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劳动价值论是一次思想解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思想解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1](P165) “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 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和教条式 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1](P166)从最近关于深 化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中,我们深深感到解放思想的必要,教条式的束缚不得克服,就不可能 有真正的突破,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可能确立。因此,应当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深化劳动价值论当作一次思想解放。
敢于和善于依据新的实际大胆探索
列宁说:“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是事实,而不是教条。”[2]这应当是深化劳动价值论的基本 准则。以往本本中的论述固然重要,但不能视为千古不变的教条,更重要的则是客观存在的 现实。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 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 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1](P170)现在需要着力研究的是一百多年来的新变化,以这 个实际为基础作出新的理论概括。
第一,生产力发展出现新的飞跃,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现代科学技术已成 为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因素,成为“第一生产力”,知识经济已经拉开序幕。这同一百多年前 社会生产在一定技术水平下(蒸汽机时代)主要靠体力劳动的工业经济初期已经迥然不同,产 业结构、劳动就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还在升级。
第二,社会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现在我们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尽管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公 有制经济为主体,其成分也受社会主义经济整体的制约,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在生产关 系上与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而且社会阶层正在变化之中,各种劳动者的地位 、作用较之从前也不可同日而语。
第三,社会经济的运行体制和机制有其显著的特殊性,即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既与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又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着许多质的差异,包括价值规律在 内的一系列市场经济规律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广泛地发挥作用,产权关系、分配关系、国民 经济核算与企业的核算、资源配置乃至消费行为等,都同价值发生密切的关系。
第四,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和表现形式出现了新的特征,特别是受高科技产业影响的买方 市场占主导地位,主要由产品成本定价的时代即将成为过去。既然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价值是价格的基础,那就必须从价格现象入手去揭示价值(本质)。正如毛泽东所说:“研究 问题,要从人们看得见、摸得到的现象出发,来研究隐藏在现象后面的本质,从而揭露客观 事物的本质的矛盾。”[3]而不能从定义出发,教条式地说明规律。
基于上述变化,我们决不能停留在一百多年前的个别结论上。如果以本本上的框框来套现 实,那就不可能有正确的理论分析,更不可能去指导复杂万变的实践。再好的理论,如果 不与实际结合,那也会变成空洞无用的东西。这使我们想起邓小平的名言:“一个党,一个 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 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4]因此,我们在深入研讨劳动价值论的过程中,应当用马克 思主义的态度和方法对待马克思主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根据新的实际突破原 有的个别结论,实现理论创新。
那么,这会不会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呢?这里也有一个怎样理解“坚持”或“违反 ”的问题,最基本还是要看是否坚持它的科学内核,而不在于具体内容和具体形式。马克思 主 义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核是劳动创造价值,价值是人类劳动成果的结晶,其具体内容和形式 都是可以根据实际发生变化的。就是价值本身的定义和计量单位,也不能凝固不变。列宁明 确说过:“交换价值(或简称价值)首先是一定量的一种使用价值同一定量的另一种使用价值 相交换的关系或比例。”[5]抓住这些核心的东西,不拘泥于经典作家的个别论述,更不要 过分地抠字眼,而应大胆地探索,包括借鉴西方经济学中合理的成分,还要增强它的实用性 、可操作性,使它确实有用。
目前理论界在深化劳动价值论研讨中歧见较大。就理论本身而言,主要集中于三个问题: 一是劳动范围的划分;二是劳动时间的决定;三是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为从根本上探索 这些问题,首要的是端正方法论,同时要摆脱仅就数量研究劳动与价值关系的传统思维定势 ,而应着力用“先进生产力”的观点研究劳动的质量和衡量它的客观尺度,进而在更深层次 上揭示价值构成的原理。
从分析价格现象入手揭示“效用”对价值形成的作用
列宁说:“价格是价值规律的表现。价值是价格的规律,即价格现象的概括表现。”[6]研 究价值这个本质问题,必须从分析价格现象入手,离开了现象去研究本质,只能陷入空洞的 抽象。近二十年来,世界价格现象的一个突出变化是:商品的成本愈来愈降为价格形成的次 要因素,而需求选择则日渐成为它的主要设定,以同样成本生产的商品由于效用差异而在价 格上拉开了越来越大的档次。这表明商品的效用评价更为突出,特别是高科技产品,它的价 格主要不取决于它的成本(包括劳动费用),而是决定于它的效用大小。在买方市场中,商品 的效用起着主导作用,经常迫使供给方接受价格设定,使之不得不设法降低成本,提高效用 。在国际大市场中有百万种商品,以成本作为定价标准的不到1/3,而以效用(性能、质量、 花色、品牌等)作为定价主要标准的占2/3以上。
面对这种反复出现的普遍现象,必须重新审视使用价值(即效用)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当 年经典作家研究价值时仅仅把使用价值当作价值的载体(认为在价值中不包含一个使用价值 原子),假定使用价值不变,然后研究生产该使用价值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本)。这在当时技 术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是对的。但是,现在快速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已经改变了那种使用价值相 对稳定的状况,使同类产品的效用拉开了巨大的差距。今年有用的东西,明年就会无用或效 用降低,其价值也就下降。价值量随着商品的效用而变化。同样一类产品,因其效用不同, 价值量也就不同。以最简单的10码麻布和一件上衣来说,麻布的品种非常之多,粗纺与细纺 、粗制与精制、舒适美观与否,其质量性能差别相当大,而其花费的活劳动量不见得有多大 差别,表现在价格上却拉开了很大的距离,以至相差几十倍;上衣的种类、款式、质量、性 能、品牌差异更大,价格更为悬殊,而耗费的劳动成本未必有太大的区别。上述产品的价差 不是基于付出劳动多少,而是效用的不同;也不能简单的用“物以稀为贵”来解释,因其供 应量并不少。高科技产品效用的差别则更大。由科技进步带来的效用价值越来越凸现,效用 大小不同,使得价值含量也在变化。如果仍然仅仅把使用价值当作价值的载体已经不够了, 应当实事求是地研究效用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实际上这才是科技等智力劳动最大的功能)。
重新理解恩格斯关于“费用与效用”关系的论点
为研究现实价值形成的新变化,把抽象法还原于现实,就必须把较为复杂的因素尽可能囊 括起来。相比之下,沿着恩格斯关于“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7](P605)的思路来 作具体分析,可能更全面些,更接近实际。恩格斯认为生产费用和效用乃是决定价值的两 个基本因素,即“物品的价值包含两个要素”[7](P605),而不是单一因素,他不同意把价 值 的两个因素强行分开。他讲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末效 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7](P605)就是说,假定成本(劳动费用)不变 ,效用对价值的决定成了主要成分,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多见,表明效用也是决定价值的 一个基本因子。根据这个思路,可以调整一下分析问题的方法:如果以前以假定使用价值不 变来研究所花费劳动时间的差别,证明价值的形成,那么现在也可以假定成本(活劳动和物 化劳动的费用)不变,以效用的差别来证明使用价值在决定价值中的作用。比如,用同样的 成本生产抗生素,但因技术含量的差别,其效用不同,因而价格也就拉开了档次。用同样的 成本生产汽车、机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空调、彩电等等,因性能、样式、安全性、清 晰度、对空气污染程度等不同,其价格也不大相同。这种现象的大量出现,就不仅是供求关 系的影响,而在于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和方式不同。由此明白看出,在现时不再考虑效用因 素的大小而去揭示价值的构成,已经远远脱离现实了。
明确效用在价值构成中的作用(它同劳动费用相互作用构成价值),便可科学而合理地回答 一些重大问题:
第一,承认凡是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能够创造效用的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既包 括创造有形商品的价值,也包括无形商品的价值,特别是多式多样的科技、管理、经营和服 务业劳动,都是在创造价值,而无偿占用别人劳动创造的效用才属于剥削行为。这就把现时 的劳动范围确定下来,突破仅以直接生产过程为限的个别结论,特别是明确第三产业的劳动 也创造价值。
第二,劳动价值的含量不仅取决于劳动时间,更重要的则取决于劳动的质量。诚然,价值 只有量的区别,但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则有质的差异,高质量的劳动(以科技为主的智力劳动) 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量,这就是先进生产力。恩格斯曾用瓦特发明蒸汽机的事例说明科技创 造了更多的价值。马克思也指出:“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 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8]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主 要指科技劳动和科技武装的先进生产设备。这种状况,在现时代日益成为社会生产的普遍现 象,高科技比那时看到的“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还要高得无法比拟(如每秒运算数百万亿 次的电子计算机)。所以,已不可能完全用平均的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形成的惟一基础和惟一 尺度,特别是一个由生物工程生产的产品就根本无法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对此类情况,当年 马克思也有洞察。他在《经济学手稿》中谈到价值取决于直接时间量之后,笔锋一转,接着 说:“但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 ,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 —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 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9](P217)这里用了“财富”的概念,一般说财 富指的是使用价值即效用,包括自然资源和某些潜在的资源,比价值的概念涵盖得要大。但 是 ,在存在市场交换的条件下,凡劳动创造的财富都具有价值,而且这里就是指的工业品,“ 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联系前面所引用的“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 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应当理解为同一时 间内绝对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
由此可以证明,劳动的时间只能表示劳动的数量,劳动创造的效用才是衡量劳动质量的尺 度。科学技术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劳动质量越来越占支配地位,质量决定着 数量。
有人认为把效用理解为构成价值要素是“歪曲了”恩格斯的原意,理由有二:一是恩格斯 批判了萨伊的主观效用论;二是恩格斯认为效用只是实现价值的手段。这样理解,不但脱离 实际,而且恰恰是断章取义。诚然,恩格斯鲜明地批判了萨伊的主观效用论(后面还要论及) ,但他却肯定了“实际效用”(即客观效用)。他明确地指出:“物品的价值包含两个要素” 。他虽然讲了“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 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7](P605)直到晚年他还坚持决定价值的有两个因素。在涉及未 来社会仍存在价值概念时,他认为消费品之间效用“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 相比较”[10],“效用和劳动支出的衡量”是共产主义价值概念的基本含义。这一分析适用 于一切价值的形成,都是费用与效用的关系,不能只强调一面,而抛开另一面。恩格斯这个 观点,不是凭空的断想,而是各国经济学界(英国的李嘉图、法国的萨伊等)对价值问题多年 争论的一个总结(后来仍长期争论,并发展成为两个大派别),吸收了以往经济学家两派的观 点的长处,又摒弃他们的不科学成分。一百多年的事实一再证明,这个思路比较符合实际, 我们应该联系现实全面理解。
劳动价值的效用同“主观效用论”的区别
人们害怕“效用”二字,最担心的是把效用作为价值的构成要素,吸收效用价值论的合理 成分会落入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效用论。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混淆。恩格斯在提出费用和效用 的关系时就与主观效用划清了界限,尖锐地批判了“萨伊的臭名远扬的效用论”,明确指 出,如果“物品的效用是一种纯主观的根本不能绝对确定的东西,至少它在人们还在对立中 仿徨的时候是不能确定的。根据这种理论,生活必需品较之奢侈品应该具有更大的价值。” [7](P604)他在当时就揭露了主观效用论的荒谬性,坚持效用的客观标准,并认为是与费用 不可分离的二因素之一。
应当看到,西方经济学总是喜欢以个人为单位(经济人)来解释经济问题,解释价值也是如 此。普遍现象来看,用户很少仅限于一个人,而多为一个社会群体、一个阶层,他们的需求 效用即使用价值,是一个客观的现实,也有客观标准(如世界要求的各种产品标准化)。即使 单个人(即个性化需求),他需要的产品看似仅从自身愿望出发得以满足,但任何个人的物质 需求和文化需求都以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前提,要受社会生产、科技发展水平和购买力 的制约。在汽车还未问世前,个人无法产生购买汽车的欲望;在电视机还未发明和制造时, 个人也不能以主观标准去选购它。更重要的是,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个环节,它成为需 求的动力,乃是以人群为主体的社会物质运动。它要求的效用是客观的实在,而不是主观意 志的表现。生产消费更是物质运动的一个直接内容,它要求的效用完全是以客观标准为依据 的。目前标准化成为对各种产品效用共认的尺度,毫无疑问都有充分的客观依据,而不是纯 主观的东西。
科技的效用能够使物化劳动和其它生产要素参与价值的创造
对物化劳动(不变资本)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一直争论很大。从实际情况看,随着技术水平 的提高,生产过程花费的活劳动越来越少,科技的作用大量地蕴含在设备、配方、程序、设 计之中。单就一个特定的生产过程来看,创造价值的主要因素来自物化劳动。也许有人认为 ,物化劳动是由原来的活劳动转移来的,但是原来花费的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大大地小于物化 劳动所带来的价值,因为制造一个程控自动机床或一个机器人原来花费的活劳动相对而言较 少,而它带来的收益却可大出几十倍、上百倍。应当说,这正是科技的功能及它所带来的一 种效用。美国哈佛大学研究新经济的学者认为,对技术加以应用所创造的价值,将远远高于 创造技术本身的价值,现实正是如此。
马克思也没有把这个问题绝对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他写道:“另一种不费资本分 文的生产力,是科学力量。……资本只有通过使用机器(部分也通过化学过程)才能占有这种 科学力量。”[9](P287)就是说,科技赋予了这些不变资本以参与创造价值的作用,它使得 活劳动大大减少。最有说服力的是水电站,它的价值增值主要的不是靠人的活动,而是靠水 力加设备,其中设备最重要,活劳动的作用在于建成前的修筑、安装和建成后的看管、调节 、维修设备。这里创造价值的最主要是设备加自然力,主要源于科技劳动创造的效用。再如 最近20年中出现的无人工厂(Unmanned Factory),即全部生产活动由电子计算机进行控制, 生产第一线配备有机器人,而无需配备工人的工厂。赋予这些设备创造能力的,正是科学技 术的力量,即科技人员的特殊性创造的劳动所给予的效用,而主要不是一般活劳动。
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没有活劳动,任何机器也不会转圈。但反过来说:没有机器,任 何活劳动也创造不出这样多的价值。在这个范围内,人和机器都是不可缺少的。这样会不会 导致“资本家养活工人”、“资本创造价值”的结论?不会。因为这是“科学的力量”,是 科技赋予的效用。只能证明效用是形成价值的一个重大因素,但是归根结底,价值是源于科 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所以,不能简单地把在一定条件下不变资本(物 化劳动)创造价值,同劳动价值论对立起来,从根本上说都是劳动创造的。其它生产要素也 有类似的情况。科技成果是原有智力劳动的结晶,它参与生产经营就是创造新的效用,从而 创造新的价值。经营管理在社会化生产中本身就是一种劳动行为(组织协调),作为一种要素 参与整个生产劳动。大量事实表明,经营管理对一个企业来说往往起决定作用,因而对价值 创造有着举足轻重的功能。
此外,还要再一次说明,效用只是劳动创造价值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它必须和劳动 费用(C+V)结合(二者相乘)。这两个要素,缺一不可。现在,特别需要强调认识效用的地位 ,方可回答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中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