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上重大理论飞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要思想论文,政治文明论文,社会主义建设论文,规律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眼于时代发展的潮流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在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建设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还着重指出了要建设发达的政治文明,这是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规律认识上取得的最重大的理论创新成果。
一、从“两个文明”到“三个文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规律认识上的重大深化
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观点,并强调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一些基本内容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政治体制改革,保持政治稳定等内容都已做了大量的论述。这些论述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作了理论准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和发展邓小平理论中“两个文明”的思想,同时又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经验,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这就把邓小平“两个文明”的思想发展到“三个文明”的阶段,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飞跃。
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标志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
毋庸讳言,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上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把民主只当作是一种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或者只把民主当作是手段,不认识民主具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的价值,这就使得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上不同程度地忽视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时深刻指出:“在民主的实践方面,我们过去作得不够,并且犯过错误。”“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68页。)邓小平同志的上述思想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的崭新思想,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崭新局面。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基础上,江泽民同志第一次提出了“政治文明”概念,他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37页。)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目标,这就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上,第一次把政治文明建设明确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大目标之一,使我们党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高度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
2.“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使我们党在民主政治建设上更加自觉地认识到民主和法治不可分割的联系,使建设法治国家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
民主与法治之所以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和基本实现途径,就在于法治民主使政治活动和政治权力的运行进入了法治的轨道,使政治权力由宪法来规范,由宪法来约束,由宪法来制约,这就使人类社会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权力由几千年的专制体制走向法治下的民主体制,由人治走向了法治。需要指出的是,以法治为基本特征的现代政治文明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由人的主观愿望所决定的,而是由市场经济取代自然经济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决定的。
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我们党从执政的角度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中的积极成果,进一步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规律。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政治文明的视角思考和观察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问题,这就把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纳入到了人类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进行思考,使得我们能够以更加冷静科学地世界历史眼光观察和思考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比如:对政治活动的本质,我们过去通常多理解为是阶级斗争,政治统治是阶级统治,这在革命阶级进行暴力革命,推翻旧的剥削阶级的社会革命时期确实表现得极为显著和突出。但是在革命阶级夺取政权后,如果只把政治活动理解为阶级斗争,那就会忽视政治活动中的协调社会秩序和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尤其是在国家政治权力的本质上,我们过去多从阶级统治、阶级压迫、暴力工具上进行理解,强调无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性、正义性,没有深刻研究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权力如何进行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的问题,没有深刻研究如何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问题。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在构建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时,提出了分权制衡学说,并建立了议会制、选举制等政治权力运行的机制,从而使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得以建立和发展。与封建主义相比,资本主义的权力制衡、权力监督理论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中的积极成果,它开启了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治约束权力的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在国家权力作为政治权力时,即使是在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治权力中,权力的高度集中,权力运行的不受监督,也必然会发生权力专断和政治腐败的消极现象,也会造成失去人心的严重后果。而我们过去恰恰在这一点上忽视了权力的两面性,忽视了对掌权者的权力通过法治进行约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规律上寻求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大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在对权力的运行规律上积累的积极成果。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第一次明确构建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模式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而且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三个基本构成要素,第一次明确构建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模式,这就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1.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文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自有社会主义国家以来政治实践得出来的必然结论,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性质所决定的。
无论从现代政治文明是政党政治的一般特征来看,还是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来看,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中国近代以来政治演进、政治发展、政治改革的进程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作出的必然结论。
近现代以来的中国,是从古老的自然经济和封建专制政治向着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转变的历史。近现代以来国际上各国现代化的进程证明,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不然的话,无法保证正确处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混乱和矛盾,无法凝聚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政治文明的建设。对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而又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来说,更是如此。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和阶级本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区别之一。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共产党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上认识的真理。当然,要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上,在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和机制上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模式,真正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政治生活、政治制度的方方面面,这对于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落后国家来说,确实是一个极其艰巨的任务。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绝不能满足于人民当家作主这个一般结论上,更重要的是要在政治体制和机制上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机制还有很多要完善的地方。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素上创造性的贡献,是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和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上的理论升华。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法治民主建设上,对于法治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是法律之治和法律至上。这里的关键是在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上如何安排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威,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如果是权大于法,即使法律再多也不会有法治。就法治的实质来讲,它是和人治对立的一种政治治理方式,它的核心在于法律在权力之上,权力必须由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权力必须由法律来授予,这才能够保障国家政治权力按照民主政治的要求来运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贡献就在于,它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了法大于权,权出于法。依法治国的“依”,就是承认权力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来运行,就是承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依法治国的法治政治理念。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有机统一关系的揭示,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具体的方向和道路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马克思唯物史观实践论的哲学为指导,全面、系统、科学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借鉴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经验,指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道路,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规律上极其重要的贡献。
1.科学地指出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力量和组织力量。
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证明:人民要实现当家作主的要求,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反映人民利益和要求的先进政党来领导,来集中人民的意志,要有一个先进的坚强有力的政党来协调人民内部利益上的矛盾,这在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变革历史上已经得到了无数事实的证明。邓小平同志指出:“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谁来组织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谁来组织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在今天的中国,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0、358、267-268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多次讲过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0、358、267-268页。)“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0、358、267-268页。)邓小平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科学论述,显示了邓小平的政治睿智,也显示了他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极为清醒科学的观察和认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概括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向着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方向转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提出了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些论述是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上的新认识,并且构成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上的新内容。
2.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价值取向。
当代世界有两种基本的民主政治模式,这就是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就是首先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搞“精英政治”,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坚持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全体人民,不因财富多少、民族不同、地域不同、职业不同,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治活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愿望。尽管我们要学习借鉴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中有益的东西,但是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上一定要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根本的价值取向。
其次,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还要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一定要围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目标来进行。强调党的领导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强调依法治国也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党如何领导,法治建设又如何进行,都要以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要求来完善、来推进。
3.科学地揭示了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方式。
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和方式上的重大理论贡献和理论创新,也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具体的道路和方式。
首先,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方略,这反映了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文献上第一次清楚地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放在一起,指出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就抓住了现代民主政治建设上的一个基本规律。
其次,依法治国指明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框架内,党的领导是依法领导,共产党执政是依法执政,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当家作主。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历史证明,没有法治约束的政治权力必然导向人治,必然导致权力专断和腐败。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权力在其运行过程中,如果没有法治的约束也同样会产生专断和腐败。过去我们把权力的正确行使过多地寄托在掌权者个人的优良素质和作风上,实践证明这是靠不住的。英国主张法治民主的詹姆士·哈林顿说:在政治哲学中,“有善良的人则有完备的法”的格言是绝对不可靠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只能是,“有完备的法则有善良的人”(注:[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何新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254、45-69页。)所以,善良忠信的执政者和健康的政府作为法治的重要条件,只能由法治自身来创造,而不是法治之外的因素所能提供的。另一位英国思想家大卫·休谟也指出:实行法治的共和国里达成这样的一种良性状态:“法律的力量很大,而政府特定体制的力量也很大,他们对主管这一政府的人们的作风、个性的依赖却很小。”(注:[英]大卫·休漠:《休漠政治文选》张若衡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6、15、27页。)在法治状态中,能够确保自由,维护公益,限制和惩罚特殊人物的野心和贪欲。法治之所以能够对政治权力的运行实施有效的监督,是因为在法治状态下,法治民主给了每个人维护正义、公平、利益的武器,而且法治状态下的监督不是无政府主义的、无秩序的,法治平衡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责任和范围,法治使人民大众的民主权利依托在法治之上,使国家政治权力成为法治之下的权力,从而能够有效地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
再次,依法治国的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因此,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统一的。
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证明,当政治权力依据法治来建立和运行,政治权力(威)就与法治合二而一了,政治权威(力)的威信就与法治的尊严融为一体了。所以,依法治国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恰恰是要把党的领导法治化。江泽民同志说:“坚持党的领导同坚持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党的主张,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愿和利益的。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这样就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了。依法治国,有利于从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邓小平同志所提出和要求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26页。)
概括起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上,第一次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提出来,第一次比较完整地论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要素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模式,第一次完整科学地表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具体途径和道路,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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