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初探_营业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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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后文简称“文创产业”)是台湾当局确立的六大新兴产业之一,在政策支持下获得重要发展,并呈现了一定特色。目前台湾文创产业内部发展不平衡,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而且集中在北部地区,未来发展存在不少问题与障碍。

一、台湾文创产业政策规划与发展现状*作者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台湾在2009年推出六大新兴产业,包括绿色能源、生物科技、观光旅游、健康照护、精致农业及文创产业,①并提出辅导及吸引民间投资,开拓新商机及协助产业快速升级的一系列扶持措施。事实上,早在1995年台湾就提出了“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并于2002年正式将文创产业列为政策发展方向,纳入台湾发展计划中。根据2010年2月通过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台湾将文创产业界定为:“源自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成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环境提升的行业。”②尽管并未率先提出文创产业的概念,但台湾却成为较早明确其发展战略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支持的地区。

目前,台湾对文创产业的界定包括三大类共十六个部门:第一类为文化艺术类产业,包括视觉艺术产业、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文化展演设施产业和工艺产业,由“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管;第二类为影视出版类产业,包括电影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出版产业,由“新闻局”主管;第三类为创意设计类产业,包括广告产业、设计产业(包括产品设计与视觉传达设计产业)、设计品牌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产业、创意生活产业、数位休闲娱乐产业与流行音乐及文化内容产业,由“经济部”主管。③事实上,从主管部门的配置,也可以了解到文创产业各部门的性质与内容具有相当大的差异。

在台湾拟定的《2008:“国家”发展计划》中,预计经过六年的发展,实现五个主要目标:第一,文创产业营业额由4200亿元(新台币,下同)提升为6400亿元,达1.5倍;第二,文创产业直接就业机会由15.7万人提升为23.6万人,达1.5倍;第三,娱乐教育及文化服务占家庭总支出比重由13.5%提升为15%;第四,文创产(作)品参加国际竞赛得奖数由42件提升为275件,达6倍以上;第五,文创产业区域性国际品牌数由3件提升为21件,达7倍。为此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计划,并辅之以资金支持与租税优惠等配套措施。④

在初期总体规划中,文创产业发展计划共包括五个子计划:成立文创产业推动组织;培育艺术、设计及创意人才;整备创意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创意设计重点产业发展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当局从三方面予以支持:一是提供充裕的人才、技术、资金、信息和土地等要素,解决其供给障碍;二是利用公共采购或其他方式创造需求市场;三是塑造有利文创产业发展的环境。⑤其中,主管部门相关经费投入由2002年的0.46亿增至2009年的16.5亿元,累计投入98.5亿元,支持了文创产业的发展。

2009年,台湾当局修正了之前的政策规划,在《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行动计划》中,提出重点发展电视内容、电影、流行音乐、数位内容、设计与工艺等六个“旗舰”产业,并从五方面进行环境培育:第一,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改善投融资体制及创立培育基金等形式鼓励对中小文创企业的多元资金挹注。2010年5月,台湾“行政院”决定增拨100亿元,由文建会以“成立信托专户”的形式,结合民间专业管理公司,共同投资文创产业。第二,成立文创产业推动小组办公室,为文创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并积极推动文创产业与其他产业以及文创产业内部的跨界整合。第三,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打造台湾文创品牌,包括举办或协助业者参与文创产业相关竞赛与奖项、结合外贸渠道开辟海外市场以及积极开展两岸文创产业合作。第四,鼓励文创人才的培育,协助创意人才与产业接轨,包括培养文创中介人才、旗舰产业的特定人才以及在大专院校设置相关专业与课程。第五,在台北、台中、花莲、嘉义、台南等城市建立文创产业园,充分利用聚集经济提升产业规模,并形成各文创产业间的横向与纵向分工链条。⑥

新世纪以来,台湾文创产业无论在企业数量、营业额或就业人数,均出现较快增长,但发展不平衡(图1)。从文创产业企业数量看,2002至2007年间由44713个上升至50667个,年增长2.5%。其中,企业数量在2003年增长最快,达到了7.5%,随后逐年递减,2006和2007年则出现负增长。从文创产业就业人数看,2002至2007年间由16.2万人增至21.2万人,年增长5.4%。就业增速波动较大,在2004年曾高达9.7%,2007年则降至1.8%。营业额方面,文创产业由4352亿元升至6329亿元,年增加7.8%。营业额增长率在2003年达到15.6%之后开始递减,2006年降至0.9%,其后又在2007年反弹至8.0%。附加值方面,台湾文创产业由2002年的2311亿元增至2007年的3354亿元,年均增速7.7%。同期台湾总体经济增长率仅为3.7%,文创产业却取得了两倍增长率,体现了较强的发展势头。

图1 台湾文创产业发展历程,2002-2007年

资料来源:根据2003、2006、2008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年报》整理。

不仅产业规模增长较快,近年来台湾在文创产业国际竞赛中也获得不错的成绩。影视作品方面,《海角七号》在缔造岛内票房纪录并获得金马奖的同时,也获得东京海洋影展、夏威夷影展等众多国际影展奖项。设计产业方面,2002至2007年间台湾在国际设计4大奖项总获奖数为484项。文建会所属台湾工艺研究所2008年参加巴黎家饰展,与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合作开发的编织竹椅,在全场一万多件作品中,获法国媒体选为23件最令人心动的作品之一。2008年德国的iF奖与Red Dot奖项中,台湾获奖数高达近150件产品,其中更有6件作品获得iF金奖及Red Dot “Best of the Best”产品设计类大奖,说明台湾设计能量逐步受到国际肯定。⑦在《2008:“国家”发展计划》中,当局的目标是2007年文创产(作)品参加国际竞赛得奖数增至275件、文创产业区域性国际品牌数增至21件,实际情况是分别达到291件和27件,均超出原订目标。⑧

在文创产业集聚经济的培育与推动方面,台湾也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主管部门的资金投入积极向文创产业集聚倾斜,2009年占环境培育计划五项总支出的77%。⑨在此背景下,2008年文建会设立了5家文创企业育成中心,帮助文创业者进驻,创造了2000多万元的总产值;补助11家文创业者进行创新研发及营销推广;同时举办“Art Taipei 2008台北国际艺术博览会”,交易额高达7.5亿元。⑩同时,各地也纷纷创建与整合文创产业园区,全岛由北至南逐渐形成以台北华山创意文化园区、台北“故宫博物院”、台中、花莲、嘉义和台南创意文化园区为核心的区域性文创产业集聚,目前,各园区的环境整备与招商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台北市华山创意文化园区的规划与创建较早,因而发展相对成熟。它不仅提升了台北市整体文创产业的发展水平,而且通过带动周边的松山烟厂、建国啤酒厂、台北“故宫博物院”、大南海文化园区等文创产业园区的发展,极大地拓展了城市文创产业的市场规模和潜力。台中正在建立以“国家”歌剧院为核心,结合周边台湾美术馆、台湾交响乐团、台中图书馆等人文场馆的“国际文化艺术园区”。此外,嘉义园区通过“南方醉舒服”、花莲园区通过“纪念品创意设计比赛”与“夜生活节”等活动在着力整合文化、艺术资源的同时,注重发掘当地的旅游资源,(11)从而实现区域内与产业内的整合。

二、台湾文创产业的发展特点

台湾文创产业经过多年发展,产业规模与市场份额有较大增长,呈现出三个特点:第一,企业规模分布呈现出大者恒大的特点,大企业主导市场,而中小企业竞争环境恶化;第二,产业经营情况冷热不均,创意设计类一枝独秀,其他部门则发展缓慢;第三,产业空间分布呈现创意落差,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与南北差异。

(一)以中小企业为主,但企业规模呈现大者恒大的发展趋势

从台湾文创产业的企业规模分布看(表1),2007年营业额小于50万元的有14119个,介于50-100万之间的有26049个,两者合计占企业总数80%;营业额过亿元的企业数764个,仅占2%,说明文创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而从产出规模看,营业额过亿的企业产值比重超过了63%,其中过两亿的企业达到59%。这说明尽管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在产出水平上无法与行业巨头相比。不仅如此,从发展趋势看,产值过亿元的文创企业无论数量还是产出水平均呈现高增长,2002-2007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6%和22.3%;与之相反,营业额低于1亿元的企业在数量增长的同时,产值却出现下降。其中,营业额介于5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数量由3万个增长到3.6万个,而营业额却由2678亿降至2098亿元;不仅如此,50万元以下的企业更是数量增长的同时出现年均32.5%的产值下降。由此可见,台湾文创产业的规模结构呈现了“大者恒大”的特点,中小企业缺乏竞争力,极易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二)产业内部呈现冷热不均的发展局面

根据台湾“行政院”文建会的界定,文创产业共包括三类十六个部门。由下表2可知,创意设计类产业无论企业数量还是营业额均占最大比重,2007年分别占文创产业的58.7%和53.7%。文化艺术类产业企业数量比重为29.6%,远高于影视出版类产业的11.7%;但后者在营业额方面则远高于前者,分别为33.6%和13.7%,可见影视出版类的行业规模远超文化艺术类产业,达3595万元,而后者仅为577万元,创意设计类产业居中(1122万元)。从发展趋势看,三大类产业的企业数量和营业额均有所提升,但只有创意设计类份额出现增长,分别上升了3.4和6.2个百分点;其他两大类产业份额均出现下降,文化艺术类分别下降了2.8和2个百分点,影视出版类产业分别下降0.5和4.1个百分点。不过,与2002年相比,这三类产业的平均规模均有所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创意设计类产业,年均增长6.5%,其次是文化艺术类产业(4.1%),最小的为影视出版类产业(3.6%)。

从就业规模看(表3),影视出版类产业与创意设计类产业间的差距从2002年的不到1万人增至2007年的超过4万人。其中,影视出版类产业的就业增速仅为1.8%,而创意设计类产业则高达8.4%。由上述分析可知,无论从产出还是就业角度观察,台湾近年来发展最迅速的文创产业部门都是创意设计类产业。究其原因,此类产业包含的各部门与市场最为贴近,既容易实现市场化经营,又利于迅速提升市场竞争力。对于政策扶持,也较易显现立竿见影的效果。与之相反,文化艺术类产业则由于市场化程度较低且难度较大,因而发展较为缓慢。事实上,该类产业的很多项目和活动大多由相关部门扶持,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属于较长期投资,短期内难以获得有利回报。而广播影视出版类产业则介于这两类产业之间,既体现了市场化特征,又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播的性质。只是由于其较传统的行业属性,已处于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很难在短期内获得高速的发展。尽管文化艺术类产业市场化发展情况不尽如人意,但由于其在文创产业中的基础地位,因而亦不可忽视此类产业的成长。

(三)地域空间分布差异大,文创产业主要集中在北部大城市

台湾文创产业发展的空间分布格局整体呈现北部地区一技独秀的局面。无论企业数量还是营业额,北部均高于其他地区的总和,而且这种高度集中的空间分布格局相当稳定(表4)。从文创企业的数量看,北部地区占全台湾比重2002年达到了60.8%,虽然2007年降至54.3%,但仍远高于其他地区;中部和南部地区的企业数量在2002年相差不大,均为18.5%,2007年分别增至19.9%和23.3%,南部增速高于中部;东部则发展水平较低且增速有限,其份额仅由2.2%增至2.5%。从营业额看,北部比重在2002年达到82.7%,随后虽略有下降,但基本维持在80%的水平,中部和南部围绕10%波动,东部则不到1%。由此可见,北部的产值比重远高于其数量比重,因而企业的平均规模远高于其他地区,而且还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通过观察台湾各县、市的文创企业数量和营业额分布,可以了解到哪些城市具有最高的发展水平。就文创企业数量来看,2007年排名前五位的市县分别为:台北市(14346个)、台北县(7363个)、高雄市(3520个)、台中市(3518个)与桃园县(2593个)。其中,单台北县市占全台企业数量比重就高达42.9%,5个县市的比重合计达到了62.0%。就营业额来说,台北市仍是第一大创意城市(3573亿元),其他分别为台北县(689亿元)、高雄市(267亿元)、台中市(259亿元)和桃园县(245亿元)。尽管与企业个数的分布格局相似,但台北市的营业额份额高达58.6%,台北县市合计为69.8%,5县市合计82.5%。(12)从数据对比可知,文创产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地区。北部地区拥有台湾最大的两个都会区:台北基隆和桃园中坜大都会区,因而其文创产业发展程度也最高。中南部地区的城市人口分别集中在台中彰化地区和高雄大都会区,这两个地区的文创产业也占有一定比重。

三、台湾文创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前景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我们可知近年台湾文创产业发展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第一,政策扶持对文创产业的作用有限。由于文创产业具有特殊性,如文化、艺术、表演类乃至影视类产业可以体现出很高的文化艺术价值,但并不一定能反映在产值或就业上,因此政策扶持对产业发展非经济目标的效果优于经济目标。例如,2007年“行政院”原订五项产业发展目标中有三项无法达成,分别为产业营业额、直接就业机会与娱乐教育及文化服务占家庭总支出比重。(13)由此可见,政策推动与扶持可带动初期产业发展,但后续增长则由市场决定。主管部门应将注意力集中于培育市场,鼓励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方面。

第二,文创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营业规模偏低,外销渠道不畅,在岛内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极易被淘汰。文创产业特殊性决定其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规模特征,2009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企业的数量和营业额均超过总量的80%。由于岛内市场规模过于狭小,在日益剧烈的竞争环境下,台湾中小企业唯一出路是开拓大陆与国际市场。然而,台湾文创企业产品输出能力较弱,2009年外销额仅占总销售额的8.5%。究其原因,一方面台湾缺乏有利于文创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如文创法主要涉及技术和免税问题,且以生产导向为主,对设计内容则较少涉及;另一方面,台湾文化产品既欠缺历史底蕴又缺乏创造性,模仿多于创新,不利于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作为基础的文化艺术类产业发展特性,不利于其他文创产业的发展。一方面,文创企业经营者多属文化、创意人才,其经营、管理及财务规划能力较弱;另一方面,文创产业获利模式不突出,导致资金投入不足。这两个问题在文化艺术类产业表现尤为突出,因此需要建立整合创意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有效机制,并鼓励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参与投、融资。(14)

第四,北部大城市地区发展较好,而中南部及东部地区则发展缓慢。文创产业的空间分布反映了台湾整体经济的分布特征,产业与人口均集聚在以台北为主的大城市地区,作为服务业组成部分的文创产业也必然适应这种空间格局。尽管集聚经济对文创产业的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但过于集中的发展模式既不利于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更无法挖掘当地优质的文化、创意资源,实现产业升级。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台湾在发展文创产业方面仍然拥有若干有利条件。首先,科技发展水平较高,信息网络技术具有一定优势。以数位内容产业为例,该产业涵盖了数位游戏、电脑动画、数位出版与典藏以及数位学习等主要部门,与现代电脑网络技术的结合极为紧密。后者不仅可以体现这些部门的文化和创意特性,更是其产业化、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台湾目前信息技术产业实力雄厚,互联网与宽带普及率高居全球前十,同时在硬件制造与软件设计开发方面也位居亚洲前列。这些技术优势对于台湾今后文创产业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其次,地方文化活力强,民众对文化活动和创意生活的需求较高。例如,2008年台北市电影院首轮票房超过25亿元,可见台湾存在庞大的电影消费市场。但其中仅有3亿元属于本土电影票房,占12.1%,说明在满足市场需求方面,台湾文创产业仍有较大成长空间。最后,与大陆地区有着稳定的经济合作基础,可以依托这一基础实施两岸文创产业的整合与合作。大陆地区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文化资源、市场潜力与人才储备上,而台湾则体现在资金、管理和技术上。如果双方能够善加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则不仅为台湾文创企业开辟大陆市场创造契机,更可为两岸企业共同进军国际市场奠定基础。事实上,两岸已在某些领域逐步展开合作,如台湾开放大陆居民赴台自由行、台湾文创企业积极参与在北京、深圳、杭州、厦门等地举办的文创产业博览会以及建立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及市场开发机制等。综上所述,如果台湾文创企业能够利用上述有利条件,扬长避短,则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注释:

①王健全、蔡凤凰:《后金融海啸时代台湾的产业发展政策》,载李诚编:《险渡金融海啸——台湾经济未来该怎么办?》,台湾天下远见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版。

②③台湾“行政院”编:《台湾文化创意发展法》第一章第三条(2010年)。

④台湾“行政院”编:《2008:“国家”发展计划》(2002年)。

⑤徐信贵、陈伯礼:《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推动与法制构造》,《亚太经济》2010年第5期,第130-134页。

⑥⑦⑨(11)(14)台湾“行政院”编:《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行动计划,2009-2013年》(2009年)。

⑧(12)(13)台湾“经济部工业局”:《2008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年报》(2009年)。

⑩台湾“文建会”网站,http://www.cca.gov.tw/business.do?method=list&id=13;张锦周:《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与发展》,《福建社科情报》2009年第3期,第34-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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