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村型乡贤主导下“三治融合”的拓展和创新
——基于枫桥镇枫源村的探索
裘 斌
(绍兴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提要: 当前,治村型乡贤作为当代新乡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中日益起到主导和引领作用。调研表明,枫桥镇枫源村在治村型乡贤主导下围绕“三治融合”作了大胆拓展和创新:以完善“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为核心,夯实“三治融合”的自治基础;以创新和发展乡贤文化为抓手,凸显“三治融合”的德治导向;以实施村规民约为重点,构筑“三治融合”的法治保障。“三治融合”不同于“三治”的简单组合,不等于“自治+德治+法治”,则是“枫源样本”给予我们的经验与启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之间是一种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共生共存的关系。新形势下,为了接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三治融合”,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建引领与治村型乡贤主导结合起来;要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将村民的公共参与与治村型乡贤的主导结合起来;要通过乡贤队伍建设,将当代新乡贤的群体引领与治村型乡贤的主导结合起来。
关键词: 治村型乡贤;主导与引领;三治融合;“枫桥经验”;枫源样本
一、“三治融合”中的治村型乡贤引领:当前乡村治理中的一道政治景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用浓墨重彩勾画出面向“两个一百年”的乡村振兴计划。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党中央提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思路,是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切实推进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五个基本要素,即制度化、民主化、法治、效率和协调,“其中,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2]。此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揭示了推进思路。与此同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基层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3],“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也相应地可以这样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松动和农村户籍制度的变革,获得迁徙自由的农民纷纷涌入城市淘金,从而造成了农村的空心化现象,从原先集体经济时代进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家户经济时代的村民群众,对村庄公共事务不再像往昔那样关注。针对乡村治理中的去共同体化现象,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可谓是一剂治疗乡村空心化、加强乡村共同体建设的良药,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构建视域下,村民自治的空转和悬浮现象有望得到根本性改变。“乡贤治村”、“新乡贤治理”[5]则是迈入21世纪以来在乡村基层治理中涌现的新现象。2001年,绍兴上虞成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个“乡贤文化研究会”。而随着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创新和发展乡贤文化的重视和倡导,各地掀起了一个发掘乡贤、选树乡贤、重塑乡贤的热潮。在农村基层,乡贤的影响力已从文化建设拓展到经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等诸多领域。而在本文所论述的乡村基层“三治融合”推进过程中,乡贤,特别是担任了主要村干部的治村型乡贤,更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主导作用。调研表明,治村型乡贤对乡村基层“三治融合”的主导,并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政府的期待、民众的期盼、治村型乡贤的责任担当。
第一,“三治融合”中的治村型乡贤主导,是政府的期待。一直以来,中央高层对身为治村型乡贤的农村优秀基层干部寄予厚望,认为其是当代新乡贤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的构建,需要既能深刻领会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部署的面向乡村的方针和政策,又能与村民群众构建起信任关系的村里人充任中流砥柱的角色。而治村型乡贤恰恰具备这两方面的特质:一方面,他们在村中担任了主要干部,是政府部署乡村振兴有关方针、政策的重要承接者和实施者;另一方面,他们又与村民群众有着良好的互信关系,鉴于其良好的品行和卓著的才干,治村型乡贤往往能获得村民群众普遍的认可和支持。因此,当党和政府希望在农村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仗时,就对治村型乡贤寄予厚望,希望其在“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中发挥主导作用。
演示实验指由教师完成实验过程,要求学生认真观察实验现象,积极思考,得出实验结论的一种实验.演示实验是高中物理教学的重要内容,但部分教师开展演示实验教学时不得法,教学效率不高,不利于学生对所学物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因此,有必要对如何提高高中物理演示实验教学的有效性进行探讨.
第二,“三治融合”中的治村型乡贤主导是村民群众的期盼。在改革开放初期,挣钱是农民主要的行动逻辑,无论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还是农民工赴城市淘金,都反映了农民重在增加经济收入的价值取向。然而,随着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村民群众热切希望自己生活的家园在文化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社区共同体建设等方面也能有明显改观,上述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在村级治理中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起来,而治村型乡贤恰恰能够在“三治融合”进程中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通过治村型乡贤的引领,让自己在村落共同体中拥有更多的民主话语权,让乡亲们拥有更强的规则和秩序意识,让村庄拥有更好的文化底蕴和人际温情,就成为村民群众内心的期盼。
第三,“三治融合”中的治村型乡贤主导是治村型乡贤自身的责任担当。治村型乡贤往往自幼生活在家乡,对当地的山山水水、父老乡亲了然于胸,非常熟悉。费孝通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地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6]。对于这个自幼生于斯、长于斯、成于斯的村落社会,治村型乡贤往往愿意尽自己的责任和能力予以反哺和回报,近年来不断见诸报端的退休后返乡乡贤担任村支书、村主任,引领乡亲们共建美好村落家园的报道就是例证。同时,面对劳动力流失、村民生活面向离散、村庄凝聚力下降而导致的村落建设困境,治村型乡贤也急切希望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快建设“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提升村落共同体的民主法治水平和道德文化底蕴,让乡村充满秩序、温情和吸引力。
二、治村型乡贤主导下“三治融合”的探索和实践:枫源样本
在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枫源村的治村型乡贤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引领作用。正如骆根土所言,“我们的思路是首先把村里的103名党员管住,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在德治中不能走在前列的党员,我们有相应的劝勉机制,镇里也有针对这些党员的教育党支部”②。在治村型乡贤的主导下,枫源村每年定期评选最美孝亲人、最美婆媳、最美手艺人、最美村组,等等,通过选树村庄中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来传达德治的正能量。而通过组织引领创新弘扬乡贤文化,推进以德治村,则是枫源村又一鲜明的特色。在上级组织的指导下,结合自身村情,枫源村已成功组建5+X的社会组织网络。其中,乡贤参事议事会、红枫义警分会、邻里纠纷调解会、580分会(谐音“我帮你”)、乡风文明理事会为其主要的五大核心社会组织。调研发现,上述社会组织无一例外地将村庄公益、志愿服务作为其活动的核心内容,而治村型乡贤则无一例外地参与其中,作为其中的核心成员,发挥了主导和引领作用。
(一)以完善“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为核心,夯实“三治融合”的自治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村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村庄公共政治生活,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环节中发挥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受到自身的知识水平、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许多村民群众对村庄公共政治生活的参与主要体现在民主选举阶段。在此阶段,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发动,村庄精英的动员和主导,多数村民群众都会参与其中,投上自己的一票,从而使整个选举阶段呈现出热热闹闹的景观。然而,一旦民主选举落下帷幕,村庄公共权力的运作进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环节后,在村庄公共生活中发挥主导和积极影响作用的,往往是那些治理精英和非治理精英,而大量的普通村民则游离于村庄公共政治生活边缘,导致普通村民后选举阶段的公共参与呈现出冷冷清清的现象[7]。这显然是与村民自治的原则精神背道而驰的。
同时,枫源村在村主任骆根土、村支书宣均江等治村型乡贤的主导下,有意识地在村庄德治的推进中融入自治实践,而软法——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则是其重要抓手。现在的枫源村村规民约包括六条总则和二十八条实施细则,“现在是完善后的村规民约,其实原来的村规民约不是这样的”。调研表明,在修订村规民约全过程,枫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作了广泛宣传和充分动员,鼓励村民们从各个层面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并让村民群众从中实践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内核的村民自治原则精神。此外,枫源村又在推进德治中融入法治的训练和规则意识的涵育。以村规民约的修订为例,“本来咱村的村规民约规定,违反有关条款的,单位处500~20000元、个人处50~200元罚款,但是村里的老百姓在学习了有关法律后向村两委反映‘这样违法了,我们村级层面有权罚款吗?’我们马上吸收意见予以完善。现在,我们完善后的规定是‘谁违约,谁就根据造成损失大小予以赔偿’”⑥。
而枫源村“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的推行和完善,正是在增进村民群众对于“四个民主”参与的一贯性方面取得的根本性突破。2013年,在一次村干部组织的民主恳谈会上,干部和群众经过热切讨论,诞生了“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并受到了以村委会主任骆根土为代表的治村型乡贤的高度重视。2006年三个自然村合并以来,如何让村务得到村民群众更好的支持,一直是以骆根土为代表的治村型乡贤苦苦思索的问题,而“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的产生,不但让治村型乡贤群体获得破解问题的思路,而且与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核心要义的“枫桥经验”也得到有机的契合。该民主决策机制由三部曲组成:“一上一下”为收集议题阶段,村两委会通过深入群众,征求群众的反馈意见。“二上二下”为酝酿方案阶段,村级班子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深入讨论,使方案得到进一步完善。“三上三下”为审议决策阶段,通过召开党员会议对方案予以审议,并最终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值得肯定的是,在治村型乡贤的主导下,在“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的基础上,该村又出台了“三公开”制度,即表决结果当场公开、实施方案当场公开、民主测评当场公开,从而使村民群众自治的“四个民主”更加有机地统一起来。
(二)以创新和发展乡贤文化为抓手,凸显“三治融合”的德治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层高度关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2013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正是说明了党和政府在型塑民众主流价值观方面的努力。针对如何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这个问题,中央提出了两条基本思路,一是创新和发展乡贤文化①,二是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调查表明,枫源村正是以创新和发展乡贤文化为重要抓手,凸显了“三治融合”中的德治导向。枫源村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而枫桥自古以来就有悠久的乡贤文化,特别是以王冕、陈洪绶、杨维桢为代表的“枫桥三贤”,彰显了以孝、义、忠为内核的乡贤文化精神,并在枫桥代代相传。枫源村2006年合并前的三个自然村:大竺、大悟、泰山均为枫桥革命老区,具有优秀的红色历史文化,并村后以骆根土为代表的治村型乡贤在广泛征求村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以风正、德善、家和、业兴、村安为核心精神的五条村训,既继承了以“枫桥三贤”为代表的历代乡贤文化精髓,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从而成功构筑起与时俱进的枫源村乡贤文化精神。
护理前,两组FMA及BI评分比较,差异均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护理前相比,两组患者护理后FMA及BI评分均明显提高,且观察组护理后上述评分改善更为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等孩子们吃完糌粑,登子一声令下,五个孩子一排排地躺到了墙边的一推干草上,登子把一件皮袄和一件破衣服盖在孩子们身上。挤在孩子们边上的还有两头小牛和三只小狗。
枫源村位于诸暨市枫桥镇东南部,现有人口1766人,103名党员,50名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共7人,设有7个党小组,13个村民小组,以及5个社区网络。枫源村系由大竺、大悟、泰山三个自然村于2006年合并而成,由于当地是枫桥镇母亲河枫溪江的源头,同时该地拥有丰富的高岭土矿产资源,又是著名的“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所以取名为枫源村。调研表明,枫源村的两委会7名成员热心于村庄公益事业,踊跃参与各类公益性、慈善性社会组织,同时又对于村庄治理和建设具有清晰的发展思路,故受到村民群众普遍的认可和支持,在村级治理中具有良好的好评度和影响力,属于比较典型的治村型乡贤。而在本文重点考察的“三治融合”的推进中,该村以村主任骆根土、村支书宣均江为核心的治村型乡贤更是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
(三)以修订和实施村规民约为重点,构筑“三治融合”的法治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从稳定趋向流动,大量的村民走出村庄,去外地特别是涌进城市谋生创业。与此同时,也有为数不少的外乡人涌入昔日宁静的村庄找寻生计,往昔的熟人社会变成了半熟人社会。这就迫切需要用法治理念和规则意识嵌入趋于流动的乡村社会,并和德治传统、自治基础有机契合,以重建新时代乡村社会的稳定和秩序。郑杭生先生认为,“社会秩序是由国家法律和社区的规章制度以及社区习惯性规范所确定的和维护的社区成员必须遵守的有条理的社会共同生活状态”[8]。而这种稳定有序的乡村社会秩序,正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调查发现,枫源村以村委会主任骆根土为代表的治村型乡贤对于推进村庄法治建设有着清晰的思路:一是要求村级班子成员做好守规矩的表率,主动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之,枫源村创新了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机制,并将事先事中事后的监督联成一条线。二是在全村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骆根土认为“法治的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要靠老百姓的”。为之,枫源村借势借力,利用镇里为各村配备的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定期在村民微信群推送普法案例、定期在村里举办普法讲座、定期向村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客观地说,当今乡土中国已经和费孝通先生所描绘的传统乡土中国有着巨大的改变。传统中国乡村是静谧、守旧的,而现代中国乡村是流动、变革的,这就需要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方式,而“三治融合”和“治村型乡贤”在此进程中的涌现,正体现了现代乡村治理的新理念、新思路。乡村治理创新永远在路上,基于枫源村在探索和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启示,笔者认为治村型乡贤主导下的“三治融合”需要在下述诸方面做出更多的拓展和创新。
三、“三治融合”不等于“三治”的简单组合:“枫源样本”的经验和启示
自从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来,“三治融合”问题受到政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农民日报》评论员撰文指出,“三治”中自治是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作支撑,三者缺一不可[9]。实际上,学界在更早一些时候就已经开始关于“三治”关系问题的探讨。张潘丽、江帆等指出,“三治”中法治为“纲”,德治为“基”,自治为“要”,三者缺一不可,共同建构起基层治理中 的“三脚架”[10]。周天勇、卢跃东认为,“三治”中德治为首要,法治是关键,自治为目标,三者互为补充[11]。最早探索“三治”合一,为十九大报告中的理论阐述提供了重要实证支持的中共桐乡市委认为,“三治”中的德治是一种柔性约束,法治是一种刚性约束,而自治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约束[12]。
同时,治村型乡贤引领下的枫源村又将法治思维和方式运用到村民群众自治制度的落细落小落实中。除了严格推行富有特色的“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枫源村还在村民自治运作中创新完善了“三监督”机制,这是枫源村在创新民主监督机制方面的实践探索,在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实践环节将事先超前监督、事中跟踪监督、事后反馈监督有机联结起来,以切实推进依法治村,将干部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正如枫源村干部们所言,“村监委是监督谁的?监督我们村两委干部的。一个村如果不稳定,老百姓来闹事,那是干部出事了。干部不出事,群众一般不会来闹事,而干部出事,就是监管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到位。我们是将事情放在阳光下,把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里。2013年开展‘枫桥经验’五十周年纪念活动,中央会议在杭州召开,在会上交流发言时我们枫源村干部代表说了一句话:要群众不闹事,就要干部不出事”④。
(一)在自治中有机融进德治元素、法治思维
在村民群众自治的实践探索中,枫源村在骆根土、宣均江等治村型乡贤主导下创建了以“一上一下”征集议题、“二上二下”酝酿论证、“三上三下”审议决定为核心内容,以“村庄公共事务村民说了算”为核心主旨的“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为了推进“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枫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注重抓好村干部班子的“官德”建设,以夯实乡村和谐政治关系的信任基础[15]。因为枫源村干部们深知“干群关系不和谐,老百姓就不来跟你谈,反正我跟你是有矛盾的,我就去上访,就这样去搞,搞得村庄搞不好为止”③。
的确,厘清“三治”关系问题是讨论“三治融合”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认为,首先,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是互补关系。“自治”注重发掘农村基层民众参与村治的内生驱动力,“法治”聚焦于农村基层治理秩序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德治”是对中国数千年来优秀治理文化的传承。其次,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是互促关系。每一种有效、接地的治理方式不仅本身能在当下乡村基层治理中找到自身存在和作为的空间,而且对其他治理方式的运作也是一种正相关的存在。第三,“德治、法治、自治”“三治”是共生关系。郁建兴曾以浙江省花园村为分析个案,认为该村以“三治”为核心促进了资源整合和主体协同,实现了从“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的转换[13]。杨开峰也认为“三治”“理想的状态是达到一个平衡,三者缺一不可”[14]。我们认为,“共生”不是“自治+德治+法治”,而是相融相依的关系。换言之,是自治中有德治和法治,法治中有德治和自治,德治中有自治和法治,这是“三治”共生关系的显著特征。实践是理论之源,实证调研表明,枫源村干部和民众在村主任骆根土、村支书宣均江为核心的治村型乡贤主导下的乡村基层“三治融合”实践,揭示了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绝不是简单的“自治+德治+法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是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共生共存的关系。
此时,可用“最佳反应法”求Nash均衡解[11],即如果投资博弈模型满足Nash均衡的一阶条件(利润函数对自身投资的导数等于0)
(二)在德治中紧密结合自治实践和法治训练
郁建兴曾以德清民间设计实践为例,认为其通过将原先政府的事变成群众自治和民间组织依法治理,在依托自治和法治载体促进德治方面收到较好的效果[16]。作为诸暨市枫桥镇的中心村庄,枫源村在这方面也有其自身特色和经验。枫源村充分利用枫桥、诸暨乃至绍兴的优秀德治资源,特别是以王冕、杨维桢、陈洪绶“枫桥三贤”为代表的历代先贤为枫源人在孝、忠、义方面树立了“看得见”的典范,实现了“用老前辈好的道德来引导当代枫源人”的目标。在治村型乡贤主导下,枫源村干部和群众的另一个理念是“将我们枫源村现在最好最孝的人评选出来”⑤。枫源村通过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挖掘和选树乡贤资源,梳理出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引领群体,借以教育和引导枫源村的下一代。
新常态的背景下,传统理念下连锁零售业实体企业所推行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求。那么,在电商冲击下的连锁零售业实体企业经营模式就开始略显落后,竞争形式也展现了单一的境界。还有部分连锁零售业实体企业经营模式是“重销售,轻服务”。甚至还有的把“关注+了解+购买”作为销售理念,进行销售活动[4]。这样不仅不能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而且长时间状态下的不主动与消费者进行交流,就难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在此种情况下,若长久下去,就会严重影响连锁零售业实体企业经营模式的有效延伸。
(三)在法治中充分植入自治精神和德治载体
枫源村是“枫桥经验”的重要萌发地,枫源村干部和群众在骆根土、宣均江等治村型乡贤主导下将法治的推进作为实现有效治理的重要抓手。为了引导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在上级的支持下,枫源村专门配备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每天会将宣法普法相关信息发到村里的微信群、QQ群等公众交流平台,每年来村里组织数次法律宣教活动,每季度会来村里开设法律讲座,目的就是要让村民群众办事用法、遇事想法、解决问题依法”⑦。为了让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枫源村两委创新了很多具体工作思路。如将“三上三下,民主治村”的大幅宣教牌树立在最为瞩目的村口,在村道两旁的雪白墙壁上刷上村里新修订的“村法”,将村规民约印成小册子挨家挨户送到村民群众手中,做到普法宣法全覆盖。同时,枫源村在法治推进中通过村级调解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运作自觉地植入自治元素。“我们这个地方是枫桥最先尝试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如果当事人觉得村里的调解、仲裁不公正,村里可以直接与法官连线,让他们看看我们这样做公不公正,因为村里大家都熟悉,有的怕谁帮谁,不公正,现在我们直接让法官参与调解,这样我们的调解工作就做到位了。”⑧
显然,这种在村级组织主持下让村民们通过自我协商、互谅互让解决矛盾的办法,既和司法调解、法庭诉讼相互配合,推进了乡村基层的法治建构,又让村民从中践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原则,而这种渗透了村民自治精神、具有村域特色的调解和仲裁无疑有助于建构基层治理体系。调研表明,植入法治和自治理念的枫源村级调解组织在具体运作中同样渗透了德治元素。枫桥老杨调解中心首席调解员杨光照认为,老百姓之所以不愿走司法程序,倾向于选择走调解路子,是因为“调解更有人情味,里面有法更有德,而道德是一个软法,‘枫桥经验’就是硬法和软法之间综合平衡、化解矛盾的一个法宝。我们在调解中始终围绕着一个‘人’字,做‘人’的工作,努力做到以人为本,在调解中帮助人、教育人、感化人、服务人,践行这样一个工作思路”⑨。
四、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三治融合”中治村型乡贤主导作用的若干思考
调查表明,在治村型乡贤的主导下,该村将修订和执行村规民约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首先,枫源村在修订村规民约时做到广征民意,民约民订。在2015年全村修订村规民约时,“全民参与,大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记不清改了多少遍”,才最终改定成稿。其次,成稿后的村规民约组织了村民大会予以表决,根据枫源村的规定,召集村民大会时需要过半数年满18周岁村民或2/3以上户代表参加且过半数通过才有效,枫源村在表决村规民约时严格地遵循了此规矩。再次是将表决通过后的村规民约广而告之,使每个村民耳熟能详。村规民约表决通过且公示期满生效后,在治村型乡贤的部署下,将新鲜出炉的村规民约及其实施细则刷在村道两旁雪白的墙壁上,同时,村干部们还将纸质版的村规民约送到每家每户,以确保每位村民都知晓这些共同的规矩。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三治融合”推进中将党建引领与治村型乡贤的主导结合起来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领导和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尽管中国乡村历经了诸多变革,乡村基层党组织却始终是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有关方针和政策的战斗堡垒。与此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又呈现出双重属性:一方面,其与基层民众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可靠的社会性;另一方面,其又有着以控制和管理为特征的科层结构,具有严密的科层性。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着剧烈变动的乡村社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呈现出不断强化其科层制管理、以维护基层稳定的趋势。然而,事实证明,随着乡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农村基层党组织迫切需要构建与基层民众相互信任的政治关系,这就需要凸显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性,使之成为新时代引领乡村治理和振兴的关键性力量。
在主导“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中,枫源村治村型乡贤充分感受到加强基层党组织堡垒建设、发挥乡村治理中党建引领作用的重要性。正如村委会主任骆根土所言:“农村基层党组织务必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而不是在堡垒内部发生战斗,党组织只有加强其内部团结,才能对周围群众产生凝聚力,才能引领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创新。”⑩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堡垒建设,枫源村作了很多努力:推行党员日常量化管理制度以规范党员行为;公布党建责任清单20条以加强党员组织管理;落实群众参与监督党务制度以推行党务阳光运作,等等。笔者认为,新形势下,为了在“三治融合”中更好地将党建引领与治村型乡贤主导结合起来,一是应摆正党建引领与治村型乡贤主导的位置,治村型乡贤必须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自身在“三治融合”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要找准“三治融合”中党建引领的突破口,要调动普通民众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以推进自治;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细落小落实以推进德治;要将乡村基层法治现代化和地方非正式法律制度的运用结合起来以推进法治。
(二)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在“三治融合”实践中将促进村民公共参与和治村型乡贤主导结合起来
注 释:
枫源村不仅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而且也是基层网格化治理的发源地。“网格”两字是2008年我国举办奥运会前夕该村在加强农村基层管理时提出来的。当时,在一次推进基层管理的村级民主恳谈会上,一位村中的老者提出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保甲制,大家从中得到启发,进而群策群力,开动脑筋,终于提出网格化管理的新思路。不难看出,正是枫源村治村型乡贤注重搭建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平台,让村民为村庄治理献计献策,才推进了枫源村治理的实践创新。调研表明,枫源村的乡贤参事议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社会组织纷纷走向村庄治理前沿,已经成为“三治融合”模式的典型特征。普通民众正是借助这些社会组织,完成了从被治理者到治理者的角色转变。因此,笔者认为当前需要在“三治融合”中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与治村型乡贤主导之有机融合。一是要在治村型乡贤主导下加强基层组织的社会性、自主性培育,以提振“三治融合”的内驱力;二是要在治村型乡贤主导下积极发挥普通民众在社会组织运作中的主体作用,以凸显“三治融合”的主旨;三是要在治村型乡贤主导下构建“三治融合”和社会组织成长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提升村级治理的活力。
(三)加强乡贤队伍建设,在“三治融合”探索中将新乡贤的群体引领与治村型乡贤的主导结合起来
“三治融合”是旨在提升乡村治理有效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层治理创新。“三治融合”的推进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三治融合”要求将自治、德治、法治有机结合起来,乡村有效治理体系的建设要着眼于整体性、系统性。另一方面,“三治融合”的推进需要协调和集聚乡村治理相关资源,以汇聚成一股整体合力。就“三治融合”中乡贤引领作用的发挥而言,首先,要注重发挥治村型乡贤的主导作用。扎根于乡土社会的治村型乡贤和村民群众有着血浓于水的天然亲情,这显然有利于构建彼此和谐政治关系的信任基础。同时,治村型乡贤又承接上级组织和政府部门针对乡村治理的方针和政策,因此,充分发挥治村型乡贤在“三治融合”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保持基层政权和村庄、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信息对称,从而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有效拓展乡村治理的深度和广度。
其次,要注重发挥“三治融合”中当代新乡贤的群体引领作用。治村型乡贤尽管在推进“三治融合”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主导作用,然而,作为村两委中担任重要职务的村干部,治村型乡贤的不少时间和精力需要用于完成上级组织和政府部门布置的各项行政性事务,需要用于统筹安排村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诸多方面建设任务,因此,对于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中“三治融合”的拓展和创新,单靠治村型乡贤的力量难免捉襟见肘。而如果在“三治融合”中注重发挥外出乡贤、外来乡贤、本土乡贤的群体合力,就有望在村级治理中生成更为可观的社会资本,以推动村庄中的德治、自治、法治建设,并促进三者的有机融合,这将更有利于抵制不少农村地区出现的社会道德滑坡现象,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有利于夯实乡村法治和自治建设的德治基础。调研表明,枫源村乡风文明理事会、580枫源村分会、乡贤参事议事会等社会组织中均有相当数量的普通乡贤发挥着骨干作用,并与治村型乡贤的主导作用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将该村“三治融合”的探索和创新更有效地落到实处。因此,枫源村拓展和创新“三治融合”的实践探索也充分说明了发挥当代新乡贤群体引领作用的重要性。
“三治融合”的推进,既要注重治村型乡贤的主导,也应注重发挥村民群众在此进程中的主体作用,“公众参与是建构社区认同的重要因素”[17]。有研究者指出,“社区认同的机制之一,就是通过共同的参与仪式,造成村庄居民之间的合作,并通过仪式上的合作行为,界定社区内的人文关系”[18]。实践证明,促进“三治融合”中村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在推进社区共同体建设的同时,也使村民群众走向村庄治理的“一线”由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从而在根本上强化了农村基层治理的绩效。正如桐乡原市委书记卢跃东所言,“应对越来越纷繁复杂的社会现状,如果我们还是以传统的思维、简单的方式去管理社会,势必会力不从心,失去主动权。只有通过机制体制的创新,不断激发公民责任感,社会发展才有‘源头活水’”[19]。
①2015年5月21日,中宣部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召开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现场交流会,强调积极创新发展乡贤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参见《精神文明建设导刊》2015年第5期。
②材料来源:2018年7月至8月与枫源村村主任LGT、村党支部书记XJJ等村干部的访谈记录。
第一,企业信息安全漏洞。“互联网+”的大力发展给企业财务人员带来了福音,税务软件的开发与推广使得办税人员不用天天奔波于税务局和公司,网上进行申报即可,网上银行的盛行更是给财务人员提供许多的便利。但是企业人员在享受各种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却忽略了信息共享平台给企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MWJ-2418智能门窗保温性能试验机由电脑控制端输入试验参数,冷热箱温度分别设定为-20、20 ℃,误差不超过±0.1 ℃.冷箱平均风速设定为3 m/s,热箱为自然对流.待试验参数设置完毕后,点击启动检测即可开始试验.待两侧温度稳定,电脑控制端每隔0.5 h采集1次数据,电脑控制端自动记录待测参数,共需采集6组数据.冷热箱温度达到稳定需要4 h,采集数据需要3 h,完成1次试验需7 h.待试验结束之后保存数据点击结果处理,即可得到传热系数K值.
③枫源村村干部LGT、LCY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源村,访谈时间:2018年8月。
高血压(hypertension)是体循环中的动脉血压升高为主要特点,(收缩压≥140毫米汞柱,舒张压≥90毫米汞柱),可以出现靶器官的损害,如心、脑、肾等器官的功能出现器质性损害的临床综合征[1-2]。高血压患者大多数与自身体质密切相关,体质学说属于中医范畴,页数与辨证论治理论,先天性缺陷和体质与后天吸收气血精津液共同组成人的本源,直接影响人的疾病的预后情况[3-5]。所以必须根据患者自身条件和体质采取特异性中医护理方式对患者疾病的控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研究以辨体论治作为护理的基础和前提,观察体质护理对高血压病患者护理效果的评估,现报道如下。
控根技术是一种新型的育苗技术,其核心思路是通过科学的配方和管理来达到调通植物根系生长,从而缩短种苗培育时间,减轻田间管理的工作量。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控根技术通常由育苗基质配方和辅助控根培育管理技术两个模块组成。随着我国农业和林业技术的不断发展,控根技术也在不断的完善中,并且在我国的林木种苗培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④枫源村村干部LGT、XJJ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源村,访谈时间:2018年7月。
⑤枫源村村民代表XLX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源村,访谈时间:2018年7月。
⑥枫源村村干部XJG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源村,访谈时间:2018年8月。
⑦枫源村网格指导员ZYC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源村,访谈时间:2018年8月。
⑧枫源村村干部LGT、LCM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源村,访谈时间:2018年7月。
⑨枫桥镇老杨调解中心负责人YGZ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桥镇,访谈时间:2018年7月。
⑩枫源村村干部LGT、XJJ访谈记录,访谈地点:枫源村,访谈时间: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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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C]//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2.
[2]俞可平.民主法治: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之路[N].中国青年报,2013-12-04(2).
[3]习近平.关键在于落实[J].求是,2011(6):3-7.
[4]习近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社会和谐之基[J].求是,2006(21):22-24.
[5]裘斌.基于乡贤引领的村落文化建构及其推进途径[J].甘肃社会科学,2017(6):107-111.
[6]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4.
[7]裘斌,卢福营.论能人治理下普通村民公共参与的非均衡性[J].天津社会科学,2011(3):55-58.
[8]郑杭生.中国特色社区建设与社会建设:一种社会学的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6):93-100.
[9]农民日报评论员.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N].农民日报,2017-11-10(2).
[10]张潘丽,江帆.三治合一:桐乡走出县域善治新路径[N].浙江日报,2015-07-08(12).
[11]周天勇,卢跃东.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N].光明日报,2014-08-31(7).
[12]中共桐乡市委.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基层治理新模式[J].政策瞭望,2014(9):44-46.
[13]邓大才.走向善治之路:自治、法治与德治的选择与组合[J].社会科学研究,2018(4):32-38.
[14]杨开峰.桐乡“三治”实践的解读[J].党政视野,2016(7):7-9.
[15]马得勇.乡村社会资本的政治效应:基于中国20个乡镇的比较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6):91-106.
[16]郁建兴,任杰.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自治、法治与德治[J].学术月刊,2018(12):64-74.
[17]牛耀红.移动传播时代:村民网络公共参与对乡村社区认同的建构[J].社会科学评论,2017(1):36-46.
[18]王铭铭.溪村家族:社区史、仪式与地方政治[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149.
[19]李洁.桐乡:“三治合一”打开社会治理新格局[N].浙江法制报,2014-05-23(1).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3637( 2019) 04-0162-07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村治理中乡贤的定位、作用与规范机制研究”(16BZZ062)。
作者简介: 裘斌(1970—),男,浙江嵊州人,博士,绍兴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地方治理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胡政平;校对:鲁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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