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科举中的“粤籍”与“粤籍举人”述论
蔡正道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 厦门361005)
摘要: 本文拟由粤人来台的发展历程,分析在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的面向上,粤人如何从闽粤矛盾冲突里一步步站稳脚跟,取得官方的承认。在这种“我粤认同”的发展下,科举考试中的“粤籍”虽由其而来,但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认同,并将所谓的粤籍概念整合进客人族群中,使这种认同更有动员力,也愈能与闽人分庭抗礼。只是在这过程中不应忽视科举在文化层面所带来的整合作用,特别是其载体“粤籍举人”的特殊角色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而这是要将其放置在科举制度作为王朝统合意识形态的文化纽带下,才可能观察到的特殊意义。
关键词: 闽粤矛盾;科举制度;粤籍;粤籍举人。
一、前 言
关于来自大陆的汉人如何在台湾这个新移民环境中重建传统社会,以及在原乡与新社会两种不同时空环境下的延续和转化过程,可说是台湾史研究绕不过去的关隘之一。研究者从不同的面向与角度切入,提出具有解释力的理论与典范,都加深了对这段历史源流、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的理解与掌握。其中,作为移入的少数族群——粤籍客人[1],对于我们思考这段历史过程有着重要意义。他们数量虽较闽南人少,但对台湾当时的人口分布、经济开发、文教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台湾社会在“内地化”与“土著化”的过程带来丰富多元的特色。
在这过程中,科举制度有其不可缺席的重要位置。作为中华帝国社会的制度支柱和文化主脉,科举对台湾社会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民风产生过深远影响,不仅间接推动儒学、社学、义学和书院的发展,也使士绅取代地方豪强成为领导地方社会的主体,渐渐将台湾推动成为中华文化的文治社会,中华文化遂在此生根成长。
因此,我们若能将粤籍客人与科举制度的交点──“粤籍”与“粤籍举人”──做一探究,于思考科举定额对客人自我认同的影响,以及科名角色对粤籍客人在推动台湾社会“中华文化化”所具有的意义,应当有所帮助。然而或许是科举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为人们所误解的原因,过去15年的客家研究虽然在数量上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但从科举制度与科举学视角理解“粤籍定额”与“粤籍举人”对于台湾客家族群意义的研究并不多见。比较直接相关的期刊论文如孔未名的《清代台湾粤籍举人的由来》与李文良的《学额、祖籍认同与地方社会——乾隆初年台湾粤籍生童增额录取案》。前者简单梳理了粤籍定额设置的来龙去脉,后者则从地方社会史的角度,深入探讨了闽粤族群与国家、官员三方在地方政治的长期博弈下,粤籍学额的取得过程与粤人的自我认同变化。而针对粤籍举人的名录整理则见于刘一彬的博士论文《闽台交融的考试纽带——清代福建乡试研究》与江淑美的硕士论文《清代台湾客家子弟教育研究(1684—1895)》。至于罗烈师的博士论文《台湾客家之形成:以竹堑地区为核心的观察》则论述了科考分籍对于“闽”“粤”分立所起到的常态效果(见于第四章《控制:政治与商业》)。
因此,本研究拟在既有的客家研究与科举学研究的基础上,探询如下问题:粤人作为相较于闽人来说的“弱势移民”,科举制度对他们有什么样的影响,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出现的历史背景为何,社会后果为何?为了较好分析这些问题,笔者首先梳理粤籍客人来台从移垦到定居的生活,再到一步步取得学额与定额的历史,接着从粤籍定额与粤籍举人两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粤籍客人作为移居台湾的少数族群,我粤认同与中华认同之间的整合,与科举这一具有文化纽带功能与文化统摄功能的制度有一定的关系。此外,我们也必须关注在这制度中脱颖而出的人如何扮演社会角色与运用文化资本,在具体矛盾甚至冲突的族群互动中维持动态平衡,并传承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传统。总而言之,本文希望借由分析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族群,从科举制度与科举学的视角切入,辅以实际案例,观察科举如何在历史、社会、文化、心理认同等不同面向对粤籍客人产生影响。这不仅能拓展对台湾与粤籍客人特殊性的认识,也能加深对科举与中华文化普遍性意涵的理解,期望这种尝试能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与台湾研究带来一定的启发与贡献。
二、粤人来台与闽粤矛盾
清代的台湾作为移民社会,主要移入者为闽南和粤东之汉人。一地人口向另一地迁移,主因不外乎本地的推力、外地的拉力、中间交通之难易和政府政策等,粤东人民向台湾迁徙亦是如此。粤东山多田少,有“居地狭小,农产缺乏,故其人每至失业”以及“粤东生齿过繁,久有人满之患”[2]的说法。加之明朝中叶到清乾隆之间,全国人口激增,对于山多田少的粤东地区,土地负载更是严重,因此往外移民实是迫切之举。
不过综观清代的渡台政策,若以乾隆五十四年(1789)陕甘总督福康安奏请废止携眷禁令为界,[3]此前的105年可说是禁多弛少,准许携眷共计仅11年。而在台湾纳入版图之初(1684)所颁布的三条渡台禁令中,第三条即所谓“粤地屡为海盗渊薮,以积习未脱,禁其民渡台”。[4]这使得粤籍人士渡台极少,纵有少数偷渡移民来台者,亦难以聚居成庄。因为这项政策与施琅有关,[5]因此一直到康熙三十五年(1696)施琅去世,才“渐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6]李文良在研究台湾南部下淡水流域的垦佃关系时,所收集到的古文书或田契,有大量康熙四十年(1701)之后者,[7]可以说,此时客民入台人数才有了一个飞跃。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贵事件中,下淡水粤庄一次已可集结13大庄,64小庄共计约1.2万粤民与之对抗,可以推知当时粤庄总人口数当更多于此数。而在平定后,蓝廷珍乃奏请解除粤籍人士来台的限制,粤人渡台的禁令逐渐变松。[8]不过就全台人口而言,粤人不及闽人多,大约仅占闽人的五分之一。
本研究选取的样本只有102份,且有些国家地区的留学生样本量太少,对研究结果造成了一定偶然性。研究得出的结构方程模型拟合度还不够好,说明在维度的划分和题项的设置上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即便朝廷政策会随着时局调整收缩,但由于粤东人民长期处于山多田少的生存压力下,加之便捷的水运——韩江上游流经粤籍客人的主要聚居地,并能于汕头出海,这就使得官渡或偷渡[9]来台的粤人日均增多。蓝鼎元(1664—1729)在雍正元年(1723)刊行的《平台纪略》就提到:“前此台湾,止府治百余里,凤山、诸罗皆毒恶瘴地,令其邑者尚不敢至;今则南尽郎娇,北穷淡水,鸡笼以上千五百里,人民趋若鹜矣。”[10]连横(1878—1936)在《台湾通史》也引用雍正五年(1728)巡台御史尹秦的奏言:“台湾佃丁皆系漳、泉、惠、潮之客民,因贪地宽,可以私垦,故冒险渡来。”显然,“地宽”与“可以私垦”对移民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11]
与闽人相比,粤人入台较晚,人数较少,限制也较多,因此清初粤东民人渡台以佣佃方式谋生者居多,此即蓝鼎元所描述的“广东惠、潮人民在台种地佣工,谓之‘客子’,所居庄曰‘客庄’;人众不下数十万,皆无妻孥,时闻强悍。然其志在力田谋生,不敢稍萌异念。往年渡禁稍宽,皆于岁终卖谷还粤,置产赡家,春初又复之台,岁以为常。”[12]不过这种闽粤民人的合作共垦关系(或被剥削而无力反抗),在粤民人数多到可以聚居成庄时,便出现了变化。譬如逐渐出现“久佃成业”反客为主的现象,抑或粤人以共同远祖为名,筹组资金,以尝会(祭祀公业)之名,集体来台拓垦,集资向闽人或番民购地。[13]在有限的资源下,人数的多寡便会影响双方的生产关系与互动,进而丰富了“我群”与“他群”的内涵想象,并强化群体界线与排外情绪。但这样一种“我群”对于粤人而言,仍需要官方予以承认,而1721年的朱一贵事件便在这合法化的过程中占有关键位置。
下淡水作为最早聚集而成的粤庄所在,粤籍客人通过致力动员协助政府平乱,取得“义民”身份,并将“义民”作为其专属称呼,经过官方的造册和登记,陆续完成了入籍台湾的手续。如此一来,他们便不再是闽人口中的“流寓”了。这样一种“精神”与“意志”的强化,诚然使其在屏东平原中成为一个相对强势的族群,但除了排湾族,其他族群皆与其对立并形成统一战线——不仅闽籍漳泉的福佬相对合作,粤籍潮州福佬亦倾向与漳泉形成跨省的福佬方言群结合,乃至当地的平埔族群亦采取与福佬合作的态势。[14]
概念网络理论是人工智能与计算机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人工智能需要模拟人类的思维,而思维是人类认识活动的高级阶段,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客观世界中事物的各个部分之间,以及一个事物的各个属性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概念网络理论是要构造一个概念体系,通过语言来反映具有普遍联系的客观世界。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性也正是类比推理的客观基础。因此,概念网络是描述类比推理的重要工具。
如果说族群械斗是“我群意识”形成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形式,那么粤籍客人的地域分布或许就是其结果了。一直到1770年代初,台湾中部有些闽客非但混居,还通婚,但两者的关系不久后也紧张了。[15]社会压力与分类冲突的结果,便是不同祖籍的人逐渐出现调整、迁徙,也即后来所见粤籍客人在中部与北部多居住于靠山区的平原、台地与丘陵之原因。
三、文化权利之争:粤籍学额与定额之变化及其原因
随着粤籍人士经济以及社会地位稳固,他们得以进一步争夺属于自己的文化权利,甚至透过科举考试得到的高级功名而享有“属于我粤”的政治权利,而起头则是科举学额的纷争。
虽然粤籍移民早在康、雍之际就已经著籍台湾,但何以在现存不完整的清代童生名录中,找不到乾隆六年以前粤籍被取入台湾府县学的例子?[16]闽人在经济和社会地位无法全面将粤人打压为“流寓”,但在文化权利和政治权力上,其抗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雍正五年(1727)朝廷所批准的考试资格云:“现住台地,有田产、家室、入籍已定之人。”乾隆六年(1741)礼部议准“岁科两试,将粤童另编新字号应试”,“共取进八名,附入府学”。[17]其间粤人有15年无法在台应考。李文良教授认为,这与朱一贵事件以来台湾社会内部闽、粤势力的失衡,导致地方官员防备粤籍移民势力膨胀之整体社会氛围有关。来台官员多数对于粤籍移民势力扩张有隐忧,[18]加之在此期间又找不到与此有关的粤人陈情或诉讼,因而推断“粤民可能多少也感受到台湾地方官员猜疑他们的立场”。[19]
而促使整件事发生改变的,并非台湾地方官的上疏,而是众多巡台御史之一的杨二酉。他在乾隆四年转述了粤人的陈情,并且提出具体建议,而乾隆于来年奏准:
粤民流寓在台年久入籍者,台属四邑均有户册可稽;缘系隔省流寓,恐占闽童地步,是以攻击维严。现在粤童堪以应试者计七百余名,准其另编为新字号应试。其取进额数照小学例,四邑通校,共取进八名,附入府学。嗣后有续出应试者,总以八名为额。俟岁、科数次之后,取进人数渐多,再将应设廪、增并出贡之处,题请定议。至乡试,不便附入台字号,应暂附闽省生员内乡试;俟数满百名,再行题请另编字号,取中一名。[20]
此处明确提出待台湾粤籍生员达到百名后,就可以特别为他们在乡试中另编一号,有一举人定额。嘉庆十六年(1811),福建巡抚张师诚“以粤籍生员已有八十八名,新进九名,共有九十七名”为由,提请另编字号取中举人一名,遭礼部以“他省客籍纷纷效尤”为由驳回。[21]17年后,即道光八年(1828),闽浙总督孙尔准再次上奏:“据台湾道册报,粤籍生员现计一百二十三名,已远过百名之数……请于台湾闽籍中额三名之外,另编田字号,加设粤籍中额一名,庶闽籍、粤籍各有定额,益昭平允。”礼部再次复议:“福建台湾,孤悬海外,嗣后于闽籍中额三名之外另编田字号,自本科为始,加设粤籍举额一名。”[22]从乾隆六年(1741)闽粤的生员分籍考试各按其学额录取,到道光八年(1828)粤籍正式取得一位举人定额,长达88年之久。
[23]“一位在十九世纪中叶长期负责台湾学政的官员就曾写信向他的直属长官福建巡抚抱怨,闽粤学额与考生人数不成比例,对粤生不公平。这位官员以他刚主持的道光二十九年(1849)科试为例指出:应试的粤籍考生‘将及300名以上’,却仅有9个名额;而凤山县的闽籍考生不过才200人,就有15名额。”引自施添福:《清代在台汉人的祖籍分布和原乡生活方式》,南投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9年,第13页。
表1 清代台湾乡试定额增减简表
四、清代台湾粤籍举人及其意义
道光八年(1828)另编田字号加设粤籍中额一名后,其后31科皆有粤籍举人上榜,共取粤籍举人33位(咸丰九年己未恩科补行戊午正科、同治元年壬戌恩科补行辛酉正科,各取两位粤籍举人),而期间台湾共出了193位举人。[25]如果加上道光八年以前没有粤籍名额还能考上的黄骧云,那么粤籍台湾举人一共有34位,另有4位粤籍进士(详见表2)。
HBV感染诊疗中,常常选择HBsAg进行筛查,以HBeAg阳性作为判断是否存在病毒复制及具有传染性的血清学标志物。但存在乙肝病毒S区突变[5]或者特殊的血清型(如ay)引起HBsAg漏检及前C区启动子突变导致HBeAg假阴性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引入其他的标志物进行补充[6-9]。Pre-S1Ag、Pre-S2Ag、HBV-LP 作为 HBV 表面蛋白的组成成分,参与HBV复制、感染细胞的识别,并与HBV相关疾病的进展密切相关[10-13],对其检测可作为HBV感染诊断、HBV复制监测和预后判断的有用工具。
表2 清代台湾粤籍举人表[26]
续表
如前所述,粤籍学额和定额的出现,是粤人与闽人在各方面长期竞争的结果,对于清政府官员而言,最重要的便是地方的社会安定,15年回避粤籍学额的问题是这个逻辑,开放粤籍学额和定额也是如此,所以才“另开粤籍,使其不占闽籍”。依此逻辑,道光八年以后之中举粤人,其祖籍在粤地应无疑义,而其余考上之举人应皆为闽籍,如此才能“不占”。毕竟这是闽粤长期对峙与竞争的结果,因此不仅在民间可以看到与此有关的明争暗斗,[27]即使是官方也将粤籍和“其他闽籍”区分开来。譬如在道光八年后的福建乡试点名章程中可以清楚看到,粤籍生员单独以祖籍点名入场,而其他生员以诸如嘉义县、新竹县等地名点名入场。那么,在道光八年后,是否有如此前的黄骧云这般,祖籍为粤但却不以粤籍保障名额而考取举人的士子?如果在这样泾渭分明的社会背景下还能有士子“跨祖籍考试”,这可能提示我们什么样的意义?
为此,笔者尝试考察道光八年后所有台湾举人祖籍,然囿于数据所限,只追查到131名举人之祖籍,换句话说,仍有近1/3的举人尚未寻得祖籍与相关资料。在这些查到祖籍的举人中,确实有祖籍在粤之举人(也同时都是进士),而未以田字号中举。他们分别是光绪元年(1875)乙亥科乡试举人、庚辰科进士登科的张觐光(1844-1898,祖籍广东潮州府大浦县),光绪十一年(1885)乙酉科乡试举人、丙戌科进士登科的徐德钦(1853-1889,祖籍广东省嘉应州府镇平县),[28]光绪十一年(1885)乙酉科乡试举人、庚寅恩科进士登科的许南英(1855-1917,祖籍广东潮州府揭阳县)。以现有资料来看,仅徐德钦祖籍为嘉应州府,其余二位皆为潮州府。
由此接下来要探讨的两个问题就是,举人功名对粤人群体的意义与影响,以及粤籍认同的族群化如何在科举考试中体现,也就是官府对粤籍的认定,以及在学额和定额确定后,粤人在自我认同上的微妙变化。正如前文所陈述的历史脉络,随着来台谋生人数愈来愈多,粤人在与闽人的紧张、冲突和械斗中,有着愈来愈强的“我粤意识”,以至于竞争场域从社会转移到了文化。虽说科举定额是在如此脉络下产生的,但其带来的深远影响可能使得这样一种分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冲突和械斗既非社会常态,也不是正向认可自我存在的手段,而科考分籍就不同了,它常态而稳定,被认为是“永为定例”。粤籍获得科举保障名额,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人群区隔标准,[29]并将双方的竞争导向“文明化”,还在无形中激发了粤人的向心力——对志于举业之学子自然如此,对于在人数与势力上处于弱势的粤民而言,“我粤”蕴含着“中央王朝所承认”的高级功名,其所具有的象征意义与凝聚力更是比闽籍举人更重大。因此参加科举不仅是一个家族或一个村庄的重要事务,还是整体粤民的重要事务。[30]
也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从这些粤民原乡被邀请来讲学或担任要职的高级功名者,譬如广东镇平举人何元濂曾受邀来到六堆访问,期间还与当地士绅共同创建了文教组织“文宣王祀典”。[31]而乾隆四十四年己亥恩科的广东嘉应举人曾中立[32],除了来台讲学,还担任六堆大总理,在牵制林爽文事件时有所建树。除上述二位,从粤东而来具有功名者应可以进一步找寻。由此推知,因着原乡与科举考试的纽带联结,不只使得在台粤人,也使得粤东与台湾粤人有着跨地域、“泛粤籍”的认同。
这样一种粤籍认同在台湾是打破“省籍”的,或是跨越省籍的,逐渐以一种族群认同的方式呈现出来。经韩水出汕头到台湾的水路,流经沿海的潮、惠二府,而在雍正十一年(1733)于潮州府独立出来的嘉应州,则属这条路线的最上游山区(亦即离台湾最远)。日本人于大正十五年(1926)做台湾汉人祖籍调查,自称其祖来自潮、惠两府的人数远低于来自距离较远的嘉应州,[33]而且从表2也可发现,就可考祖籍地的25位粤籍举人中,仅有徐仲山一人来自潮州府揭阳,其余24人皆来自嘉应,其中可能存在着清代台湾汉人的祖籍和语言之认同变化。
简单地说,就是粤东移民包含了说客话的客人与说潮汕话的粤人,作为制度性利益框架的科举制度虽然以闽粤省籍作为区分标准(客观),但却被以语言作为人群分类的区分标准(主观)所杂糅渗透。当两种区分标准逐渐重叠后,遂发展成“讲客话才是粤人”的主流认知,语言和祖籍的双重认同逐渐清晰和强化。那么,不讲客话的潮、惠府人怎么自处呢?潮州人认为自己与嘉应粤人并非“同类”,[34]而在台官员也将粤潮“分而论之”。[35]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方向的“渗透”现象,譬如祖籍为广东潮州府却以闽籍应考,如前文提到的张觐光和许南英;或是为了成为“主观意义”上的粤人,他们可能会“在习得客话后,将祖籍的认同追溯到嘉应州的客籍地区”。[36]笔者就发现,粤籍举人林洪香虽在苗栗县志中显示为嘉应州镇平,但其祖籍却可能是潮州府饶平县。今日在台湾竹北新瓦屋中,一座纪念林家来台祖的公厅“忠孝堂”内,还有林洪香中举的文魁一匾,而这新瓦屋是嘉庆年间林象贤与林象明在竹北芒头普兴建的,他们的父亲林孙檀氏正是于乾隆年间从饶平来到台湾。[37]由于潮州府也有不少客人居住,因此此案例不足以说明林家“习得”客话,但或许可以说明在户籍呈报上,他们“将祖籍的认同追溯到嘉应州的客籍地区”。[38]
政策质量评价能够得到广泛应用,除了它所具有的科学性以外,使用规范化的方法也是重要条件。政策质量评价的规范化方法,构成了政策质量评价体系的稳定结构和基本内容,如政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个指标的内涵、考核范围和计算方法,评价参数的使用,不确定性分析的方法和指标计算等。如果政策质量评价人员在这些规范方法之外,使用自认为可行的方法,就脱离了公认的标准,也就无法判断其结论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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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有属于自己的语言、文化、信仰神灵,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读书人,当他们取得了定额并出现举人时,代表他们的存在得到了官方的承认甚至“册封”,甚至可以将这些举人形象地比喻作王权“主神”的“分灵”。他们因粤籍的特殊性而生,凝聚着粤人我群的认同,却又将此认同整合进更大的王朝体系,使得国家在无形中融入社会,同时加固了王权统治的合法性。透过对这样一种特殊处境的少数群体之“科举考察”,可以明显地看到科举制度与科举功名在帝国统治中起到的文化纽带与社会功能,它们相互依赖,又相互塑造,形成一种环环相扣的结构。也由于台湾粤籍与粤籍举人的特殊性,使我们在研究过程中更能辨析科举制度许多隐而不显的功能,相信这对于理解台湾与中华文化传统的连带关系,以及强化文化自信亦有一定裨益。
此外从表中还可发现,外出做官的举人相当地少,严格说也就黄骧云、杨缉光、黄廷佑、黄延祚、张维垣五位,即使做官,时间亦不长,如举人杨缉光才在任三年(1862-1864),进士张维垣才当了六年(1871-1877)就辞官回台。因此可以说,大多数粤籍举人都是待在家乡的。在科举时代,这些取得高级功名的地方士绅,既是国家在社会的代理人,又是社会对国家的代言人,尤其粤籍举人在台湾又有着更为特殊的角色。他们不只要在国家与地方取得平衡,还要在粤、闽、官三者中拿捏分寸,权宜得度。黄骧云和曾伟中的事迹正好是光谱两端。从道光十二年(1832)张丙事件[42]的结果可以看到,黄骧云首先是官员身份,以政府的代言人身份出现,在冲突场合本就容易与民众形成对立局面。其次,黄骧云的籍贯是“粤籍”,在处理闽粤械斗的问题上,粤客容易对他产生“自己人”的期待,闽南人却怀疑他有心偏袒,所以后来衍生出闽南群众聚众检举,凤山府要求其交出祸首的事件。因为这二层身份的限制,黄骧云面对粤籍乡亲的责难,不愿因私废公,最终只好将妻子送至官府为质,自己率兵赴闽庄内调停。可见这身份在面对此等处境时之艰难,非外人能想象!
黄骧云在此事中之处理虽不为粤民所谅解,甚至还有俚谣云:“上庄金团真无情,带起官兵捉粤人;杀了几多青头子,害了几多好汉人”,[43]但处理公允,至少全身而退(虽然此事可能是其离开美浓前往中港的原因之一)。另一位被闽人控告“串通黄骧云”的举人曾伟中就没这么好运了。他被“挖姓名、获军罪。悔已无及”,[44]前一年考中举人、后任六堆大总理而来年发配边疆,令人不胜唏嘘。
不过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读书人在儒家典籍的内化下,只要不遇到冲突强度过大的事件,多少都能排难解纷、维持和谐。譬如道光六年(1826)还未中举的刘献廷因“闽粤械斗,调和后垄、猫里阋墙有功,清廷援军功恩赏副贡”。[45]在吴子光所撰《直隶知州衔赏戴蓝翎甲午科举人修堂刘公传》也提到:“……距尖山五里许,曰猫里,公安乐窝在焉。猫里为淡南一邨镇,人烟稠密,颇具城邑规模,四方骚人游屐者至,月无虚日,公以地主兼师范,客至,皆容纳之。台俗儇薄,……甚则报复寻雠,祸至常起。公力矫其弊,事无巨细,必悉心力为排解,人亦感且愧,无违言者,由是,猫里以仁里称。”[46]不少粤籍举人或生员在地方推动教育、传承文化、化解矛盾、乡勇平乱,对于族群和谐和人心稳定,以及调和小认同(我粤)、他者(闽人)认同和大认同(历史国家)之间的紧张,有相当贡献。
五、小 结
经由前文梳理,粤人为了生存,离乡背井来到台湾艰辛打拼,在闽人和官府的排挤下,胼手胝足地在台湾立足下来,并在教育、文化与政治上取得了属于自己的乡试定额。定额使得道光八年后每科皆有粤籍举人产生,而且,这些粤籍举人除了在台湾南北有所交流外,也和大陆原乡的举人有所往来。他们之中只有极少人到外地做官,大多数人较热衷于乡族与当地社会的公共文化事务,这或许与在台粤人来台后的境遇有关,使他们更愿意奉献乡里、凝聚族群、传递文教。毕竟在科举社会中,举人被赋予的意义和社会地位是相当高的,有他们在乡里“坐镇”,除了能调解宗族内部与客闽之间的矛盾外,若真需要与官府打交道时,至少也能保证不受欺凌。
在这样的境遇中,在台粤人的内部自我认同愈来愈强,以至于来自嘉应的客人渐渐成为粤籍台人的主体,客语成为在台粤人身份认同的语言。定额制固然明确了这个分类标准,使其深入人心,既强化与整合了我群的凝聚力,也使得闽粤之间隔阂更深。取得功名者是通过教育的特殊途径而获得为官资格的,在传统上,他们被认为“必定比那些在自己之下的人们,对于公共利益有着更为纯正的认识”。[47]这就要求他们在从自己族群利益出发的同时,要能与更高层次的“公共利益”相结合,让官方意识形态,亦即儒家思想所代表的“普世价值”内在于粤人客文化的特殊性之中。而在社会行动上,他们也必须以身作则,热心乡里,才能“以德服人”。如若站不到这个高度,在面对较大的闽粤冲突时,可能会有“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下场。
[11][42]连横:《台湾通史》,文丛第128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2年,第170页,第867-871页。
除祖籍外,我们也发现粤籍台湾举人的分布有高度集中性。就报名籍贯而言,主要集中于淡水厅和凤山县两地,若以“一府四县三厅”的行政区范围来看,淡水厅有14位粤籍举人(亦即包含新竹县的谢锡光),而其举人总数为29位,[39]粤籍举人占48.28%;凤山县则有10位粤籍举人,凤山县举人总数33位,[40]粤籍举人30.30%。行政区范围过大,笔者又特别查找了他们主要的生活和活动范围。研究发现,有15位粤籍举人就以今天的苗栗东北部(中港头份,包括现今的苗栗头份镇、三湾乡、南庄乡)与苗栗中部(猫里街、尖山、蛤仔市、铜锣)为活动范围,而南部则以六堆中的右堆(高雄美浓)和后堆(屏东内埔)为大宗,如再加上籍贯为凤山者,则共有14位举人。这两地都是粤籍客人集中地,且文风颇盛。前文提到“泛粤籍”认同超越了狭隘的某县某地,也能从两地举人的交往窥得一二。譬如黄骧云从美浓迁至中港头份,而后其子黄延祚邀请了甫于京城辞官的表弟张维垣举家北迁。父子举人余春锦、余绍赓,父亲的活动区域在于内埔一带,但有关余绍赓之行谊则多集中于北部的中坜或龙潭一带。罗烈师还指出,咸丰十年(1860),南台湾六堆的粤籍举人钟桂龄、余春锦两人,联袂受邀北上新竹,和淡水厅中港堡出身的举人陈谦光,一同到新竹枋寮义民庙悬挂匾额,并接受庙方的谢礼。这些都可以说明,尽管台湾岛内南北的交通往来还不是很方便,但粤籍移民之间很早就进行着跨地域的交流。[41]
[13]陈祥云:《清代台湾南部的移垦社会——以荖浓溪中游客家聚落为中心》,《客家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行政院客家委员会”,2002年,第65页。
[1]客家人是近代才形成的用语。二战后,粤籍客人、台湾的广东人才与再次进入台湾的“客家新标签”合流,因此多数文献皆以客人(或客民)、客话作为清代此族群及其语言的称谓,本文从善。相关概念讨论可参考施添福:《从“客家”到客家(三):台湾的客人称谓和客人认同(上篇)》,《全球客家研究》,新竹市:台湾交通大学客家文化学院,2014年第3期,第1-110页。
[2]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台北:中原客家联谊会,1978年,第114页。
[3]据福康安奏:“……与其禁之于既渡之后,不如明设官渡稽核、给照验收,使民人等知官渡便于私渡,不待查禁而自归于官渡。现在详晰妥议,另行具奏。”《清高宗实录选辑》(四),乾隆五十四年,台湾文献丛刊(以下简称文丛)第186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4年,第655页。
[4]前二项分别为:“欲渡船台湾者,先给原籍地方照单,经分巡台厦兵备道稽查,依台湾海防同知审验批准,潜渡者严处。”“渡台者不准携带妻儿家眷,业经渡台者,亦不得招致。”引自王泰升、薛化元、黄世杰:《追寻台湾法律的足迹:事件百选与法律史研究》,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48页。
[5]“郑逆平后,招徕垦田报赋。终将军施琅之世,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数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引自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卷十一武备(三),文丛第105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1年,第362页。)施琅为何对粤人耿耿于怀?原因就在于当时粤东的客家人子弟邱辉登等,因不满迁界使沿海百姓丧失生计,遂聚集客民,不时在粤东沿海一带行劫,乘潮来往,出没无时,让施琅极其头疼。而且,他们后来都成了郑家军,在澎湖海战中与施琅水师相遇,使之受到重创。引自刘丽川:《论清代粤台两地客民称谓之异同》,《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1卷第2期。
[6]黄叔璥:《台海使槎录》,文丛第4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7年,第92页。
[7]李文良:《清代南台湾的移垦与“客家”社会(1680-1790)》,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1年,第24-26页。
[8]魏丽华:《客家民俗文化》,台北:新庄市客家台湾文史工作室,2002年,第10-11页。
[9]关于偷渡之惨之盛,可于福建巡抚吴士功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所上之“请开台民携眷之禁疏”略见一二:“……收载数百人。挤入舱中。将舱封钉。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偶值风涛。尽入鱼腹。比到岸。恐人知觉。遇有沙汕。辄绐令出船。名曰放生。沙汕断头。距岸尚远。行至深处。全身陷入泥淖中。名曰种芋。或潮流适涨。随流漂溺。名曰饵鱼。……偷禁虽严。而偷渡者接踵。……计一载之中。共盘获偷渡民人二十五案。老幼男妇。九百九十名。内溺毙三十四人。……私自过台。在海洋被害者。恐不知凡几。”引自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八十四兵政十五海防中,清道光七年科本。
[10]蓝鼎元:《平台纪略总论》,《治台必告录》卷一,文丛第17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9年,第2页。
综上所述,静压差法测得的风机风量会大于真实风量,动压法测得的风机风量更接近于真实风量,动压法风机风量测试结果误差小于静压差法。
[12]蓝鼎元:《粤中风闻台湾事论》,《平台纪略》,文丛第14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8年,第63页。
注释:
[14]林正慧:《闽粤?福客?清代台湾汉人族群关系新探——以屏东平原为起点》,《“国史馆”学术集刊》,2005年第6期。
[15]许达然:《械斗和清朝台湾社会》,《台湾社会研究季刊》(台北)1996年第23期。
[16][19][30][31][36]李文良:《学额、祖籍认同与地方社会——乾隆初年台湾粤籍生童增额录取案》,《台湾文献季刊》,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2008年第59卷第3期。
果蔬运输系统是指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而进行的农产品物质实体及相关信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物理性流动。该系统目前在农产品运输系统中实施较为困难、投资较大,效果却难以令人满意。我国地大物博,地处北温带和亚热带,南菜南果北运线路可长达2 000~3 000km,产地和销地温差最大可达30°,运输情况复杂。欲在运输途中保持果蔬品质、延长寿命,与水果蔬菜的采后处理、装卸水平、运输中的环境条件、运输时间、运输工具、路途状况和组织工作均有密切关系。
[17]李祖基:《冒籍:清代台湾的科举移民》,《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既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也需要高校的具体落实和组织实施,需要高校在政策、人员、场地、经费、保障机制等多方面的支持下,才能有效组织开展实施。只有高校领导真正重视此项工作,这项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18]譬如康熙六十一年的巡台御史黄叔璥就讲过一段著名的话:“辛丑变后,客民(闽人呼粤人曰客仔)与闽人不相和协。再功加外委,数至盈千,奸良莫辨;习拳勇,喜格斗,倚恃护符,以武断于乡曲。保正里长,非粤人不得承充;而庇恶掩非,率徇隐不报。”引自前揭黄叔璥:《台海使槎录》,第93页。雍正十年担任台湾道的张嗣昌认为协助平乱的粤民虽有功,但“以将来而计,实为可虞”(张嗣昌:《巡台录》,香港:香港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4页)。
[20]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卷八,学校,文丛第105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1年,第272页。
[21][22]孔未名:《清代台湾粤籍举人的由来》,《历史档案》2004年第2期。
从表1可以看出闽粤举人数的巨大差距,在不考虑恩诏的情况下,纯就闽粤籍定额比较,比例从3∶0、3∶1到最后的6∶1,而学额竞争率则粤人更高于闽人达2.5倍,[23]由此可见两籍人群在台湾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等地位之差距。科举制度作为一种“颇具特色的社会整合机制”,[24]将诺大帝国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族群等面向水乳交融地整合进来,其中最重要的载体就是取得功名者和更广大的读书应举士子,因此我们希望能在上述背景与环境的梳理下,发掘粤籍举人在这些面向所扮演的角色和起到的作用。
[24]刘海峰:《科举学导论》,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第120页。
目前国内农业处于需求淡季;工业方面,复合肥和胶板企业开工率保持低位,价格高位企稳,经销商观望情绪加重。出口方面,国际市场尿素需求减少,价格连续下跌。供给方面,尿素开工率微涨,但供暖开始后原材料和环保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综上预计,近期尿素价格或将高位持稳,需关注国际市场和国内冬储进展情况。
[25]刘一彬:《闽台交融的考试纽带——清代福建乡试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根据第103-107页统计而得。
洪子诚先生认为“镜头”即诗的意象,从而对北岛早期诗歌中的意象群展开分析。他提出了两组基本的意象群。一个是作为理想世界、人道世界的象征物存在的,如天空、鲜花、红玫瑰、橘子、土地、野百合等。另一个带有否定色彩和批判意味,如网,生锈的铁栅栏,颓败的墙,破败的古寺等,“表示对人的正常的、人性的生活的破坏、阻隔,对人的自由精神的禁锢。”[5]北岛早期的诗意象的涵义过于确定。到了《触电》这里,我们会发现其意象的设置与北岛早期诗歌有明显的不同。《触电》中的意象,如“握手”,所指不明,与日常生活和传统意象都有距离和阻隔,只给读者一模糊的感知,却难以找到词语明确地与之对应。
[26]本表依据下述资料整理:周玺:《彰化县志》(道光六年),卷八人物志,文丛第156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2年,第223-225页;陈国瑛等:《台湾采访册》(道光十年),举人,文丛第55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9年,第185、188页;陈桂培:《淡水厅志》(同治十年),卷八(下)选举表,文丛第172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3年,第244-245页;《福建通志台湾府》,选举,文丛第84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0年,第695-716页;卢尔德嘉:《凤山县采访册》(光绪二十年),己部,科目,文丛第73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0年,第237-240页;蒋师辙、薛绍元:《台湾通志》(光绪二十一年),选举,文丛第130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2年,第401-402页;沈茂荫:《苗栗县志》(光绪二十年),卷十三选举表,文丛第159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2年,第196页;郑鹏云、曾逢辰:《新竹县志初稿》(光绪二十四年),卷四选举长,文丛第61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9年,第161页;《新竹县采访册》卷八,科贡,文丛第145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2年,第259-260页;陈运栋文教基金会:《苗栗县三湾乡—方志》,苗栗县三湾乡公所,2005年,第45页;邹廷机、翁兆行、朱夔、文国绣、吴栻、蔡建贤:《南平县志》,卷七,职官志第十一,上海:上海书店,2000年,第402页;姚莹:《东溟奏稿》(同治六年),卷之四,《查明大安破舟夷出力人员奏》,文丛第7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7年,第142页;《台湾南部碑文集成》,甲,记(下),《捐修天后宫芳名碑记》(钟桂龄撰),文丛第218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6年,第295页。
[27]譬如在十九世纪末,“地方社会内部的闽粤区分达到了新的顶峰”,当时的“闽人竟然可以水圳为闽人所开、水租为闽人所缴为由,回避地方行政官员的规定,抗阻粤籍士子分享资源”。见前揭李文良:《学额、祖籍认同与地方社会——乾隆初年台湾粤籍生童增额录取案》一文。
F1=-0.018X1+0.298X2-0.259X3-0.271X4-0.087X5+0.249X6-0.049X7+0.139X8-0.009X9+0.054X10+0.113X11
[28]根据《嘉义县志》,其祖父徐元星是广东省嘉应州府镇平县人,乾隆四十年(1775)来台,卜居他里雾堡埔姜仑庄(今云林县大埤乡丰冈村),经营商估,后逢林爽文之乱,返还广东。嘉庆中期,其再次渡台,开店于埔姜仑庄,蓄积巨万。父亲徐台麟,同治元年(1862),遇戴潮春之乱,由埔姜仑庄移居嘉义城。请参雷家骥:《嘉义县志》卷七,人物志,嘉义县太保市:嘉县府,2009年,第158页。
[29][41]罗烈师:《台湾客家之形成:以竹堑地区为核心的观察》,新竹:台湾清华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博士论文,2006年,第151页、第271-272页。
运动并发症的发生机制一般可以理解为以下这种观点:帕金森病患者皮质纹状体中多巴胺能神经元的进行性发生丢失,因此,纹状体储存多巴胺的能力就会下降,进一步减弱了纹状体对左旋多巴血浆浓度的缓冲能力,最终导致患者体内的多巴胺受体遭到强烈的脉冲式刺激。患者纹状体的多巴胺受体发生异常,同时还受到强烈的脉冲式刺激,使得患者早就发生异常变化的基底节网络受到双重打击,随后患者的纹状体神经元调控异常与可塑性改变,最终改变了患者神经元的正常放电模式,因此,就会产生运动并发症。
[32]锦书堂:《清历科广东乡试录》,台北:文粹阁,1971年,第7页。
[33]潮州府134,800人,惠州府154,600人,嘉应州296,900人。参台湾总督府官房调查课(编):《台湾在籍汉民族乡贯别调查》,台北:台湾时报发行所,1928年。转引自前揭李文良:《学额、祖籍认同与地方社会——乾隆初年台湾粤籍生童增额录取案》。
文化是素质、三观的基础,对于文化的学习,实际上就是帮助学生了解一个国家文化的发展历程,在文化教学中做好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才能够确保学生在学习文化与进步的过程中明确政治导向,逐渐成长为符合国家人才需求,具备正确三观及价值取向的优秀人才。因此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探讨,离不开对于文化教学的探究。
[34]“当时屏东平原的粤属潮州、嘉应州民人,因语言、习性有所差异,故彼此成仇,素分气类。潮州人转与闽籍漳、泉交好,造成嘉应州客民称潮州庄民为‘潮人’、潮州人称嘉应州庄民为‘粤人’的情形,遇有细故争纠时,潮人依附漳、泉籍民,与粤人斗杀。”《道光朝军机档》79160,《总兵武攀凤、台湾道熊一本奏台郡南路凤山县闽粤潮民人挟嫌互相焚抢杀人、督带大兵弹压止息,先后拏获首要各犯严审律办地方臻安靖折》。转引自前揭林正慧:《闽粤?福客?清代台湾汉人族群关系新探——以屏东平原为起点》。
[35]“然而台地,……有泉人焉,有漳人焉,有粤人焉,有潮人焉,有番众焉。合漳、泉、潮、粤、番、汉之民而聚处之,则民难乎其为民。”姚莹:《答孝信斋论台湾治事书》,《东槎纪略》,文丛第7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7年,第110页。
[37] 西河世第——竹北忠孝堂(新瓦屋),2017年10月30日,http://suo.im/35slZe。
[38]诚然,上述解释无法穷尽所有的历史事实,毕竟历史细节总有许多灰色地带和例外,然而透过这样一种尝试性的理论解释,或可对当时的时代氛围有基本的判断与掌握,从而将科举制度、举人功名、族群冲突与认同,及国家统治之间的关系作一个脉络梳理与框架厘清。笔者以为此处最大的例外或许是前文提到的徐德钦。其祖籍为粤籍客人之大本营“嘉应州镇平”,却未以粤籍考取举人,同科以田字号中举的粤籍举人为谢锡光。然卢咸池教授根据“台湾泉南安平徐状元巷宗谱”(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e589210100rkex.html)指出,徐德钦之生父信经是由“河南镇平”迁居台湾嘉义后才生下徐德钦,故徐德钦并非粤人。如此则可解释何以徐德钦非粤籍生。然笔者对此问题尚无更权威之考证,只好暂将两种可能并陈。
[39][40]江淑美:《清代台湾客家子弟教育研究(1684—1895)》,台北: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学系硕士论文,2002年,第172页。淡水厅举人总数以新竹县举人21位、淡水县举人7位、基隆厅举人1位三县加总的结果,共29位举人。
[43]美浓镇志编辑委员会编:《美浓镇志·下》,高雄:美浓镇公所,1997年,第1022-1023页。
[44]卢尔德嘉:《凤山县采访册·兵事(下)》,文丛第73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0年,第428-429页。
[45]苗栗市志编纂委员会:《苗栗市志》,苗栗:苗栗市公所,2005年,第29页。
[46]吴子光:《台湾记事》,文丛第36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9年,第60页。
[47]孔飞力:《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陈兼、陈之宏译,北京:三联书店,2014年,第58页。
On“Cantonese” and “Cantonese Juren” in Taiwan Imperial Examinations in the Qing Dynasty
Tsai Chengtao
Abstract: This paper, from the economic, social, cultural and political perspectives, aims to analyze how the Cantonese settled down gradually in Taiwan in the process of their conflicts with Fujian people and finally obtained the official recognition in the Qing Dynasty.With the growing community identification,the group of the native Cantonese in Taiwan imperial examinations gradually came into being and the community identity was strengthened.Meanwhile,the so-called concept of Cantonese nationality was also integrated into Hakka ethnic group,which made the identity more mobilizing and more powerful to stand up to the Fujian people.However,we should not ignore the integration of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at cultural level, particularly the special role of its carrier, “Cantonese Juren” and possible impact.And this special significance can be observed only if it is placed as the cultural tie of the unified ideology of dynasties under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Key Words: conflict between Cantonese and Fujian people, Chines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Cantonese, Cantonese juren
中图分类号: K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1590(2019)02-072-10
作者简介: 蔡正道,男,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陈小冲)
标签:闽粤矛盾论文; 科举制度论文; 粤籍论文; 粤籍举人论文;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