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困难问题分析论文_邢杰,戚立思

国有企业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困难问题分析论文_邢杰,戚立思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6

摘要:党的十九大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其纪委更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深入分析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一、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问题

1、思想有偏差、体制机制不完善。

一些国企的基层纪委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纪委书记“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一些国企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跟进不及时,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2、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

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不同程度地对监督心有疑忌,监督的信心不足。

3、组织保障不健全,监督难度增加。

在目前领导和工作机制下,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在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没有真正独立,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结果又与监督对象的绩效考核、干部提拔等密切相关,一些国企和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使得纪委监督执纪问责面临压力和干扰,而且这种情况越到基层压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委履行职责。

4.职责边界不清,监督时而“越位”

一些职能部门或者出于工作惯性、或者因为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不愿承担,过分依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把关”;一些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热衷于“大包大揽”,进一步导致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监督职能的发挥收到掣肘。

二、困难问题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偏差,监督“越位”。

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国企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2.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督无抓手

大部分国企在二级、三级单位都成立有纪委,但一些国企在四级单位中并没有纪委,甚至没有设立纪检的职能机构,从而导致基层领导权力过大,“把企业当‘家业’,把自己当成‘任性老板’”,人生定位发生了偏移,没有了约束,使得加强贪腐的源头治理及“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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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打折扣”

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一些国企基层纪委的上级监督范围不明确,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党员、群众监督往往“监督无门”,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4.干预严重,“一把手”监督成难点

一些国企把经营核心都放在创造利润上,减少了对党建、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的投入与关注。特别是国企掌握资金运作的权利大多在行政一把手中,导致纪检干部在工作中产生依赖行政领导的情况,而某些行政领导会在人力、资金方面干预纪委的运作,从而导致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思想发生转变,放松了对行政领导的约束。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强化思想引领,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扎实开展党政领导廉政教育,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计划,并通过集中学习、一对一谈话等形式,坚持对各部门领导的廉政教育,深化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认识,激发其自觉遵守廉政要求,形成良好风气。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在接受法律法规约束的同时,充分发挥道德的力量,对领导干部进行道德约束,进一步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方式,强化道德素质提升。

2.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

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国企基层纪委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3.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关键是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出台实施细则、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党内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求管到位、严到份;通过约谈、报告、述职述责、检查考核等措施,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提供了保证。

4.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制度。

在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的同时,必须同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激励制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考核评价制度,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详细考核指标,从学习、业务、思想动态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表彰的基本依据。通过健全内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了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竞争氛围,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奋勇拼搏的工作热情。

5、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改变纪检监察干部一人多职现状。“样样通不如一样精”,纪委应设立专职干部,应付出更大的精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促使企业运行合法合规。

总结

面对国企基层纪委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优化结构,找准职责定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修养,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履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拓宽范围,协调配合,合理规范监督机制。

参考资料

[1]十九大报告

[2]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新华网.2018-01-14

[3]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

[4]《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出版发行.新华网.

论文作者:邢杰,戚立思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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