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模式的重构_中国城市gdp论文

新农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模式的重构_中国城市gdp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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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8-0082-06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而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十一五规划”所规定的这一规划任务的内涵及意义,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其意义怎样估计都不为过。

一、以城市为中心经济发展模式的价值判断

近20多年来,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模式在促进中国经济快速成长、显著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及综合国力方面成效卓著,但与此同时也导致出不少深层次的问题:一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同城市的差距急剧扩大,农村和农民从经济发展中分享到的好处明显低于城市,一度趋于缩小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比例从1985年的1.72∶1.0扩大到2003年的3.23∶1.0,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趋于深化。二是农村人口大规模、快速度地流向城市,非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和农民的充分就业问题,而且在给城市造成空前压力的同时,也给农村带来了农业副业化、农业劳动力老年化、低能化和离农人口“两栖化”等新的问题,使农村和农业发展的落后矛盾进一步加剧,“农村病”和“城市病”并行不悖、同时推进。三是城乡间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压力迅速加大,部分资源特别是一些至关重要的原材料及能源的全面告磬快速形成,城乡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能力急剧下降,生态服务和自然资本供应的严峻态势加速恶化。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地域构造政策所造成的这些问题,是不可能通过进一步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来加以解决的,需要另谋对策,寻找新的途径及方法。这是因为:

(一)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代经济发展的条件及要求

欧洲工业革命后因为工业的迅速崛起与发展,人口与产业快速、持续地向城市集聚和集中,工业化既是城市大规模形成的直接动因,也是以城市为中心经济发展模式最为本质的突出特征,二者实际上是同一问题的两个表现形式。问题是,由工业化而促进的城市化或由城市化所表现出来的工业化,如果说在过去仍不失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最佳选择,那么发展到今天,在一个日益融合的世界经济体系和世界性自然资本供应已经或正在走向快速匮乏、全面告磬的情况下,当所有国家都竞相争夺石油、粮食和铁矿石等稀缺资源时,这样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但在中国、印度和其他做着同样“西方梦”的发展中国家行不通,事实上,就是在已经高度工业化、城市化的经济发达国家也不再有效。人类若要保持已有的全球文明,确保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与发展,就必须致力于建立一种完全新型的经济。为此,高度城市化的部分经济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60年代即已开始着手考虑对以城市为中心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某种程度上的修正和调整,先是将农村发展放到与城市相对等的地位,进而又将农村置于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农村建设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力图通过农村经济与农业的加速发展,实现城乡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均衡推进。

(二)大国的经济发展方法与模式应该与小国相区别

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模式源于欧洲,而欧洲国家从相关的技术意义上说,均属小国范畴。小国经济方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办法以规避一些相互依存的复杂问题。这些被规避的问题对于小国来说或许不是问题,但对于大国来说则不具有这种可行性,甚至有可能成为一种危险。农村与城市、工业与农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系统中所具有的功能、作用与价值等就属于这样的一类问题。中国属于典型的大国经济范畴,辽阔的幅员,众多的人口,决定了中国不能照搬西方,必须要有自己的经济发展方法及其模式。也就是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在一个更大的程度上重视农村与农业的发展,以此为基础加强并保持农村与城市、工业与农业的协调发展与均衡推进。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域构造重心在农村而非城市。

(三)自然资本对经济发展及其模式选择的制约已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

经济活动赖以存在的资本包括以劳动和智力、文化及其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组织等表现形式所构成的人力资本,由现金及其他货币手段所显示的金融资本,以及由基础设施、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和工厂等物质要素所组成的人工产品资本和能够直接进入产品生产过程为经济活动所利用并带来某种特定产出的各种天然资源包括各种地下矿藏、水、土壤、空气及动植物、微生物生命系统和由此生成的自然生态系统所组成的自然资本等四种形式。经济活动实际上就是运用前三种形式的资本将自然资本转化为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需的各种物品或(和)服务的过程。自然资本的重要程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是大不一样的。在过去,由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均处于落后或比较落后的状态,自然资本供应相对丰沛,几乎是触手可及,因此,经济的增长与发展一直以人工及人造资本的有效形成为基石,只要增加和扩大对机器设备、工厂、基础设施的投资,即可保证和实现经济的不断增长与发展,而自然资本则可看作是一个无需多加考虑的边缘性投入。但是,历史发展到今天,由天然资源、生命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所构成的自然资本正经历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严峻考验。由于自然资本的透支消费,不但石油、铁矿石、森林、土壤等重要资源正加速减少和走向耗竭,而且涉及整个地球生物及人类得以生存、发展所必需的各种生态服务也在不断缺失。资源锐减、生态恶化所引发的系列问题,自然资本已经开始成为经济增长进程中的最大约束因素。有效遏制自然资本的透支消费势头,进而扭转自然资本储备的耗竭态势和趋于严峻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格局,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本的存续能力及其生产效率,已成为人类社会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而这恰恰又是以城市为中心、以工业为主轴的经济发展模式所无力达到的。工业对自然资本的大量消耗不但造成自然资本储备的急遽减少与耗竭,而且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的失衡与破坏。另一方面经济活动集中在城市也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面临诸多的不便和困难。

二、城乡经济活动的效益比较与经济模式选择

经济与社会发展及其模式选择必须高度重视的另一问题,是经济与产业发展的潜在能力及其效益性的地域空间及其产业分布。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提供的有关数据,1990—2004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累计额中,农村各产业增加值占50.60%,城市产业增加值占49.4%;同期,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额中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20.29%,城市占79.71%,农村经济的平均投资率即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累计额占农村各产业增加值累计额的比重为14.99%,农村GDP平均每年递增10.92%,而城市经济的平均投资率则高达60.31%,城市GDP平均每年递增9.64%。尽管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和农村经济的平均投资率均远远低于城市,但农村GDP占全国GDP的比重和农村GDP的年均增长速度却明显高于城市。利用经济计量模型对1990—2004年间城乡经济投入产出结果进行计量所得到的相关数据表明,在此期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每投入1元人民币,农村GDP按不变价格计算每年可增加0.657元,其中农林牧渔业的这一产出率为0.832元,而城市各产业平均的这一产出率则仅为0.146元。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产出率高出城市产业的3.5倍,其中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产出率更是高出城市产业的4.7倍。

利用城市及乡村经济各自的现有投入产出效率,对中国未来10年的经济发展作一预测性概算,如果未来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能够保持年均递增12%的速度(较之1981—2004年间19.5%的年均速度低7.5个百分点),农村各产业投资的合计份额由目前的20.29%(1990—2004年平均)逐年增加,2015年时达到45%,从而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城乡分配比例大致同全国GDP的城乡分布结构相平衡,那么,在保持城市与乡村各自现有资本—产出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未来10年全国GDP的年均增长率即有望达到13%,高于1990—2004年间平均增长速度的3.7个百分点,同时使整个国民经济的资本—产出率由目前每投入1元固定资产投资全国GDP每年产出0.228元增加到0.333元。如果未来10年的GDP保持9.3%年均增长速度,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步调整到2015年时的20%、45%和35%,其中第二、三产业增加值中的农村份额达到55%和40%,城乡产业各自的资本—产出率维持现有水平不变,那么,全社会平均的投资率即可由现在的37.38%(1990—2003年平均)降至23.58%,减少13.8个百分点。可见,从整个国民经济角度看,扩大对农村及农业投资所引起的产出增加或投入减少的效益特别显著。

再从农业生产的微观效益角度看,根据我们对中国东部南北各地区几十个农林牧渔业产品生产项目(企业/行业)的规模化投资分析研究及其生产经营活动长期跟踪所得到的结果数据,所涉农业项目(企业/行业)投资的年收益回报率在进入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阶段后一般都在30%以上,投资回收期3—4年(人工林投资项目除外),项目投资的收益回报率远远高于一般的工业项目。人工造林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投资回收期长、资金回报率低的农业项目,然而实际情况也并非如此。对中国北方速生毛白杨人工造林的投资分析研究表明,在规模化投资和林木抚育到位的情况下,平均每公顷林地包括人工费用在内的总成本费用(总投资)不过3.5万元,而其一个生长周期(10年左右)的木材销售收入折现后的税后净收益仍可达9.8万元/公顷,为其成本费用投入的2.8倍,平均每公顷林地的年折现净收益达9800元。中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广为分布的油桐,所产桐油是普通柴油的良好替代品,油桐果壳和油桐籽粒榨油后的残渣(桐粕)还是重要的化工原料。油桐树易种植、易管理,受益期长,农村房前屋后、行道路旁、农田地边、沟堤河岸不渍水的空隙地和向阳的荒山荒坡地均可栽种。成片种植的油桐林造林及盛果期前抚育的投资总额(包括人工费用)平均每公顷为1.5万元左右,定值后第4年开始挂果形成少量的收益,第6、7年开始进入盛果期,之后的年油桐籽销售收入可达1.35万元/公顷,加上油桐果壳、桐粕和木材蓄积所形成的年总收入,扣除当年生产费用投入后的净收入可达1.8万元/公顷以上。油桐树的盛果期可维持20—25年,长的可达40—50年,其投资收益率远不是一般工业项目可以与之相比拟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投入产出效益高于城市及其工业等非农产业部门都是显而易见和可以证实的。现实生活中农业部门目前所普遍存在的低收益回报率现象,实际上是由于极不合理和非科学的经济发展体制及其政策安排和严重扭曲的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以及非合理的农业生产结构和经济核算体系及其计量方法所造成的。由于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具有极高的效益,为有力推动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更快发展,提高全社会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水平,就必须重视并突出农村经济与农业的优先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三、农业发展潜力与经济增长及其模式取向

再从中国农村经济及农业发展的资源潜力看,就土地资源而言,中国虽然耕地不多,但却拥有数量可观的林业用地、天然草地和有待开发利用的荒地等农用土地资源,而且即便是耕地本身的开发利用也远未达到充分、效率的水平和程度。从农用土地资源利用的面积构成看,中国农用土地总资源(含可养殖水域)中耕地占14%、荒地11.9%、林业用地29.1%、天然草地44.1%、可养殖水面1.03%,但目前全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实际使用的农用土地面积构成却是耕地占43.18%、园地2.33%、林地32.25%、牧草地20.64%、渔业养殖面积1.59%(2002),同全国农用土地总资源的面积构成比例极不相称,农用土地总资源按面积计算的利用率只有1/3不到。其次,从农用土地总资源利用的产出效率看,2005年,全国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单位面积农用土地总资源农业增加值产出率全国平均仅2500元/公顷(含166.7元/亩),按当年人民币外汇比率计算仅相当于2003年法国单位面积农用土地农业增加值产出率1910欧元/公顷的24.05%和美国这一产出率480美元/公顷的62.93%。第三,从农用土地总资源利用的产出分布结构情况看,2004年,全国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占47.29%,渔业9.95%,两项合计占57.24%。由于中国畜牧业产值的80%以上源于耕地初级产品为饲料的农区饲养业,因此,全国耕地农牧业总产值和渔业产值合计占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当在85%以上,而全国农用土地总资源中73.1%或农用土地实际使用面积中53%的林业用地和天然草地的林牧业产值仅占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15%不到。中国农用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表明中国农业用地仍然存在巨大的生产潜力有待利用和发挥。

对中国农用土地利用在现有科技水平及其未来所能够实现的经济产出能力分析结果证明,到2015年前后,全国平均的耕地农业产值率只要达到2004年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及上海、北京4省2市已有水平(平均28500元/公顷)的80%,如果全国耕地总资源面积能够稳定在10000万公顷左右,耕地复种指数全国平均保持125%,耕地畜牧业产值与耕地种植业产值的比例关系达到0.8∶1的水平,那么,全国有望实现的耕地农牧业产值即可达到51300亿元,为2004年全国耕地种植业和耕地畜牧业产值合计额的1.85倍。

在林业用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如果能够像经营耕地那样经营所有的林业用地,对林木定期施肥、及时除害,精心管理和抚育,那么,根据已有的大量实践证明,用于生产木材和生物质能、天然纤维产品的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的土地生产率,全国平均每公顷的干物质生产量完全可以达到17.5吨/年,其中南方地区20吨/年、北方地区15吨/年,每吨干物质的平均价值按300元人民币计算,则全国平均每公顷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可望实现的年林业产值可达5250元。而木本粮油、干鲜果等经济林地进入盛果期后的年林业产值率全国平均至少可达8250元/公顷。如果从现在起充分利用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采伐地和生态退耕地进行大规模的人工造林,同时加强对现有林地的林木更新、改造,将其纳入精心抚育与管护范围,全国森林面积达到30000万公顷,其中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面积占70%,经济林面积占30%,2015年后,全国林业用地的年林业产值即有望达到18450亿元,其中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地11025亿元/年,经济林地7425亿元/年。

在天然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中国目前全国天然草地单位面积的平均经济生产能力仅相当于澳大利亚的10%、美国的5%不到,人工草地面积占草地总面积的比重不足2%,也远远低于先进国家的水平。如果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地对全国可利用的天然草地进行有效的植被恢复,通过人工改良和改造将其变成优质、高产草地,人工改良后精心经营的草地生产能力,平均每公顷的年干草产量青藏高寒草原区达到4.5吨(300公斤/亩),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区7.5吨,黄河中上游及长江上游草原区9.0吨,东北及华北湿润半湿润草原区10.5吨,南方草地18吨,则全国天然草地的年干草总产量有望达到24亿吨,用于发展草饲畜牧业,有技术保证的年草地畜牧业产值可达36394亿元。

由此,农用耕地、林业用地、天然草地有技术保证的产出潜力,再加上渔业产值,预计到2015年前后全国合计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可望达到111070亿元,农林牧渔业的中间消耗比例维持现有水平不变,届时全国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可达64650亿元,相当于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5.46%,仅此一项即可保证全国GDP在今后10年达到2.1%的年均增长速度。

农产品加工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的另一重要方面。目前发达国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增加值同农业增加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早已超过2.5∶1,中国的这一比例关系仅为0.5∶1(2002)。考虑到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特别是工业用途的农业生产项目迅速拓展之后,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间的数量比例完全有条件达到发达国家现有水平的60%即1.5∶1,由此,到2015年前后,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至少可达到96980亿元。如果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的1/2能够在县城以下的农村区域实现,同时未来10年的GDP能够保持按8%的平均速度递增,GDP中的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45%和35%,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中农村分别占55%和40%,那么,届时农村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和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合计可望达到18.7万亿元,农村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由目前49.1%(2003年)增加到58.75%(2015年)。在确保农村居民收入与生活不低于城市居民的同等水平条件下,农村就业人口占社会就业总人口的比重可达到60%左右,将从根本上缓解中国社会和农民就业的巨大压力。

从技术角度看,进入近代以来,农业一直是科学技术进步及其成果应用的一个后进部门,但这种情况正在出现根本的变化。21世纪的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与农业密切相关的生物学的落后状态将得到根本的改善,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的主角。由此必然引起整个农业科学技术的超常发展,从而使农业的生产能力强劲提升并不断进入新的空前状态。

中国农业发展所蕴藏的亟待开发的资源及技术潜力,要求并决定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在地域构造上以农村为重心,在产业配置上以农业为主轴。

四、新农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模式的作用机理

由于以城市为中心、以工业为主轴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不但不可能解决目前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而且失衡的城市化及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还将使目前业已存在的问题更加严重和突出,加上农村及农业经济所具有的高效益性与发展潜力,因此,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现有以城市为中心的地域构造和以工业为主轴的产业配置模式进行根本、彻底的改造,其方向为:通过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和深入发展,有效构建以农村为重心、以农业为主轴、以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全新模式。这一发展模式的作用特点及其原理如下:

(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

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彼此相关、互为依存,同属经济发展必须切实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通过新农村建设而确立的以农村为重心的地域构造和以农业为主轴的产业配置经济发展模式,在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方面,一是能够使自然资本的合理开发与充分利用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自然资本中可再生资源及自然生态系统在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基础地位得到真正的体现和加强,从而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向对自然资本投资和由此促进经济发展指明方向。二是拓宽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范围,使得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滞后状态而未能得到有效开发与充分利用的涉“农”资源包括农业和农村经济其他产业发展资源得到充分、高效的开发和利用,并且日益成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最重要来源。三是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的结构重心出现质的变化,使近代以来以矿物能源、矿物原材料等非再生资源为主轴、为重心的资源利用有效转向以可再生资源为基础、为重心和主轴,从而使经济发展建立在可持续的资源供给基础之上。

(二)加快以“绿化现代化”和经济与社会发展长久维持为其重要标志的“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与发展步伐

“绿色现代化”,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及其生产的效率,保护资源和环境,形成和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得以长久维持的坚实基础,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农村为重心、以农业为主轴、以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新模式,一是能够有效地缓解和遏制经济运转与发展对矿物能源、矿物原材料等稀缺资源的高度依赖和业已出现的自然资本透支消耗趋势及其耗竭倾向,使绿色现代化和经济与社会长久维持所赖以存在的自然资本储备得以不断地增加与扩大。二是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的平衡状态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得到不断的改进和改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将得到有效的遏制和根治,可再生资源的再生能力和地球生物支持系统的活力将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增强,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长久维持提供优越良好的生态环境空间。三是由于农业具有生命循环性、高度的对外开放性、人与自然的和谐性与互动性、自我创造性等突出特征,决定了以农业为重心、为主轴而构成的农业与工业彼此相关、互为依存、互为促进、紧密结合的产业复合体,具有极强的发展活力,从而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长久维持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三)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区域及城乡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建立“和谐社会”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具体涉及各地区和城乡间经济发展及其辖区居民和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生活水平提高是否协调等问题。以农村为重心、以农业为主轴的经济发展,一是能够有效地促进并确保农业与农村经济的优先发展,为农村居民和农民的充分就业及其收入的快速增加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保证,从而使业已形成的城乡经济发展及其居民间收入及生活水平差距趋于缩小。二是推动城市化水平及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的资源开发与利用,促进其经济与产业的崛起与发展,并形成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互动、优势互补、互为促进格局,使整个社会的发展潜力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与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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