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镇企业发展的必要性、优势和趋势_农民论文

论乡镇企业发展的必要性、优势和趋势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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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在《改革的步子要加快》一文中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乡镇企业每年都是百分之二十几的增长率,持续了几年,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如果说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有点功绩的话,就是中央制定的搞活政策是对头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8页,如下引言只注明页数)这实际上揭示了我国乡镇企业崛起的必然性、特有的优越性和发展的趋向性。对此,本文联系实际,谈一点个人的学习体会。

乡镇企业崛起的必然性

乡镇企业崛起于我国的八十年代,这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客观必然性。

首先,乡镇企业的崛起是农村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一种理论认为:经济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在短期内赶上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必须动员和调集巨额的起步资金和后继资金,建设现代城市和工业。在得不到大量外援的情况下,只能牺牲农业和农民的利益,维持农村的传统状态。我们党曾实际认同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理论而照搬苏联模式。加速农业合作化和急于过渡到人民公社,就是为了使农民丧失土地所有权和生产自主权,以确保农村资源不断用于城市工业建设。据专家研究确认,至1978年止,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值“剪刀差”,从农业和农民那里共抽取了6千亿元,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而农业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各级政府还巧立名目搞摊派,平均每年从农民身上无偿掠取260亿元,用于城市居民的财政补贴,维护城市居民稳定而优惠的生活,而农民的温饱问题则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广大农民从未停止过反对人民公社制度的斗争。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18位农民又一次冒着被打成“现行反革命”的危险,为了摆脱贫困,秘密实行“大包干”。有幸的是,重新回到党和国家领导岗位的邓小平同志,这时已感到二元经济结构模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为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在农村,如果不解决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问题,社会就不会是安定的。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贫困的基础之上。”(117页)因而支持农民废除人民公社制,建立家庭承包制。农村生产力从中得到解放和发展。农民由于有了生产自主权,必然会把多余农产品拿到市场去交换,从而打开了走向商品农业的通道。农村于是出现了为卖而种、为卖而养的专业户,资金积累日益增多,成为先富起来的农民。在工农业收入过分悬殊的客观条件下,先富起来的农民必然渴望办工业。由于农民进城的渠道已被口粮、户籍等制度诸死了,农民兴办工业只好就地安排就地发展了。由此可见,农村体制的改革必然导致乡镇企业的崛起。

其次,乡镇企业的崛起是农民群众革命首创精神的结晶。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西欧、美国从传统农业文明走向现代工业文明的历史考察中,已经揭示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发展为市场调节的商品经济,再向计划管理的产品经济发展。其中,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是实现两个“文明”转换的必要条件。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理之一。值得耐人寻味的是:战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统治集团,声言反对马克思主义,却能遵循马、恩所揭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展商品经济,因而只用了40年就走完了西欧走了200多年,美国走了100多年的历史路程,进入了现代工业文明社会。而号称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苏联和东欧各国的执政党,既违背了马、恩所揭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也忘记了列宁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到“新经济政策”的经验教训,在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基础上,人为地建立产品经济体制,以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结果不幸为列宁所言中:“试图完全禁止、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营的交换的发展,即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这种发展在千百万小生产存在的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政党要是试行这样的政策,那它就是愚蠢,就是自杀。其所以是愚蠢,因为这种政策在经济上行不通;其所以是自杀,因为试行这类政策的政党,必然会遭到失败。”(《列宁选集》第3卷第519页)正反两方面的历史事实证明:马、恩所揭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我国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未必懂得马克思主义上述原理,但为了摆脱贫困却勇于实践。显然,我国农民的实践是在党的搞活政策指引下进行的,而党的搞活政策又是根据马克思主义上述原理制定的。我国农民从实践中得到马克思主义上述原理的武装,从而迸发出革命首创精神,在开放改革中不断有所创新。乡镇企业就是我国农民在党的搞活政策指引下,逐步认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力求冲破产品经济(实质是扩大了的自然经济)体制的束缚,为发展商品经济、走向现代工业文明而首创的新型企业。

乡镇企业特有的优越性

乡镇企业是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夹缝中崛起壮大的,反过来又打破了二元经济的城乡壁垒,使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回到商品经济的轨道。乡镇企业能起这样的作用在于它特有的优越性:

第一,乡镇企业“搞商品经济”,创造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其实,资产阶级所以能创造出超世代的生产力,就是充分发展商品经济;其所用的呼唤“法术”,就是价值规律在发挥作用。马、恩同时也指出,资产阶级是在私有制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必然导致社会两极分化。乡镇企业发展商品经济则是坚持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既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又能防止社会两极分化。实践证明,乡镇企业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同市场打交道,其资金、设备、原材料、产品销售都不在国家计划之列,而是通过市场交换实现的,并在市场竞争中自觉接受价值规律的优胜劣汰,从中创造较高经济增长率。

第二,乡镇企业高速发展,促进了农业现代化。传统国有企业是靠农业“输血”生存的,其越发展意味着农业越落后。而乡镇企业则越发展越能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因为乡镇企业的发展,一是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为农民提供越来越多的经济收入;二是反哺农业资金,成为主要农业投资之一;三是不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四是造成乡镇人口急剧增加,加速了农业的商品化;五是改变农村经济的单一结构,促进了农业的集约化、产业化;六是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此外,乡镇工业与农业的产品交换,基本上是等价交换,农产品价值从中得到实现和补偿;乡镇企业投资兴建的能源、交通、通讯等现代设施,同样成为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252页)

第三,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开辟了一条人口城市化、国家工业化的新道路。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工业化的必然和标志。建国40年来,我国农转非人口只占农村总人口的1.5%,主要是大学、中专学生的招收,即农村人才资源流入城市。二元经济结构模式严重阻碍了人口城市化,实际也延误了国家工业化。我国农村现有4.5亿劳动力,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3.6亩。据国外经验,每个劳动力耕地15亩以上才能形成规模效益。按此计算,我国现有耕地用不上1亿劳动力:即使把未开发的土地资源统计在内,最多也只能容纳2亿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实际有2.5亿。如此众多剩余劳动力出路何在?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不仅成为工业战线一支生力军,而且“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无需跑入城市,就能在本地乡镇参与建设和分享现代工业文明。

第四,乡镇企业的市场取向,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向。原国有企业属于产品经济的微观组织,只是作为政策部门完成国家计划的“生产车间”,缺乏现代企业应有的生机和活力,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固有弊端也日益暴露。中山市政府为了革除这一弊端,率先把市属100多家国有企业“降格”为乡镇企业,推向市场,即实行政企分开,让企业自主经营,在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在此基础上,以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产品竞争力强、创汇能力大的企业为骨干,联合或兼并其他企业,组建十大工业集团,创造了“船大冲浪,集团取胜”的经济发展模式。顺德、南海、东莞等市在引进“三资”企业、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也都以市场取向改革国有企业,共同组成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群体,创立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与中山市并驾齐驱,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排头兵,被誉为广东“四小虎”。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讲话,确立了三个“有利于”标准,肯定了广东发展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乡镇企业的市场取向,实际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向。

乡镇企业发展的趋向性

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势必走向城乡一体化和自身现代化。乡镇企业这种趋向性,既是它崛起必然性的逻辑发展,也是它特有优越性的内在根据。邓小平同志从两个层面揭示了乡镇企业发展的趋向性。

一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乡镇企业是以乡镇为依托的。乡镇企业要走向现代化,就必须“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彻底改变原有乡镇封闭落后的社区模式。在这里,小型乡镇是对大、中城市而言,大、中型城市具有社会经济综合发展功能,但存在人口拥挤、环境污染等“城市病”;新型乡镇也是对旧式城市发展道路而言,旧式城市的发展道路,是通过剥夺农民的土地,使之沦为无产者,被迫路入城市谋生,而实现人口城市化、国家工业化的,从而造成了工农对立和城乡对立。“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就是既要使大批乡镇具有现代城市的功能,又要防止“城市病”的发生;不仅要实现人口城市化,国家工业化,同时也要实现工农一体化,城乡一体化。

二是“搞商品经济”。乡镇企业要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必须适应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建立产权关系清晰的所有制和责任明确、监督有效的管理制;同时又要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邓小平同志的上述理论启示,使我们清楚地看到珠江三角洲乡镇企业的发展,存在三个带方向性的问题,并从中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乡镇企业高速发展,以丧失耕地,牺牲农业为代价。一些市县乡镇企业超常规发展,主要是采用“向农民征地,向外商要钱”的方式实现的,实际上是土地价值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向乡镇企业转移,并从中得到大幅增殖。这种方式对于解决乡镇企业急须用地和启动资金问题,有立竿见影的奇效,在乡镇企业的起步阶段是必要的。然而这种方式明显是以丧失耕地、牺牲农业为代价,必须适可而止。须知土地是农业的根本,而农业则是人们通过生物能量转换的途径把自然物质转化为人类的生活资料的社会基础产业,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及其营养物质始终要靠农业来提供。农业提供的剩余生活资料能够养活多少人,就有多少人从事其他产业。农业对其他产业的这种制约关系决定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也决定了乡镇企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现代农业的基础上。而现代农业的典型形式是为满足城市居民和厂矿工人生活需要的城郊农业。其前提条件是工业中心城市的形成和交通设施的完善。经过10多年的改革开放,珠江三角洲已经形成以广州、香港为中心,地级城市为骨干,县城、乡镇为基础的城市群体;陆、海、空现代交通网络的建立和完善,所有乡村也都变成了城市群体的郊区,都具备了发展城郊农业的条件。因此,在依法遏制耕地流失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全面发展城郊农业,以实现农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乡镇企业的现代化。

二、乡镇建设贪大求全,造成土地、资金极大浪费。有些乡镇建设照搬大中城市模式,大搞“中国式的圈地运动”,大规模进行土地开发,以致把大笔资金积压在“黄土高坡”上。乡镇建设应按“小型新型”要求,全力造就现代城市功能。首先是接受经济辐射功能。乡镇建设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交通、能源、通讯等现代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其次是吸纳剩余劳动力功能。乡镇应多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尽可能多地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以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再次是产业服务功能。农需品的生产和供给,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应是乡镇兴办企业的重点项目,也是乡镇产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三、乡镇企业内部产权关系模糊,经营管理混乱。不少乡镇企业名义上是集体所有,实际上是集体成员都没有,完全成了镇府、村委“一班人”的小钱柜。产权不清又难免带来管理混乱,以致效益低下,甚至自生自灭。因此,能否创立产权清晰的所有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已成为乡镇企业兴衰成败的大问题。这里值得探讨的是博罗县园洲镇下南村农民首创的“均等股份制”。1992年秋,该村农民建立股份制联社,将集体土地、资产作为联社财产,按本村在册人口,不分男女老幼,人均一份股权人股。土地、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联社统一用来兴办各种实业,再给村民承包经营。联社年终收入除扩大再生产外,用于集体福利和股份分红。联社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由各户选派一名18岁以上的代表参加;联社日常管理机构是理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选出7-9名理事组成;联社监督机构是有相对独立权力的五人财务监督小组,亦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均等股份制”具有现代股份制的一般特征: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监督有效,又有自身的特点:一是村民生来俱有土地、资产股权,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二是村民享有股权是均等的,以确保人人平等;三是村民拥有的股权不得转让、抵押、买卖或继承,以防止两极分化。建制四年来,下南已兴建厂房、商店共8万平方米,兴办企业20家。去年,联社收入达320万元,加上近年承建农贸市场收入600万元,共920万元,比原集体收入26万元增长了35倍;村民承包经营收入共798万元,亦比原家庭承包制最高年收入243万元增长2倍多。全村886人,人均收入超过2万元,成为博罗县农村的首富。实践证明:下南农民首创的“均等股份制”,是乡镇集体企业界定产权关系、规范经营管理的一种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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