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腐败与民主贫困_政治论文

政治腐败与民主贫困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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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示码:A 文章编号:1008-679(2007)04-0022-03

当今社会,人们不能脱离政治而存在和发展。政治无处不在,无论人们喜欢不喜欢,热衷不热衷,政治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区别只是政治在人们心目中、行为中所占的比例和份量。作为政治发展中的一个副产品——政治腐败一面影响着政治本身的发展;一面制约着民主的成长。民主既是政治发展的目的,也是政治发展的手段、方法,政治腐败从多个方面制约着民主的前进,造成了民主贫穷。政治腐败成了反对政治文明的社会现象,是民主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一、政治腐败与民主贫穷的内涵

对于政治腐败,英国学者保罗·海伍德的认为:“政治家和官员利用他们享有的接近资源的特权来为他自己或他人谋取福利”。[1]亨廷顿把政治腐败解释为“国家官员为了谋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1]从本质上看,政治腐败是相对政治廉洁而言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违反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利用国家权力,以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为代价,获取“个人”的政治经济社会利益。这里的公职人员“个人”是个体和整体的统一,政治腐败可以发生在个体公职人员的身上,也可以出现在相对独立的公职人员的群体上。个人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行贿受贿,贿选;组织违背法律规定,强取强夺,滥用国家资金资源,制度性腐败等等,都是政治腐败的范畴。

政治腐败是有别于经济腐败、生活腐败、精神腐败的一种腐败现象,对于它的产生根源,主要有:对政治经济利益的追逐;国家制度不完善;人性的变异;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权力配置和制约不合理;社会道德沦丧;社会舆论与监督力量微弱等等。它具有五大特点:严重腐蚀性;长期隐蔽性;行业集团性;膨胀性和资本积累性。[3]根据不同的标准政治腐败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腐败行为主体的性质和数量,可以分为群体性与个体性政治腐败;根据腐败行为的层次分布,可以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政治腐败;依照腐败行为动机不同,可以分为逐利型、徇私型和因公型政治腐败。还可以根据腐败程度、腐败行为部门、腐败产生的后果等对政治腐败进行分类。

民主是按照多数人统治,它既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是制度的“综合”,也是政治发展的目标,是公民不断追求的一个境界。民主是一种肯定个人价值观念的思想体系,包含了平等、自由、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包含着按程序办事的原则。民主的成熟,不是一经产生就达到民主的要求,这要通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民主的发育过程先后要经历民主的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逐渐地实现民主贫穷到高度民主的转化。高度民主和民主贫穷是决定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是历史和具体的统一。

高度的民主是公民对民主有全面正确的认识,社会保障了民主权利的实现。公民具有良好的民主素质和主动的民主参与意识;国家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实施的制度性保障;公民已经充分行使了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社会形成了良性民主的民主氛围和追求民主的理想等。高度民主不单是衡量社会政治制度完善的标志,是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所应有的特征和功能,同时也是政治现代化所追求的基本目标。

民主贫穷是对民主理解产生错位,民主体制不健全,民主执行走样,制度不能体现民主价值。现实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国家各项制度的不完善,不能对实施民主提供制度性保障;公民对民主理想追求失去信心,民主意识出现危机;制度框架有,民主意识也存在,但缺乏实施民主的环境。

政治腐败和民主贫乏之间是互动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促成。民主是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政治行为科学化的表征。政治发展为民主的形成提供两方因素:一种是硬因素,即政治体制的保障性;一种是软因素,即政治文明、政治文化等发展。同时,民主发展也为政治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但问题还有另一面,政治腐败与民主贫穷。政治发展伴随有政治腐败,而政治腐败“拖住”了民主的培养,使民主呈现弱化趋势,形成民主贫穷。如何确保政治健康发展,符合社会进步、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防止和制约民主贫穷的发生、成长,推动社会前进,成了政治文明的主要课题。

二、政治腐败从三个方面导致了民主贫穷

政治腐败具有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和散射性,它产生了从政治领域到经济领域、文化领域和社会领域的腐败风气,有很强的负面的社会效应。政治腐败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直接导致了公民对民主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公民对民主的价值取向、民主行为的判断、政治有序的参与以及对政治规则的遵守和支持。同时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产生了障碍,削弱了打击和铲除政治腐败的力度,形成了政治腐败导致民主贫穷局面。

首先,政治腐败制约着民主心理的健康发展。

历史表明,无论在封建王朝,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国家,政治腐败都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反抗”的激情和氛围。国泰民安、盛世统一,无不是政治腐败的比较少的时期,或者治理政治腐败比较成功的时期。反之,政治腐败猖獗,腐化横行,必是“多事之秋”,极大引导着人们对自身利益的维护认识、对政权存在产生疑问。托克维尔所谓的在维护民主共和制中比法制和自然环境更重要的“民情”,它“不仅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4]可以说,政治腐败在政治上的危害首要表现是瓦解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它能够摧毁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基础,也就是人民对政治体制的认同和信任,从而使民主制度成为空洞的甚至欺骗性的政治外壳。

政治腐败严重地破坏着体现民主发展的公平原则、自主原则、自由原则、法制原则。少数人的腐败行为,从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地违背着这些原则。在社会中容易形成这样的印象,参与政治是最便捷的发财致富的门路,获取权力成为金钥匙;国家的公职人员是各种利益的获得者,是生活的主宰,他们的一切行为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和提升,为了个人金钱的积累。结果,在政府和公民之间形成了一个不可跨越“鸿沟”,产生了大量的隔膜、不信任和抵制。

特别是在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经济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公民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还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政治腐败造成现代化中国家民主心理障碍。“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腐败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成为公众不满情绪、政府形象败坏、社会秩序混乱的重要诱发因素。”[5]最终结果是导致现代化进程走样,社会发生畸形和失衡。这样条件下,治理政治腐败的成果容易产生两种关联的认识:政治腐败未被发现前,百姓对之漠然视之,或以笑了之,表示没有激情,无可奈何;再一种,是腐败被揭露后,百姓在大快人心之余,还怀疑越反腐败,腐败越不能根治,并有发展的趋势,认为有更大更深的“连带者”没有被发现和挖掘出来,错误认为这是政治斗争的结果,是政党和政府有意安排的。这就大大丧失了政府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影响力,也就逐渐地丧失了民主发展的前进动力,逐步造成民主贫穷。

其次,政治腐败损害了民主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侵蚀着保障民主的制度体系。

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制度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在发展民主,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度从“硬”环境上,规范着客观事物的正常发展。“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行政领域的政治腐败,无论是个体还是组织性的,都是权力对制度的挑战和破坏。有“法”不依的现象有之,知“法”犯法的行为有之。制度在政治腐败面前显得弱不禁风,没有抵抗力,更不用说其本应具有的反击能力。制度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一旦形成这种局面,公民将无视民主制度的存在,降低了制度的公信力。特别是制度性腐败为政治腐败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一旦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后,证实其存在的不正当性,随之就是公民对国家政策的质疑,失去公民信任。

“民主不仅仅是言论自由,也不仅仅是举行选举的权利等,它是法治。没有法律的平等运用,民主就死亡了”[6]简单来说,法治就是制度性治理。政治腐败在政治上的一个表现就是挑战法治。无论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法治水平如何,政府都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章制度促进社会健康发展。问题是如何真正使这些法律规章制度有效运转,形成制度执行的长效机制。政治腐败的顽疾,使专门同政治腐败作斗争的法律规章制度同样遭受着挑战。一是随着经济政治发展,陈旧的制度不再符合客观现实;再者是政治腐败直接或间接地同它们发生“冲突”。当政治腐败实现了对法律规章制度的挑战,政治腐败便日益显现,所谓的法治也就根本无力维护民主制度。

最后,政治腐败直接损害着政治资源,分散了民主发展的凝聚力。

抵制和治理政治腐败需要统一的政治资源,单打一是不行的,只有多头并进才能取得良性成果。政治腐败促使形成明的或暗的政治派别,增强了政治管理成本,降低了治理的整体性效果,妨碍着政治发展的统一性。“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内容上的统一。发展民主需要多主体的“合力”,不仅需要政治人集中智慧,更需要国家和社会政治资源的整合。

政治腐败会削弱政府的行政体系,使之软弱无能,最终不能适应民主发展的需求。政治腐败的组织和公职人员都是政治权力的实际执行者,他们滥用权力,必然会产生同权力目标偏离的严重后果,把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置之度外,对政治资源产生极强的腐蚀作用。民主需要权力制约、制衡权力,也需要权力的集权。“政治腐败的内涵是指公共权力的公共性能减弱或丧失,它一方面表现为一种公共权力的私化现象,另一方面还可能单纯弱化公共权力的力量。”[7]

民主需要多数人的参与,也需要政治人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整体是由个体组成的。政治腐败直接影响到公职人员和组织相互之间的信任和支持,腐败行为的结果也直接侵蚀着政治资源,难以为民主的发展供应继续发展的能量。

政治腐败导致民主贫穷是多方面、多渠道的,除了这三个方面之外,还可以从政治行为、政治体系、政治文化、政治发展等角度进行分析。同时,政治腐败与民主贫穷是相互的,不仅仅是单向指针,两者是“循环往复”、“螺旋交叉”的,民主贫穷对政治腐败也有强大的反作用。

三、政党在治理政治腐败导致民主贫穷中的作用

在民主政治发展的今天,政党成了国家政治的推进器。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国家都是由政党来领导进行的。政党为代议制民主政治所孕育和催生,政党政治亦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方式而出现和发展起来。政党是代表和实现一定阶级、阶层群众的特定利益,由他们的代表组成的以影响国家政权的政治组织。

作为代议制民主的组织,政党本身具有政治腐败的趋势。“组织是寡头统治的温床”,“民主原则的目标在于:确保所有人在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同等的影响力和平等的参与机会,所有人都有同等的选举权和本选举权。”而组织具有负面影响,“这种平等观念却逐渐为同一组织内部各成员间的平等观念取代,只有在组织内部成员才享有同等的权利。”[8]出现了大众在组织上有脆弱性,出现了民众在政治腐败面前的渺小,表现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党内民主和党内“寡头”冲突。

但治理政治腐败和民主贫乏中,又必须通过政党组织来推进,并承担首要的角色。“腐化是现代化的产物,特别是政治意识扩大和政治参与扩大的产物。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刹住腐化风需要对这种参与进行组织和协调。而政党便是现代政治中能履行这一职责的主要机构。”[2]针对在政治腐败中民主贫穷的形成,政党应着重从三个纬度进行工作。

首先,科学审视制度建设,防止从制度根源上突破。正如邓小平所说,制度不好,使得好人不能干好事,制度好,使得坏人不能干坏事。对政治腐败作理性思考,防止被制度化。政治制度的完善,包括政治制度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形成长效的有机机制。这些不仅仅是制度的完备,从制度上“防腐”,更应是制度本身的科学价值取向,不能以违背民主科学原则,为制度而作制度。敢于突破旧习陋规,与时俱进,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大胆进行制度创新。

其次,注重党内民主的发展,以形成同人民民主互动的局面。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都是民主建设的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基础和保障,对人民民主有示范、引导、指导作用。从党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到干部的推荐、选拔、录用,规范党内民主程序,完善党内民主机制建设,防止党内民主建设失真和走样。最后,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为民主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加强对现代化建设规律、人类发展规律、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探索和研究,实现高素质的政治文明主体,发展先进的政治文化,建设合理的政治体制以及运行机制,塑造政治伦理道德,建立和谐的政治关系,特别是规范以选举为表征的政治民主行为,真正为民主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软”条件。这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既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内涵,也是政治发展的保障。

[收稿日期]200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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