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中具有牵头管总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关键在“从严”,要害在“治理”。“全面”的意义在于管党治党不留死角。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做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地勘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自觉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种好“责任田”,把从严治党责任压得更实
各基层单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个个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全面从严治党能否最终落实关键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核心在“一把手”。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全面提升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
基层地勘单位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每年年初签订思想政治目标责任书,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建立党员党性分析和思想动态分析,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五必谈”“三必访”。创新思政手段,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网络新媒体等手段扩大思想政工工作受众面。同时发挥制度建设的刚性作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部分单位进行了制度修订和完善,形成汇编,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三)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范干部选拔管理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好干部标准,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相继出台《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选拔原则、条件和资格,规范了动议、推荐、考察、决定、公示和任职程序。严格干部管理监督,开展党性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和内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领导能力。认真贯彻《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干部能干事不出事。近年还建立了年轻后备干部库,构建了人才梯队。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建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基层队(院)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和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队(院)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大力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提高全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和精神境界。不断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发展优秀党员。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到期的进行换届选举,配齐支部班子。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方案。
(五)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改进作风
作风建设是“治党八条”之一,也是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中央制定并严格施行八项规定。安徽省出台了“三十条”,省局出台了“二十条”,同时出台了《县处级领导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人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把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严明纪律底线,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在全队(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报反面典型案例,起到警醒、警觉、警戒的作用。扎实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发挥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做到三转,严格施行“一案双查”。
二、当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基层地勘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认识上存在不足
从全国被巡视(巡察)地方或单位多数“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可以看出,究其根本原因是认识不足。这种认识上的不足在基层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简单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二)责任担当自觉不够
部分基层党支部对新理论、新政策学习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不够到位,党纪党规教育力度偏小,责任追究不够严格。有的同志存在老好人,搞一团和气。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三)压力传导不到位
由于基层地勘单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特别是一线生产型单位,轻党建,重生产思想严重,对党建投入不足,认识不够。有的单位对上级要求落实形式单一,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很好的传导下去或者传导链条不畅,导致很多党建具体工作停留在口头上,形成“责任落实在文件”。
(四)评价考核运用不全
虽然大部分基层地勘单位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但目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仅限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考核细则,评价标准,奖惩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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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和思考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正在推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对建成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思想认识
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的认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在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要深刻认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深化,是认识和实践相互作用的结果。基层地勘单位必须把握党委主体责任的根本着力点,厘定其核心逻辑和目标追求。
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的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加强党的组织领导,拉紧责任链条。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做好分管片工作。要开展经常性教育和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讲话,补充精神之钙,获得思想之源。要深刻认识一些地方出现集体性塌方式腐败和局部出现的政治生态持续恶化情况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之间的关系,切实增强主动履责的责任意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四种形态”只是对纪委提出的,与党委无关思想。
(二)筑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
一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制定和落实基层党建年度“三个清单”,规范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活动场所、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标准化。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其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准则》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以整风精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问题查摆、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把好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要坚决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基层地勘生产单位更应注意,在保障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注重党务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要把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同等对待。建立和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工作人员和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之间双向交流学习,促进干部既懂业务,又懂党务。
二是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四种意思”,始终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目标要求和问题导向,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做到“四讲四有”。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巩固提升“五类”党员排查清理成果,持续推进“双联系”“结对共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融入到市场开拓、强本增效、分类改革、精细化管理等各方面,大力宣传廖俊波式基层好干部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督促检查
一是完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党委制是一种非人格化的科层制,强调“事本主义”而非“人本主义”。这就要求在设计党委主体责任内容时,充分考虑党委成员和各部门的年龄、性别、职务,亲缘、物缘、地缘、业缘等人格化特制的影响,做到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构建全方位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本级建立三级责任对象。根据党委分工和权责对等原则,把抽象的主体责任概念化、责任化,借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主体”的基本方法,层层传达,拉伸责任链条。
二是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党支部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探索民主监督形式,不能单纯依靠党委的“纵向监督”和纪委的“同体监督”,自说自话,体内循环,要通过“走访座谈、社会调查、统计分析”等,听取职工群众对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基层党委要采取专项督查、点评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五)健全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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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Z].2017.
论文作者:甘爱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4
标签:责任论文; 主体论文; 治党论文; 党委论文; 基层论文; 党员论文; 党建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