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的美学意义_美学论文

论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的美学意义_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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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间”乃是马克思一系列政治经济学著作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美学一个新的增长点。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活动时间可以分成“自由时间”与“工作日(或必要时间)”两个基本部分,相应地,人的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活动可以分成存在于“工作日”中的物质生产劳动与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自由活动。存在于“工作日”中的劳动的本质规定是“以本身为手段”,体现了人的本质的自然必然性;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自由活动的本质规定是“以本身为目的”,体现了人的本质的历史自由性。艺术审美活动就是一种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人的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活动,它既不同于“以本身为手段”的物质生产活动,也不同于纯粹主观性的精神活动。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一些美学观点进行了批判性反思。

[中图分类号]F0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5)03-0047-010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蕴涵着许多重要的美学思想,但从国内美学界来看,过去许多研究往往仅仅局限于分析《1844年经济学手稿》一本著作,对马克思其它政治经济学著作也偶有片言只语的征引,但缺乏系统研究,本文则试图在较充分占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大部分著作有关文献的基础上,揭示其中的一个重要美学命题。艺术活动是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一种自由劳动——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一个重要美学命题。“人化自然”、“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曾一度是马克思主义美学发展重要的增长点,而“自由时间”论同样具有重大的美学意义,似可成为其新的增长点。

首先,“自由时间”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而在论及“自由时间”时,马克思提到了“艺术”:“自由时间”可以“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中文版,第215页。),“古代人”“把很大一部分剩余产品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用于艺术品”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中文版,第603页。),“由于给所有的个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中文版,第219页。)——从以上这些重要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艺术乃是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一种活动,这当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一个重要美学命题。

那么,何谓“自由时间”?马克思在这方面多有论述:

在资本方面表现为剩余价值的东西,正好 在工人方面表现为超过他作为工人的需要即超过他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而形成的剩余劳动……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的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中文版,第287页。)

(剩余劳动创造出剩余产品)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216页。)

自由时间,可以支配的时间,就是财富本身:一部分用于消费品,一部分用于从事自由活动,这种自由活动不像劳动那样是在必然实现的外在目的的压力下决定的,而这种外在目的的实现是自然的必然性,或者说社会义务——怎么说都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中文版,第282页。)

既然所有自由时间都是提供自由发展的时间,所以资本家是窃取了工人为社会创造的自由时间,即窃取了文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139页。)

马克思还指出,“自由时间”可以“用于闲暇”,“用于从事非直接的生产活动(如战争、国家的管理)”,“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总之,“自由时间”最终是由人的“剩余劳动”创造出来的,在剩余劳动中人创造出剩余产品,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这游离出来的时间就是“自由时间”。自由时间可有三种基本用途:一为“用于闲暇”、“用于消费品”,二为“用于从事非直接的生产活动(如战争、国家的管理)”等,三为“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从事自由活动”——本文主要从用于“从事自由活动”这一方面来谈“自由时间”。极一般地说,人的生命存在时间可分为两大部分,即休息、闲暇时间和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时间,人作为自然生命体必须有一定的休息闲暇时间,而只有在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时间中,人才创造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基础。人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时间一般又分为两部分:一为维持自己生存、再生产自己生命的时间,此即“工作日”或“必要时间”,在此时间中进行的生命创造活动就是一般所谓的“劳动活动”,劳动活动是人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的“生产性支出”;二为“供自由发展的时间”,即“自由时间”,在此时间中进行的生命创造活动即“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是人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的“非生产性支出”。劳动活动的目的就是维持人的“单纯生存”,满足“人的自然存在的直接需要”,即“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这种目的是一种“必然实现”的“外在目的”,它体现了人的生命存在的“自然的必然性”,它也可以表现为“社会义务”等等。劳动活动为“外在目的”,则劳动活动本身就成为人“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因此可以说劳动活动的特征是为“外在目的”而“以本身为手段”。如果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全部用于生产性支出而没有“自由时间”的存在的话,那么便不会有人类文明的发展,“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人类从蒙昧进入文明之际,恰是人类能把“自由时间”从劳动时间中游离出来而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之时。“所有自由时间都是供自由发展的时间”,而人类的“自由发展”乃是“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即“超过他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的发展,这种自由发展的“自由活动”不再是维持“单纯生存”这种体现人的生存“自然的必然性”的“外在目的”的压力下决定的,因此可以说在“自由时间”中进行的“自由活动”的特征是不再为外在目的从而不再“以本身为手段”,而是为“内在目的”即“以本身为目的”。如果把这种自由活动看成广义劳动的一种形式的话,那么这种自由的劳动不再“只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即“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的“一种手段”,而直接就是为了“满足劳动需要”,就是为了“发展不追求任何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

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的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的彼岸……(物质生产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的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中文版,第926-927页。)

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时间始终由两部分组成,作为生产性支出的“工作日”和作为非生产性支出的“自由时间”,相应地,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始终由两个基本领域组成:即“真正物质生产”与自由活动领域。物质生产领域“始终是个必然王国”,而自由活动领域作为“自由王国”只能存在于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在时间的维度上表现为,自由活动只能在“自由时间”而不能在“工作日”中存在。物质生产为自由活动创造必要的现实基础。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表现为物质生产领域的不断缩小和自由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在时间维度上表现为用于生产性支出的“工作日”的不断缩短,相应地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时间即“自由时间”不断增长。在“工作日”中进行的劳动活动的本质特征是“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从而“以本身为手段”;而在“自由时间”中进行的自由活动的主要特征则是“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的能力的发展”,即自由活动以“人的能力的发展”本身为“目的本身”。

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资产阶级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时期中,人的内在本质的这种充分发挥……则表现为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86页。)

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消失了,这是因为一种历史形成的需要代替了自然的需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87页。)

“自由时间就是财富本身”,在“自由时间”中进行的“个性的劳动”克服了劳动活动“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而成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这种自由活动“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即没有外在于这种自由活动本身的任何外在目的作前提。在这种自由的个性的劳动中,作为人的内在本质的人的创造天赋得到绝对发挥,而所谓“绝对发挥”即人的创造天赋的发挥就以本身的充分发挥为内在目的,而不再受任何外在目的的限定,亦即“人类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的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2页。),因而创造真正财富的活动必然是以“所有的个人发达的生产力”充分绝对发挥本身为“目的本身”——存在于“(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中的艺术创造就是这样一种自由个性劳动。“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的充分发挥、“人类力量的全面发展”,乃是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自己的目的本身”,资本主义的物质生产则是为外在目的而“以本身手段”的劳动活动的极端异化的形式,它“表现为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劳动能力只是达到这种(纯粹外在的)目的的手段,并且只有把劳动能力变成片面和非人的东西,才能达到这种目的”。

概言之,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包括存在于工作中的劳动活动和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自由活动两种基本形式:前者的本质规定是“以本身为手段”即以人的创造天赋、个人的生产力的发挥为手段,它体现了人的生命本质的自然必然性;后者的本质规定是“以本身为目的”即以人的全面力量的充分绝对发展本身为目的本身,它体现了人的生命本质的历史自由性。而作为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自由活动的一种形式,艺术的本质规定正应是“以本身为目的”。正是在讨论“剥削的社会中劳动的对抗性质和共产主义制度下真正自由的劳动”时,马克思指出,“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马克思把象“作曲”一类的真正艺术活动看作是存在于“自由时间”中个性的“真正自由的劳动”的历史范本之一。但是,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尤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不是所有的艺术活动都是“真正自由的劳动”呢?

同一种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在是非生产劳动。

例如,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密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后来,他把作品卖了5镑。但是,在书商指示下编写书籍(例如政治经济学大纲)的莱比锡的一位无产者作家却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中文版,第432页。)

“如果指的是仅仅为了外在目的(获得工资、名气等打算)而制造‘产品’的艺术家,或者把劳动只当作生活手段的工人,我们的对比就失去了意义”,“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和密尔顿都从事文学创作活动,表面看来两者从事的是“同一种劳动”,并且都以“商品”的方式在社会中传播(“他把作品卖了5镑”),但两种活动却存在内在本质的区别。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把密尔顿看作个性的自由劳动者的化身,把他创作《失乐园》的活动看作是作为自由劳动历史范本的真正艺术活动——而这又正因为“密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即,密尔顿是出于自身作为人的内在本质的充分发挥,即出于自身作为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这种内在本质的“必要”来创作的,这种出于内在本质必要的创作就成了他天性能动的生命创造力这种“人类天性的财富”的表现,这种创作活动表征着“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的能力的发展”、“人类力量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即密尔顿的创作作为真正艺术活动的本质规定正在于为内在目的而“以本身为目的”,而不是为“外在目的”如“得到5镑”等等。反之,“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者的作家”的创作一定程度上之所以不是真正自由的个性劳动,又恰是因为他们的创作是为“外在目的”,是一种生产性支出,从而创作活动作为他们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而“以本身为手段”——“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完全商品化的艺术活动就不是“真正自由的劳动”。总之,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活动,就是本体意义上的“审美活动”,因此,审美活动最终就是指:“以本身为目的”的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这是从马克思“自由时间”范畴论中引申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一论断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美学发展的新增长点,也可以成为检审其他美学理论的重要基点。

从中国美学界来看,美学讨论重心由过去的“美”论转向“审美活动”论,当是中国美学现代转型的重要标志之一,相关争论的焦点就在于如何界定审美活动。我们认为作为美学的中心范畴,审美活动就是指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活动。这一界定首先区别于实践论美学的界定。实践论美学把审美活动视为实践活动或人的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人化自然活动——总之也就是人的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活动——这种界定的最大问题可以说是:给出了审美活动的“种”,而“属差”阙如。因为物质生产劳动作为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活动同样是实践活动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人化自然活动——审美活动与之区别何在?实践论美学也解释审美活动是自由的,而劳动活动则不是自由的,或用传统的非功利性和功利性来区别两者,而非功利性与功利性的关系又往往纠缠不清。如果说审美活动是人的“自由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的话,那么“自由”本身也必须得到清晰界定——实践论美学在这些关键问题上并未作出清晰的分析,究其原因,看来主要是其理论基础只是马克思早期的巴黎手稿,而马克思整个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中关于劳动活动的精辟论述未能完整地进入其理论视野,这就使其理论的发展受到限制。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揭示,审美活动与劳动活动的区别,首先表现为存在于不同的时间维度中,前者存在于“自由时间”中而后者存在于“工作日(必要时间)”中。存在于工作日中的劳动活动的本质规定是“以本身为手段”,它体现了人的本质的自然的必然性,而劳动活动领域作为一个必然王国,其“必然”而“不自由”正是由其“以本身为手段”决定的。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审美活动的本质规定是“以本身为目的”,它体现了人的本质超越自身存在自然必然性之历史自由性。审美活动领域是一个存在于物质生产劳动彼岸的自由王国,而其“自由”正是由其“以本身为目”规定的——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审美活动与劳动活动等清晰地区分开,而审美活动范畴也就得到了清晰的界定。

另一方面,所谓超越实践论美学等认为实践论美学过份强调了审美活动的客体社、社会性、理性,而对审美活动中人的主体性、个体性、感性、本能性太过忽视,提出用诸如“生存”、“超越”等取代“实践”来界定审美活动。审美活动确体现了人的本质对现实的超越性,但这种自由的超越,只能在现实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中才能现实地达成。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劳动中,如果没有作为客体对象的资本的推动,工人作为劳动主体能动的生命创造力就“不是在实际上,而只是在可能性上,作为工人的能力存在”,“没有对象的活动什么也不是,或者最多是一种思想活动”——脱离了与客体对象发生实际的相互作用之超越,只能是在“思想活动”中的“在可能性上”的观念性乃是幻想性超越。人的不自由并非由与客体对象发生实际作用造成的,人的异化并非由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现实对象化造成的。人在本质上始终具有不自由的自然必然性,而这种不自由的自然必然性正是通过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一部分地、在当下历史处境中是绝大部分地不得不“以本身为手段”的现实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自由或自由本质是历史性的、不断生成的,即表现为对自身本质的自然必然性之不断超越,而这种历史性超越,只能通过不断“以本身为目的”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来实现——这种“以本身为目的”的能动性的生命创造活动只能存在于“自由时间”中。人类当下历史处境中不自由的普遍化,只是因为人类生产力还不足够发达,尚未为自身创造出足够多的自由时间——这一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得以自由发挥的现实基础和空间,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不得不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性支出而表现为“工作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就已不是完全处于必然王国了,但直至当下历史处境,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领域中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地盘比较起来要远为广大,在时间维度上表现为“工体日”要比“自由时间”远为长,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用于生产性支出较之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要远为多——这才是造成人类当下普遍不自由的根本原因。人作为自然生命体不会绝对摆脱自身存在的自然必然性,在时间维度上表现为“工作日”在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永远不会降至零,但一旦人的自由时间要远比其工作日长,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的非生产性支出较之生产性支出要多,人类就会摆脱当下历史处境中的普遍性的不自由,从而获得普遍性当然不是绝对的自由。人能达至的自由王国绝非绝对自由的上帝之国,而只能是不断地生成着的,即人的自由只能是历史性,人的历史自由性表现为对自身自然必然性的不断超越。因此,人的现实的自由始终只能是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现实地自由发挥的自由,而非精神观念上的自由,这种自由只能存在于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的自由时间中。在人类当下普遍不自由的历史处境中,对普遍不自由现实的超越只有坚持在极少的自由时间中通过现实的自由创造才能现实地达成,对审美活动的主体化、个体化、感性本能化等等最终只能是对自由的非现实化,过分张扬主观精神上的绝对自由,无补于人的历史性自由本质的现实生成。应该说实践论美学把审美活动归属在“实践”这一范畴下更具真理性,但其理论的明显不足在于没有在不同于主观精神活动的“实践”这一能动性生命创造领域中区分开“以本身为手段的”活动和“以本身为目的”的活动,从而也就没有鲜明地开拓出存在于自由时间中“以本身为目”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这一人的真正现实的自由领域。

美学研究的中心对象为何,也曾是传统美学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或以为是“美”,或以为是“美感”,或以为是“艺术”等等。我们以为美学研究的中心对象就是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活动,即人能动性的审美创造活动——它是美学的本体范瞬,其他的范畴应通过这一本体范畴、置于这一本体范畴中解释,而不是相反用其他范畴来阐释这本体范畴。美学体系中确存在三种基本要素,即审美主体、审美客体、审美活动。无论是以审美客体还是以审美主体为本体范畴的观念都是建立在主体、客体二分基础上的,一方是审美客体(美、美的形式),另一方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的直观、感受、体验等——所不同的只是谁主谁从、应用哪一方解释从属的另一方,共同点是都不是在主、客体现实地相互作用的互动活动中来解释这两方。即如实践论美学也是把美学研究对象分为美的客体形式、审美主体心理结构,亦难免有二元论之嫌。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种常见观点把审美活动归结为审美主体的直观、体验活动——最终其实是用审美主体的特性界定审美活动,这也就取消了审美活动的本体地位——这里的关键是“感性的直观”与“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的区别。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的感性的活动”,“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实践的、人类的感性的活动”之所以是“客观的活动”是因为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发生现实的相互作用的互动活动,于其中主体能动性生命创造力被物化、客体被改变形式,而于“感性的直观”活动中主体与客体则没有发生现实的相互作用。唯心主义同样也“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马克思认为主体与客体存在“实践”的联系,主体、客体的特性都应通过“实践”、置于“实践”中来把握;直观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可以说都认为主体与客体只存在“直观”的联系——唯心主义认为“直观”是主体对客体单向把握,最终用主体规定客体;直观唯物主义认为“直观”是主体对客体单向的被动反映,最终用客体规定主体——两者的共同缺陷是都没有从“实践的、人类的感性的活动”来理解事物、事实、感性、主体、客体等等。所以,我们认为,作为美学本体范畴的审美活动,是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创造活动即主、体客体发生现实相互作用的审美创造活动,而不是审美主体对美的形式的体验、直观活动。审美体验、直观活动确具有鲜明的独特性,但它毕竟不是美学本源的本体范畴,它不应规定作为本体范畴的审美活动的特性,而是相反,它本身的特性应在现实的审美创造活动中被规定和把握。作为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活动的审美创造活动在美学体系中处于本体地位,丰富多彩的审美现象最终应该根据它来解释,以它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这当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一个基本点。

当然,把审美活动归结为审美体验也有艺术学历史方面的原因。历史地看,直至当下历史处境,“自由时间”在人类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中所占比例要比“工作日”小得多,人类不得不把自身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的绝大部分于生产性支出,能体现“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的能力的发展”即于其中“人类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这种本体特性的伟大艺术创造活动,对人类历史的生命活动整体来说是微乎其微的。从事真正艺术创造的人要远比接受艺术的人要少——因此,从总体上来说,艺术接受要比艺术创造对人类生活的作用和影响大,人们自然就更易于从艺术作品在被接受中而非艺术作品被创造中对人的作用去把握艺术活动的价值。但是,“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同样,艺术活动的自由特性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表现在结果即作品对人的影响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即艺术创造活动中,作品对人的影响不过“总结”了作品的创造活动的自由特性而已。总之,艺术接受活动必须通过艺术创造活动、并置于艺术创造活动中来解释。传统美学认为美感是所谓感性和理性的统一,虽然也看到美的客体形式对审美主体的“作用”,但关注的焦点却往往落在审美主体心理结构上——这方面极端的奇想是将来也许能发现审美主体心理结构如何构成的数学方程式,若如此,人的美感就可以不通过艺术创造活动也能获得了。问题不在于是否承认审美客体形式对审美主体心理的“作用”,而在于讨论的重心是落在“作用”上还是落在“主体心理”上——格式塔心理学相对来说在这方面更强调“作用”,认为美的形式存在一种力的结构,与人的内在心理结构存在异质同构关系。马克思指出,劳动本身可以给人提供两种快乐,即“生产的欢乐和对产品的享受(在异化劳动中工人不得不放弃这两者)”(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中文单行本,第55页。),在劳动活动需要某种“有目的的注意”,人“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自己体力和精神力的活动来享受,这种注意越是必要”——马克思从反面肯定了劳动活动作为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本身,是人可以“当作自己体力和精神力的活动来享受”而产生“生产的欢乐”的。当然,如果创造活动为外在目的而“以本身为手段”,是不会产生这种享受的,只有在“以本身为目的”的生命创造活动中,人才能产生“自己体力和精神力”得以自由发挥的“生产的欢乐”——所谓“美感”归根到底就是这种人对自己体力和精神力活动享受的快乐感,就是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得以自由发挥出来所产生的自由的快乐。接受美学揭示出这样一个真理:艺术作品只能在艺术接受的再创造过程中存在、生成。艺术接受的再创造也就是接受者发挥自身创造力的活动,而接受者创造力又是在作品“作用”下发挥出来的。我们可以这样一般地描述艺术接受活动过程:艺术作品审美形式激发接受者潜在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使之在活动中现实地发挥出来,从而使接受者感受到一种自身潜在能动性生命创造力得以现实发挥出来的“生产的欢乐”——这就是美感,美感作为一种“生产性”欢乐以其能动性、自由性使自身与“消费性”、“消遣性”、“娱乐性”等欢乐区分开来。由此我们也可以对“美”即美的形式进行规定,美的功能特性就是对人潜在能动性生命创造力的激发作用,美只能在对人生命创造力的激发作用中确证自身,对人的激发作用越大,美的价值就越高。自然中也存在美,是因为自然物的感性形式也具有对人的生命创造力的激发作用——艺术家在此激发下去创造艺术美的形式,而由于艺术美的形式灌注进了艺术家巨大的生命创造力,艺术美的形式就具有更强的激发作用,从而也能激发起我们不够敏感的普通人潜在的生命创造力。艺术美的价值一般地要比自然美高,只是因为艺术美对人潜在生命创造力的激发作用要比自然美大。

作为艺术存在其中的时间维度,“自由时间”也确证着艺术审美创造活动在人类整个生活中的价值地位和境遇。从人类整个发展史来看,人类并不是由纯粹的必然王国一下子跃入纯粹的自由王国,人类发展的总趋势表现为必然王国不断的缩小,相应地自由王国不断的扩大。在相对的意义上,人类处在必然王国是说人类受自身存在自然必然性的限制的不自由是普通化的,而进入自由王国是说人类超越自然必然性的历史性自由得以普遍化。未来较长的时期将还是人类自由发展的史前期,这就意味着自由时间在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时间中所占比例将一直很小,从而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审美创造在人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领域所占范围将一直很小,真正的艺术审美创造在人类整个生活中将一直处于边缘。在普遍不自由的历史处境中,艺术审美创造开启并持存着指向未来的人类超越当下现实、超越身身存在自然必然性的历史性自由的可能性。“自由时间”可以“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马克思把艺术和科学看作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人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的活动的两种基本形式。当然这里是指的“纯艺术”和“纯科学”。科学的技术性研究、开发属于“生产性支出”,而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纯科学”活动才是“非生产性支出”。纯科学往往不会带来直接的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社会价值,但我们已经正确地认识到,纯科学即基础科学研究水平乃是综合国力的一种标志。艺术活动具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在人类历史上越往前追溯越融合一起。“古代人”“把很大一部分剩余产品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用于艺术品”等等,即在“古代人”那里,创造“艺术品”是“非生产性支出”,是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但在现代市场商业化运作体系中,“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的创作活动却成了“生产性支出”。在现代商人眼中,艺术提供娱乐和煤炭提供能量的功能没什么两样,如果商人觉得投资开发艺术这一矿藏可以获得更大利润的话,那么他可以把原来在煤矿的投资转移到艺术投资上来。“资本主义生产就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相敌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册,第296页。)这里的“艺术和诗歌”是指存在于作为非生产性支出的自由时间中的纯艺术,作为生产性支出的艺术生产同样也是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一个赚钱行业——市场经济体系的成熟,表现为把无论是物质生产活动还是精神生产活动统统都纳入以利润为目的的商业化运作之中。我们现在也有人提出了“艺术文化产业”的概念,而事实上艺术活动也在日益地被产业化,因而日益地成为生产性支出。艺术的娱乐、消遣功能日益从其审美功能中分化出来,产业化的艺术生产必然注重开发艺术的娱乐、消遣功能,因为产业化作为一种商业运作最大、最直接的目的是尽快地获得尽量多的利润,而只有艺术的娱乐、消遣功能最易于满足这种需要,作为在非生产性支出形成的审美功能则必然与力图把一切纳入创造利润的生产性支出的商业运作“相敌对”。艺术的娱乐功能所提供给人的是一种“消费性”欢乐,而艺术的审美功能提供给人的则是能动性的“生产性”的欢乐——许多艺术研究者忽视这两种欢乐之间的差别,艺术商人则故意掩蔽这种差别,抽空艺术功能中本有的生产性的审美功能,而把艺术功能本也具有的消费性的娱乐功能无限放大。能对抗“消费主义”的只能是“生产主义”——而艺术潜在地具有着这种对抗力量,但艺术也同时极容易被“消费主义”俘虏而片面地扩张其消费性的娱乐功能。从理论上来说,在完全自发自在的市场运作中,是不会有作为非生产性支出的纯艺术的存在甜,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纯艺术的审美功能的合法性(合理性)随着市场化的进一步完善必然受到质疑和威胁——而这也许应是美学关注的头等重要的问题。正如技术的开发可以产业化,而纯科学往往不行,艺术的娱乐功能可以纳入商业运作,而作为非生产性支出的纯艺术的审美功能则不能——可以有“艺术文化产业”,但“审美文化产业”(这是学术界在讨论审美文化时提出的)却是个悖谬性概念,因为“审美”意味非生产性支出,而“产业”则意味着生产性支出。纯艺术不会创造直接的社会价值,其所谓精神作用、社会效益也是不确定的,不足以确证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在哲学层面上,一国综合国力其实正指该国在各个方面所现实发挥表现出来的民族能动性生命创造力量的总和,纯科学之成果可以体现这种综合国力,真正伟大的纯艺术之成果同样可以体现这种综合国力——当然这首先要求不再把艺术活动视为精神性的主观幻想活动,而应还其作为个人乃至民族能动性生命创造力量现实自由发挥表现的活动之本来面目。纯科学不能完全随市场运作而需国家支持,而纯艺术更不能完全随市场运作而更需社会支持——比如一部分所谓高雅艺术作品可以进入市场,但如果受市场商业化运作的完全支配,真正的纯艺术创作必然会萎缩。作为纯艺术不可或缺的存在基础,自由时间能从社会生活中现实游离出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来说不可能是个体或团体的行为,而往往只能是国家或社会行为,即国家或社会建立某种机制,才能使合理合法地以追求利润为自身行为主导动机的个体或团体把自己拥有的一部分自由时间现实游离出来。纯科学往往可以经过一段时间可以通过技术转化成直接的物质生产力,而存在于自由时间的纯艺术将始终不能转化成直接的物质生产力。“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成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而这种“另一主体”自然要比没有占有自由时间的主体拥有更高的生产效率,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审美自由创造活动通过影响其主体可以对物质生产过程产生相当间接的作用;但是“真正的财富是所有的个人发达的生产力”,如果说物质财富是结果、是人类财富之流的话,那么“所有个人发达的生产力”乃是人类财富之源——由于审美自由创造正是以“所有的个人的发达生产力”的充分绝对发挥本身为目的,因而这种自由创造对人类财富之源具有巨大的开启作用——更长远地看,物质财富本身只是人能动性生命创造力得以现实自由发挥的基础和手段,作为超越自身存在自然必然性的历史性自由的主体,人正是以自身全面本质力量充分自由发挥本身为自身生命存在的目的的。培育具有巨大的能动性的生命创造力的主体,既具有手段性意义(这种主体可以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同时也具有目的性意义(这种主体可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而成为人的生命活动的目的本身)。即使忽略其道德教化等直接的社会作用(当然并非反对艺术具有这些作用),作为人能动性生命创造力充分自由发挥的产物,真正伟大的纯艺术还具有对人潜在能动性生命创造力量的巨大的激发、开启作用。当今世界国与国之竞争表现为综合国力之争,而综合国力之根本源泉乃是民族及其个体现实发挥出来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量,欲国家民族振兴岂不需要最大限度地激发起民族及其个体潜在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量?而且具有巨大自由创造力的伟大艺术不也同样标志着一国一民族巨大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量吗?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纯艺术活动也体现着一种人生观,这种人生观以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力量充分自由发挥为人生之根本目的,高扬人的生命能动性的自由创造力量——这在谋求全面振兴的民族中不正是一种应该提倡的人生观吗?也许正如马克思所说,需要的是“等待”的耐心,国家的耐心,民族的耐心。

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揭示了人不断超越自身存在自然必然性的的历史性的自由本质。人的本质是自然性和历史性的统一,自然必然性和历史自由性乃是构成人的本质的两个基本向度。在现代处境中,人不自由的普遍化反而突现出来,这是因为现代资本主义更为成功地把人更多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整合到创造利润的生产性支出中,而供自由发展的非生产性支出的自由时间却反而相应地日益萎缩——这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大悖论:资本主义创造出了越来越多的自由时间,人却越来越不自由了。在人的能动性生命创造活动普遍纯粹“以本身为手段”这种普遍异化的广泛现实中,真正伟大的艺术顽强地持存着“以本身为目的”这一人的能动性创造活动在本质上的可能性,持存着人的本质及人的整体生命活动“以本身为目的”的超越性的自由向度,从而敞开人类超越当下现实的未来,使人类不至于完全滞留、迷失于自身当下普遍而广泛的现实中——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对美学和人学研究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它为在现代处境中建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人学的现代型体系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注释: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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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的美学意义_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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