,在选择模型和参数估计公允价值时,企业需要对有关参数和模型进行核实验证,以确保各参数和模型反映了当时的市场状况。这种验证可以通过将模型应用到可以获得定价信息的相似资产或负债来实现,即如果模型能够恰当地反映当前的市场状况,则该模型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反映类似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充分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在实际交易时的相关信息,就能够为之前公允价值的估计是否失真提供评估依据。具体而言,当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被实际交易时,企业应该报告该信息,并对此前的相关估值进行校准,评价之前的估计是否存在偏差,以及这种偏差对过去和当前的利润与权益的影响,查明估计偏差发生的原因,同时在财务报告中向使用者披露。校准原则对编报者估计公允价值的行为施加了约束,通过这种机制不仅能够有效地促使管理层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尽可能地谨慎和避免粗心大意,而且能够阻止编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这是因为如果当前的估计在未来无法实现的话,他们将会受到市场的惩罚。

四、结论

本文在研究中抛弃了以往公允价值研究所依赖的假设,把市场和人重新纳入到公允价值分析框架之中,把市场看作并非完全有效的现实存在的市场,把人看作存在着“理性不及”和机会主义动机与行为的现实中的人。公允价值的正确估计是建立在市场有效的基础之上的,但是现有的市场并非是有效的,由此造成了公允价值的基础性失真。在公允价值的估计依赖大量主观判断的情况下,由于现实中的编报者并非完全理性,也不具有正确的主观动机,因而造成了公允价值的行为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当前,应该从市场完善、教育和培训、诚信建设、制度刚性和校准制度方面对公允价值失真加以治理。

注释:

①Bayes法则是指当分析样本大到接近总体数时,样本中事件发生的概率将接近于总体中事件发生的概率。但行为经济学家发现,人们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并不遵循Bayes法则,而是给予最近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以更多的权重,在决策和做出判断时过于看重近期的事件。

②Savage效用法则是指决策者在选择备择方案时应该遵循主观效用最大化原则。

③启发式方法是指人们不是严格理性地收集所有信息并进行客观分析和概率计算,而是试图从头脑中“寻找捷径”,依靠直觉或以往的经验来做出决策。

④芮明杰、袁安照(2005)认为,“机会主义”假设扩张了传统理论中的人的自利动机,为经济人在自利的引导下寻求策略性行为留下了空间。机会主义假设意味着交易主体在交易中有可能通过欺诈取得优势,或在缔约时通过制造虚假、无价值的信息(如对意图的不实陈述)或通过威胁、对承诺的自我否定等来取得交易的占先优势。[13](P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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