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切身利益,所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因此分析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问题以及改进之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改进
建筑工程质量与人民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所以社会各界对建筑工程质量一向比较关注。随着经济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市场也获得良好发展。2015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180757亿元,虽然增速比前几年明显放缓,但建筑产业规模大,占国内生产总值1/4以上,对国家经济的影响非常大,因而近几年国家对建筑产业采取“降速提质”的做法。前几年建筑产业发展迅猛,但也因为各种质量问题成为人们抨击的焦点,所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一直是社会各界迫切的愿望。因此,本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与改进对策进行了探讨。
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1.1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从无到有和不断加强
计划经济时代,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基本上是靠企业自检来把握,当时没有成本控制概念,生产上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施工效率很低,建筑又以低层和多层为主,除了受到文革干扰影响之外,倒也很少出现突出的质量问题,当然这也与当时物质匮乏、人们对建筑质量要求不高有关。改革开放以后,这种质量管理体系受到巨大挑战,20世纪80年代早、中期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很多建筑企业虚报优良品率,但却平均几天就出现一次房屋倒塌事故。针对如此严峻的质量形势,国家提出了政府监督的重大举措。1984年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改革工程质量监督办法”里面就有“对一般民用项目,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按城市建立有权威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无到有建立起来。此后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需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认可的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及后期验收的规定,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1.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到质量监督管理的成效,因此有必要进行梳理和分析,以利探究改进完善之对策。主要问题如下:
1.2.1 激励机制欠缺,工作积极性低
目前,我国行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属于事业单位,因为不具备一般社会性企业所具有的激励机制,所以在调动监督管理人员积极性方面有所欠缺,不利于质量监督工作效率的提升。
1.2.2 监管配合不足,影响监督效能
工程质量监督站隶属于住建局,同属其下的一般还有工程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机构,它们均为保障工程质量服务,但是相互之间存在配合不足的问题,例如质量检测中心应当配合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但大多数情况下只承担建筑材料、构件、制品的检测工作,很少配合质量监督站在工地现场开展查验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
1.2.3 处罚权责混淆,催生寻租空间
现阶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管主要包括日常巡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隐患排查等方式,处罚手段仅限于责令整改、停工等手段。由于事业单位不是行政主管部门,某些处罚缺乏法定依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执法权与处罚权界限模糊的问题,而且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财务状况也容易催生利益寻租的空间[1]。
1.2.4 人员素质不高,专业能力不足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建筑工程本身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众多专业,但是我国工程质量监管人员中专业人才的数量非常不足,大量属于经验少、非专业人员,这就使得工程质量监管作用发挥打了折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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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信息化水平低,监管效率低下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是质量监管的重点,而且施工过程涉及非常多的细节问题,但目前质量监管过程中质量信息的采集仍以人工记录为主,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监管效率。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改进对策
2.1 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考核
为了充分调动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并健全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能力、效果的绩效考核制度。因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低将导致大量劣质工程出现,危及建筑安全和社会稳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绩效考核应包含监督行为、工作业绩、监督团队、监督人员、监督装备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监督人员的绩效考核包括人员结构、监督工作能力、处理监督问题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等。
2.2 加强统一执法,破解配合难题
针对工程质量服务相关机构配合不足问题,应当整合资源、统一执法[3]。在工程建设期间将统一执法贯穿于整个管理流程,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服务各机构政出一门、高效便捷的优势,突出工程质量的核心地位,将材料、质量、安全等行为纳入统一执法范畴。同时建立和完善监管工作体系,强化重点监控、网络化监管,形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完整链条。为了适应不同管理对象与质量行为的差别化管理,应将监督检查由工地现场延伸到参建各方的行为方面。
2.3 分离监管职能,提升廉洁功效
长期以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既承担执法职能,又行使处罚权力,也就是说质量监督机构涵盖监督和管理双重职能,这样就容易滋生寻租腐败的空间,为此应将处罚权力还给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如将监督结果呈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法规科室,由后者出具处罚决定,而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对监督的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和界定,为处罚决定提供事实依据,这样可以避免监督机构滥用处罚权徇私舞弊。
2.4 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和加强队伍建设
(1)目前,我国对事业单位的招聘考核主要限于公职人员素质,而对专业技能涉及不多,这就使得质量监督机构中专业人才数量不足,为此应创新用人机制,开辟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一方面引进人才可以补齐人员结构的短板,另一方面也可发挥鲶鱼效应,激发现有岗位人员积极上进、努力学习并提高专业技能,可谓一举两得。当然,质量监督机构也应加大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
(2)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2.5 强化信息管理,提高监督效率
工程质量监督应用信息化技术是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工程质量实施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监督的必要手段。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主要任务应实现监督任务的最优控制、科学决策、及时了解工程质量问题和信息共享。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应包含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机构方面的质量管理信息。
3 结语
对建筑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是国际惯例,但因我国在建筑工程中应用现代化管理模式时间较短,无论理论层面还是实操经验都有所不足,反映到质量监督管理手段、权力分配、人员配置、法律法规等方面都需要完善,随着国家对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一祺.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D]. 重庆:重庆大学,2015.
[2] 戚世侦.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建材发展导向,2015(15):109-110.
[3] 符皓祥.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J]. 建筑知识(学术刊),2013(B11):242,245.
论文作者:刘伟贤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18
标签:工程质量论文; 监督管理论文; 质量监督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论文; 机构论文; 质量论文; 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