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民主:社会民主党的探索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党论文,政党论文,启示论文,民主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5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217(2011)01-0041-05
政党与政治民主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国研究政党问题的专家理查德·S·卡茨指出:“现代民主是政党民主,在西方看来,作为民主政体基础的政治制度与政治实践都由政党所创造,没有政党,一切都是不可思议的。”[1](P1)简单地说,政党民主就是民主的价值和原则在政党政治生活中的体现。从世界政党政治发展的历程看,政党民主应该包括:第一,政党为实现党员主体地位而奉行党内民主,这是政党民主的基础;第二,政党处理好一国在多党并存条件下的党际关系,形成国内党际民主,同时,执政党还必须处理好党的组织与国家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实现执政民主,这是政党民主的核心;第三,在政党外交日益成为各国总体外交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下,各国政党之间的交往必须符合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要求,促成对外党际民主,这是政党民主从“内政”向“外交”的延伸。本文拟对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和工党(统称社会民主党)对政党民主的探索及其对我们党的启示作一点分析。
一、社会民主党对政党民主的探索
世界社会民主党的主体力量在欧洲。社会民主党本来是工人政党,1879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的“苏黎士三人团”(赫希伯格、希拉姆、伯恩斯坦)鼓噪党不应是片面的工人党,而应成为“一切富有真正仁爱精神的人”的全面的党,这一观点在当时被指责为“投降主义”并遭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痛斥。然而,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社会民主党加速了淡化党的阶级性质的进程,到了1959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出台的《哥德斯堡纲领》规定“社会民主党已经从一个工人阶级的政党变成了一个人民的政党”,[2](P165)完成了党的性质的转型。此后,各国社会民主党都以“全民党”、“人民党”、“民族的党”、“群众的党”、“领薪者的党”自居,强调党的工作要以争取多数人为目标,党内事务和社会的改变只有在绝大多数人同意时才能实现,因而“在社会内部和自己组织内部实行民主的绝对必要性成为社会民主党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论据”。[3](P230)社会民主党的意识形态——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非常强调“民主”之于“社会主义”的不可或缺性。为了以“民主政党”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社会民主党重视并加强政党民主建设,也就不难理解了。
(一)实行党内民主制
党内民主在本质上是全体党员在有关本党的一切问题上有最终决策的权利以及为此而进行的制度安排。社会民主党为了防范德国政治社会学家米歇尔斯提出的“寡头统治铁律”(即党的领袖对党内事务在事实上的垄断),注意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党内民主。
1.强调党员没有遵守共同世界观的义务。1951年社会党国际的纲领性文件——《法兰克福声明》确立了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原则,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国际性的运动,它不要求对待事物的态度严格一律。”[4](P3)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基础包含着对新康德主义、基督教教义、马克思主义、伯恩斯坦主义、凯恩斯主义、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等社会思潮的“兼收并蓄”,用他们自己的话讲,“没有意识形态的先决条件”。在社会民主党看来,任何人只要赞同“自由、公正、互助”的基本价值,不管其世界观、个人信仰和入党动机如何,都可以聚集在自己的旗帜下,而这样做符合一个人道的社会在一切领域对多种形态的生活的鼓励,符合社会主义的自由的、多元主义的传统。
2.营造宽松的党内政治环境。一是党内批评和讨论自由,党员在坚持纲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批评领导集团的政策,提出替代性方案和领袖人选的建议,因为“党的共同政策不是从一开始就固定下来的,而是要作为不同意见的公开讨论的结果一再被重新确定”;[5](P66)二是尊重党内派别,对党内存在的不同派别应一视同仁并为其活动提供广阔的天地,承认各少数派有存在的权利,有转变成多数派的权利,允许党内反对派的代表人物作为候选人与领导集团提出的候选人对抗;三是党员广泛参与党内事务,强调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在党章范围内参加政治意志塑造,参加选举和表决,支持社会民主党的目标,决不能用集中领导和铁腕纪律对各级组织和党员进行全面控制。社会民主党认为,上述举措,包括信仰自由,是正常的党内生活之所需,在民主的政党内应成为司空见惯的事。
3.发扬基层民主。社会民主党意识到社会的塑造和变革是一个持久的过程,因此在议会工作和政府工作之外,还需要通过讲求实效的基层工作,在全体人民中开展一个强有力的运动,形成既从党外到党内,又从党内到党外的双向意见交流,以此争取社会和公民对变革的途径、阻力和后果的明确认识以及对党的信任。社会民主党赋予党的干部和党员同社会公众保持持续的对话的任务,以此来证明党是人民本身的一个部分,而不是一个远离人民的机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社会民主党为谋求执政地位,更加重视党内民主。在法国,社会党除每两年一次的代表大会外,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国性讨论,就重大问题征求党员的意见,以使党的政策反映党内民意,该党已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人全部由党员直接选举。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积极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如允许党员按照不同兴趣设立“专题类基层党组织”,甚至尝试建立“项目党籍制”,吸收非党员参加党内讨论和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该党还规定党内具体问题和总理候选人、地方党组织最高职位的候选人都可以进行党员公决。在英国,工党通过改革决策机制,建立全国政策论坛和地方各级政策论坛,为广大党员进行政策输入提供机会,该党还采取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决定诸如党的领袖、党的政策等重大事务。布莱尔掌权时提出的“第三条道路”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全方位推进工党的“现代化”、“民主化”,因为“不进行变革的政党将会死亡,工党是一个生气勃勃的运动而非一座历史的纪念碑”。[6](P35)在瑞典,社会民主党经常派领导人和专家学者参加社会上的讨论会或演讲会,直接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各国社会民主党善于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通互联网主页,使党员和社会各界可以不受时空限制,随时从网上了解党的政策主张、领导人的言行和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安排,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党的领导成员传递信息并得到答复,甚至可以通过视频与党的领导成员见面、沟通,形成所谓的“网上社会民主党”的发展态势。在信息化背景下,构筑扁平组织结构和网络信息平台,提高了社会民主党的工作覆盖面和管理效率,拓宽了党内的交流渠道,也促进了自下而上的党内民主的发展。
需要指出,社会民主党党内运作的民主化趋势,与其组织专业化(表现在专职党务领薪官的增多和竞选运动中专门机构的活跃)及权力集中化(表现在中央尤其是领袖的集权)趋势,是并行发展的。例如,社会民主党在决策过程中扩展直接民主的做法,实际上便于以领袖为首的中央层绕过地方组织,通过控制议事日程、选择表决议题、引导讨论等来控制决策,结果自然削弱了中层精英的权限,抑减了它们可能对中央发起的挑战,加强了中央对全党的控制。此外,当社会民主党处于在野地位时,往往更为注重党内民主,以此谋求东山再起;一旦取得执政地位,则较多强调集中、权威及纪律,以此提高执政效率[7]。
(二)推崇国内党际民主与执政民主
同其他政党一样,社会民主党致力于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但它们强调达到这一目的必须走多党竞争的道路,反对一党专政;在赢得执政党地位后,它们注意理顺党政关系,努力改进党的执政方式。
1.民主离不开多党制。西方国家具有悠久的民主自由传统,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便逐步确立并强化了多党轮流执政的格局。《法兰克福声明》指出:“民主制要求不止一个政党有存在的权利和当反对派的权利”。[4](P4)社会民主党认为,一切政治权力都来自人民,政治权力应当在普遍、平等的选举权的基础上以议会代表制的形式行使,因此,各政党必须通过彼此之间不受阻碍的竞争来争取人民的支持,由多数派组织政府,同时尊重少数派采取反对派立场的这一不可缺少的权利。社会民主党既然以“人民的政党”自居,那么它们便很自然地强调:“民主社会主义与其他政治力量进行权利平等的竞争,以便获得多数人民的授权来实现自己的基本价值和基本要求。”[5](P115)
2.反对党、在野党的存在意义重大。社会民主党充分肯定反对党、在野党的存在价值:一是有利于政党自身的新陈代谢。它们认为,依靠国家机器的暴力维持政权是不可取的,民主国家的政党至少会有一个时期失去政权,处于在野党地位,这时它通过反思,能够“在政治上、人事上和纲领上获得再生,从社会吸取新的推动力”,[5](P92)为日后重新上台执政做好准备;二是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曾任奥地利社会党主席的克赖斯基指出:“任何权力行使都不可能避免那种在各因素影响下政权转而反对建立它的民主方式的危险。要使政权不衰退,它就需要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作补充。因此为了社会民主党的自身利益,必须让它在行使政权时服从一种更有效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党为了在思想教育的较量中经受考验所需要的、那种有创造性的形势。我们必须坚持完全地拥护政党之间真正的思想竞争的原则!”[8](P43)三是有利于社会的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反对党通过质询、辩论等形式,干预执政党的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行,促使政府的议案尽可能完善和照顾多方面的利益,从而起到协调社会不同阶层、集团、党派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作用。
3.政党不论执政或在野都应承担相应义务。二战后,社会民主党通过竞选这一“通往权力的阶梯”,在欧洲多数国家执政或参政过,并且在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取得较好的政绩。但是,受欧洲政治钟摆“伟大法则”的影响,它们也常有失败落选的记录。对此,社会民主党坦然接受,将其视为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常态现象,同时它们认为,反对派不仅在于伺机取代执政党,而且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例如,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福格尔在1983年竞选总理失败后就表示,我们的任务是当在野党,在联邦议院中作“建设性的反对派”。[9](P138)
在法治条件下,社会民主党执政后,是不能通过党的组织去代替或干预国家政权机关行使职权的,即便议会党团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使本党的政策转变为国家法律,因而它们一般不存在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尽管如此,社会民主党仍然很注重执政方式的变革,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民社会和治理理论在西方的兴起,社会民主党适时提出要在实践上避免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两元”对立误区,“少一些管理,多一些治理”。这种转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政府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合作互动关系,这就要求培养公民精神,鼓励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发挥民间组织的主动性,使他们承担更多的职能,参与政府决策;二是改革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就要求向地方放权,使其承担起更多与本地居民有关的各种职能,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协调政府各机构之间的关系,建立“整体型”政府,这就要求政府内部的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而不能彼此对立;四是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新问题,实现国际和全球范围的治理,这就要求国家参与制定国际甚至全球规则,同国际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达成合作互助关系。[10]
(三)维护国际党际民主
社会民主党标榜自己既是民族的政党,也是国际主义的政党,当然它们一再强调自己所讲的“国际主义”同原先苏共推行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完全不同,因为那样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经常蜕化变质为大国主义、大党主义扼杀各国党的自主性和创造力的工具。社会民主党的对外党际民主思想,集中体现在社会党国际处理内部成员党之间关系的做法上。
目前,加入社会党国际的成员党已达170个,遍布世界五大洲的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因而社会党国际自称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和历史最悠久的各国政党的国际联盟”。社会党国际不以“国际中心”自居,多次申明自己不是一个对各成员党实行总领导的超级党,而只是信奉社会民主主义的各成员党的联合协调机构,旨在加强成员党之间的联系,通过协商方式求得共同的政治立场和行动;也不采用高度集中和统一的领导机制,只是为各成员党交换情报、交流经验、讨论重大国际问题提供一个论坛和平台。
由于具体的历史的条件差异,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在世界不同的地区呈现出不同的特色:以欧洲而言,北欧、西欧、中欧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奉行比较温和的主张和政策,南欧地中海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则奉行比较激进的主张和政策;至于亚非拉国家社会民主党的主张和政策,显然带有更多的派生性和本土化特点。社会党国际遵循多元民主原则,尊重各国党所选择的社会发展模式,决不强求“清一色”;各国社会民主党在涉及国家利益等重大问题上虽然也存在种种矛盾,但却不存在大党主义及大国主义的倾向,而是能够互相尊重彼此的政策选择。正如1986年的《利马委托书》所说,社会主义运动具有丰富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社会主义没有单一的模式,它的各种理论“应当适应变化中的世界社会,以使各国人民和每一代人都能在他们时空的现实中打下自己的印记”。[4](P505)
二、社会民主党对政党民主的探索给予我们党的启示
社会民主党对于政党民主的重视,是符合世界政党政治的发展要求的,并且对于它们在与其他政党的竞争中谋得生存和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既然社会民主党已经放弃对资本主义的结构性替代方案而满足于充当“资本主义病床边的医生”,[11](P113)那么,社会民主党的政党民主理论与实践,就只能在资本主义民主的框架内“带着镣烤跳舞”,因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是有限度的,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和实用主义动机。
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在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阶级基础、组织构成等重大问题上都存在着本质区别。共产党搞政党民主,是为了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不是为了做给什么人看,更不能为形式而形式,这就决定了共产党的政党民主不可能也不应该照搬社会民主党的模式。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12](P258)因而社会民主党在政党民主建设中的某些理念和做法,对共产党又有一定的启迪和借鉴意义,这表现在:
1.在党内民主方面。有学者认为:“一个政党可否归为民主的政党,可以从两方面来观察:第一,以该政党所要追求之理念(党纲所要揭示的),是否是一个民主的或是一个独裁的政治理念。这是以该政党的行为目的所为来区分。第二,是以该政党的内部来区分。若是该政党之内部——结构及行事准则——有符合民主者,即可称之为民主政党。”战后,绝大多数政党都明确地把追求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因而“一个政党是否为‘民主政党’,端视其之内部有无民主来论断。亦即,一个内部民主的政党是一个民主之政党。”[13](P254)党内民主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社会民主党始终坚持将党内民主作为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以此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积极参与。虽然社会民主党关于指导思想多元化、党内派别活动、党员入党退党自由等主张,是我们党自建党以来就坚决反对的,因而在党内从来没有立锥之地,但是,要深刻认识到,既然共产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那么共产党就必须加强自身的民主建设,没有党内民主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以往各国共产党受苏共党建模式的影响,党内权力过度集中,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常被侵犯,加之干部委任制、领导职务终身制、指定接班人制等盛行,相当多的党员对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表现出一种冷漠、消极情绪,随风倒成为常态,独立思考、追求合法权利反而被当作“异端”加以打击。国际共运的经验教训表明,党内民主不发达,容易导致党表面团结、稳定,而实际上矛盾、危机重生,缺少可持续发展和应变能力,弄不好甚至会导致党的衰亡。
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应牢固确立“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理念,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为此,必须坚持制度建党,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党委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报告制度、罢免制度、监督制度等,推进党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弘扬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12](P200)之优良传统;同时,还要改革创新党内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把党内民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使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产生示范和带动作用。
2.在国内党际民主和执政民主方面。社会民主党从所谓的“政治多元化”出发,强调唯有多党轮流执政的模式才是政党制度的“正统”,这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江泽民指出,搞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我们怎么做,只要我们在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不搞西方那一套,国内外敌对势力就不会罢手,就会始终对我们进行攻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同他们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调和余地”。[14](P235)但是,我们党从毛泽东开始,在一党与多党之间,就“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作出了“几个党好”[15](P34)的选择,并逐步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制度格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较之西方多党制,相同点是多党共同作用于国家政治生活,不同点是政党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以竞争、轮替为根本特征,还是以合作、协商为根本特征。在政党政治中,并非竞争、轮替才能产生党际民主,合作、协商也是发展党际民主的重要途径。这里的关键是,必须发挥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左”的年代曾遭到严重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正本清源,这项制度不仅被写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且被载入宪法序言之中,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形象工程”。面对国际社会的民主化潮流和国内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们应更加清醒地看到,要确保我们党长期、安全、稳定、合法、有效地执政,回击外界对中国的“西化”、“分化”图谋,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必须进一步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发展中国特色党际民主。为此,共产党有义务、有责任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确保各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确保各民主党派能够密切同相应阶层、群体的联系并代表、协调它们的利益,确保各民主党派在参政中有职有权有责,并能严格地对执政党和它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在执政民主建设方面,社会民主党有关处理党政关系、变革执政方式的经验,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长期以来,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过度集中于党委和党的主要领导人,一直是困扰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难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党政职能分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依法执政逐步成为党的基本执政方式。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规范党委与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和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支持社会自主空间的扩大和发展,如此才能达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国家政权机关依法办事、密切党群关系的目的,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真正有机统一起来。
3.在对外党际民主方面。社会民主党的对外党际交往政策,既有倡导民主、和平、发展的一面,也有执行双重标准,试图改造和颠覆共产党的一面,对后者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并保持警惕,但对前者却是必须重视的。建国后,我们党既同苏共的大党主义进行过针锋相对的斗争,也犯过“输出革命”、对别的共产党指手划脚的错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对外党际交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将“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确定为发展同一切外国政党关系的原则,同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个政党和组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联系和交往,成为世界上政党外交最为活跃的执政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按照党际关系四项原则的要求,超越意识形态差异,谋求同各国各类政党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坚持各党不分大小、强弱、执政、在野,在国际社会中都是平等的,有权独立自主地处理党的内部事务和选择本国的发展模式,不受任何外国政党的干预,也不应对别人发号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