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他的民族观——马克思思想研究中一个被忽略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世界历史论文,民族论文,理论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和发展与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深入和他的民族观的创立是分不开的。从“现实的历史发展”看,一方面,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是与全球化相伴而生的,全球化必然催化出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因此,人们今天所说的包括民族主义等在内的民族问题从来都属于全球化问题;另一方面,全球化的发展又与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变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现实的历史发展”逻辑决定理论构建和发展的逻辑。马克思的民族观隶属于他的世界历史理论,但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深入和他的民族观的创立,在其世界历史的构建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当然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其民族观并非尽美尽善,不过,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和发展与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深入和他的民族观的创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及其所包含的方法论意义,迄今仍然值得我们深思。这里先从学术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的一个误解说起。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学术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流行的观点,即:在作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马克思那里,其思想发展有个从“世界历史”走向“各国历史”、从“普遍史观到特殊史观”的过程①。这种观点给人们两个方面的误导:其一,似乎马克思在其思想发展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注重过对民族问题和各国历史的研究;其二,似乎马克思在其晚年以前从来没有关注过作为“世界历史性”事业的社会主义在各国民族和国家的发展。这里侧重于对第一种误导的批判,以澄明在马克思那里根本不存在所谓从“世界历史”走向“各国历史”、从“普遍史观到特殊史观”的过程,而只存在着对世界历史的认识不断深入和拓展的过程。持上述观点的人首先在概念的使用方面犯了一个逻辑错误,即:把“世界历史”(或“普遍史”)视为一种抽象的单位,而将所谓“各国历史”(或“特殊史”)视为一种具体的单位。或许持上述观点者本来想把马克思对世界历史的认识在逻辑上概括为从抽象不断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应当说这并不错),但是,由于上述这种逻辑错误,他们也就走向了其反面。首先,“世界历史”(或“普遍史”)不是逻辑认识过程中的“抽象”,“各国历史”(或“特殊史”)也不是逻辑认识过程中的“具体”。 笔者以为,上述这种逻辑错误产生的方法论方面的原因就在于:没有搞清楚“世界历史”范畴的哲学内涵特别是一般历史学内涵。“世界历史”本身就是由各国历史构成的,但不是各国历史的简单叠加。它以“人类文明在不同地区的产生、发展、交往、对抗、融合、扩散等过程”为研究对象,揭示人类社会不断从相对离散向有机整体发展的机制和规律。不过,世界史研究与地区史和国别史研究有所不同。世界史研究也必然要关注地区史和国别史,但其主旨在于探讨不同地区的文明、民族和国家的特点及其相互影响,以及在这种影响中所体现的人类社会运行的法则。因此,说从“世界历史”走向“各国历史”、从“普遍史观到特殊史观”,如同说从“世界历史”走向“世界历史”、从“普遍史观”到“普遍史观”,这是典型的同义反复。由以上辨析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其一,世界史研究本身就包括各国历史的内容(马克思在其晚年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思想,是他世界历史理论一个构成部分),离开“各国历史”(或“特殊史”)的内容,就无所谓世界历史和世界史研究②,虽然“世界历史”并不等于“各国历史”(或“特殊史”);其二,在史学界就根本没有所谓“各国历史”这门学科。因此,“从‘世界历史’(学科名称)走向‘各国历史’(‘世界历史’学科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的过程”,至少是一个很不严肃的论断。 可见,断言在马克思那里有个从“世界历史”走向“各国历史”、从“普遍史观到特殊史观”的过程,在逻辑上就是不能成立的了。事实也的确如此。在马克思那里,对世界史的研究从来没有脱离开各国历史的内容③。这一点应是不言而喻的。笔者这里并不想简单地叙述马克思在其思想发展的各个时期所展开的世界史研究本身所包含的各国历史的内容,而仅想就此指出:“各国历史”的内容是与民族和国家发展的内容重合的,当然也是与民族问题分不开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深入在其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和发展则使马克思完成了民族观的创立。这里通过对1848年革命前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构建和发展过程与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深入和他的民族观创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的分析,来印证笔者上述观点。 对民族问题的关注是马克思构建其世界历史理论的重要动因之一,而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又推进了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的研究。目前学界在相关研究中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众所周知,犹太人问题是早在欧洲中世纪就存在的民族问题。在19世纪30年代,犹太人争取公民权的斗争随着资产阶级政治自由主义的发展,在西欧特别是德国愈演愈烈。在《莱茵报》时期,基于激进的革命民主主义立场的青年马克思就强烈谴责对犹太民族的歧视和压迫,但他与当时也同情和支持犹太人反歧视和压迫的斗争的“青年德意志”分子在一系列相关原则上又有所不同。1842年8月,他在给《莱茵报》发行人奥本海默的信中写道:“请您把海尔梅斯所有反对犹太人的文章都寄来。然后,我尽快给您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即使不能彻底解决这后一个问题,也要把它纳入另一条轨道”④。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另一条轨道”就是指他感到必须要系统提出与“青年德意志”分子在犹太民族解放等方面的不同观点和思路。 1843年3月科伦的犹太公会会长向马克思提出请求,希望他为犹太人写一份给当地议会的请愿书。虽然马克思欣然允诺,但仍没有马上履行诺言。其根本原因还在于“理论准备”方面的局限性。这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言:“不管我多么讨厌犹太人的信仰,但鲍威尔的观点在我看来还是太抽象。应当在基督教国家上面打开尽可能多的缺口,并且尽我们所能塞进合理的东西。至少,应当试一试——而愤怒将随着请愿被一次一次地拒绝而增长起来。”⑤批判鲍威尔的犹太教观,“在基督教国家上面打开尽可能多的缺口”,这需要一个理论准备的过程。马克思所说的“应当试着去做”就是这一“理论准备”过程。这个过程内涵在马克思于1843年3~9月撰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特别是于1843年5~10月撰写的《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于1843年秋撰写的《论犹太人问题》标志着这一“理论准备”的完成。 《克罗茨纳赫笔记》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构建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关于这一点,笔者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作了系统的阐释,故不赘述,这里仅想就此指出的是:虽然不能将《克罗茨纳赫笔记》仅仅视为《论犹太人问题》的理论准备,但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构建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中的确有上述“理论准备”方面的内容。这部笔记涉及欧美主要国家的历史,其跨度达2500年,其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制及其结果、阶级与阶级特权以及国家与法的产生、形成等。作为《论犹太人问题》理论准备的支撑,《克罗茨纳赫笔记》从封建社会的发展过程、资产阶级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以及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这三个维度,验证和发展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马克思正是由此在“基督教国家上面”打开了缺口,“把最合理的东西偷运进去”的。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一方面,马克思批评鲍威尔不懂得政治解放,并充分肯定犹太人获得政治解放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虽然,在马克思看来,犹太人在德国的政治解放已经落后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发展),认为政治解放不是以消灭任何一种宗教为前提的,从而把宗教问题还原为世俗问题,把犹太教问题视为“现代问题”;另一方面,他又指出,犹太人所追求的政治解放还不是社会解放,它只是走向社会解放的一个阶段。“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⑥。笔者以为,从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民族观开始形成的标志:撇开民族问题上的宗教外衣,把民族问题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发展、资产阶级革命和“人类解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可见,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构建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的确立是与马克思民族观的开始形成分不开的。近代意义上的民族问题的世界历史性,要求马克思研究包括民族主义等在内的民族问题的视野必须是世界历史性的,即:不是从一定民族和国家的利益出发,也不是从一定地区的关系结构出发,而是从世界历史性联系的特性和世界历史的走向出发来把握包括民族主义等在内的民族问题。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构建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与马克思民族观的形成过程不是并列的。马克思的民族观是隶属于他的世界历史理论的。虽然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的研究促进了他的世界历史理论构建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的确立,但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过程在整体上决定了马克思民族观的形成过程,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构建的初步展开过程推动了他对民族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标志着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构建逻辑的延伸⑦。而这种延伸必然在方法论上包含着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笔者这里侧重阐释《神圣家族》的相关思想。在这部著作中世界历史理论构建的初步展开与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可被视为一个整体;其根据是:除了继续展开对鲍威尔的犹太人观深入批判并进一步阐释自己对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间关系的看法外,马克思还对“自由人”和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狭隘的民族观,以及“自由人”关于民族利己主义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从世界历史的高度昭示了各个民族间的关系以及民族主义的作用与社会结构演变发展间的关系,从而使其对民族问题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准。 “自由人”和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狭隘的民族观,是一种披着世界主义外衣并具有浓厚思辨色彩的文化偏见。马克思将其称为“傲慢的和无限的”民族主义。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对其进行了尖锐、深刻的批判。为了炫耀自己的“唯灵论即思辨唯心主义”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赋予自己脱离现实的纯思辨的学说至高无上地位,“傲慢的”民族主义炫耀自己的学说在精神上是超越民族狭隘性的。这种“超越”当然不是克服了民族的局限性,更不是消除了民族偏见,而是把自己置于其他民族之上,批判其他民族,为其他民族指点迷津,并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才具有这种批判能力和“精神优势”。所以,马克思说:“现实人道主义在德国没有比唯灵论或者说思辨唯心主义更危险的敌人了。”⑧关于马克思对“傲慢的”民族主义的批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古往今来世界上各个民族没有总体上的优劣之分;“批判自己和其他民族”并不能作为区分民族优劣的标准;“精神优势”不仅在逻辑上说不通,而且只能证明“自由人”和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被德国民族的狭隘性所束缚⑨。所谓“精神优势”不过是民族狭隘性的一种表现形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还在《神圣家族》中批判了“自由人”把民族主义在法国革命中的作用“神秘化”的观点,阐释了民族主义的作用与国家特别是社会结构间的关系。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的作用是复杂的,而“自由人”则把民族主义及其作用简单化和宗教化。“自由人”把民族主义称为“民族的利己主义”或“民族的纯洁的利己主义”,它“通过确认利己主义、而且由宗教上确认利己主义(即承认它是超人的,因而是摆脱了人的约束的存在物),来抑制利己主义”。据此,“自由人”在总结法国革命失败的教训时说:“在革命由此而消灭了人民生活中的封建屏障以后,它就不得不满足于民族的纯洁的利己主义,甚至煽起这种利己主义。而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抑制这种利己主义,抑制的办法就是对它加以必要的补充,承认最高的存在物”⑩。马克思对此讥讽道:“最高存在物的创造者(指鲍威尔等‘自由人’——引者注)对自己这种批判的意图是一无所知的。”并进而指出:“罗马和希腊曾经由于民族问题而失败。因此,当批判(指鲍威尔等‘自由人’——引者注)说法国革命由于民族问题而失败的时候,批判并没有说出有关法国革命的任何独到见解。当它把民族的利己主义定义为纯粹的利己主义时,它同样也没有说出有关民族的任何东西。如果把这种纯粹的利己主义同费希特的‘自我’的纯粹的利己主义加以对照,这种纯粹的利己主义反倒表现为非常阴暗的、掺杂着血和肉的、自发的利己主义。如果说这种利己主义的纯粹性只是相对的,因而与封建主义界限所体现的利己主义截然不同,那就没有必要对‘革命’(指法国革命——引者注)进行‘新的考察’,以便发现以民族为内容的利己主义比以特殊等级和特殊团体为内容的利己主义更普遍或更纯粹”(11)。这就是说,“自由人”在法国民族主义对法国革命作用的问题上除去同义反复,什么新东西也说不出来。 在马克思看来,民族主义的具体作用是依具体的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定的。民族主义在法国革命中的作用受当时法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化的制约。就拿破仑的“革命的恐怖主义”失败原因,马克思做了进一步探讨,他指出:“拿破仑进行的是革命的恐怖主义对同样也是由这场革命宣告诞生的资产阶级社会及其政治的最后一次战斗。拿破仑当然已经有了对现代国家的本质的认识;他已经懂得,现代国家是以资产阶级社会的顺利发展、私人利益的自由运动等等作为基础的。他决定承认并保护这一基础。他不是一个狂热的恐怖主义者。但与此同时,拿破仑还是把国家看做目的本身,而把市民生活仅仅看做司库和他的不许有自己意志的下属。他用不断的战争来代替不断的革命,从而实施了恐怖主义。他满足法兰西民族的利己主义要求,直到它完全餍足为止;但是他也要求,只要他的征服行动的政治目的需要,就立即牺牲资产阶级的生意、享乐、财富等等。当他专横地压制资产阶级社会的自由主义(即资产阶级社会的日常实践的政治理想主义)的时候,只要资产阶级社会的最重要的物质利益(即商业和工业)同他的政治利益发生冲突,他就不再顾惜这些物质利益了。他对实业家的鄙视是他对意识形态家的鄙视的补充。在内政方面,他也把资产阶级社会当做国家的对头来加以钳制”(12)。这就是拿破仑失败的根本性原因。由上可见,民族主义是不能单独起作用的。民族主义的作用超越不了一定时代的经济、政治结构给其所规定的范围。法国民族主义作用的复杂性归根结底是由法国经济、政治结构决定的。当然,民族主义的作用与社会结构间的关系不是线性式的。 《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创立的基本完成,同时也标示着马克思民族观基本构架的确立。这一点应是毋庸置疑的。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批判了鲍威尔等“自由人”思辨唯心主义观点的“纯粹民族的性质”以及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的“虚假的普遍主义和世界主义”,在基本完成世界历史理论构建过程中确立了民族观的基本构架。所谓马克思民族观的基本构架是指:由马克思关于民族问题的研究方法以及关于民族的起源、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民族的意识形态、民族发展的动力、民族间的交往形式、民族发展的方向等方面的观点所构成的民族观的基本原则。这里简要概括如下: 1.民族问题研究的“世界历史”方法。这是马克思民族观一以贯之的基本方法。马克思说:“为了正确地评价这种甚至在可敬的德国市民心中唤起怡然自得的民族感情的哲学叫卖,为了清楚地表明这整个青年黑格尔派运动的狭隘性、地域局限性,特别是为了揭示这些英雄们的真正业绩和关于这些业绩的幻想之间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显著差异,就必须站在德国以外的立场上来考察一下这些喧嚣吵嚷。”(13)虽然马克思这里直接讲的是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目的,但其中包含着他研究民族问题的最重要的方法:超越“地域局限性”,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来考察民族问题。所谓超越“地域局限性”就是指:不被特殊的民族利益所束缚,而把特殊的民族利益置于世界历史发展过程中来认识。因此,“必须站在德国以外的立场”值得我们深思。 2.民族的起源。“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14)。这里,马克思通过考察城乡对立由以发生的历史过程,把超越地域局限性的民族的起源同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形成以及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联系起来。虽然,就今天的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成果来说,马克思关于民族起源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的修正、丰富和完善,但其思路和基本观点没有过时。 3.民族的功能和作用。“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尽管另一方面它对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态出现,对内仍然需要组成国家的形式。”(15)就功能和作用而言,民族与国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主要区别之一就在于:民族是基于个人生产力和物质交往的一定的人群在对外部交流中对自身确认的共同体形式,而国家则是基于个人生产力和物质交往的一定的人群在对内控制中对自身确认的共同体形式。虽然这两者的功能和作用不完全一样,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矛盾,但民族的发展必然要追求国家形态的确认,而稳定形态的国家必须要具有民族形式的确认。 4.民族的内部结构及其发展。“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同时,由于这些不同部门内部的分工,共同从事某种劳动的个人之间又形成不同的分工。这种种分工的相互关系取决于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的经营方式(父权制、奴隶制、等级、阶级)”(16)。马克思这里揭示了民族内部的经济结构及其发展。虽然民族内部结构及其发展绝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生产力和分工及其发展,但生产力和分工及其发展的确是民族内部结构及其发展的基础。氏族、部落之所以能发展成部族,再由部族发展成为民族,其根本动力就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民族共同体的各个发展阶段受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制约,随着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变换,按一定顺序向前发展。 5.民族间关系的发展动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个原理是公认的”(17)。各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是民族间关系发展的根本动力。这种动力不仅仅决定民族间关系发展的范围和程度,而且决定各民族间关系的性质。 6.民族间的交往形式。民族间交往的形式是随着各个民族的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而发展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谈到多种民族交往的形式。不过,笔者以为,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在该书中论及的某一民族的意识与另一民族的实践间的交往问题。他说:“在一定民族的各种关系的范围内,这种现象的出现也可能不是因为在该民族范围内出现了矛盾,而是因为在该民族意识和其他民族的实践之间,亦即在某一民族的民族意识和普遍意识之间出现了矛盾(就像目前德国的情形那样)——既然这个矛盾似乎只表现为民族意识范围内的矛盾。”(18)这种交往形式一般出现在相对发达民族或国家与相对落后的民族或国家间。 7.民族发展的方向。“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19)。由于把民族发展方向的研究与“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紧密联系起来,所以,马克思为科学把握民族对立和民族隔阂的最终消除问题提供了科学世界历史观基础。 由上可见,《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创立的基本完成,同时也标志着马克思民族观的基本构架的确立。不过,这两者的发展不完全是同步的。讲“马克思民族观的基本构架的确立”是指:由马克思关于民族问题的研究方法以及民族的起源、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民族的意识形态、民族发展的动力、民族间的交往形式、民族发展的方向等方面的观点构成的科学民族观的基本原则已经形成。但“马克思民族观的基本构架的确立”并不等于马克思民族观创立的完成。其原由在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尚未全面展开对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民族问题的考察。马克思民族观的创立完成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应用和丰富的过程中。 《论波兰》、《共产党宣言》等,既标志初步创立的世界历史理论在马克思革命实践活动和其对重大历史事件分析中的应用和丰富,也标志马克思民族观创立的完成。也可以说,正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在马克思革命的实践活动中和对重大历史事件分析中的应用和丰富,使马克思民族观的创立得以完成。而马克思的民族观创立的完成也在逻辑上体现着他的世界历史理论的应用和丰富。如果说,《德意志意识形态》还只是在最一般的方法论原则上标志着马克思民族观基本结构的确立,那么,《论波兰》、《共产党宣言》等则标志着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到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复杂的民族关系中(并由此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族问题的新的论断),从而使他的民族观的构建得以完成。 马克思1847年11月29日在伦敦举行的纪念1830年波兰起义17周年的国际大会上有个简短演说,虽寥寥不过六七百字,但在其民族观的创立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内容包括:“各国的资产者虽然在世界市场上互相冲突和竞争,但总是联合起来并且建立兄弟联盟以反对各国的无产者”;“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是一些国家剥削另一些国家的条件”;“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也就是对民族冲突和工业冲突的胜利,这些冲突在目前使各国互相敌视。因此,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同时就是一切被压迫民族获得解放的信号”(20)。马克思在这里揭示了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民族压迫的根源,并把民族解放与无产阶级革命紧密联系起来。 由马克思恩格斯起草的《共产党宣言》补充并进一步发挥了《论波兰》的相关思想,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首先,明确指出近代意义上的民族是在资本主义历史时代形成的。只有在资本主义历史时代,各个分散的地区才能“结合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统一的民族”(21)。其次,揭示了消除民族剥削和压迫的根本路径,即铲除人剥削人的制度。“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22)。因此,“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23)。如果我们对马克思以上观点稍作逻辑延伸的话,那么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产生于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决定了近代意义上的民族问题只能是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民族问题,从而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路径只能存在于从根本上变革资本主义的过程中。 笔者之所以认为《论波兰》、《共产党宣言》等标志着马克思民族观创立的完成,其主要根据就在于:基于世界历史理论的初步创立和民族观基本构架的确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性质的世界历史中民族问题的认识基本上完成了由现实中的具体到思维中的具体的过程。这里所说的“思维中的具体”是指对资本主义性质的世界历史中民族问题的总体的科学把握。虽然马克思的民族观在19世纪40年代末期以后不断有所发展(24),并在具体的环节上有所变化,但这种发展和变化是在马克思所创立的民族观的逻辑规定范围内的发展和变化。这里需要提及的是,恩格斯在1848年以后对马克思民族观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主要表现之一是强调了民族独立对真正的“国际联合”的意义,如他提出:“真正的国际主义无疑应当以独立的民族组织为基础”(25);“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获得解放的”(26);“一个大民族,只要还没有民族独立,历史地看,就甚至不能比较严肃地讨论任何内政问题……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无论如何只有在独立民族的范围内才有可能”(27);“国际联合只能存在于国家之间,因而这些国家的存在、它们在内部事务上的自主和独立也就包括在国际主义这一概念本身之中”(28),等等。当然,恩格斯的这些创新性论述与马克思和他以往所创立的民族观是息息相通的。首先,马克思对“自由人”和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狭隘的民族观批判本身就包含着对民族独立和各民族平等相处原则的肯定。其次,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注意到了不同民族国家的共产主义活动的特殊性。例如,他说: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应采取的措施“在不同的国家里当然会是不同的”。这说明马克思尊重国际组织中各个民族国家的独立性,恩格斯以后则更注意在不同的场合从不不同的角度强调和发挥这一点。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他的民族观之间关系发展的历史和逻辑表明:一方面,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和发展离不开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他的民族观的创立;另一方面,马克思的民族观是隶属于他的世界历史理论的,其创立也离不开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构建和发展,虽然,马克思的民族观有其自身特定的意义和发展特点。因此,在马克思那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从“世界历史”走向“各国历史”的过程。在当今时代,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和民族观需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思想资源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但是,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他的民族观之间关系发展的历史和逻辑所蕴含的方法论是具有现代启示意义的。 笔者以为,当代全球化包括“民族问题全球化”。因此,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在当代的发展不能离开对当代民族问题的深入研究。所谓“民族问题全球化”有多重相互联系的含义:(1)国内民族问题的国际化,国际性的民族问题本土化;(2)民族问题几乎成为每个民族国家都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3)世界上不同种类的民族问题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纠缠在一起;(4)民族问题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成为世界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问题,它直接影响和制约当代全球化的发展进程。长期以来,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研究与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研究在整体上是相分离的,而这种分离既阻碍了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发展,也阻碍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发展。笔者认为,从方法论上看,这种状况是由两个相互联系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一,忽略了马克思对民族问题的研究在其世界历史构建和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意义,忽略了马克思的民族观是隶属于他的世界历史理论的。其二,“全球化是民族国家削弱过程”的观念深深地影响着学术界。实际上,迄今为止,全球化的过程也是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全球化最基本、最重要的主体,其发展过程是全球化发展的主线索,也是全球化发展的基本动力,虽然民族国家的发展形态会在全球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有所变化。而有民族国家的存在及其发展就必然会有民族问题,虽然民族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会在全球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有所变化。至于所谓“全球化是民族国家削弱过程”,实际上只是西方国家的“一厢情愿”罢了。在全球化过程中占据优势地位的西方国家自然希望自己的国家主权“全球化”。所以,我们不能把民族国家的发展形态在全球化不同发展阶段中的变化视为民族国家的削弱。当然,就其最终的发展趋势来看,民族国家是要消亡的,但消亡的必要条件是民族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解决。进而言之,只要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没有彻底改变,阶级和民族没有在世界历史范围内消亡,民族国家就不会削弱。现实的社会历史的发展形态决定理论的发展形态。所以,对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来说,将民族观排除在外是不可想象的。 应当承认,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和民族观也是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与马克思那个时代的全球化过程中的民族问题相比,当今时代的全球化过程中的民族问题要复杂得多。在马克思那个时代的全球化过程中,民族国家的普遍建立刚刚开始,故民族问题的核心是摆脱殖民统治、建立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这一核心的民族问题一直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才算是基本解决。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恰恰相反,民族问题由此愈演愈烈,其主要表现是:民族问题日趋凸现其复杂性。例如,随着冷战的结束,在现今的全球化过程中,民族自决权、民族平等与民族分裂主义的关系问题,大民族与小民族间的民族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民族问题,社会主义国家间的民族问题,社会主义国家与非社会主义国家间的民族问题,主权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与主权国家间民族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世界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的关系问题,等等,这些多种形态的民族问题相互渗透,并与国际格局的变迁、新殖民主义的出现以及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冲突纠缠在一起。然而,尽管如此,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和民族观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所蕴含的方法论启示,对于我们在今天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和民族观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这一方法论启示就是:以对“民族问题全球化”的深入考察来带动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研究,以对把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正确运用于“民族问题全球化”的方法论的深入探讨来带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研究。这是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和隶属于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当代丰富和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注释: ①学界持这一观点的人所提出的主要论据之一就是马克思晚年关于俄国农村公社“不通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思想。笔者以为这是个“假论据”。其一,早在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就开始关注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中的东方国家的历史命运,关注东方国家与西方国家的关系。其二,作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他始终关注作为“世界历史性”事业的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在各国民族和国家的发展。早年他主要关注的是欧美各国社会主义的发展;而在其晚年,他在继续关注欧美各国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发展的同时,根据资本主义世界历史时代的发展和俄国农村公社的特殊性,提出了俄国村社发展的一种可能性。如果仅仅根据这一点,就断言在马克思那里有个从“世界历史”走向各国历史的过程,那就是很不严肃的了。 ②马克思在其一生的历史学研究中一共作了7个编年史摘录,分别是:克罗茨纳赫笔记中关于法国和德国的2个编年史,《巴黎笔记》中关于古罗马的简短编年史,1857年1月关于俄国的编年史,1860年6月关于欧洲历史的编年史,1879年关于印度的编年史,以及1881~1882年关于公元前1世纪初至17世纪中叶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各国的编年史(即“历史学笔记”)。这7个编年史摘录就是马克思一生对世界史研究的一条线索。这一条线索并没有体现马克思所谓从“世界历史”走向“各国历史”的过程。 ③在马克思的全部著述中,其生前公开发表的部分所占比重不到三分之一,而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马克思发表在报刊上的时事评论。这些评论从特有的立场和角度评述了19世纪中下叶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其范围涵盖了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论及了社会结构的各个层次和方面,由此展示了马克思把握时代脉搏、透视社会现象、把握社会发展趋向的强烈意向。这是作为学者和革命家的马克思自觉审视理论学说的普遍方法论意义的重要体现。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4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 ⑦参见叶险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现时代》第二章,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53页。 ⑨叶险明:《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文化逻辑及其现代启示》,《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20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2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25~32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5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2页。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0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0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5页。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40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94页。 (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50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44页。 (24)如:在《共产党宣言》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泛斯拉夫主义问题等的研究,提出了两种民族和两种民族运动的思想;通过对印度和中国问题的研究以及对英国社会革命与爱尔兰民族独立运动关系的再认识,提出了民族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观点,等等。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87页。 (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60~261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4页。标签:民族问题论文; 利己主义论文; 世界历史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德国历史论文; 普遍联系论文; 世界政治论文; 共产党宣言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论犹太人问题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民族主义论文; 神圣家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