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改革的超前探索 ——董辅礽学术观点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超前论文,观点论文,学术论文,董辅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键词:所有制改革 实现形式 学者风范 全民所有制 职工管理企业]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现已经进行将近20个年头了。在这期间,董辅礽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特别是所有制改革的研究,大多数见解和主张是不错的,并且具有启发和超前性质,推动了改革;个别的也有所质疑。最近重新翻阅了他有关所有制改革的文章,更加深了以上看法。姑妄言之,以供经济学界同仁讨论。
一
改革一开始,董辅礽就认准了所有制改革的基础性质。
记得刚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时候,许多同志都还以为是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改革,对改革的广泛性和深刻性认识不足。而董辅礽则较早地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模式的转换,所有制改革是改革的基础。1979年,他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几个基本问题》一文中,十分明确地说:“不能把经济体制改革简单地看作是管理方法的改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只注意经济管理方法的改变,而不进行所有制形式的改变,应该说是舍本逐末。”“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在于改革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1 〕接着他对国家所有制形式的种种弊端作了分析,例如缺乏内在的经济利益动力,企业不可能实行独立的全面的严格的经济核算,以及一切听命于上级行政组织,不仅造成国家各级行政机构越来越大,而且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瞎指挥,等等。这些分析,直到现在来看,都是深刻的,切合实际的。
董辅礽可能是最早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 包括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这样两个方面的经济学家,并且对二者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说:“经济体制改革包括改革所有制和经济运行机制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而且两者的改革必须结合进行;不改革所有制,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2 〕为什么是这样呢?他认为,所有制改革要有市场条件,市场改革要以所有制改革作基础。市场改革当然是要解决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和效益。但是,如果不改革所有制,企业不能自主经营,也无法对盈亏负责,预算约束必然是软的;在软的预算约束下,即使市场给它的种种信号,它也不会作出灵敏而恰当的反应。他多次指出:“企业的财产归国家所有,决定了企业的预算约束是软的。”“国有企业的软预算约束使企业不能也不必作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那样行动,它们不积极参加竞争,竞争对它们也没有多大的压力,它们不大关心市场,往往不对市场变化作出及时的适当的反应。”〔3〕因此, 所有制改革与经济运行机制改革二者缺一不可,不能相距太远。这是他比我们许多同志看得深远的地方。大家知道,直到8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学界还在争论:所有制改革与价格改革,何者是关键的问题,而没有认识到,二者其实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要结合进行,而不能用一个代替另一个。
董辅礽不仅一般地提出并深刻论证了所有制改革与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必须结合进行的辩证关系,而且从改革一开始,就紧紧抓住了我国现实中的两种基本的所有制关系——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具体形式的弊端进行剖析,探索如何一步一步地进行改革。直到现在,他不仅自己研究,而且推动经济学界的同志们共同研究这些问题。据我所知,1980年1 月在沈阳举行的“全国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理论问题讨论会”和1981年3月底4月初在成都举的“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问题讨论会”,都是在董辅礽的推动和组织下召开的。就他的研究范围来讲,他也不仅仅是研究这两种基本的所有制关系如何改革, 而且重视整个所有制结构的改善。80年代初,他明确提出,应该把改革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和结构作为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4 〕并且对其他所有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5〕
可以认为,这些年来董辅礽在所有制改革问题的研究上,不论从深度还是从广度看,都是领先的。他确实看出了问题,把握了要害,因而他提出的一些见解、主张,大都是很有道理,值得重视的。
二
所有制改革,在我看来,必然涉及对这样两个方面问题的探索,一是对原来的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和公有制一统天下的结构的看法,它们究竟有些什么弊端;二是在我国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究竟应当怎样。在这两个方面, 董辅礽通过调查和深入的研究,确实提出一些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例如:
——他发表在1979年第1 期《经济研究》的文章《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问题》最早地论证了“在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下,国家政权的行政组织取代了经济组织,企业成为国家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甚至成为一级政权”,国家行政组织“直接指挥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企业既没有必要的经济管理权限,也不能承担经济责任;以及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政社合一”形式下,人民公社成了国家的一级政权,“强迫命令、瞎指挥风盛行”,生产队没有自主权,严重地压抑了群众的积极性等弊端。从而提出了改变国家所有制这种具体形式,实行政企公开,以及重新建立乡镇政权,使农村政权组织同经济组织分开的主张。这一观点可以说是董辅礽在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研究上一个不大不小的贡献。因为传统观点是把“政企不分”、“政社合一”当作优越性看待的。尽管直到现在为止,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农村好一点,但在乡镇企业也没有解决;至于国有企业,政企不但没有分开,有的地方还强化了)。但政企、政社分开的正确见解是用不着怀疑的。我的看法,如果深化改革最终连这个问题都解决不了,我们的改革有可能失败;
——董辅礽认为,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 不仅使劳动者同生产资料不能紧密结合,而且重要的是,集中统一的国家所有制是排斥商品生产的,因为国家自己同自己是不能交换的。这个观点他在许多文章中谈过。例如他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几个基本问题》一文中说:“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本身是排斥商品生产的。在这种所有制形式下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而只有商品的外壳。”〔6 〕斯大林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并不错,是符合当时苏联实际的。问题在于生产资料是否应该成为商品。“而要使生产资料成为商品,那就要改变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7〕那末,怎样改变呢? 最早他是这样说的,“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应该有步骤地改革为全民自主的所有制形式,使直接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直接地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企业职工得以自主地管理和经营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8 〕这比较抽象。到了80年代后期,他便进一步主张:(1 )将一些小型国有企业改革成为私有制企业;(2 )将一些国有企业改革成为集体所有制企业;(3)将国有企业改革成为股份制企业, 这些企业的股份可以分别归国家、其他企业以及个人所有。〔9〕这些见解、主张, 现在看来似乎已不新鲜了,但是他在论述这见解时,将“社会主义所有制一般与具体形式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区别开来,将“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区别开来(即在坚持公有制的条件下探索更加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形式),将全民所有制与国家所有制这两个概念区别开来,毫不讳言体制改革“必须变革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则为我们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改革,以及探索公有制如何与市场经济兼容,拓宽了视野和道路;
——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董辅礽最早提出必须分别不同类型,采取不同模式,实行不同的办法。因为国有企业数量很大,情况又很复杂。最早他主张把国有小企业同中型、大型企业区别开来,小企业改变为私人企业或集体企业,大中型企业试行股份制。他视为“用股份制来取代国家所有制,可能是使市场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内在运行机制的前提。”〔10〕稍后他又提出把企业分为竞争性的和非竞争性的两大类。竞争性的当然要推入市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些企业应逐步转为股份的、合伙的、集体的。”〔11〕并且目标应当是单一的,“多目标最后是多有目标。”其他非竞争的“少数企业则以满足社会的其他需要,如居民福利、国防等为目标,由国家投资, 国家经营。 ”〔12〕还有一部分是自然垄断部门,以及缺乏市场竞争力但社会又需要的企业,则分别不同情况进行改革。这些,其实就是后来我们所说的国企改革要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
——董辅礽主张改革所有制结构, 发展多种形式的所有制,包括“混合所有制”。据我所知,“混合经济”、“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也是他最早提出来的。他认为国有企业同集体企业、公有制单位同私人的联合就是混合经济,中外合资企业、 合作企业也是混合经济。1987年,他在一篇文章中说,“在保持多种公有制占主导的条件下发展多种非公有制(个体的、私营的、混合的私有制等),那么就有助于克服在单一公有制以及在公有制中国家所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所有制结构下国家所有制企业的不佳表现给整个经济带来的种种问题。”“因为各种所有制以及各种公有制各有其强点和弱点”,实行这种所有制结构,可以使多种所有制的强点和弱点互相补充,可以较好地解决公平与效率”〔13〕的问题。1992年,他在《非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文中甚至说,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可以使各种所有制“各自的强点强化,弱点弱化,从而使社会主义经济得以更顺利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好象一盆八宝饭,八宝饭是以糯米为主要成份的,其中夹有洗沙、红枣、莲子等食品。虽然,糯米是为主要成份的,但糯米饭本身不是八宝饭。同样,洗沙、红枣、莲子等等食品,各自也都不是八宝饭。只有把糯米、洗沙、红枣、莲子等等组合起来,并以糯米为主要成分才是八宝饭。”〔14〕这就是董辅礽的各种经济成份共同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八宝饭”理论。尽管这种理论有人说他把个体私营经济看成了红枣、莲子,而把公有制经济比做糯米,有问题,但是在我看来,这个比喻形象地表示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什么不对;
——所有制改革是广大群众参加的事业。但实践要有理论作指导,并给以科学的说明。近10多年来,董辅礽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所有制改革措施,一般都能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具体分析和评价。例如对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开始就充分关注,并认为是所有制的深刻变化,“包产到户”特别是“包干到户”是“集体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所有制的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14〕,以后还要解决规模经营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放权让利”和“两权分离”,他也持肯定态度,并在许多地方作了科学论述。他在许多人高度赞扬承包制的时候,十分冷静,不赞成把承包制作为目标模式。因为承包制有一系列问题,解决不了企业预算软约束,以及“投资饥饿症”和滥发奖金的行为,“在与国家签定租赁或承包合同时总是竭力向国家讨价还价”,在情况变化时则会随意改变合同等等。〔14〕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他认为这才是抓住了改革的关键。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主体虚置,是“与市场机制难以兼容”的。接着他论述了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是关键,以及国企产权制度如何具体改革等问题。〔15〕对于股份合作企业,他通过调查,则认为它“不能成为一种规范的企业制度”,原因是它包涵了合伙企业、合作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几种类型,还有一些是“股份名目五花八门、产权不清,内部组织结构复杂。”因此他认为股份合作制“具有过渡性”,将来要归类和规范,有的还要改革。〔16〕这些意见和看法,我认为都是中肯的,有道理的。这些意见还贯穿一个思想,就是从来不把具体的所有制形式看作是一成不变的;对于明晰产权、强化产权约束的改革,他从来是重视的。
三
当然,董辅礽对所有制改革作发表的意见, 并不都绝对正确,有些还需进一步研究。但是他具有一个正直的学者应有的风范,错了就改,对的就坚持,并且注意抓本质,从不人云亦云。
错了就改的一个例子是股份制。在80年代中期稍早刚刚提出股份制时,他是有疑虑的,认为这样会使职工个人的收入中,出现非劳动因素,并扩大收入差距。但是不久他就发现自己的观点错了,转而肯定股份制,并在自己的文章中讲了自己的转变。
经过深思熟虑,自认为正确的观点和主张,不但敢讲,也敢于坚持,这在我们国家也是很不容易的。例如1977年和1978年刚刚酝酿改革时,他就大讲改革国有制和人民公社体制,要实行“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当时确实遭到一些风派人物的指责、批评,甚至被批判,不能再讲。但董辅礽泰然处之。我曾问过他:你的观点改了没有,他说没有改。这种坚持真理的理论勇气确实可贵。搞理论工作,就应当这样。
这里我顺便提两个有关所有制的理论问题,向董辅礽和经济学界的朋友们请教和商榷:
一个是关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的概念问题。我非常赞成把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前南斯拉夫当年改革就是肯定全民所有制而否定国家所有制,认为国家所有制不能使劳动者与全民的生产资料直接结合。所以,把这个概念分开有利于改革。董辅礽当初的观点是否受到南斯拉夫改革的启发,我不知道。但董辅礽在改革一开始确实是肯定全民所有制而否定国家所有制的,认为改革的实质就是要“改变国家所有制这种形式,找出能够促进生产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新形式。”〔17〕我的想法恰恰有点相反:全民所有制带有虚幻或虚拟的性质,产权主体不明,全民应当包括全体人民,但谁能感到自己是所有者呢!这点董辅礽在后来的文章中也承认;而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是实实在在的,尽管国家所有制的具体形式也要改革,尽管在改革中要把所有者“人格化”,使之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国家所有制这个概念是否定不了的。因此如何看待这两个概念,我倒觉得通过近20年的改革,不妨回过头来重新做一点研究。我现在也没有形成十分肯定的看法,但总觉得全民所有制这个概念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另一个问题是改革的思路。董辅礽最初是强调“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具有自主经营权和独立的经济利益的市场活动的主体以及能对市场作出相应反应的市场调节的受体”。〔18〕这点我非常赞成。但他同时提出的要使职工“作为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得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使企业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得以自主地管理企业”〔19〕,在我看来似乎是两种思路。改革初期我在《经济学周报》也发表过这种意见,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但是后来我改变了看法,就是小企业可以改革成为集体合作企业,使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从而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人在经济上是所有者概念。而对于现代化的大生产,大中型国有企业,则应当实行股份制的公司制,使之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这样的企业,职工可以而且应当参与企业管理,但不能要求所有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企业的决策权应由代表所有者的董事会来行使。如果按照董辅礽的后一种思路来改革所有国有企业,必然会使这些企业都变成类似集体企业的公有制企业,是行不通的。我觉得后一种改革思路似乎有点理想化,职工自主经营,岂不更接近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但缺少可行性。一部分小企业可以,大企业还是要搞现代企业制度。好象董辅礽在近些年来也逐渐改变了原来的思路。如果这样,我们的想法就完全相同了。思路问题也是一种根本的理论问题。通过每年的实践,不妨回过头来再理一理。我觉得这些年来我们的认识都在提高,但脑子里还是有好些问题没有搞清楚,希望共同探索。
注释:
〔1〕〔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见董辅礽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上卷)》第15~16、319、342、371、22、 25 、432、332、389、344、415、378、340、436~449、363、339页,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2〕《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上卷)》第319 页,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董辅礽:《关于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探讨》,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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